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仲(约公元前730-公元前645),名夷吾,字仲或敬仲,春秋时齐国颍上(今安徽颍上县)人。他是姬姓的后人,但苗裔疏远,已失掉贵族的身份,年少时家境贫寒,曾经和鲍叔牙一起做过小本生意,当过养马者,服过兵役,在这期间,管仲游历了许多地方,积累了丰富的社会经验,对于中、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很了解,这对他后来的治国思想产生了较大影响。管仲踏入政界,最初事奉的是齐公子纠。后来纠在继位斗争中失败被杀,齐桓公立,管仲沦为阶下囚。这时鲍叔牙出来对齐桓公说:“管仲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他在宽惠柔民、巩固政权、制定礼义、鼓舞士气等方面具有卓越的才能。有他在,国家才能强大,应该立他为相。”桓公听从这一建议,拜管仲为上卿,并尊称他为“仲父”。管仲相齐40年,实行了政治、经济、军事等各方面的改革,辅佐桓公“九合诸侯,一匡天下”,成为“春秋五霸”中的第一霸,其业绩备受后人推崇,连孔子都说“微(非)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论语·宪问》)管仲担任国相以后,专心从事改革。他实行的改革,立足于“富民”。他说:“凡治国之道,必先富民。民富则易治也,民贫则难治也。”
为了发展生产,使民富裕,管仲提出了“相地而衰征”的新税制,其中心内容是废除集体无偿耕种“公田”的劳役税制,代之以“相壤定籍”之法,即无论“公田”、“私田”,一律按照土质肥瘠、面积大小,分等定级分配给农业劳动者,然后按不同等级征收实物税。这种税制使生产收成与农民自己的切身利益紧密相联,大大调动了农业劳动者的积极性,从而使大批荒地被开垦,为私人占有,农业生产量迅速增加,国家实物税稳定增长。
管仲主张以农立国,以富致治,甚至说:“民舍本事而事末作,则田荒而国贫矣。”(《管子·治国》)这主要强调必须重视农业(“本”),要把它尊为根本。农业与工商业(“末”)相比较,应有主次轻重之分,但工商业同样要发展。他肯定士农工商同属“国之硕民”,并提出“立本肇末”的主张,即在发展农业的基础上发展工商业。他利用齐国靠海、渔盐资源丰富的有利条件,大力发展渔业和盐业,“通货积财”,鼓励渔盐产品出口。又专门设置盐铁官,实行垄断专卖,寓税于物价之中,通过调节物价来增加国家的收入。
在行政管理方面,管仲实行“叁其国而五其鄙”的制度。
“国”指国都及其城郊,“鄙”指广大农村。“叁其国”是将国都的士、工、商三大部分居民分类组织起来,置工乡3、商乡3、士乡15,共21乡,居民不得随意迁徙。“五其鄙”则是分农村为五属:30家为一邑,10邑为一卒,10卒为一乡,3乡为一县,10县为一属,每属9万家。属以下各级设行政长官,属设大夫管理。他又实行“作内政而寄军令”的军政合一制度,确定居住城市的人5家为轨,10轨为里,10里为连,10连为乡,5乡为帅,即成一军约1万人。春秋两季狩猎和练武,造就一支“莫之能御”的军队。由于实行这种严密的行政组织和军事组织,强化了国君的统治,也造就了一支强大的军事力量。
管仲在改革中重视选拔人才,专门创设了“三选制”。本乡把有才德、有武功之人推选给国家,这是第一选;国家对所选人才实行考核和试用,择其优秀者推荐给国君,这是第二选;国君对推荐的人才亲自审核、考问,把合格者任命为上卿的助手,这是第三选。“三选制”的实行,打破了贵族垄断官职的世卿世禄制度,国家能“因能授禄”,大批人才得到提拔。
管仲本人受鲍叔牙推荐得为国相,后来齐桓公的五个著名的大臣,都是通过管仲的推荐得到重用的。
管仲死后,齐国遵行其教数百年。
管仲是我国春秋时期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他以自己卓越的谋略辅佐齐桓公成为春秋时第一个霸主。他的智慧和改革精神为后人所推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