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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5章 【加仑斯商团】(一万字!)

【不好意思了,更新这么晚,其实是出了一个让我自己都吐血的错误。

更新系统的步骤是:第一步上传章节,第二步在进入另外一个分链接点击“发布”。

我今天晚上八点就写好章节,可是今天脑子糊涂了,第一步上传了章节,可第二步,需要我发布章节的时候,我倒是没忘记发布,因为之前有出过这种错误,我记住了要发布的——可结果脑子一昏,没有点击发布,而是点击了“解禁”!

结果,写好的章节,只上传到了系统里,还没有发布出来,就被我自己解禁掉了。

问题是我自己没意识到错误,就糊里糊涂的下线了……害的大家好等……

刚才有朋友打我电话,问我今天怎么没更新,我立刻上线检查,才发现了这个错误……实在是让我无语了。

抱歉啊抱歉,让大家久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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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四章 【加仑斯商团】

重回野火镇,夏亚这次回来可以算得上是真正的衣锦还乡了。当年从这里走出去的是一个身无分文的野小子,手提一把生锈的砍柴斧。可现在夏亚一身锦绣华服,上等的鹿皮靴子,一等一的军中骏马,更是一跃成为了拜占庭帝国的年轻贵族,统领一郡军务的一方豪强。

在野火镇上寻了一个旅店住下,第一件事情就是让店里的仆人打来几桶水,叫天攻这个家伙痛快的洗了个澡——否则它那一身腥膻的味道,隔着几步远就能将人熏个跟头,连夏亚也有些受不了了。

天攻吃饱喝足,换洗之后穿上一身夏亚匀出来的新衣服,地精领主虽然生得丑陋,但是养足精神之后,眼神里就有了光彩,终于恢复了几分当初夏亚初见时候那种连黑斯廷都敢硬扛的彪悍风采了。

不过天攻一旦恢复了精神,就抓着夏亚纠缠,说来说去,就是要求夏亚带它去找奥克斯。

说起奥克斯,夏亚也有些心虚——自己上次出门之后,就巧合之下参军进了罗德里亚骑兵团,然后经历了一次奥丁人和拜占庭人的战争,积累军功,在这拜占庭帝国军队里混得也算是如鱼得水,后来更是机缘巧合,居然混成了一个男爵贵族,更当了拜占庭的地方高官,虽然从前对拜占庭这个国家没多少归属感,但是此刻心态已经大不一样了,心中多少就有了几分好感出来,眼看在拜占庭的官方体系之中越混越得意,渐渐就打定了主意准备在拜占庭帝国里就这么一直混下去了。

至于奥克斯……可怜的地精王妃被他扔在了老家山里的蜗居里养马,夏亚离家之后,到现在已经快一年时间过去了,很多时候,几乎把那个留在山里看家的地精仆人都给忘掉了。

而且……以地精对自己那种不保险的忠诚度,自己离家大半年,说不定奥克斯早就跑掉了,现在回去,多半留给自己的是一个空荡荡的破房子吧。

夏亚无奈之下,只能先答应了天攻,只是依然补充道:“我只负责带你找到奥克斯,但是它如果不愿意跟你走,你也不许强迫。怎么说它现在也是我的仆人,如果你敢强迫它,我也不答应。”

天攻瞪着一对小眼睛望着夏亚:“仆人?不是!!奥克斯,老婆,我的!”

夏亚只是含笑不说话,天攻瞪了他一会儿,终究知道自己是没办法了,只能叹了口气,愁眉苦脸的样子:“索索,你的,赎金,我付!赎金,索索,交换,奥克斯!”

要赎身?夏亚一笑,心想如果你出得起钱,老子也不在乎用奥克斯这个只会吃饭不会干活的地精还给你,不过,只怕奥克斯自己是不肯的。毕竟跟了我一段日子了,老子也不好意思把它丢出去卖了。

“黄金!很多!黄金!交换!老婆!!”眼看夏亚只是怪笑不说话,天攻一咬牙:“黄金,很多!”

夏亚看了看地精领主,冷笑道:“你欺负我不了解你们地精么?你们地精穷得勘比乞丐,就算你是部落领主,也不可能有多少财富的。黄金?我才不信。”

天攻急了:“黄金,我有!树林!东边!扎库!”

