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重要会计科目和披露事项
(一)确认的目的和用途
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以下简称“PCAOB”)于2004年3月9日颁布了PCAOB审计准则第2号——《与财务报表审计协同进行的对于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的审计》(以下简称《PCAOB审计准则》)。根据此项审计准则的要求,管理层在每年对股份公司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体系进行评价并向美国证监会报告的过程中,需要首先确定股份公司财务报告相关重要会计科目和披露事项,以及这些重要会计科目和披露事项可能出现重大错报的原因及相关财务报表认定,并以此为基础进一步确定与重要会计科目和披露事项相对应的业务流程,即重要业务流程,作为设计相关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体系的基础和依据。
(二)适用范围
重要会计科目和披露事项的确认由股份公司内控部门在股份公司层面统一确认,地区公司不需进行此项工作。
(三)重要会计科目确认的方法和标准
在确定重要会计科目时,参照通行做法,内控部门从定量和定性两个方面来判断股份公司财务报告相关会计科目是否为重要会计科目。
1.定量标准。
在进行风险评估时,一般应选择合并财务报告税前利润的5%作为确认重要会计科目的定量标准,但为了保证重要会计科目不被遗漏,内控部门在确认重要会计科目时,应将这个指标降低25%~50%作为判定标准。由于2004年是股份公司开展内控工作的第一年,为了确保重要会计科目不被遗漏,内控部门将指标降低50%,即按税前利润的2.5%作为重要会计科目确认的定量标准。以后每年度对财务报告的内控体系进行评价时,内控部门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如风险的高低和业务情况的变化,对定量标准的降低水平在25%~50%之间进行选择。
2.定性标准。
在确认重要会计科目时,先按定量标准进行确认,凡是会计科目的当期余额或发生额大于或等于定量标准(税前利润的2.5%)的,直接确认为重要的会计科目,对于其他的会计科目,我们还必须从定性的角度,确认是否属于重要会计科目。通常考虑的定性因素包括:
(1)会计科目核算的业务存在较大的错误和舞弊的可能性。
(2)会计科目核算的业务所包含的交易的数量、复杂程度和类似程度。
(3)会计科目相关的交易事项本身具有较强的经营风险,可能存在重大的财产损失。
(4)会计科目核算的内容存在较强的会计估计和人为判断,会计科目确认记录金额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将此类会计科目确认为重要的会计科目。
(5)与或有负债相关的会计科目,由于存在潜在的损失和支付风险,因此,将此类会计科目确认为重要会计科目。
(6)相关账务处理的确认、金额计算较复杂。
(7)本年度新发生的交易或行为所对应的会计科目。
(8)会计科目核算内容是否包含大量的关联交易。
如果根据上述定量和定性的因素确认某项会计科目是重要的,那么其附属科目也是重要的。
(四)重要披露事项的确认
财务报告中的每项附注都是报告使用者关心的事项。所以,内控部门将有关财务报告的会计报表附注,全部确认为重要的披露事项。在确定重要披露事项时,将每项附注作为一个整体确认为重要披露事项,而不是针对附注中的个别披露事项。
(五)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1.取得股份公司中国会计准则的合并财务报告及相关附表。
股份公司每年向美国证监会报送相关报表,其中的财务报告是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因此,从理论上,内控部门在进行重要会计科目和披露事项确认时,以股份公司的国际会计准则财务报告为基础。但是,由于以下原因,在实际工作中,内控部门仍以中国会计准则年度财务报告为基础进行分析。
股份公司首先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对股份公司所有业务进行会计核算,编制会计凭证和中国会计准则的财务报告,然后分析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差异,编制调整分录对中国会计准则的财务报告进行调整,编制国际会计准则的财务报告,股份公司在编制国际会计准则财务报告时不需对会计账册进行国际会计准则调整。因此,股份公司中国会计准则财务报告涵盖了股份公司的所有业务,以其为基础进行分析可以满足确认重要会计科目和披露事项的目的,即确认重要的业务流程。在完成了以中国会计准则财务报告为基础的重要会计科目和披露事项及其所对应的重要业务流程确认后,内控部门可以将编制国际会计准则调整和财务报告单独作为一个环节在期末财务报告流程中考虑,从而完整地涵盖影响国际会计准则财务报告的重要业务流程。
