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是关系到员工切身利益的事情,所以,要重视个人所得税的筹划,个人所得税筹划以案例分析来讲述。
个人所得税的合理纳税筹划可以从以下方面考虑:提高职工福利水平,降低名义收入;均衡各月工资收入水平;抓住一切可以扣除费用的机会,并且能充分利用;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下面是几种常见的收入形式的避税方法:
(1)降低工资的名义收入,实行工资收入福利化、实物化、费用化。
由于个人所得税对工资、薪金所得采用的是七级超额累进税率,随着应纳税所得额的增加,其适用的税率也相应提高。因此,降低名义收入可以节税,但并不是说要减少收入,员工获得的实际收入是不变的,只是用福利或费用形式获得原本应是工资的那部分收入。
企业为职工提高福利的途径通常有以下几种:
①为职工提供交通便利。如免费接送职工上下班;
②为职工提供免费午餐;
③提供教育福利。如为职工提供培训机会,为职工子女提供助学金、奖学金等;
④增加公共服务(浴室、理发)等。以上这些项目,虽然没有增加职工的名义工资,但却实实在在提高了职工的福利待遇,又减少了纳税支出。
(2)寻找税收临界点。
税收临界点,是税法中规定的一些标准,包括一定的比例和数额。当销售额或应纳税额或费用支出超过一定标准时,应该全额纳税或按更高的税率纳税,从而使纳税人的税负大幅度上升。为了降低税负,当碰到税收临界点时,一般通过增减收入或支出,从而避免承担较重的税负。
“例7-11”2012某单位发放薪金,某员工的年收入为72000元(已扣除可抵减项目),发放方式有:
①每月发放5000元,年终发放12000元;
每月应纳税额=(5000-3500)×3%=45(元)
年终一次性奖金应纳税额=12000×3%=360(元)
其中,12000÷12=1000(元),对应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元。
则,全年应纳税额=45×12+360=900(元),税后实得=72000-900=71100(元)。
②每月发放6000元;
每月应纳税额=(6000-3500)×10%-105=145(元)
则,全年应纳税额=145×12=1740(元),税后实得=72000-1740=70260(元)。
③每月发放5000元,每季度发放3000元季度奖;
每季度前两个月各月应纳税额=(5000-3500)×3%=45(元)
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应纳税额=(5000+3000-3500)×10%-105=345(元)
则全年应纳税额=45×8+345×4=1740(元),税后实得=72000-1740=70260(元)。
④每月发放4000元,年终奖发24000元;
每月应纳税额=(4000-3500)×3%=15(元)
年终一次性奖金应纳税额=24000×10%-105=2295(元)
其中,24000÷12=2000(元),对应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元。
则全年应纳税额=15×12+2295=2475(元),税后实得=72000-2475=69525(元)。
⑤每月发放3500元,年终奖发30000元。
每月应纳税额=0(元)
年终一次性奖金应纳税额=30000×10%-105=2895(元)
其中,30000÷12=2500(元),对应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元。
则全年应纳税额=0+2895=2895(元),税后实得=72000-2895=69105(元)。
从上述计算可看出,第一种发放方法较优,是因为税负临界点为5000元。由此可见,相同数额的工资、薪金所得因所适用的税率不同而造成税负不同。
这种情况下,在个人所得税的筹划上,主要是寻找税负临界点,合法少纳税,不妨将应发年终奖与发放年终奖的当月工资结合起来,其差额通过当月工资补齐,就可以达到节约个人所得税的目的。企业事先预测职工的年收入,然后根据年收入调整月工资和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做法属于合法筹划。采用预测年收入来进行筹划的方法,适合员工人数不多的公司。
(3)运用好“四金”。
《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规定,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超过规定的比例和标准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个人实际领(支)取原提存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4)抓住一切可以扣除费用的机会,并且充分利用。
减少名义收入、降低一个纳税级次就可以少缴个人所得税,但并不是说要减少收入,员工获得的实际收入还是不变的,只是把超过部分用费用发票代替,员工以报销方式获得原本应是工资的那部分收入。在使用这个方法的时候,有一点值得注意,就是员工用来报销的发票应以出租车票、少量通讯费用发票、住宿费用发票等为主,即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不必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或者即使调增也不超过限额比例的部分。如果不注意这一点,大量使用餐饮发票或者宣传费用发票,在年终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调增了应纳税所得额,从而多缴了企业所得税,对企业来说是得不偿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