一说到扎库,不但是夏亚,就连多多罗的眼睛也亮了。

“扎库土人?”夏亚略一沉吟:“扎库土人倒是听说占了一个什么金矿,不过你怎么会有他们的黄金?”

天攻焦急,满头大汗,它的人类语言不是太灵光,手脚并用,比划了半天才说出了一个所以然来。

原来天攻身为红色旷野之上一名威名赫赫的地精领主,因为它的武勇,它的部落在红色旷野上也堪称是最强大的部落之一。地精这个种族毫无团结可言,就算是部落里的地精,对它这个领主也只有敬畏,实在谈不上多少忠诚可言。部落一大,自然需要养活众多的人口,如果领主不能带领大家存活,那么说不定地精们反叛起来,管你什么天攻地攻,管你什么领主还是首领,也一样把你先煮了吃掉。

而地精智商低下,一盘散沙,多年以来,也实在没有什么管理的才能,但凡一个部落壮大之后,却往往因为红色旷野上土地贫瘠,部落一大,却反而养不活部落的地精,最后反而生出内乱来——所以,红色旷野上,总是无法出现真正的地精王者,一旦部落壮大,最后却反而会发生内乱而崩溃掉。地精天性不团结是一个原因,另外一个原因就是地精的智商低下,不懂得如何经营。

但是天攻的部落却是一个另类,除了它本身个人武勇被成为地精之中第一勇士之外,部落里部众对他敬畏臣服,而另外一个得天独厚的原因,使得它的部落解决了粮食问题。

它拥有的部落位置处于红色旷野的西北地区,占据了相对富饶的河滩地带,而同时,还拥有一片树林——最妙就妙在这个树林了!那片树林虽然不大,但是却拥有一口天然的泉眼。

那泉眼长年泉水不绝,既便是寒冷的冬天,也不冻结干涸。可惜的是,对于地精来说,那泉眼本身毫无用处——那泉水苦涩难喝,想来是什么地下水涌出来的,水质里也不知道含了什么地下矿物成分,苦得别说是地精自己了,就连它们抓捕回来得牛羊也是一口不喝。

天生万物,总有神奇之处,那泉水在树林正中,苦涩的泉水无法被饮用,但是却反而滋润得周围的土地之中,生长出了一种别处没有的植物。

根据天攻所说的,它拥有的那片树林,靠近泉眼正中心的周围一圈,生长着一片奇异的树木,那树木想来是因为饱吸那种古怪泉水生长出来的,木质极为坚硬,勘比金属!夏天的时候,一片一片的巴掌大的树叶挂满枝头,听说就连那树叶也都坚硬异常。天攻的部落里,有地精想出了法子来,将那些奇怪坚固的树叶采集下来,风吹晾晒之后,几片树叶叠加起来,坚硬的程度几乎就比普通的铁甲甲叶差不了太多了,而且分量还轻便,适合地精这种身材矮小脆弱的生物使用。

用这种奇特的“铁树叶”编成铠甲,用铁树的树枝削尖当作长矛,这就是天攻的部落地精士兵们的常备装备了。

更妙的是,生长在那苦涩泉水周围的这种铁树,树干上每年都会生长出大片奇特的菌类蘑菇——这菌类蘑菇奇香异常,但是吃却是吃不得的,有地精胆敢吃上一口,不到一夜就会被毒死。

但是偏生是这种毒蘑菇,却让天攻部落里发了财!

听天攻说,从它父亲那一辈开始,它的部落就和远在红色旷野西边的扎库土人部落有了交易来往,地精虽然和人类不友好,但是对于一起生活在野火原上的扎库土人这个邻居,还是有些交情的。

扎库土人部落,每几个月,就会派人来天攻的部落里,上门收购那种毒蘑菇。

这毒蘑菇对于地精来说毫无用处,但是那些扎库土人却视若珍宝,不但需求众多,每次上门采购的时候都客客气气。

天攻的部落,从父辈开始,就一直靠着那苦涩泉水周围生长的这种毒蘑菇来赚扎库土人的好处,每一次交易,都能换到不少扎库土人送来的粮食牲畜,甚至还有黄金!