取得股份公司中国会计准则的合并财务报告,具有以下要求:
(1)资料来源。由财务部会计处提供中国会计准则的合并财务报告及相关附表。
(2)财务报告时间。内控体系评价年度的上一年度的年末财务报告。
2.对部分合并财务报告层面的会计科目进行进一步的分解。
确认重要会计科目的主要目的是为确认重要的业务流程做好准备。由于股份公司的业务类型较多,中国会计准则财务报告的部分会计科目核算的内容比较复杂,因此,仅从财务报告层面确认股份公司的重要会计科目不能满足风险控制分析需要,对于部分核算内容较多、相关业务流程较复杂的业务类型、风险程度差异较大的会计科目需作进一步的分解。分解的原则是:股份公司财务报告的报表项目直接与公司会计核算的一级会计科目相对应,如果核算包含的内容所对应的业务流程单一,就不需分解,反之则需进行分解。例如:应收账款一般按具体的客户进行明细记录,针对不同客户的应收款项的会计核算流程是相同的,因此,不需对应收账款进行进一步的分解。而存货包括物资采购、库存商品、产成品、在产品、原材料、包装物等,其内容分属不同的业务环节,业务类型不同,金额差异较大,风险程度也不相同,因此,就需要对存货进行进一步的分解。
需要分解的主要项目及分解级次如下。
(1)货币资金。分解为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其他货币资金本身金额不大,风险较小,可不作为重要会计科目,仅需将现金、银行存款确认为重要会计科目。
(2)存货。分解为物资采购、库存商品、产成品、在产品、原材料、包装物、存货跌价准备等。由于所包含内容的金额大小和风险程度差异较大,也需对存货进行分解。
(3)应交税金。分解为应交增值税、所得税、消费税、城建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
(4)主营业务收入。分解为原油销售收入、成品油销售收入、化工产品销售收入、天然气销售收入及其他收入等。
(5)其他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是其他业务收入扣除其他业务支出后的净额。因此,需将其他业务利润分解为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支出。
3.重要会计科目的确定。
在取得财务报告并经过上述会计科目分解后,即可按定量标准进行重要会计科目的确定。方法是:
(1)对于资产负债表上的项目(应交税金科目除外),按期末余额与定量标准(以2005年为例,定量标准为税前利润的2.5%,下同)进行比较,期末余额大于定量标准的,即确定为重要的会计科目。
(2)对于利润表上的项目和应交税金科目,按当年发生额与定量标准进行比较,当年发生额大于定量标准的,即确定为重要会计科目。
对于未达到定量标准的其他会计科目,按照上述定性标准进行定性分析,对于符合相关条件的确定为重要会计科目,最后形成股份公司内控体系评价的《重要会计科目明细表》。
(六)维护和更新
由于重要会计科目和披露事项的确认是股份公司开展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内控体系评价的基础,确认结果将直接影响到每年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体系的更新维护工作,因此,股份公司内控部门除在内控体系建设阶段开展此项工作外,以后年度将每年开展一次重要会计科目和披露事项的确认工作,为每年进行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体系的更新维护做好准备。
在以后对重要会计科目和披露事项进行更新确认时,股份公司内控部门一般在当年的4月进行,以评价年度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为测算基础,初步确定当年重要会计科目和披露事项。对于当年度可能发生的重大业务变化,如进行的重大收购、兼并活动,重大的项目投产等,内控部门在每年年底根据年度财务报告对初步确认的重要会计科目和披露事项进行更新,保证重要会计科目和披露事项的完整性。
二、识别与重要会计科目、披露事项相关的财务报表认定
(一)识别财务报表认定的目的
在完成重要会计科目和披露事项的确认及其与业务流程的对应后,股份公司应确定和记录相关的财务报表认定,并测试与这些财务报表认定有关的内部控制。相关的认定是那些对于会计科目是否得到公允反映起着决定性意义的认定。只有满足了重要会计科目财务报表认定,才能保证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财务报表认定是管理层进行风险评估进而确保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体系设计有效性的基础。因此,必须对重要会计科目的财务报表认定进行确认和记录。
