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一章 【打赌】
解除了危险之后,车队第二天上午就开路继续前行。
野火原一路往东北而去,就是地精聚集的红色旷野了。经历了一场厮杀之后,队伍的人数有所减少,不少伤者都随着押送俘虏的那批人先送回去了,可人数虽然少了,但是队伍的士气却反而越发振奋了起来。
终于走进了红色旷野,夏亚又算是故地重游,回想上一次自己来到这里的时候,持斧执盾,肩膀上还扛了一个缺了门牙的可怜虫——当初那番历险,倒是发生了不少趣事情。
队伍一进红色旷野,顿时就感受到了荒凉——此时已经是初春,野火原上别的地方都颇显春意生机,可唯独这红色旷野上依然是一片荒凉,这里的红土沙砾很是奇特,地表上普通的植被难以生长,就更别提什么粮食的种植了。那地上尽是又干又硬如沙砾一样粗砾的红土,只有一些生命力顽强的干枯灌木或者仙人掌才能勉强存活。
自从走进红色旷野之后,队伍的速度就慢了下来,倒不是因为担心有危险,而是这么大一个队伍,两百多人赶路,人马都离不开水。幸好队伍里都是老佣兵和走惯了野火原的加仑斯商会的老人,一路上何处能找到水源,倒也都熟悉,只是这么一来,为了迁就水源的坐落,不免就需要绕路行走,夏亚虽然无奈,但也明白这是没办法的事情:在旷野上,如果没了水,人或者还能忍一忍,可马匹没有水喝,就没有力气,没有力气的话,那几十驾大车,靠谁去拉?
既便是初春,红色旷野上也很难见到绿色,到处都是一片红土,偶尔可见到趴在地表上的那一丛一丛干枯的荆棘灌木,人在这种地方待的时间长了,心情也难免就会被环境影响而急躁起来。
而且讨厌的是,众人已经察觉到了,一走进红色旷野,这支队伍顿时就被盯上了。一路走来,暗中已经有不知道三五伙地精流浪者在暗中窥探。
只是这些地精生性欺软怕硬,眼看是人类商团大队人马过路,还有数十名彪悍的武士护卫,那些胆怯的地精流浪者哪里敢上来招惹?只是这些家伙却也不肯散开,大概是察觉到了那几十大车上装得满满当当的都是香喷喷的麦面,地精们的鼻子天生灵敏,顺着风的话,隔着老远就能闻到那麦子的清香味道,所以,一路上周围暗中跟随的地精流浪者们恋恋不舍不肯离去,只是跟在周围暗中窥视,甚至晚上的时候,守夜的佣兵都仿佛能清晰的听见黑暗的旷野之中传来一声一声贪婪的吞口水的声音。
夜色里,一双双绿油油的眼睛,如同鬼火一样在四周窥探,就仿佛一群一群的饿狼。
不得不说,地精实在是一种奇特而矛盾的生物。
它们是大陆上公认的最胆怯,最贪婪,最懦弱,最愚昧,最卑劣……最让人讨厌的种族。这么多“最XX”的特性融合在一起,最后就组成的这么一种另类而矛盾的生物。
你说它们胆怯懦弱,不假。可偏偏是这种胆怯懦弱的家伙,有的时候却也会表现出让其他种族侧目的残忍的一面。可偏偏这样的残忍,是建立在一种近乎无耻的贪婪之上——地精的贪婪大陆闻名,无论是吃穿用住的任何东西,它们都迫切的索求着。
人类之中曾经有这么一句用来形容地精的话:一只兔子加上一条饿狼再加上一条狐狸,打碎了揉在一起,就是一个地精。
贪婪到了极点,地精就敢于冒险,但是因为缺乏勇气,一旦受到一点挫折,就会懦弱退缩,可一旦稍微得意,就会忘形而癫狂。而地精的血脉里天生具备了一种让其他种族齿冷的残忍:它们几乎什么都吃!所有的生物,甚至包括地精自己,都可以成为它们的食物!
