1949年6月15日至19日,全国政协筹备会首届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的议题之一是研究新中国的名称。在讨论新中国名称这个问题时,与会代表各抒己见。许多人主张用“中华人民民主国”这个国名。陕西籍的无党派人士张奚若先生持不同的意见,他提议将国名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张奚若的意见赢得了与会代表的一致赞同。
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董必武同志就这一国名作了说明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个名称被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接受,并写入起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