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快乐的看法,许多人都把问题本末倒置了。比如说“努力去做,你就会快乐”、“如果成功了,我就会很快乐”,或“献出了爱心,你就会快乐”。
其实,正确的说法应该是“你感到非常快乐,才能努力去做”、“有快乐相伴,更能取得成功”、“快乐的人,献出的爱心更多”。
快乐不是赚来的东西,也不是应得的报酬。快乐不是道德的产品,就像血液循环不是首先的产品一样,但血液循环与快乐两者都是健康与生存的必需品。快乐只是“我们思想愉悦时候的一处心理状态。”
如果你一直要等到有“值得”愉悦的思想时,你很可能永远得不到快乐。“快乐不是美德的报酬,”司宾诺沙说,“它本身就是一各美德。我们不因为能抑制欲望而感到快乐,相反地,我们是因为快乐而快乐,因而我们能克制欲望。”
很多人畏缩不敢追求快乐,因为他们觉得那是“自私的”、“错误的”。不自私确实是走向快乐之门,因为它不仅将我们的心思导离了自我中心、犯错、罪恶、困扰与自傲;同时还使我们能创造地表达自己、并完成帮助别人的善举。
人类最愉悦的思想是被人需要的想法,是他能助人得到快乐的想法。然而,我们如果认为快乐是道德的问题,把它当成是因不自私而得到的报酬时,我们往往会因为缺乏快乐而感到罪恶。
快乐是起于不自私的行为,它是一种行为的自然伴随物,不是薪饷,不是奖品。如果我们因不私自而得到报酬,那么下一个逻辑的推理是“如果我们使自己更自我牺牲,更穷困,我们就会更快乐。”这个前题所得到的荒谬结论是:快乐之门就是忧愁。
任何的道德,都是源自快乐而不是因为不快乐。不快乐的态度不仅痛苦,而且卑下丑恶。有什么东西比憔悴、淌泪的心情(不管外在疾病是什么)更加卑下无价值?有什么东西比用不快乐的态度伤害他人更甚?有什么东西比用不快乐的心情解决问题更加无助?这些只是产生困拢而已!只是徒然增加不利的情况而已!
帕斯卡说:“我们不是正在生存,而希望生存,并且盼望永远快乐,这都是永远不可能的事实。”
不快乐的人最普遍原因是他们企图照着受阻的计划生活;目前他们不是在生活,也不是在享受人生,他们是在等待将来发生的事情。
他们以为他们结婚以后,他们找到好职业以后;他们买房子后;孩子们完成大学教育以后;某项事业成就之后;赢得胜利之后,他们将会更快乐。无可避免的,他们失望了。
快乐是一种心理的习惯,是一种心理的态度,目前不练习这个习惯,不培养这种态度,将来就永远不会体验到。快乐不是在解决外的问题的条件下而产生的。一个问题解决了,另外一问题还会接踵而至。生活就是一连串的问题。如果要快乐,现在必须快乐起来,不要“有条件”地快乐。
林肯说:“人只要心里在决定已快乐,大多数都能如原以偿。”
快乐纯粹是内发的,它的产生不是由于事物,而是由于不受环境拘束的个人举动所产生的观念、思想与态度。
除了圣人之外,没有人能随时感到快乐。萧伯纳讥讽道:如果我们感到可怜,很可能会一直感到可怜。
对于日常生活中使我们不快乐的那睦众多琐事与环境,我们可以由思考做个简单的决定,使我们感到快乐,这就是:大部分时间想着愉悦的思想。对于烦恼、小挫折,我们很可能习惯性地反应出来暴躁、不满、懊悔与不安。这样的反应我们已经“练习”了很久,所以成了一种习惯。
这种不快反应的产生,大部分是由于我们把它解释为“对自尊的打击”等这类原因——司机没有必要冲着我们按喇叭;我们讲话时某位人士没注意听甚至插嘴打断我们;认为某人愿意帮忙,我们而事实竟不然。甚至个人对于事情的解释,结果也会伤了我们的自尊——我们要搭的公共汽车竟然迟开,我们计划要旅游,结果下起雨来,我们急着赶火车,结果交通阻塞,这样我们的反应是生气、懊悔、自怜或换句话说:“闷闷不乐。”
治疗这类事情的最好药方,就是放弃不快乐的来源——自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