畏惧商队里护卫的武力而不敢上前动手,是其的怯懦。可却又偏偏迟迟不肯离去,一路尾随,这就是其贪婪。
原本在刚走进红色旷野的时候,众人并不以为意,反正这些地精就如同胆怯的老鼠一样,只是跟在周围和后面远远的窥探,这些绿皮肤瘦弱的家伙,穿的破破烂烂,只怕人类城市里的乞丐都比它们强了不少,这样的一伙肮脏的地老鼠,实在很难让人生出畏惧来。
而偶尔有些地精壮着胆子靠近了车队一些,那些佣兵护卫随手丢去一块石头,大声恐吓叫嚷一嗓子,就能把那些地精吓得掉头逃窜,连滚带爬,让车队里得其他人看见了,就引起大家的一阵哄笑。
开始的时候,甚至有些闲极无聊的佣兵,就以逗弄这些地精为乐,每个人的脸上都挂着轻松愉快的笑容。
“哼……”夏亚虽然看在眼里,但是却并没有说什么。只是罗素看见那些年轻的佣兵以戏耍地精取乐,似乎有些不以为然的样子。
“这些家伙,是不知道这些地老鼠的厉害!哼,这些家伙看着好像胆小,其实最卑劣残忍!我们这是人多势众它们才不敢招惹,如果换做了是单枪匹马在这里行路,只怕早就被捉去连皮带骨头给吃掉了。”罗素似乎对火犀牛佣兵团里那些年轻的佣兵的作为有些不屑。
夏亚没说什么,只是看着大队后面那些一伙伙尾随的地精流浪团伙,眼角不易察觉的跳了跳。
(好像……有些不对劲。)
果然,夏亚的预感之中的不安,很快就应验了!
到了走进红色旷野的第四天的时候,哪怕是那些胆子再大的年轻佣兵,脸上也轻松不下来了!大家的脸上不再有那种嘻笑的表情,更没有人敢再去逗弄那些地精取乐了!
原因么……
短短的四天时间,商队所过的一路上,车队后面聚集的地精越来越多!增加速度之快,数量之多,让哪怕是再胆大包天的佣兵也忍不住心里发毛!
试想,你回头看着身后,一大片密密麻麻的绿色身影跟在后面,不管白天黑夜,那耳朵里听到的都是叽叽咕咕鬼鬼祟祟的叫嚷,还有那一声声咕嘟咕嘟吞口水的声音。晚上的时候,黑暗的旷野里无数对绿油油的眼珠子在暗中时刻的窥探着你……
多!太多了!若是几十甚至几百地精,大家都不太会放在眼里。可问题是,到了第四天的时候,往后一看,那些地精的身影密密麻麻,少说也在过千以上!
数量一多,这些地精的胆子明显就大了许多,有些饿得两眼冒绿光的家伙,也会壮着胆子试图靠近车队,虽然依旧被佣兵们挥舞刀剑吓跑,但是逃跑的时候,也不在是那种狼狈的连滚带爬的样子了,而是远远的头来凶狠贪婪的眼神,那绿油油的光芒,着实让每个人都心中发毛!
之前还有一些佣兵偶尔会脱离队伍,跑去挥舞刀剑恐吓一番这些地老鼠,让这些家伙滚远一点。但是现在却没有人敢这么做了!
因为就在昨天晚上,后队一个年轻的佣兵似乎还有些不了解这些绿色的生物,如从前几天一样拿着刀剑往后跑了数十步威吓那些家伙——如果是按照几天前的惯例,这些家伙一定是惊恐的喊叫着“欧克欧克”的声音四散逃跑!但是那一次,有了一定数量的地精们居然没有再逃跑!十几个地精围住了那个佣兵,把他直接从马上拖了下来!如果不是后队的其他人看到不对头,立刻蜂拥冲上去救援的话,那个莽撞的佣兵只怕已经被地精给拖走了!
而后面那上千双投过来的绿色的眼神里,之前几天的那种畏惧和怯懦也在一点一点的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深深的贪婪,还有残忍!!
食物!!
众多佣兵心中忽然有些发寒:那些绿油油的地老鼠,那种眼神,是把我们当成了食物一样的目光!