扎库土人部落虽然坐拥一座金矿——但是黄金这种稀有金属,实在没有什么实际的用处,除非是在文明世界之中用来当作货币,流通起来才有真正的价值。

可试想,一个蜗居在深山老林里的土著部落,要那么多黄金来干什么?只有偶尔一些走进山里和扎库土人交易的人类商团,会带走一些黄金,但是平日里,那么多金子,土人也不过就是堆在家里当妆饰而已,甚至听说就连扎库土人的小孩子,都可以随意佩戴黄金——那地方,这东西最不值钱了。

听完了这些,夏亚顿时就两眼放光起来,旁边的多多罗和菲利普也都是神色变化,只有沙尔巴大口往嘴巴里塞肉。

黄金!黄金啊!!

夏亚现在最大的难题就是钱!他成了贵族,可是照着尤丽亚给他算的那笔帐,却反而养不活一大家人了!何况要整顿莫尔郡的军务,也需要大笔的军费,钱从哪里来?指望地方的财政税收,那就干脆摇头比较快。如果能得到扎库土人的黄金……那么……

“好!我和你作一个交易!”夏亚眼珠转了转:“你不是要奥克斯么!我不要你的赎金,你们地精部落那些破铜烂铁,老子也看不上眼!我要你那片林子!那泉眼毒蘑菇,今年一年的产量,老子都要了!!!!”

天攻一听,呆了一呆,不过它虽然痴情,却毕竟还是一个领主,犹豫道:“蘑菇,换粮,给你,不行!”

“哈!!”夏亚一笑:“你要用蘑菇换扎库土人的粮食和物资?不用了!你部落里需要粮食,老子给你!”

粮食?!

靠!老子的莫尔郡,就是帝国北部重要的产粮区!别的没有,粮食满仓都是!

夏亚生怕地精还在犹豫,恶狠狠道:“粮食,还有生活需要的东西,我都给你!嗯,你部落有多少地精?”

“一万。”天攻报出了一个让夏亚吃惊的数字。

一万?!!

以夏亚对红色旷野里地精的性子来说,能达到千人就算是极大的部落了!这天攻的部落,居然有上万地精?!

夏亚略微算了一下,地精身材矮小,粮食的消耗并不大,而且一万地精里,除去青壮之外,老弱妇孺的吃喝也比较少一些。这么算来,平均每个地精每天消耗一斤粮食也就顶天了。

一天就是一万斤粮食……哼,也就才四五吨而已么。

“我给你三百吨!就算你的族人成天游手好闲,不打猎不干活,每天吃喝玩乐也足够你们消耗两三个月了。”夏亚冷笑:“你那么大一个部落,也不可能就指望扎库土人的交易来养活吧。”

天攻一听,顿时眼睛都红了。

三百吨,它可不太会算到底有多少,但是,它很清楚,部落里最聪明的长老告诉自己过交易的数字,每次和扎库土人的交易,得到的粮食也不过就够全族的地精吃上一个月而已,地精平日里最大的粮食来源还是靠自己,扎库土人的交易,只能算是一笔外块罢了。

夏亚一开口就把交易的价值提高了一倍,这种生意如何不能做?!

不过夏亚也不是傻瓜,地精的信用,在野火原上是没有人会相信的。这些绿皮肤的家伙卑劣而且无耻,说过的话,转脸就会不认。

夏亚又仔细问了几句,然后笑道:“算算日子,最近也差不多是蘑菇生长成熟的时候了,我这就带人和你先回你的部落里,把蘑菇都采集出来运走!以后扎库土人上门来买蘑菇,就让他们来找我好了。”

天攻的脑袋糊里糊涂,只觉得自己是占了很大的便宜,立刻就毫不犹豫的答应下来了。

用这些蘑菇,再转手卖给扎库土人换取黄金——嗯,说不定连魔吻香芋也一起换了。这个买卖,值得去做!

夏亚是一个急性子,既然定了主意,立刻就去做。

但是随即就有一个难题了。

听说那些蘑菇的产量也不算少了,天攻这个老实的地精认为这交易自己太占便宜,主动告诉夏亚,它部落里存了不少黄金干脆一起给了夏亚,就算是给奥克斯赎身了。

送上门的黄金,夏亚如何不要?

至于奥克斯的意志,这会儿可就不重要了。

夏亚现在为钱发愁之极,那个小小的地精仆人,它如果不肯,土鳖就直接把它捆了送给天攻!

