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夏天,在香港海滨发生了一件惨案:三位青年在海里游泳,正当他们准备往岸边游时,游在后面的那位青年突然被一种凶猛的动物拖入海底。这不幸的人连喊一声都来不及,他的两个同伴只看见从海中冒起一股股殷红的鲜血……
惨案发生后,人们在惊吓之余,发出了各种议论。是什么动物竟然如此凶残呢?大部分人认为这是鲨鱼所为,但是也有人提出是海中恶魔马来鳄干的,因为在华南沿海曾有过鳄鱼吃人的传说。
马来鳄是鳄类中体型最大的,它一般栖居在热带海区,常长期在海上漂游。它的皮肤很厚,能够阻止海水中盐分的渗透,眼睛和肾脏也有排除盐分的功能,因而十分适宜于在海洋里生活。它主要是在沿海活动,有时也随着海潮进入内陆河流中。东南亚热带沿海的居民,都知道马来鳄的厉害。它的性情残暴,嗜杀成性,连凶猛的老虎也怕它几分。它不仅袭击游鱼、走兽、飞鸟,还不时袭击人类。水上作业的渔民和河边洗衣的妇女,不小心就会被它拖下水中吃掉;袭击游泳中的人、畜则更不鲜见了。
其实,在我国华南沿海,包括香港一带海区,曾是马来鳄的重要栖息地。在广东的潮州,唐朝时马来鳄危害严重,伤害了许多人,家畜几乎被吃光,老百姓无法生产,生活穷困。为此,当时任潮州刺史的大文学家韩愈,派人往水中投了一只猪、一只羊,以祭鳄鱼,还写了《祭鳄鱼文》,要鳄鱼们七天之内“南徙于海”,否则就要将它们“尽杀乃止”。韩愈的这篇文章写得很出色,但是鳄鱼还是继续作恶。到了元、明、清时期,在两广、福建、海南、台湾等省区,有关马来鳄的记载仍然很多。例如清朝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四月初,广东水师提督李准乘船巡视南海,见一条大鳄鱼游到船边,长约丈余,它急于吃人,便从船边舷梯爬上船来,凶恶地冲向一名士兵,把一名持枪的士兵吓呆了,李准迅速夺下士兵手中的枪,向鳄鱼开了两枪,将其击伤,鳄鱼翻入海中,沉入水底。此事在李准写的《巡海记》中有详细记载。
由此可见,从西汉到明清,马来鳄曾在我国华南沿海一带栖息过两千多年。后来由于气候条件变迁的影响,迫使马来鳄将其栖息地逐渐南移,终于不再在我国沿海安家了。不过,本世纪初,马来鳄在我国华南沿海还偶有出现,1921年就曾在香港海面捕获过一条。马来鳄游到香港附近海面来觅食,则是完全可能的事。因此,对于香港海滨那件海中动物吃人的惨案,将马来鳄列为可能的“案犯”之一,是完全有道理的。至于那位不幸的青年究竟是被马来鳄吃掉的,还是被鲨鱼吃掉的,因无法查证,也就成了一个永远也无法解开的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