第四天晚上,守夜的人数增加了一倍,可纵然如此,大部分人也没有能睡得安稳,黑暗的旷野里不停的传来地精们凄厉尖锐的叫嚷声。
这些狡猾的家伙,也不是一味的没有动作,至少半夜里不停的鬼叫,就是一种骚扰的伎俩,干扰商队的正常休息,让商队陷入疲惫的状态。
而第五天白天,继续上路的商队,发现身后远远吊着的地精数量似乎又增加了不少。地精们胆子更大了,甚至还有的地精壮着胆子从一旁快速跑到了商队的侧面,就这么不紧不慢的和商队并行前进,只是那贪婪的眼神,一刻也不曾离开。
被惹怒了的夏亚,这次直接带了几个佣兵骑马冲了上去,将那些跑到了商队侧面的地精赶跑,又抓回了七八个,每一个都打断了一手一脚,丢在路边任其哀嚎惨叫。
同类的惨叫——对于地精来说,这样的威慑通常最有效果。可这次,效果却没有夏亚想象之中那么明显了。
这样的手段,果然让那些地精收敛了许多,跟在后面的距离也放长了一些,但是到了下午的时候,这些家伙又重新跟了上来。
“我恐怕犯了一个错误。”夏亚叹了口气,他骑在马上看着身后那一片如同难民潮一样的地精群:“我低估了粮食对于地精的诱惑程度了。”
这的确是一个被忽视了的问题。
可以这么说吧,如果夏亚的这个商队,挟带的几十车货物不是粮食,而是别的什么,比如布匹,丝绸,甚至是铁矿或者其他的皮草,恐怕都不会吸引来这么多尾随的地精!
实在是因为……对于地精来说,粮食这种东西太过重要了!!
对于文明程度远远逊色于人类以及其他种族的地精来说,它们一般不会动手抢劫大队的人类商团,除了地精天生的怯懦胆小,畏惧人类商队那些全副武装的护卫之外,还有一个一直被忽略的原因是:很多在人类看来很珍贵的货物,对于地精来说一钱不值。
比如珍贵的丝绸布料,对于连洗澡的习惯都没有的地精来说……你觉得这些绿皮肤肮脏的家伙,会在乎穿的是不是丝绸么?还有那些亮晶晶的金银珠宝,对于地精来说,它们的眼中,恐怕价值还没有一根肉骨头来得更重要。
在无法种植粮食的红色旷野上,食物,才是最大最大的稀缺资源!
对于地精来说,世界上再也没有什么事情是比填饱肚子更重要的了!
而偏偏大部分过往的商队,却几乎极少数会运输大量的粮食!
粮食本身就是一种货值比较低的商品,分量又重,体积又大,而且货值也不高,利润也比较薄。要跨越一个广阔的野火原,前往奥丁帝国去做生意……没有商人会选择粮食这种货物。大部分人都会选择一些珍贵的皮草,药物,金属工具等等更加贵重的东西来贩运。
所以,只怕……大部分红色旷野上的地精,一辈子都没有见过这么满满五十辆大车的粮食!!
夏亚也带着一伙佣兵骑马去驱散这些家伙,可他一带人杀出去,那些地精远远的就四散逃开,可等夏亚回去之后,就重新聚拢远远的跟上来。夏亚毕竟人数太少,不敢带人追的太远,否则的话,赶跑了东边的,西边的家伙说不定就会趁机过来攻击商队了。
“唉,看来真不该带这么多粮食来红色旷野。”夏亚抓了抓头皮,很无奈的望着后面那些尾随者们叹气。
不过随后他一拍脑袋,策马跑到了队伍中间的一辆马车,拉开了马车上的一根简易的木棚车厢门,对里面喝道:“喂,你有没有什么办法对付你的同类?”
