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云是我的同学,比我大一岁的她,经常称我为小鬼。我们一起吃饭,一起上课,一起看电影……同学们据此认为我们是好朋友。
然而,我自己却一直认为,李云不可能与我成为亲密无间的朋友:她是独生女,家里又很富裕,而我,只是一名来自贫困家庭的农家女——我们常常在一起的原因,仅仅是因为我们住在同一寝室。
悬殊的经济差距,成了我和李云之间的“交际分水岭。”李云经常盛情地请我吃麦当劳、肯德基,但每次都遭到了我的婉言拒绝。
后来,我请李云吃了两次我们老家的特产——脐橙。这让李云终于找到了说服我的理由,她说:“小鬼,你请我吃了你们老家的特产,我一定要回报你的——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嘛!”
此后,李云再请我吃麦当劳、肯德基时,我就没有再拒绝。
一天,她穿了件新买的粉白色的风衣,如同一只美丽的天鹅,和丑小鸭似的我一起走进教室,然后坐在一起上自习。
看了一会儿书后,我又习惯性地旋起了未上笔套的钢笔。
随着转速的加快,钢笔的离心力也越来越大。突然间,钢笔挣脱了我手指的约束,不听话地向李云身上飞去。
一时间,我手足无措。
等李云明白过来时,她风衣的胸前处,已经被墨汁染黑了一小块——周围另有几点颜色稍淡的小黑点。
“小鬼!”李云瞬间气得涨红了脸,转过头朝我低声吼了一句。
我知道自己赔不起那件衣服。因为在打折的情况下,李云都花了368元——那可是我一个半月的生活费呀。于是,我怀着愧疚,惶恐而小心地对她说:“下自习后,我……我帮你……洗洗吧!”
“不用了,我们家有专门用来除去墨迹的洗涤剂,下周我拿回家去洗一洗,应该没问题的。”细心的李云很快察觉出了我的惶恐,于是就压住怒气,反过来安慰我说:“行了,好好上自习吧。”
我一听,稍稍宽慰了一些。
半月之后,李云重新穿上了粉白色的风衣,上面果真变得干干净净,一点儿墨迹都看不出来了。我的愧疚这才慢慢消失,忐忑不安的心情也随之渐渐平静了下来。
此后,我们还是一起吃饭,一起上课,一起看电影……但李云仍然没能彻底走进我的心中——我常常在想:李云之所以没有改变对我的态度,是因为墨迹洗掉了——假使墨迹没有洗掉,李云该会怎么对我昵?
不久,放寒假了。因为顺路,我和几名同学中途到了李云的家。在李云的卧室里,我无意中看到了一件挂在衣橱角落里的风衣:粉白的底色将上面的墨迹衬托得分外惹眼……
一瞬间,我什么都明白了。与此同时,一种叫感动的东西,一下子便冲破了横亘在我心中的那道“分水岭”——我走过去,抱住了李云,哭了……
我不知道友谊该怎么定义,但经过这件事之后,我知道李云应该是我真正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