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爱情有粗略认识时,我12岁,正在一所舞蹈学校上学。记得第一天,我就幻想自己会疯狂地爱上某个男孩,并和他接吻,在华尔兹的旋律中共度一年校园时光。
课上,我坐在女生中,等着某个男孩来邀我跳舞。令我吃惊的是,我总是最后一个被邀请出列。起初,我以为是男生们搞错了。我长得可爱又漂亮,打网球没人能赢我,爬树的速度比猫还快。为什么他们不争着邀请我呢?
一节又一节课上,女生们的马尾辫在脑后有节奏地甩来甩去,我看着那些穿着蓝色运动服和灰色裤子的男生纷纷围向那些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女孩。令我奇怪的是,他们的舞步是那样和谐。于是我想,爱情总是垂青那些优雅斯文的女孩,而对于我这样一个上蹿下跳的女孩是遥不可及的。
到了13岁,我懂得了在没人邀请时,如何巧妙地昂起头,把眼泪凝聚在眼眶中不让它滑落。每次想哭的时候,我就借故跑进灯光柔和的“化妆间”,那是我心灵的避风港。
直到遇上马特,这种日子才算结束。他很文静,常坐在房间的一角。初次跳舞时,甚至不敢直视我的眼睛,但他很幽默,给我讲了很多有趣的故事。我们成了要好的朋友和舞伴,直到毕业。我从他那儿学到了有关爱情的最重要一课:爱无处不在,在最明显的地方,也会在最不起眼处。
此后数年,我的爱情生活一直像一部悲喜交加的长篇小说。上大学时,我爱上了英语系一个骑摩托车的高个男生。他在我们第六次约会——跳伞时失了约,那天下午,我独自从飞机上跳下,降落在一个停车场。
25岁左右,我搬到了纽约,这是一个难觅真爱的地方,寻找爱情就如同寻找合法的停车位一般艰难。在纽约的第一个情人节,我去两区北部一间热闹的酒吧赴约,晚餐吃了一半,我的约会对象便借故离席。再没回来。
那时,一个漂亮的女孩与我共处一室。追求她的人很多,送的花堆积成山;电话录音机上的灯疯狂地闪个不停,录满了追求者们的留言;大型豪华轿车在门外叫个不停,等候在茶色玻璃窗外接她去赴约。
在我看来,爱情就是茶色玻璃后的东西,若隐若现,难以触及。每当看见幸福的情侣,我就想知道他们是如何找到真爱的,真想跟踪他们以解疑惑。
在纽约待了数年后,我终于找到了一份理想的工作——为《七日谈》杂志撰写婚礼报道。我的任务是找寻幸福的夫妇,并写下他们的爱情故事,这样就有机会找到我想要的答案了。
我发觉,从中可以找到“你怎么知道这是爱”这一问题的确切答案。当周围的一切,如树叶,天空的光影,一碗草莓,梦幻般闪现出来,你就会明白,这就是爱。
当别人微不足道的某一方面在你眼中变得迷人且难以抗拒时,你就会明白,这就是爱。一位新郎曾告诉我,他爱未婚妻的一切,爱她在公寓乱涂乱画,甚至她回家时开门的姿势。有位新娘跟我说,她之所以爱上她的未婚夫,是因为“有天晚上,一只飞蛾围着灯泡绕来绕去,他捉住它并把它从窗口放了出去。于是我就对自己说,‘他就是我要找的人’。”
当你与对方滔滔不绝地聊天时,你就会明白,这就是爱。我采访过的每对夫妇几乎都说,他们在第一或第二次约会时都有聊不完的话题。对于有些人,恋爱就像走进一间隔音的忏悔室,可以倾诉一切。
寻到真爱,就像在昏暗的公寓旁发现一间光艳舞厅;又如找到一条合身的旧牛仔裤,好像一直都在穿着。很多女人告诉我,她们确信自己恋爱了,是因为她们会忘记化妆就去见男友,或是穿着法兰绒睡衣在男友面前晃悠也不觉得难堪。现代版灰姑娘爱情故事也如此:当你感到无比惬意时,那么舞鞋正合脚,这就是爱。
总之,我想,如果双方在最困难的时刻——如国家收入署查账时,在暴风雪中开着敞篷车时,或是当头发灰白时,还能逗对方开怀一笑,这就是相爱了。正如有人跟我讲的那样:爱情,百分之九十,都能让彼此生活轻松愉悦,直至生命的尽头。
7年前,我开始为《纽约时报》的“誓言”专栏撰写有关爱情和婚姻的题材。由于从事这行时间久,我居然被人当成爱情专家。事实上,对于我来说,爱情仍旧是个谜。我唯一能肯定的就是:爱情如氧气般丰富。爱情,不需要有苗条的身材,自然的金发,巨大的成就,广泛的社交,渊博的政治知识,甚至是无人能及的魅力。
我采访过很多不幸的人:身患慢性背疾的女芭蕾舞演员;历经112次试验而惨痛失败的物理学家;付不起房租、吹竖笛的单身父亲……但爱情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了幽默,烛光,家常菜,乐趣,奇遇,诗歌和谈资。
当有人问我,到哪里才能找到真爱,我就会把自己第一次找工作面试的经历告诉他们。当时,我没有任何经验和技能,面试我的是一家著名文学杂志社的编辑,他压根就没想雇佣我,但给了一条使我终生难忘的建议。他说:“到社会中去,勤奋学习,专注你所喜爱的写作。如果你做得出色,我们自然会发现你。”
因此我劝诫渴望爱情的人们去等待“我中奖了”的感觉,除了等待,还是等待!而不必读那些教人如何捕捉,勾引或是如何使对方神魂颠倒的文章;也不必担心口红,身高之类的事,因为这无关紧要。只要好好生活,照顾好自己,别期望太多,爱情终有一天会到来。
当然,爱情最终降临在我身上。28岁那年,我遇到了我的丈夫。当时,我在一家文具店里买打字机色带,而他在看记事本。我记得他眼睛的颜色与他那褪色的牛仔裤很相称。他却记得,当时我的运动鞋里满是沙子。现在,他仍喜欢说起我那双运动鞋,正是它唤起了他儿时的记忆:海边的篝火,沙滩上开着旧吉普车,所有这些,都在他脑海中珍藏起来了。
我如何知道这是真爱呢?第一次约会,我们在一起待了九个小时,有着说不完的话。我一直都不善于跳舞,但我们一起却跳得很默契,步子很合拍。于是我明白了,是爱情使我不再跌跌撞撞。
相处一年后,我们结了婚。
我开始珍视我所主持的“誓言”专栏。我听到的每一个故事都证实了,乐观,魄力,风度,般配的伴侣和运气等的综合作用,就会产生爱情。我认为,爱情不是虚幻,也并非爱情小说或神话故事里的素材,它就像地铁一样真切、准时,只要坚持在月台上等待,它终会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