坐在车厢里面的,自然就是天攻了。
这个地精之中的强者,多日不曾露面,甚至就连前些天对付马贼的时候,它也都一直在车厢里没出来——原因么,说起来很叫人无语。
天攻病了,而且病得很重很重。
从野火镇出发的时候,天攻看上去还没什么大碍,眼神里还有一股子亢奋的虚火,可离开野火镇的当天晚上,地精领主就病倒了,而且一病就不起。
这并没有什么可奇怪的,天攻虽然强悍,但是也毕竟是血肉之躯,它流落在野火镇上已经几个月时间了,这几个月里,它风餐露宿,饱一顿饥一顿,这么大冷的冬天,就睡在街头巷尾,还经常挨饿,又被野火镇上那些乞丐团伙欺负殴打了几次。纵然它原本是铁打的身子骨,也难免亏了太多。只是心中执着的念头强撑着,靠着心里的那一股子信念,燃成了虚火,它才勉强没倒下。
可结果,一旦重新找到了夏亚,心中的那一股子劲头松掉了,没两天,前几个月积累下来的内伤和风寒病,就一起爆发了出来。
一路上天攻病得形销骨立,原本雄壮的体格,双颊都深深凹了进去,还得了极严重的寒病,每天裹着厚厚的毛毯还兀自发抖,别说是骑马赶路了,连走都走不动,好好的一条生猛的地精猛男,眼睛里都没有了光彩。
这一场大病,也亏得天攻原本身体素质够好,底子够厚实,才扛了下来,商队里自然也有懂得医术的,也配备了一些寻常的药物,可怜天攻这么一个雄壮的人,每天只喝小半碗肉汤,就吃不下东西了,开始的时候喝药剂,喝了就吐,后来才渐渐的好转起来,自从走进红色旷野之后,已经勉强每天能出了马车,下来走几步透透气了。
夏亚也是实在没主意了,才跑来问天攻,可天攻坐在车厢里裹着毛毯,看了夏亚一眼,很干脆的摇了摇头。
土鳖明显有些不满了:“你不是在红色旷野上大名鼎鼎的天攻领主么?你跑出去吓唬一下这些家伙,能不能把它们赶跑了?”
听了这句话,天攻冷冷的瞧着夏亚,虽然没说什么,但是那眼神里的鄙意却是毫不掩饰的。
夏亚叹了口气,随即就明白了自己犯了糊涂。
地精是什么东西?对于地精这种生物来说,是没有什么所谓的“忠诚”这种品格存在的。
天攻就算从前在红色旷野上大名鼎鼎,极有威信。可地精们对它的畏惧是建立在天攻的个人武勇威慑上的。现在呢……天攻病得连路都快走不动了,这种时候,把这么一个病歪歪的家伙拉出去吓唬那些眼睛都冒绿光的饿狼?只怕天攻真的敢去,那些家伙就敢当场把它活剥了皮煮了吃掉!
而且,从前的天攻是领主,可它离开了红色旷野已经大半年过去了,只怕那个部落早就换了主人了。这次夏亚之所以招揽了这么多佣兵一起跟随上路来,也是存了万一如果天攻的部落换了主人,就干脆武力帮这个家伙武力收服部落的意图!
可现在这个时候求助天攻,无疑是没有可能的了。
到了这天傍晚的时候,发生了一个小插曲。
车队停下来驻扎休息,大概是商队车夫们生活做饭的时候,冒出的香喷喷的炊烟刺激了那些饥饿得快发疯的家伙,一伙地精忽然发狂的一样的从后面扑了上来,挥舞着削尖的烂树棍,还有一些不知道从那儿扒拉出来的破烂刀剑武器,杀向了商队驻地里距离外面最近的一堆篝火!
它们的目标非常明确,就是要抢夺食物!
数十个地精冲来,毫无征兆,大家似乎也没想到这些胆小的家伙居然敢主动攻击自己的大队,结果这数十个地精差点都要扑倒佣兵们的眼皮低下了,大家才忽然醒悟过来,佣兵们拿起武器来把这些家伙如同砍瓜切菜一样的纷纷收拾掉,杀了七八个后,地精们才一哄而散。
只是这样的举动,却明显是一个极度危险的信号!
随着数量越来越多,地精们的贪婪越来越强烈,它们的胆子也越来越大了!已经大到了胆敢主动攻击的程度了!