“去天攻的部落里搬东西,我们这么几个人可不行,那么多蘑菇要搬走,可不是一筐两筐,听说折合起来,的有好几车吧,嗯,还有那些黄金,我听说那些铁树也不错,弄上几棵运过来咱们看看,说不定也有用处。”

菲利普毕竟是当过武士团首领的人,这种统筹的事情,他的脑子最清楚,算了一下就说道:“我们四个人可不够用的,必须得带人去天攻的部落,一个车队是必须的。”

“召人!”夏亚一笑:“这里是野火镇,虽然地精的地盘很少有人类敢去,但是野火镇上,只要许的好处足够,敢于冒险的人可不在少数。这点,我可太了解了!”

“还有,就地采购一批粮食也不可少。”菲利普低声道:“地精生性狡猾而贪婪,有胆小怯懦,交易这种事情空口无凭,我们上门就凭这一句话想带走那些蘑菇,恐怕地精们不肯,就算这个天攻是部落首领,但是……听说它出来都几个月了,一个领主不在部落里几个月,恐怕那部落,现在都未必是它的了。”

说最后几句话的时候,菲利普是有切肤之痛的,他就是好好的一个团伙首领被下面人给篡位赶下了台。将心比心,不管天攻从前在部落里再怎么有威望,它几个月都没回去了,那些生性狡猾而贪婪的地精,说不定早就重新推举出新的部落首领了。就算天攻依然还是领主,但是领主一句话就要断了族里的一个交易,说不定下面的那些地精未必答应。

这次回去交易,光几个人去可不行,还得带上一批粮食去,地精看到实物,才肯交易。

“就这么定了。我们就地买粮,然后召集一个车队,野火镇上,敢冒险的人多了去了!哼。”

※※※

几人休息完毕,立刻就出门行动起来。

菲利普和沙尔巴两人去就地购买粮食,反正给地精的粮食也不用太好,只要最低级的粗粮就行。这种粮食的价格,大概一个铜板就能买到一斤。买上一万斤,也不过是十个金币而已。(一百个铜板=一个银币,十个银币=一个金币)

几人虽然身上没带太多的钱,但是凑了一下,两三百金币还是拿的出手的。反正也不是一次性买上几百吨,只不过先政绩够一个车队的粮食,运过去,地精看到实物,再加上天攻的威信,应该就没问题了。

如果地精们反悔想黑吃黑?

以夏亚等人的本事,会怕这个?!

而夏亚,则带了多多罗还有天攻,三人出门就直奔黑街而来。

夏亚可不是第一次来到黑街了,经历了一场战争之后,黑街仿佛比往日更加繁华了,战争之后,大量的商机涌来,拜占庭帝国内部的各种需求,随着战争而暂停,随着战争结束,国内对于出产在野火原上的各种稀奇古怪的货物的需求量一下就全部爆发了出来,野火镇的黑街更是迎来了一个贸易的高峰期。

一到黑街,顿时就感觉到了街道拥挤不堪,夏亚仗着身高力大,强行挤开人群,来到街头一家商铺的门口,站在台阶上,大吼了一声。

他中气十足,这一吼之下,顿时声音将周围的喧哗都盖了下去,随后身边的多多罗就把一面准备好的大旗展开,用一根棍子高高挑起。

夏亚一声巨吼,顿时吸引了不少黑街上来往的路人,不少人眼看有热闹可瞧,都纷纷拥了过来,一时间几乎将道路都堵塞住了。

“招人!招人了!不怕死敢拼命的就过来!富贵险中求!男子汉大丈夫,人死鸟朝天,有种的就过来报名,随我去冒险,拼一个富贵出来!!”

夏亚扯开嗓子的吼叫声音传遍全场,顿时周围看热闹的人不由得有些失望:眼看夏亚一身武士短袍,身披一件精致的软皮甲,佩戴了武器,明显就是一个武者的样子,一听说是招人,想来又是什么佣兵团在这里招兵买马——这种事情在野火镇上实在寻常得很,看来也没什么热闹可瞧了。

众人正要散去,夏亚下一句话,顿时让大家重新激动起来了。

“跟我去红色旷野跑一趟,只招武士,敢拿剑拼命的爷们,每人五个拜占庭金币!五个金币!!”

轰!

人群之中一片哗然!

五个金币是什么概念?以现在的粮价,就算是你顿顿吃肉,五个金币足够一个普通的小户人家吃喝以一年!一个佣兵团的经验丰富的佣兵武士,拼死拼活一年,赚的也差不多就是这么多了。

而只要跑一趟红色旷野,就能赚到一年的收入?!

