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她如何谦让与忍耐并不代表谷家人就能接受樱诺,尤其是外公的大女儿谷芬芳与她的女儿谷馨予,她们处处针对樱诺。
在樱诺接近成年后,才免去了那对母女的刁难与打骂。
樱诺第一次遇见郁梵,是在谷老爷子六十大寿宴会上,郁梵是大表哥谷鹏腾的同学前来为老爷子祝寿,郁梵主动邀请樱诺跳舞,出于礼仪,她没有拒绝,再后来,郁梵和她聊了很多的事情,樱诺感觉郁梵见多识广,人长得俊美又挺幽默,口才也极佳。
紧接着,郁梵就开始猛烈追求樱诺了。
当时来说,樱诺只想摆脱谷家那个恶劣的环境,也因为年少无知,所以不听外公的话,一意孤行嫁给了郁梵,当然,五年的朝夕相对,她已经深深爱上了俊美无斯的郁梵。
犹记得临大婚前夕,外公把她叫进书房,紧蹙浓黑粗眉,语重心长地对她说:“樱诺,婚姻就如一双鞋,鞋穿在脚合不合适,日后只有你自个儿最清楚。”
她当时根本听不懂这话,现在,她懂了,不适合的鞋子穿在脚上,会把双脚磨出水泡,外公担心的正是那双不适合自己的脚——郁梵。
结婚后,樱诺才知道,郁梵是表妹谷馨予当初心仪暗恋的对象……
想起往事,樱诺的眼眶里蓄满了泪水。
“老公,我想你,今晚回家一趟,好吗?”
她握紧着手机,久久思索着要不要把短信发出去。
樱诺不知道郁梵会怎么想,更不知道他是不是已经忘记她这个妻子了……
这一声老公,她已经多久没机会当面喊过他了……
樱诺咬了咬唇瓣。
良久后,食指压下,她终于按了‘发送’键。
有些事情,必须需要她亲自证实,有些事情,她不能装着什么也没有发生,她想,天底下没有一个女人会有如此大的胸襟与气度。
继续欺骗自己,她谷樱诺做不到。
大约过去了五分钟,手机终于震动了,闪着白光。
樱诺吸了口气,慢慢打开信息。
“好。”
这条信息惜字如金,宽大的手机屏幕,却只有一个字。
紧紧地捏握着手机坚硬的外壳,樱诺的心里更沉重了……
这是立冬以来下过最大的一场雪,整整下了五天五夜,丝毫没有停歇的迹象。
樱诺弓着背拖着地,屋子里并没开空调,明明很冷,可她却汗流浃背,脑子里不断萦绕着那句:“你老公就在睡在我身边,说你是超级白痴,大傻蛋!”的挑畔话语!
华丽的地板砖光可鉴人,纤尘不染,可她仍不想停下来擦拖的动作!
北风呼啸,雪花吹飘落打在了窗户上,凝结的雪花慢慢化成了水渍从窗玻璃上徐徐滑下,炫开出一朵朵漂亮的水珠花!
“磨磨蹭蹭,都快五点了,不做晚饭吗?”门口不知何时闪现一抹女人身影,一身的雍容华贵,珠光宝气,头发做的很有型,手腕上戴着灼灼生辉的玉躅,食指上鸽子蛋戒指刺人眼眸。
磕着香瓜子儿,一双丹凤眼斜睨着在卧室里忙碌的樱诺,眼角布满了鄙夷。
“你说,郁梵那么优秀,怎么会娶了你这么一个没用的女人,在事业上帮不了他就算了,连做个家务也拖拖拉拉的。”
上不得厅堂,入不得厨房,虽是赫赫有名的谷家之女,不是庶出也就算了,却是令人难以启齿的谷天鹏私生女的女儿。
当初,要不是看在谷老爷子对她疼爱有加的份儿上,她绝对不会要儿子将她娶进郁家!
“谷樱诺,你是哑巴吗?没听到我的话,郁梵为了事业,身体都快累垮了,天天没完没了的应酬,回来,还得对着你这张死人脸,结婚都五年了,连个蛋也孵不出!”
“妈,我马上就去做饭。”
樱诺不想听婆婆唠叨,更不想向她解释,她孵不出蛋的原因,自从她们结婚以来,郁梵根本就对她没兴趣,赶紧放下了拖把,把水桶提回了浴室就奔向了厨房。
她做事很麻利的,仅只有半个小时,就做好了满满的一桌子色香味俱全的菜色,可是,菜凉了又热,热了又凉,始终不见老公归来的身影。
婆婆李珍霓吃了饭上床休息了,而她只得坐在沙发椅子上等。
抬头看了一眼挂钟,七点了,莫不是又像昨天晚上一样让她枯等一夜,拿了大衣披上走出家门,倚在了门框处望风而立,雪风吹刮在了脸上,柔嫩的肌肤片刻通红一片!
大约过了半个钟,终于看到一辆黑色的兰博基尼驶进了郁家庭院。
走出车厢,男人冲着门口的她挥了挥手,扯唇一笑:“为什么等在这儿?好冷的。”
他走上前,将她的双手包裹在了掌心里,温暖的体温经由肌肤传达给她,可是,她却感受不到丁点的暖意。
凤眸,修眉,俊美如斯,成熟内敛,郁梵给她的第一印象就是一个稳重的男人。
她喜欢他的深沉,老练与稳重,所以,五年前,她毫不考虑就嫁他为妻。
削薄的唇,淡然如水,曾有人对她说过,唇薄的男人最是无情!
是这样吗?
他拉着她进屋,脱下了身上的昵子大衣,以前的每一天,樱诺都会去把大衣接过来挂好,今天表情却有些漠然。
郁梵有些不习惯,挑了挑眉转身上楼。
“你……要吃饭吗?”
她小心冀冀地跟在他身后,屏息地等着他的回答。
“吃过了。”
漫不经心地吐出几字,郁梵将大衣扔到了床上走向浴室冲澡。
郁梵是一个十分爱干净的男人,即便再冷的天,他也会把自己洗干净,结婚五年来,这点从不曾改变过。
哗啦啦的水声传出,樱诺拎起了大衣的一角,纤白素手探入,一颗心扑通扑通地跳着,心里很怕,怕搜出来的是女人的一支口红,或是一条丁字裤。
不过还好,昵子大衣兜里除了手机及几张银行卡之外,并没有其他的物品。
本想把手机放下,可转念又想,哪个男人在外偷吃了会不消灭证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