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和频率
一、内部控制评价方法的类型
内部控制评价方法可以分为四个类型:询问、观察、检查和重新执行。将两种或多种评价结合起来使用比只使用一种评价能提供更高程度的保证。会计科目、披露事项和业务流程越重要,包含的风险也就越大。而采用多种评价方法来获得证据就显得更加重要。内控的性质也影响到应该对内控执行的评价的性质。
对一个内控有效性的询问本身并不能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一个内控是否在有效地运行。对内控的观察就提供了更高程度的保证,它对评估自动化的内控来说可能是一个可接受的方法。对证据的检查经常用于确定是否正在执行人工内控(如对例外情况报告的后续调查)。重新执行某个内控则提供了最高程度的保证。通常会将询问、观察、检查和重新执行结合起来对大多数人工内控进行评价。
二、内部控制评价记录的方法
对内部控制评价记录的方法有三种,即调查表(问卷)法、文字表述法、流程图法。调查表就是将那些与被调查对象有密切关系的事项列作调查对象,由调查者设计成标准化的调查表,被调查者填写或由调查者根据调查的结果自行填写。调查表大多采用问答式,一般要按调查对象分别设计。文字表述是调查者对被调查者内部控制健全程度和执行情况的书面叙述。流程图法是用符号和图形来表示被调查单位经济业务和文件凭证在组织机构内部有序流动的文件。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频率
在进行内部控制评价的初始年度内部审计要进行定期的评价活动,且频率要比其他年度的内部控制评价频率高。例如可以每个季度评价一次。在此后的年度,因为内部控制建设已经基本定型,所以可以减少评价次数,不过在内部控制内容有较大变化或者有本质性的变化时,仍要安排内部控制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