夏亚一嗓子喊出,片刻之后,消息就传遍了整条黑街,人流纷纷朝着他这里拥了过来。

夏亚眼看吸引足了眼球,微微一笑,然后才抛出了具体的条件来:“招佣兵武士五十人,每人五个金币,再雇佣马车五十辆,连人带车,每辆车一个金币。跑一趟红色旷野,出发前先兑现三成,剩下的回来兑现。”

下面人群鼎沸,野火镇果然不愧是冒险家的乐园,夏亚才喊完了话,人群之中顿时就有不少武士佣兵装扮的人大声应征,从人群里挤了上来。

夏亚微微一笑,回头看了一眼,身后的多多罗立刻会意,将手里的旗杆举得更高了一些。那面大旗飘扬,赫然是一面拜占庭帝国的鹰头军旗!!

“老子是拜占庭帝国军队之人,罗德里亚骑兵团的!想赚钱的就来报名,老子绝不亏人!”

拜占庭帝国刚刚在野火镇驻扎过,虽然名声不太好,但是罗德里亚骑兵团好大的名头,这个大牌一报出来,顿时就把在场的人镇住了。

眼看下面报名的人纷纷,夏亚从台阶上跳了下去,大吼道:“这里人太多,想报名的,都去XX街XX旅店找我!老子是罗德里亚骑兵团将军鲁尔大人的亲兵,叫夏亚是也,去了旅店报名,当场考核武技!”

人群之中顿时就有人叫道:“啊!是夏亚这个小子,老子认得他!这小家伙,居然当了罗德里亚骑兵团的人啦!”

“是啊!早年他还经常过来给我的铺子卖柴呢!”

“啊哈!对对,是这个小子,他还在我的酒馆里赊过酒!”

人群之中不少野火镇的老人认出了夏亚来,却反而让围观的人都更加信了夏亚的话。

夏亚眼看火候到了,让多多罗把军旗一收,就要走人,刚走下台阶,后面台阶上那家店铺里跑出来一个伙计,客客气气的追了上来,对着夏亚弯腰低声笑道:“这位将军,我们家店主有事商量。”

“嗯?”

夏亚回头一看,就看见这个一身麻衣的伙计笑得很客气,但是眼神却毫无畏惧的样子。

那伙计客客气气的笑了笑:“我们店主人说了,有生意和您做呢。”

说完,伸手对着身后的店铺大门一指。

夏亚一笑,看了看身后的这个店铺,忽然想起了一件事情,脸上露出笑容来,就点头应了,对多多罗道:“你先会旅店去和他们汇合,我晚点就回去。”

说完,随着这个伙计大步走进了店铺里。

这店铺大堂并不宽敞,因为夏亚把人家门口堵住了,所里里面并没有生意,空空无人,伙计在前面领路,引着夏亚就穿过了店堂,来到了里面的一间干净的房间,这房间里桌椅齐全,随后就听见一声大笑,一个穿着考究的老头子就从门口走了进来,满脸皱纹,头发梳理得极为干净,眼神里就透着精明的样子,标标准准的一个奸商模样。

老头子进来之后看了看夏亚,眼神里露出笑意来:“夏亚将军好久不见,说起来,您还欠我一只狮兽幼崽呢。”

夏亚哈哈一笑,站起来客气的行了一个礼。

原来刚才在外面招人,只顾着找一个最醒目的地方,却没在意所站的地方,正是自己刚下山冒险,来到野火镇黑街上寻生计,接了一个猎捕狮兽幼崽的活儿,当时就是在这家店铺里接的生意,还签订了合约,只是后来一路遇到的奇遇,最后却跑去屠了朵拉这条倒霉的龙,却反而把猎捕狮兽幼崽的事情给忘记了。

话说,那个事情,算是夏亚违背了双方的合约,只不过现在他身份不同了,想来对方也不是为了这件事情来找他麻烦。

不过夏亚心里还是有些不好意思的,仔细算起来,自己当初身无分文,如果不是这家店铺里接的生意,对方给自己预支的一点钱,恐怕自己连买武器和吃饭的钱都没有,没等出门冒险,就先饿死了。说起来,自己还是要承对方一份人情的。而且……自己最后算是吞了对方的那笔预付的钱,可是答应的狮兽幼崽却一直没有做到,算是赖帐了……

“不过半年不见,想不到夏亚将军已经升官发财了,当初我一看到您的模样,就知道您不是凡人,不过半年时间,想不到您就当了一郡的军备长官,更是在战争之中立下奇功,实在是让人感慨啊!”

