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是一种美德
眼下,聪明人越来越多了。大家都把性格里的傻气当虫牙给剔除了,露出的皆是一副光可鉴人、无懈可击的贝齿——其实也挺单调的。俗话说:谁比谁傻?如果全世界都是聪明人的话,一生都在比聪明,那活得可就太累了。在这种情况下,傻人反而容易受欢迎。傻不仅更显得有个性,简直堪称一种美德。改革开放之初,有种瓜子热销大江南北,品牌就叫“傻子瓜子”——这是否可以证明傻也能傻得很可爱,甚至起到与鹤立鸡群一样的效果?在世人皆热衷于比聪明、玩深沉、斗智斗勇的时候,装傻卖傻说不定反而更有市场——因为别人对你不设防。
当然我所说的“傻”并非指智商上的低能,而是代表为人处事的憨厚与宽容——这是一种很有人情味的傻。比较而言,我可能更喜欢与这样的“傻子”交朋友或合作,因为只有“傻子”才不会把利益看得高于一切。就我个人而言,在大家都努力变聪明之时,我反而要求自己保留一些必要的傻——宽厚乃中国人民的传统美德。吃亏是福,舍不得吃小亏的人是占不到大便宜的。郑板桥说“难得糊涂”,该糊涂的时候就必须糊涂——事事皆玩儿小聪明是升不了段位的。
一个人只有意识到自己身上的傻,并不以为耻,才能保持清醒的竞技状态。谦虚才能谨慎,谨慎才能防患于未然。爬得高跌得重的大都是一些过于聪明的人——聪明反被聪明误。傻人不敢相信运气,没有赌博的心理,只寄希望于脚踏实地的勤奋,笨鸟先飞。傻子的命运是很少有风险的,如果人类的竞争是一场漫长的龟兔赛跑,在这一过程中跑得慢的是傻人,但笑在最后的也肯定是傻人。傻人之所以有傻福,就在于他有一种聪明人无法模仿或不屑于模仿的傻劲。就拿我周围的那些成功者来说吧,没有谁是把聪明写在脸上的,也许这就是所谓的“大智若愚”吧。写到这里,我究竟是在说傻子傻呢,还是在夸傻子聪明——连我自己都搞糊涂了。
个性是一柄双刃剑
个性的张扬与包容,一定程度上意味着社会的进步。对于一个社会人来说,不仅有张扬自己个性的权利,也有包容别人个性的义务。这样,才能形成真正适宜个性生长的大环境。
没谁不希望自己的个性得到他人的认可与欣赏,但并非谁都可以对他人的个性受之坦然,此乃个性的误区。现代人越来越容易以自我为中心,完完全全地以“我”之观点来衡量一切事物,顺我者昌,逆我者亡——这有点像中世纪的“地心说”,就以为太阳是绕地球运转的。其实每个人都是大千世界里的一分子,正如哲人所说:天下没有两片相同的树叶。个性乃一人所固有之天性,既不是什么追求,也不是什么毛病——过于褒奖或过于贬低个性的提法,我以为都是愚蠢的。自己想当红花,又希望别人都是绿叶,这是一种极端自私的心理。由此,便无可避免地造成了个性与个性的碰撞与摩擦。同时,也导致许多人为适应生存环境,不得不藏匿起自己的个性,变得像鹅卵石一样圆滑。但当棱角都被磨平以后,人啊,你又将以何为特征,相互区别呢?