虽然现在只是一小股,可难保明天会不会有更多的被贪婪折磨得发疯的家伙会效仿……
从某种程度来说,这些东西比马贼更危险!马贼么,杀了一个就少一个。可这里是红色旷野!你今天杀了一个,明天说不定从哪个旮旯里就钻出来十个!而且这些地精的血液里除了怯懦之外,还有一种近乎疯狂的残忍,一旦发疯的时候……
蚂蚁多了,能咬死大象啊!
这一个晚上,夏亚都没有能睡着,夜晚的旷野之中,传来地精们不时传来的一阵阵尖锐凄厉的呼号,就仿佛狼群的嚎叫一样。
天亮的时候,夏亚看见了沙尔巴多多罗,还有霍克罗素等佣兵,都是人人顶着一对黑眼圈。
“得想个办法,不然的话,我看这些家伙胆子越来越大了,只怕今天就敢聚集起来攻击我们……我们虽然不怕,但是被这些家伙纠缠上了,也很难摆脱。”
这一天的时间,那个加仑斯商会的斯潘想出了一个办法,让剩下的兰蒂斯弓箭手用弓箭来威慑这些家伙。
果然,在弓箭的威胁之下,一些跑得近的地精当即被兰蒂斯护卫们毫不留情的射死!
可问题是,同类死亡的鲜血,并没有能浇熄剩下地精们的贪婪,它们只不过是狡猾的将距离拉开了一些,跑到了弓箭射程安全距离之外,依然那么紧紧的跟着。
可兰蒂斯护卫们的弓箭却不是无限的,大家是出来当护卫的,又不是出来打仗的,每人只佩了两个箭袋,之前打马贼的时候已经消耗了一小部分。而现在么……射出去的箭,可没有人敢脱离大队去将箭回收,那些地精都虎视眈眈的在周围盯着呢。
终于,到了下午的时候,夏亚性子焦躁,按耐不住,喝道:“霍克!你带五十个人上马,跟老子去杀一阵!狠狠教训一下这些家伙,让它们尝点儿苦头!说不定就老实了!罗素,你的人负责看护车队!”
霍克轰然应声,就要跑去聚拢人马,可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声音传来。
“请等一等。”
就看见一个人从诸人之中走了出来,高大的身材,略微有些消瘦,英俊的相貌,但是眼睛里却带着几分阴狠的眼神,一双手上带着黑色的皮手套,正是菲利普。
菲利普自从被夏亚废掉了双手之中,武力大损,上次打马贼,最后带着佣兵夜袭马贼大队的时候,夏亚就没有带菲利普——倒不是因为别的,而是因为菲利普的手废掉了之后,两只手都没有了大拇指,握武器就吃不上力,这种马上的砍杀,最注重的就是力量,技巧倒是其次,菲利普现在的状态,实在不适合再经历这种猛砍猛杀的场面了——步战的话,他或许还能发挥一下高阶武士的剑术技巧,可马战拼力气,就不是他擅长了。
菲利普现在习惯带着一副黑色的皮手套,将手掌上的断指伤口遮挡住,看了看夏亚,神色有些古怪。
“大人……或许,我有一个办法,能解决这些麻烦的地精,不知道您愿不愿意试一试。”
众人听了都是一惊。菲利普站在那儿,神色平稳,也不顾旁边人怀疑的眼神,只是稳稳的看着夏亚。
“你真的有办法?”夏亚也半信半疑。
“虽然没有十足的把握,但是可以试试。”菲利普的语气很轻松:“如果不成了,再厮杀也不迟。而且……说一句不客气的话,大人,我觉得靠厮杀,恐怕吓不走这些家伙的,前两天,咱们也不是没杀过地精,可这种肮脏的生物,一旦急红了眼睛,就会逼出一股子疯狂的狠劲来。”
“你要怎么做?”夏亚的眼睛眯了起来,看着菲利普,他能看出,这个家伙看上去很是自信,不像是在吹大气的样子。
“只要大人您分出三车的粮食给我用。”
三车粮食?