老奸商一句话,顿时让夏亚心中一凛。对方这话虽然说的客气,却是直接就把自己的身份戳穿了。

自己刚才在外面为了取信众人,打的可是罗德里亚骑兵团的旗号!可现在这个店铺老板,却直接说破了自己是莫尔郡的军备长官身份……

“你知道我的身份。”夏亚皱眉。

这老奸商生怕惹来夏亚的猜疑,赶紧就客客气气的解释:“我们这家店铺,是属于加仑斯商会的。我们商会的副会长古罗大人是您的好朋友,他曾经有信带来,说您不日就会来莫尔郡上任,莫尔郡和野火镇距离这么近,古罗副会长大人交待我们,如果您这里有什么需要,叫我们尽量配合——呵呵,当然了,您统领一郡的军务,一定大有商机,古罗大人的意思么,如果有什么好的合作的机会,便宜了外人,还不如交给我们做吧。”

夏亚一听,顿时脸色就平和了下来,哈哈一笑:“我倒是不知道……原来你们这家店铺也是加仑斯商会的……啊,古罗那个胖子,当了副会长了么?”

夏亚却不知道,因为古罗对自己的拉拢投资,而随即自己就受到了皇帝的赏识,成为了边疆的军队长官,这一笔投资的买卖,兰蒂斯国内上层觉得古罗的眼光很不错,做得很漂亮,就将古罗在加仑斯商团里的地位提升了上去——所谓的加仑斯商团,其实就是兰蒂斯王国设置在大陆上的一个情报组织。

老奸商请夏亚坐下之后,随后就让人端来了美酒,两人客气了一会儿,夏亚耐不住性子,就直接问道:“您找我进来,到底是什么事情?我先说好,要狮兽幼崽,我现在可没有,大不了当初你给我的钱,我一百倍返还就是了。”

老奸商哈哈一笑:“那点小事情,怎么敢在夏亚男爵大人面前提起。我请您进来,是另外有事情。”

顿了顿,老奸商捏了捏胡须,笑道:“我听您在外面招人,那佣兵武士的生意我们是不作的,不过您要车马,鄙商会还是有些实力的,做生不如做熟,您在外面招来的那些车行马夫,不知道根底,反而用的不顺手,我们商会在野火镇上的车马队,就先借给您使用好了。”

夏亚哈哈一笑:“这么怎么好意思?”

老奸商摇头笑道:“这是古罗副会长的意思,您有需求,我们自然要大力帮忙,至于价钱么……您的开价未免也太高了,这样,五十辆大车,车马人手我们自备,至于收费的话,十个金币就足够了,说起来,这价格已经是翻了几倍了,不过去地精的领地,算是冒险,下面的这些吃苦饭的人,也需要多赏赐一些才行。”

原本老奸商的意思是不收钱了,但是他身为兰蒂斯的情报组织在野火镇的头领,却懂得隐藏自己的意图,如果不收钱的话,说不定这夏亚反而起了疑心,倒不如光明正大的收取一些高价,即得了交情,又不会显得热情过分。

夏亚哪里还有不同意的道理,立刻就笑道:“这样最好了,知道根底的人,用起来也方便。”

老奸商眼看夏亚答应了,略微一犹豫,干脆就加了一点火候,缓缓又道:“正好我们商团也有一点货物要贩运到北边去……嗯,也要经过红色旷野,不如就干脆和您的车队同行吧,也好有个照应,我们商团里自有一队护卫,三十多人,都是身手不错的武士,一路上互相照应,安全上也有保障。”

夏亚心里一动……这是免费给我送保镖啦,不由得抬头深看了对方一眼。

老奸商一笑:“您可别误会,只是顺路而已,有您这样的英雄人物同行,其实我们是占了大便宜了。”