个性是柄双刃剑,既能充分发挥个体的能量,又会招来很多形形色色的麻烦。在群体中,个性又是一种不安定因素。所以有人说,每个中国人都是一条龙,但三个中国人合在一起,就成了一条虫;而日本人则刚好相反,每个人都是一条虫,但三个人合在一起则是一条龙……可我觉得这两种状况都不是很健康的。
这需要我们辩证地认识个性——前提是能够平等地对待自己的个性与别人的个性。它们应该是互补的、互助的,而不是相互抵触的。
以自己的个性为正宗,视别人的个性为旁门左道,这简直称得上是霸道了。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这样的个性自然会带来对别人的伤害。相反,为避免枪打出头鸟,而一味地压抑自己的个性,则是一种懦弱与悲凉的表现。
一个真正有个性的人,首先应该具备宽容的品质。个性与集体主义并不矛盾,如果每个有个性的人都是宽容的,社会就很民主;如果每个宽容的人又很有个性,社会就会进步。
赝品时代
在我的听觉中,大陆的流行歌曲(尤其是早期)带有模仿的痕迹,模仿欧风美雨,模仿港台风情,或至少模仿其包装、炒作的商业方式。在模仿中成长,也在模仿中困惑。大半个世纪前鲁迅就批判过的“拿来主义”,不仅没有绝迹,反而愈演愈烈。譬如电视台的娱乐节目,甚至打出了“超级模仿秀”的招牌,公开招标——吸纳那些在形象、唱腔上酷似偶像的无名歌手,粉墨登场。模仿似乎已成了成功的捷径:不以模仿为耻,反以模仿为荣。这在我眼中简直是小丑的把戏。我对此的评价是:模仿偶像,永远成不了偶像——如果模仿巨人,将永远是侏儒。
模仿并不只是演艺圈的“伪经”,再看看其他行业,此风同样盛行:鞋帽有仿羊皮的(实是人造革),首饰有镀金的(实是铜器),服装或家具有仿名牌(实是乡镇企业生产的),写书雇枪手,出书也“追风”或“搭车”……搭顺风车,行万里路——似乎已成了现代人的经营之道。李逵的后面永远尾随着一大群李鬼,并且理直气壮地出现在光天化日之下:“无情未必真豪杰,模仿如何不丈夫?”甚至连“打假”英雄都非遗世独立、高风亮节,而是你追我赶,惟恐落后。
我不禁哀叹:模仿已快成为一门公认的技术,人类社会已由黄金时代进入镀金时代——或称仿真时代。仿真的最高境界就是“乱真”了。如此下去,随之而来的将是一个失真的时代。足以以假乱真的,就是“克隆”了。我们将被形形色色的赝品(或赝品的赝品)包围,而不知如何去发现或发掘真迹——以及辨别彼此的差异。所谓的“克隆”,将是真正的“超级模仿秀”。人啊,怎么能以“做秀”的态度来生活并且创造呢——那究竟能创造什么?刻意模仿其实是一条死路(甚至还不能算做一步险棋):你要么成为别人的影子,要么丧失真正的自我——更多的情况下你只能为这个世界创造出一只“四不像”来。“超级模仿秀”最终将是“四不像”们的聚会。
与热热闹闹的模仿相比,创新反而是寂寞者的事业了。当众人都在做着捕风捉影的活儿,只有创造者的表情是严肃的。但严肃的创造中才埋藏着蓬勃的生机。创造既非游戏,又非表演,它是一次面向自我的突围。但遗憾的是:一旦创造者成功了,将无力摆脱身后纷至沓来的模仿者——这简直是比创造本身还要困难的事情。模仿是对创造的剥削。一个模仿力强大的时代,也将是一个创造力衰竭的时代。或者说,是匠人的时代。
书香与铜臭
说起青年人的道德修养,鲁迅肯定对这类话题感兴趣——他是一向对青年的觉悟寄予厚望的。可惜,鲁迅已死了。而正在成长的这一代青年,似乎不太关心鲁迅是谁。他们更热衷于了解世界首富是谁,抑或将比尔·盖茨树立为心中的偶像。
这是很让我忧虑的地方。
我担心长此以往,青年们不仅将失去精神的导师(像没有园丁照护的野草一样疯长),而且还容易混淆道德的坐标。拜金主义对这一代人的腐蚀,已经很厉害了。我在人群里见识过太多的物质女孩抑或物质男孩——他们除了把钱认做“干爹”之外,几乎已六亲不认。更何况遥远的鲁迅呢。
但我仍然觉得:道德修养是和文化修养密切相连的。没文化,又何从谈道德呢?文盲或半文盲所理解的道德,估计像恐龙一样古怪。应该说,这一代青年的文化程度并不低(至少跟鲁迅那个时代相比),但他们太不重视这方面的修养了,说到底仍然是“有文凭的文盲”。一个毫无艺术细胞的青年,即使再循规蹈矩,也顶多算称职的机器人——这必将影响他的感悟力与创造力。整体国民素质的提高,似乎还应从文化修养做起。
我是个写书的,又做着出书的工作。恐怕是职业习惯吧,我经常探听周围的年轻人爱看点什么(我把他们都当做潜在的读者了)。得到的回答居然惊人的一致:“看电视吧。或者看报纸,看杂志。”更新潮点的还上网聊天。他们宁愿做个拾破烂的,在垃圾般堆积的网络信息里翻检点什么,也不肯静下心来踏踏实实读几本好书。为什么?因为读书太累。这是怕累的一代人。
“书是人类知识的精华”——这是我年少时所受的教育。可贫血缺钙的现代青年,却宁愿选择糟粕——这如何补救他们脆弱的身子骨呢?刘邦与项羽不读书我是知道的,可现在毕竟是知识经济的时代啊!书香居然斗不过铜臭?
“救救孩子!”这是鲁迅的呼吁。莫非又到了这样的时候?
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时,那一代青年毕竟还有着“知识”的头衔,并且相信“知识就是力量”。该如何命名现在的青年呢?物质青年?他们争相做物质的富翁也不愿做精神的贵族。只有首先充实文化修养,他们的道德修养才值得信赖。譬如,首先告诉他们鲁迅是谁——这是一剂并未过时的药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