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和你在大街小巷散步,虽然在这个城市,我们并没有自由自在的自由。而以散步来说,这里的街道又太繁华喧闹且建筑物连连,但我们却依然喜欢在晚餐后,手牵着手,慢慢地走。
你知道我一直有个癖好,就是在夜里抬头看其他人家的窗户,然后想象他们住在里面的样子。我总是败给昏黄的灯光,认为有大窗户还有晕晕光线的人们应该就有幸福。我总是仰着头叹道:“啊,能住在那里一定很好。”而你也总是会握紧我的手说:“我们现在有自己的房子啦。”然后我们两个会一起抬头安静地看着这城市里的千家万户。
从来没有想过我们会有一个共同的家,和你认识的十多年来,太多的猜测怀疑,还有纷乱的言语总弥漫在欲蓝欲阴的天际,你还记得吗?第一次我们穷窘得没有多余的钱坐车,只好两个人漫步回家,那是你第一次牵我的手。我的手宽大修长,而你的厚而粗短,但你将我握得很好,暖暖的在冬夜里。你十分拙于言语,我也因太欢喜而说不出话来。街灯长长地映照着街道,偶尔有风吹来,你就会将我握得更紧一点。那时我们从来没有想过多年后的自己,没有想过天长地久。路直直的,我们慢慢走,怎么会知道这许多年后我们定下誓言走到白头。
我和你之间的柔情万种或肝肠寸断,岂是这喜欢流言的世界所能理解的?虽然那么多次,我失去了信心,甩开了你的手,看你沉默地将双手插入口袋皱紧眉头,而我心虚地走向别人,却忍不住频频回头。在我的房子里,我关上了门,拒绝了你,而你站在楼下望着我唯一的光线,不会问为什么,只拼命忏悔,因为你本就是一个不懂具体描绘爱的人。但有谁比你懂得爱情?最后我走下楼,看到你红了眼眶却还在笑,我想我是走不了了。这未来不论是好是坏,我都注定与你被红色的细线牢牢牵引,在人生的世界里一起起舞。
“走吧。”你说,眼中发着光,伸出了双手,而我欢喜地点点头,从此跟在你身后,交出了我自己。
我们喜欢散步,你喜欢牵我的手,我们从来不黏腻地搂在一起。但只要是你,就算闭上眼睛,我也不会迟疑,十年不是一日,这十年里的点点滴滴,不是美的手、细嫩的手、孔武有力的手可以代替。只愿当我们都很老很老的时候,你还能牵紧我,像回到第一次的青春年少般,不舍也不愿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