夏亚虽然心中隐隐的觉得这种好事未免太过凑巧,但是仔细想来,对自己实在没有什么坏处,就应了下来。随后老奸商又客气了几句,就将夏亚送了出去。

夏亚回到旅店之后,早已经有不少野火镇上讨生活的佣兵团上门来应征了。这里是贸易集中的地方,各种佣兵武士团最多,也是良莠不齐,这次夏亚开的价格实在太高,顿时就将本地的那些佣兵团全部吸引了过来,其中龙蛇混杂,也夹杂了一些颇为不入流的小佣兵团伙。

本来一个旅店的大堂还算宽敞,一伙伙彪悍的佣兵挤了进来,顿时把店堂里挤得满满,幸好这种事情在野火镇上早已经习以为常,旅店里的老板也不惊奇,只是一下来这么多人,未免有些手忙脚乱,却悄悄交待下去,让那些做生意的店里的伙计,把饭食酒水的价格提高了一倍,反正这些佣兵团来了,这笔钱不赚白不赚。

心中不免感激夏亚这个客人:这种豪爽的客人,越多越好啊。

那些佣兵团来应征,总要吃饭的,而且大家心中顾着想抢这笔大生意,至于店铺里食物的价格高了一倍,也没有人去在意这种细节了。

好容易等到夏亚回来,顿时一群武士就围了上来,眼看一大群武士涌来,人群纷纷,夏亚一只脚才迈进大门,差点就被人群直接给冲了出去。耳朵里就听见纷纷扰扰的叫嚷。

“这位大人,雇我们吧!我们XXX佣兵团的信誉是出的名的!”

“我们XXX武士团行走野火原三年,从来没有失手过!”

“呸!别听这些砸碎胡说八道,大人还是雇我们吧!我们XXX佣兵团威名赫赫,只要我们保护,一路上不用打杀,只要把旗帜一挂,那些强盗就不敢靠近了!”

“胡说八道!大人别听这混蛋的,上个月他们才被人抢得只剩了条裤子跑回来!还是我们XXX佣兵团……”

夏亚被吵的头昏眼花,终于耐不住性子,大吼一声:“都给老子安静下来!!”

他双手一推,一股蛮力使了出来,直接将面前两个号称自己如何武勇过人的佣兵团武士给推得跌了出去。

夏亚奋力挤进了店堂里,快步跑到楼梯台阶上,对着下面纷乱的众人大声吼道:“安静!安静!都给老子安静下来!一个一个说!不然都滚出去!!”

这他妈哪里是什么佣兵团,根本就是一伙乞丐嘛!

夏亚心中年少的时候,对这些以冒险为职业的佣兵生涯还抱有几分浪漫的幻想,此刻不由得心中微微失落,这些人互相攻诘,哪里有半分自己想象之中的那种佣兵武士的傲骨?

就好像一群看到了骨头的饿狗。

夏亚擦了擦挤出来的汗,喝道:“都别想蒙老子!老子也是野火镇上长大的!你们这些人有多少斤两,我心里都清楚得很,想混水摸鱼,没本事混饭的家伙,都自己从这里走出去吧!别等老子发火打人!我要的是真有本事,敢拼命的人!”

这话说出来,下面的这些佣兵人群里,就有不少人顿时露出了心虚的模样来——说起来野火镇上佣兵虽然多,但是也不乏有一些实力稀松,在其中混饭骗吃的存在。

夏亚既然说明了是野火镇上长大的人,那么看来不是那种可以蒙骗的外乡肥羊了,不少人不由得失望了起来。

夏亚一指门口:“自己有多少本事自己清楚,这次去红色旷野,是直接去地精的部落里!其中的意思,你们自己掂量,没本事赚这个钱的,就自己出去,免得老子费事。”

直接去地精的部落里?!

这话更让不少人打了退堂鼓。原本不少混事的人只是抱着侥幸心理,跟随大队人马一起去红色旷野,那些地精性子软弱,说不定不敢抢劫大队人马,一趟下来,只要不出事情,老天保佑,这钱就算是混到手里了。

可直接去地精部落里?!

见鬼了!那些地精有多危险!那是一群饿极了能吃人的野狗啊!

