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50年代曾留学苏联,他的母校就在莫斯科郊区。我小的时候,他就跟我描绘过母校周围的风光,说那儿有一望无边的大森林,低矮的山峦和清洁的公路。每逢亲戚朋友聚会,父亲最拿手的节目就是用俄语唱《莫斯科郊外的晚上》。那时候还没有卡拉OK,父亲清唱,别有一番温存的效果——嗓音也像变了个人似的。他的俄语标准得曾令苏联同学赞叹。几十年后仍然没有变样。如果用一块布蒙住父亲的脸,你很难肯定那不是一位苏联人在唱歌。只可惜我听不懂歌曲的内容。
后来见报纸上刊登了《莫斯科郊外的晚上》的简谱及译成中文的歌词,我便剪了下来,贴在笔记本里。因为对旋律已很熟悉,唱起来也毫不费劲:“深夜花园里四处静悄悄,只有风儿在轻轻唱。夜色多么好,令我心神往,多么幽静的晚上……”于是发现这是一首爱情歌曲。它给了我最初的爱情教育。我仿佛看见夜色朦胧的郊野,一对异国的青年男女,并肩坐在长椅上的剪影:他们似乎说了许多话,因为音乐已表达了一切……这是一种欲说还休的爱情,一种寄托在临别祝福里的爱情。从此我便以为:真正的爱情应该是永生的祝福——你能把这种无私的祝福保持多久,你的爱情就有多么长寿。哪怕它未曾化为实际的行动。这首歌使柏拉图式的爱情通俗化了,告诉听众:精神之恋是很难忘的,也只有精神之恋才能超越时空。
我又胡乱猜测:父亲年轻时留学,是否跟当地的苏联姑娘相爱过?不知为什么,我希望他有——哪怕有一段若即若离的情缘,也算是不辜负这首歌,和莫斯科郊外的晚上及父亲的青春——尤其是看着父亲日渐苍老的样子,我的这种希望便越来越强烈。说到底,记忆也是人生命的补偿——多一段美好且浪漫的回忆,无疑是往迟暮的壁炉里添加了一段劈柴。当然,我的这个潜意识的想法,从来没好意思跟父亲交流,只能写在这篇文章里了。
因为父亲爱唱这首歌的缘故,莫斯科成为一个我不感到陌生的地方。在外国的首都里,我最偏爱莫斯科——它太有人情味了。我不喜欢巴黎,巴黎像个花花公子,而莫斯科才是真正的情圣。巴黎流行的艳遇或一夜情,永远比不上莫斯科郊外的晚上——那牧歌一样随风轻扬的爱情。这其实是两种夜色。
这首歌里的两位青年男女是没有名字的,你可以把他们叫做阿廖沙与卡秋莎,也可叫做保尔与冬妮娅——总之那一条空缺的长椅,是为这个世界上所有的恋人预备的。我也看不清夜色中那两张年轻的脸,但能够听见他们胸膛里回响的涛声——是的,他们那克制的激动,一点不比无羁的大海逊色。也许这只是两位虚构的人物,但仍然比我们周围许多不懂得爱也不相信爱的活人更有生命力。只要这首歌不至于失传,他们就永远不会停止呼吸。
若干年后,我终于有幸踏上俄罗斯的国土——但这丝毫未影响我对莫斯科郊外的晚上的神往,我对爱情的信仰更未随之崩溃。我想去那张也许不存在的长椅上坐一会……因为旅程的安排,我最终未去成莫斯科,只在俄罗斯远东最发达的滨海边疆区走马观花。但是我目睹了那么多长着各种颜色头发——金发、银发、红发、黑发的异国女郎——俄罗斯是个多民族国家,女性的风采也千差万别,她们都是俄罗斯女郎,俄罗斯女郎以美而著称。这是一块出英雄的土地,也是一块出美人的地方。难怪普希金会写那么多爱情诗呢。我在海参崴(符拉迪沃斯托克)的阿穆尔饭店,就结识了一位从莫斯科来度假的女大学生。当时我坐在露台上的咖啡座看海,无意识地哼起了《莫斯科郊外的晚上》,这引起了邻座一位金发女郎的注意。她尝试着用英语跟我打招呼,幸好我能听懂,就笨拙地对话了。我不懂俄语,她不懂汉语,就用第三国语言交流,两人都努力从脑海里寻找词汇——连我这不习惯用手势的中国人,都下意识地边说边打起手势来。我记不清用蹩脚英语跟她说了多少话——只知道曾赞美她漂亮。这是最让她开心的一句话了,她笑着举杯跟我碰了一下。我还以为在异国只能自斟自饮呢,想不到却跟一位美女对酌。她说的话有一句给我印象很深,她说她是从我唱的那首歌里的那个地方来的,问我去过那个地方吗?那天晚上我最大的遗憾,就是英语水平有限——早知道来之前温习一下了。人类如果只有一种语言该有多好,就不至于有那么多的障碍——比如像音乐那样,各个民族的人都能听懂并唤起共鸣……
临别时这位叫奥丽娅的女大学生用俄文留了个地址,她说可以写信,我以后若去莫斯科,可以找她——她热爱中国……当然,这只是我们两个人在那天晚上的愿望。命运不见得真会这么安排,所以回国后,我没给她写过信,只要记忆中能保留那个晚上的灯光、海浪以及支离破碎的对话,就足够满足了。虽然没去莫斯科,但是跟一位来自莫斯科的少女共度一个晚上——也就等于是莫斯科的晚上了。这是属于我个人的“莫斯科郊外的晚上”。
那天晚上临别时,她让我在她脸上吻一下。我就吻了一下,何必辜负自己呢,又何必辜负她呢?就当是用嘴唇碰一次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