夏亚笑了。
这次带上的车队里,五十多辆大车,满载的情况下,一辆大车也不过装上一千斤粮食而已。算起来,五十辆车的粮食,也远远不够和天攻部落交易那种毒蘑菇的,只不过是带上算是一个定金。毕竟既然是交易,总不能只凭一张嘴巴说话,就要把人家部族里的东西拿走吧?
如果是普通的部落,说不得夏亚就狠狠心,把对方的部落屠了!或者武力抢夺……但是,毕竟是天攻的部落,也不好意思下这个手,况且,留下这个部落,不撕破脸,将来说不定还有交易的机会……那些扎库土人有黄金,地精有毒蘑菇,而自己有粮食!
要想持续的换取到黄金,就得和天攻的部落建立好关系,才能把这生意长久的做下去。
所以,带上的这五十多车粮食,实际上也就是表示一个诚意——况且听天攻说了,就算是扎库土人每年和地精的交易,也都是分了好多次进行的,也不是一次就把数百车粮食都运过去。
所以,这带去的五十车粮食,多几车少几车,倒是并不如何重要。
况且,三车粮食,左右不过三千斤而已,也不值多少钱,菲利普居然有办法解决这些地精的麻烦?
“好,我就给你三车,看看你有什么法子。”
菲利普得了夏亚的许可,又笑了笑,看着夏亚,这次的眼神有些认真:“大人,有过当罚有功当赏,我做成了这件事情,您给我什么赏赐呢?”
这话说的,顿首旁边的沙尔巴和霍克等人就怒了。霍克刚投效夏亚,还没有底气说什么,沙尔巴重重哼了一声:“你这是什么意思?没做事情就先讨要好处么?”
菲利普淡淡一笑,看着沙尔巴,缓缓道:“沙尔巴,你是夏亚大人的从前的战友,现在么,依然是军职,算是他的军中部下。而多多罗,是夏亚大人的扈从……这么说的话,你们为大人效力,那是理所当然的才对。”顿了顿,菲利普一笑,语气有些怪异:“可我呢?我算是什么身份?别忘记了,我可没有割破手指往自己脑门子上抹血!”
最后这句话说的很是不客气,就连旁边的霍克都涨红了脸说不出话来。
夏亚听了,却丝毫不恼火,轻轻笑了笑:“不错不错,菲利普,你说的一点也不错,说起来,我们不过是从前有些恩怨,不过路上碰巧遇到了而已。而且说起来,你也不欠我什么的,我虽然救了你一命,但是说起来,如果不是我割断了你的手指废掉了你的武技,你也不会差点被人害死,所以,仔细论起来,我的确没有什么资格命令你为我做什么事情。”
菲利普神色淡淡的:“大人,我今天既然敢说这样的话,就没有什么顾虑的。我反正是废人一个,一身练了半辈子的武技,现在剩下了不到三成,如果纯粹凭借这点本事,您也多半看不上我这个人的。我一路上,心里也早就打定了主意,以后这条命是卖给大人您的,只是,就怕大人瞧不上我这个废人。”
这几句话说的不紧不慢,可说出来的时候,不论语气还是眼神都是稳稳当当。这菲利普遭遇大挫之后,性子也越发的沉了下去,从前还有几分狡猾和胆怯,可如今遭遇大变之后,却仿佛有一种万事豁出去的心态来。
“这么说,你是想投效我了。”夏亚嘿嘿笑了笑。
“不错。”菲利普承认,但是却反而摇了摇头:“只是,那种割破了手指往额头上抹血的事情,我是做不来的,就算我做了,只怕大人您也未必会信我。说到底,我知道,大人您对我还是从心里有些不大瞧得起。本来么,这些话,我原本还没打算就这么说出来,只想这次陪着您跑一趟野火原,找到扎库土人,把答应了您的事情办完,至于以后,看机会,如果您有意思收留我,我再说这些……如果不行的话,我大不了找一个偏僻的地方隐去当农夫去。可就在前几天,您的两句话,我不巧听见了,这才下了决心,今天讲出这些来。”
夏亚笑了:“什么话?”