片刻之后,人群涌动,不少人低头跑了出去,下面的人顿时就少了一小半。

夏亚仔细看了看剩下的人,楼梯下依然站了一群,一看就是面色彪悍,显然这些才是真正的常年冒险的真正佣兵。此外,旅店的大堂里,还坐了一些人,在靠墙的几张桌子,稀稀拉拉的坐了三五群,这些人显然也是佣兵,只不过却没有召集涌上来抢生意,显然都是一些真正有实力的大佣兵团,自顾身份,不屑于跑来如饿狗抢食一样的姿态。不过这些人远远的坐在那儿,脸上带着傲气,却一群一群远远分开,井水不犯河水的样子,泾渭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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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场穿越,来自现代的女警成了后宫中的一个小小婢女。但未想到她的身份,却不仅仅这么简单。原以为便在这诡谲后宫之中谨慎前行,却机遇突现,她开始了别样的人生。只这后来生活是否又比在后宫安稳,怕是只有命运所知。......“你是爱,还是欲?”对着面前之人,她淡问出口。“坚持住,我不想再欠你!”画面一转,又是她血泪模糊的样子哭诉。莫途之遥,即便前路茫茫,终点依旧光明。(此书是我的第一部作品,肯定有写的不好的地方,请大家谅解,谢谢大家~)
  • 只有魔知道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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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发展至今,人类逐渐失去了自己的判断,只相信网站给出的各种排名、推荐。不要迷信,请相信自己的判断,点击阅读打开第一章,你会笑,你会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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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优越,却遭遇人生巨变。从青涩胆小到成熟冷默的蜕变,她执着于事业、冷眼于情感。与青梅竹马的梁恭祁情感纠结,富家少爷若有似无的纠缠。她都一一将自己置身事外、可终究未能逃出命运的魔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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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与他原本是两个世界的人,却因着一个普通媒介相识,从此两人慢慢从各自的偏见中出来……爱得深沉……她对他说:“”在你面前的这个人已经千疮百孔,所有的隐私都被撕给所有人看,这样的人,你还爱吗?这样的人,你还敢爱吗?”她眼眶微红,血丝崩出,鼻子红彤彤的。说完后,她见他依旧低着头没有反应,叹了一口气,嘴角勾勒出一丝嘲讽,绝望失望之气也随之流出。他缓缓抬起头,深邃的黑眸如同幽井深不可见,薄唇微启:“在你面前的是个罪犯的孩子,是个被全世界伤害过的人,这样的男人,你还敢爱吗。”他的眼眶已经渐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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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顶天立地,旷古绝伦。那一年繁花盛开,林东踏入崭新世界,一骑绝尘,成为一代医药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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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说:喜欢什么的那都过去了,不重要了,我不想提。他说:我有女朋友了。他说:在我记忆中你画画一直很棒啊!他说:我不喜欢你,一点也不!至于讨厌,至今没有人值得我讨厌。只是觉得你很烦!所以,请你不要再来骚扰我!柳思南之于黎嘉岑,是永远无法靠近的存在,永远的无法实现的梦。是否有缘,幻想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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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礼上,自己的姐妹挺着肚子说孩子的父亲是她的未婚夫。本以为只是一场演戏,没想到抢婚,骗婚,再加上军婚,让她无从选择,只能乖乖的顺从。最终谁是谁的宿命,谁是谁的克星,谁被谁征服!--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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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正经文案】因为几个肉包子,市井流氓一枝花阮初夏竟意外傍上了“金主”。从此走向吃喝不愁、混吃等死的美好生活。着实让人艳羡。问起缘由,阮初夏叼着狗尾巴草,神秘兮兮地答,“佛曰,不可说,不可说。”【正经文案】现代女孩阮初夏,根正苗红的社会主义接班人。因“意外”穿越到神秘大陆,变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小混混。只想安然度日,混吃等死的初夏却意外遇到顾秋白,自此牵扯到五荒之乱……沉稳内敛的高岭之花顾秋白vs鬼马精灵的女痞子阮初夏结局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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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书与现实生活无关,纯属自编,若有雷同,纯属巧合)这是一个才女的世界,在这个和平时代四大才女争霸,在这个重视文化重男轻女的时代谁将在文坛争得一方天下。在情与义之间她们该如何选择。人心深不可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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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有什么岁月静好,只是有人在替我们负重前行。灵气复苏,整个世界都得到了改变。“你正在享受的恬静生活,全都是我们这些武者前辈们拿生命去换来的。”武大训练场内,夏恒的导师这样对他说道。————————这是一个偶然成为了定制群群主的二逼少年,不得不利用诸天“弱鸡”,最后成功拯救下世界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