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夫之(1619~1692年),字而农、三三,号姜斋,中国衡阳(今属湖南省)人。因晚年在衡阳西乡石船山下隐居,他自称船山老人,或船山老农、船山遗老、船山病叟,后人遂尊称为船山先生。
王夫之出身于日趋没落的地主知识分子家庭,青年时代一方面眷恋着科举考试的旧路,另一方面关心动荡的时局,参加“行社”、“匡社”等,立志改革社会。农民革命的风暴打破了他“学而优则仕”的梦幻。但他拒绝张献忠农民军的礼聘。明亡后,他于1648年在衡山举兵抗清,失败后退至肇庆,后任南明桂王府行人司小官,又到湘南一带过了几年流浪生活。晚年隐居衡阳石船山麓,在艰苦的条件下坚持从事学术研究。
王夫之对天文、历法、数学、地理等都有所研究,尤精于经学、史学、文学,是明清之际著名的哲学家和思想家。
王夫之坚持事物运动的内因论,反对外因论。他认为,事物的变化是由于事物内部的对立面相摩、相荡,明确阐述了事物内部的矛盾性是万物变化的源泉。
王夫之对事物内部“两端”的特点及其相互关系作了深入的分析。他抛弃了(周易)八卦以乾为首的观点,认为乾与坤、阴与阳没有先后之分,矛盾的双方相互依赖,任何一方都不能脱离另一方而独立存在,任何事物都是矛盾的统一体。他还认为,矛盾的双方没有固定的主辅地位,在一定条件下为主的一方在另一条件下就会转变成为辅的一方,同样,在一定条件下为辅的一方也会在另一条件下转变成为主的一方,矛盾双方的地位可以转化,人们不应当用孤立、静止、片面的观点去看待事物的对立面。
王夫之还进一步用对立面斗争的观点解释社会现象。他明确肯定:豪强兼并的人家与流离失所的百姓是社会的两级,二者是尖锐对立的。他认为,社会政治生活中发生激烈的斗争,并不完全是坏事,也可能会引出好的结果。他意识到对立面的斗争会促成矛盾的转化。
王夫之在《读四书大全说》一书中,批判了宋明理学家“存天理、灭人欲”的禁欲主义观点,提出了“天理”“人欲”
并存不悖的思想。他认为天理和人欲都出自自然,离开人欲就谈不上什么天理。他说:“理欲皆自然”,“终不离欲而别有理”,“天理人欲,虽异情而亦同行……天理充周,原不与人欲对垒”。王夫之在这里肯定了人的自然欲望的合理性。
王夫之在《读四书大全说》中,对“道”与“德”的内容及其关系进行了论述。他认为,人们对于一般的“道”,应该遵循和笃信,而对于具体的“德”则应加以变通和弘扬。
最后,王夫之得出结论,“故道可弘也,而不用乎笃信也;德必笃信也,而不弘以执之也。”就是说,当人们在把握“道”,即把握一般的规律和原则时,应该把它看作是可以弘扬发挥的东西,而不能把它视为不可移易的教条而加以“笃信”;当人们在把握“德”时,又必须有所“笃信”,不能借口“弘道”而根本抛弃“道”。这里包含了既尊重客观规律,又不把规律当作教条去死守的思想因素。
王夫之的思想博大精深,自成体系,达到了我国古代朴素唯物主义发展史上的最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