“水太清澈了,养不了鱼。好的首领,要会用人,好人要用,坏人也要用。”菲利普笑了笑:“抱歉,您和沙尔巴的话,我当时也不巧听见了。我这个家伙,不用您说,就算我自己也明白,我算是一个坏人了。不过您既然说出这样的话,我心里才有了指望,只是不知道,您肯不肯用我这个坏人呢?”
“好!”
夏亚一拍大腿跳了起来,瞪大了眼睛紧紧盯着菲利普,旁边的沙尔巴立刻将手按在了腰间的剑柄上,只要夏亚一声令下,就准备上去一剑砍了这个菲利普。
可夏亚盯着菲利普看了会儿,忽然哈哈大笑了几声,脸上居然露出了几分赞赏来:“菲利普,我也不怕告诉你,从前么,我心里的确不大看得起你。不过现在,你倒是有点气概了!就凭你敢当面对我直说这些话,放在几个月前的那个菲利普,就绝对做不出这样的事情!你说吧,要我应你什么事情!”
“很简单。”菲利普吐了口气,仿佛也轻松了一些:“我自然有法子解决这些地精的麻烦,只是我做完之后,要么,这次回去后您放我离开,我找个地方隐居,还请您别透露我的行踪,我这人从前坏事做的不少,仇家也不在少数。要么嘛……今后,希望我在您的手下,也能有一席之地!”
“我现在就应了你。”夏亚毫不犹豫:“这次回去后,你在我守备府里任职!”
眼看夏亚做出了承诺,菲利普脸上却并没有丝毫的喜色,却反而深深吸了口气,神色郑重:“好,那么就请大人给我半天时间,三车粮食!我一定把这事情做得漂漂亮亮!”
沙尔巴哼了一声,瞪着菲利普:“三车粮食?我倒是要看看你有什么本事!菲利普!你如果做的好,老子就对你服气!你如果做不好乱吹大气,老子就先个你几拳!”
菲利普看着这个家伙,忽然心里一动,故意做出笑容来:“沙尔巴,你可敢和我打赌?”
“打赌?老子最喜欢赌!你说赌什么吧!”沙尔巴顿时满脸兴奋:“若是我输了,让你抽我十鞭子!若是你输了,也让我抽十鞭子!”
菲利普摇头:“你我以后就是同僚,这种赌法,岂不是伤了和气。还是赌别的好了。”
“那你说赌什么!”沙尔巴挺直脖子喝道。
“就赌一件事情。”菲利普微笑:“谁若是输了,就得答应对方做一件事情。无论什么要求,都不得抗拒,你敢不敢?”
沙尔巴虽然鲁莽,却并不是真得傻瓜,瞪大了眼睛,喃喃道:“妈的,这赌的可有些大了,万一你要老子脱光了衣服在军营里裸奔,又或者要老子拔剑抹脖子,老子也干么?”
菲利普笑了笑:“自然不会让对方自杀,以后大家同僚,总不会伤了和气的。”
沙尔巴这才一笑:“好!只要不自杀就行!老子还要留了这条命,跟夏亚一起干一番事情呢!暂时却还死不得!”
菲利普点了点头:“好,在场的人,都是见证。”
说完,他对夏亚点了点头,夏亚让加仑斯商会的那个斯潘下去帮菲利普调集粮车去了。
等菲利普离开之后,夏亚看了一眼沙尔巴,上上下下打量了几眼自己这个好兄弟,忽然摇头笑了笑:“你这个蛮牛,这次你输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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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说一下,起点的年会我没去。这次的年会在云南,其实也就是每年起点组织一下,邀请一批销量比较好的作者,大家公费旅游一趟。我接到邀请之后就谢绝了……因为上个月月底答应了大家,这个月要好好爆发码字的,所以,云南的公费旅游,我就没去啦。
我是自己了解自己的性子,一旦出去玩儿,就算带了笔记本,也多半没心思写书了。而且云南的旅游要去四五天呢,四五天的更新,如果断了,恐怕大家饶不了我……呵呵。
所以,只能含泪谢绝了……
就在刚才唐家三少和奥斯卡还给我打了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