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小曼的生日在11月上旬,正是谬森荣升院长不久。谬森虽说低调,但对罗小曼的生日从来没有忽视过,每年生日都要送花和小礼物,外加全家一起庆祝。今年生日当然也不例外,生日这天,一大清早玫瑰花就到了,晚上全家三口加上凌若晗一起在酒楼的包厢庆祝。席间,谬森像变魔术似地拿出一个罗小曼看了几次都没舍得买的FION牌的手提包,可把罗小曼给高兴坏了。虽然谬森一家经济也算中等,但罗小曼一般不舍得那么奢侈,翻看了一会儿心爱的包之后,罗小曼不经意地开玩笑说:“还是做了院长好啊,生日礼物就上档次了。老谬,要不明年我过生日时你送我一个LV牌的手提包吧?”
谬森笑着说:“我是有心买,可就怕我买了之后你会心疼很久啊,我可没有其他的收入来源。缩衣节食我不怕,但你舍得那种消费方式吗?”
凌若晗不解地问:“有人送LV牌的包,那就用呗,还有什么好担心的?”罗小曼说:“我就开玩笑说说而已。要说包的质量,这种包已经足够好了,就是LV牌的包也不会好到哪去,跨个几万元的LV牌的包,实用是小,面子是大,那纯粹是‘炫耀性消费’,钱都贴脸上了,我偶尔还会坐公交车呢,要是跨个LV牌的包挤公交车,人家肯定认为那是假的,到头来,可能会更没面子。”
凌若晗问:“什么是‘炫耀性消费’?好好的包包还会带来负面影响?”
谬森说:“所谓‘炫耀性消费’,就是指富裕的上层阶级通过对物品的超出实用和生存所必需的浪费性、奢侈性和铺张浪费,向他人炫耀和展示自己的金钱财力和社会地位,以及这种地位所带来的荣耀、声望和名誉。生活中‘炫耀性消费’有很多。几万元的皮包、几百万的汽车、超大的房子、昂贵的高尔夫,还有20万元的年夜饭,其实这些东西的实用价值所占比重都非常小,这些消费都是为了面子。而且这些东西往往是越贵越有人买,便宜了反而卖不出去。前不久就有报道说,大津市一个商场两周内卖出了20多部Vertu牌手机,这个牌子手机多少钱?最便宜的好像要4万多元,最贵的要20多万元,大津人什么时候那么有钱了,这都是炫耀性消费。”
凌若晗惊奇地说:“20万元的手机?不就是打个电话吗,还真能炫耀,多浪费啊。”
谬森说:“是有点浪费了,但不能完全否定这种消费,这种消费也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例如,这种消费往往对生产有很强的拉动作用,因为要满足富人摆阔的心理,就需要创造出奢侈的条件和环境让他们‘疯狂’,这对生产有直接的拉动作用。对于我们普通民众的好处则在于这种消费能增加国家税收,调节储蓄和消费的比重,并且可以平衡收入差距。”
凌若晗又纳闷了:“按你这么说,应该鼓励炫耀性消费啊,可是要都这样消费,那不是增加普通民众的负担吗?”
谬森说:我可没说要鼓励这种消费啊,只是凡是存在的事物必然有它合理的一面,我刚刚只是说这种消费有好的一面,其实它不好的一面更多。‘炫耀性消费’常常使人们的价值观扭曲,导致一些人的腐化和堕落。‘炫耀性消费’还会导致资源浪费,不符合节约型社会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此外,‘炫耀性消费’还会导致社会生产不合理,不利于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
目前,我们国家对于‘炫耀性消费’的争论和研究挺多的,提出的观点也很多,众人的看法也不一致,而且这已经不仅局限于经济学现象了,还渗透了到社会各个领域。从我个人角度来讲,我是不赞成‘炫耀性消费’的,当然,前提是我也没有那个资本,打肿脸充胖子实在没有意思。
炫耀性消费既是一种消费行为,也是一种消费心理。这种心理既有人类的本性成分,又是伴随着人类经济社会的发展而慢慢演变的,我们可以慢慢地认知它,但却不能片面地评价它。作为一种消费行为,其存在的基础在于经济社会的发展,它在一定程度上肯定了人类发展的文明成果。
与炫耀性消费相关的另一种消费行为是感性消费。感性消费是由营销大师菲利浦·科特勒提出的,他将消费者的行为划分为三个基本阶段:一是量的消费阶段,即人们追逐买得到和买得起的商品;二是质的消费阶段,即寻求货真价实、有特色、质量好的商品;三是感性消费阶段,即注重购物时的情感体验和人际沟通,这种感性消费是基于消费者个人的情感体验而产生的消费行为,它以个人的喜好作为购买决策标准,以个人心理满足、个性实现、精神愉悦为主要消费目标,对商品“情绪价值”的重视胜过对“机能价值”的重视,因此,严格地说,这是一种“情感消费”,而不是完全的感性消费。
感性消费除了基于情感体验的消费形式之外,还包括基于个人直观感性认识的消费形式。感性消费时代,无论男女老少都倾向于凭借主观感性进行消费,希望享受购物过程,但是,由于消费者知识经验积累和受教育程度的不同,在感性消费过程中体现出的理性水平也不同,我们将感性消费划分为初级感性消费形式和高级感性消费形式两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