(二)适用范围
内控部门只需要在股份公司合并财务报告层面确认重要会计科目的财务报表认定,而不需要在地区公司财务报告层面进行。
(三)财务报表认定的分类标准
财务报表认定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存在或发生。
该认定确认股份公司的资产或负债在财务报告截止日是否存在,入账的交易在财务报告期间是否已经发生。例如,库存商品应是真实存在和可供销售的;销售收入应代表了与客户进行产品交易或提供服务,以获取现金或其他形式的报酬。
2.完整性。
该认定确认股份公司所有应在财务报告中记录的交易都已按规定包括在财务报告中。例如,当期发生的产品或服务的采购都已在财务报告中完整地记录;当期所有的销售收入和费用支出均已全部反映在财务报告中。
3.估价或分摊。
该认定确认股份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收入和费用全部已经按照正确的金额计入财务报告中。例如,固定资产应按历史成本入账,并且在相关的会计期间内系统地提取折旧;应收账款应按可变现净值计算并确认坏账准备。
4.权利与义务。
该认定确认财务报告中的资产是股份公司的权利,负债是股份公司的义务。例如,资本化的融资租赁支出是股份公司取得对租入资产权利的成本,相应的因租赁产生的负债是股份公司的义务。
5.表达与披露。
该认定确认已在财务报告中恰当地归类、描述和披露各会计科目核算的相关内容。例如,在资产负债表中列为长期借款所涉及的特别约定条款是否描述恰当;在利润表中非常规项目的归类和描述是否恰当。
财务报表认定与每项重要会计科目的相关程度不尽相同。例如,现金科目一般与估价的认定无关,但如果现金中包括外币,则与估价的认定有关;然而,现金科目总是与存在性和完整性的认定相关。此外,内控部门可以在期末财务报告流程中,集中考虑表达与披露的认定。
(四)维护和更新
由于财务报告的认定是股份公司开展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内控体系评价的基础,确认结果将直接影响到每年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体系的更新维护工作,因此,股份公司内控部门除在内控体系建设阶段开展此项工作外,以后年度将每年开展一次财务报告认定的确定工作,为每年进行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体系的更新维护做好准备。
在以后对财务报告认定进行更新确认时,股份公司内控部门一般在当年的4月进行,以这个时点的经营情况为基础,初步确定当年财务报告认定。对于当年度可能发生的重大业务变化,如进行重大的收购、兼并活动,重大的项目投产等,内控部门在每年年底对初步确认的财务报告认定进行更新,保证财务报告认定的完整性。
(五)重要会计科目财务报表认定
根据以上说明,现以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产四个重要会计科目来加以说明。
三、确定重要经营场所
(一)确定重要经营场所的目的和用途
由于股份公司所属单位的规模差异较大,依据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发布的第2号联合审计准则,外部审计师在审计股份公司财务报告的内控体系时,将依据一定的标准选择重要业务单位进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测试,而不会对股份公司所属每个单位都进行测试。因此,股份公司管理层每年在对财务报告的内控体系进行自我评估、测试时,也需要根据同样的标准确认重要业务单位,以保证测试的范围与外部审计师一致。
(二)适用范围
重要业务单位的确认由股份公司内控部门在股份公司层面统一确认,地区公司不需进行此项工作,包括地区公司所属的重点业务单位的确认,也由股份公司内控部门统一进行。
(三)业务单位的分类标准
在确认重要业务单位的过程中,内控部门将所有的地区公司分为以下四类:
1.本身重要的业务单位。即该业务单位对股份公司的财务报告有重大影响。
2.具有特殊风险的业务单位。即该业务单位所具有的特殊风险对股份公司的财务报告有重大影响。
3.汇总后重要的业务单位。即这些业务单位中的单个业务单位对股份公司的财务报告没有重大影响,但是这些业务单位汇总后对股份公司的财务报告有重大影响。
4.汇总后仍不重要的业务单位。即这些业务单位汇总后对股份公司的财务报告也没有重大影响。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上述业务单位的划分标准,仅用于股份公司内控体系建设中,管理层测试和外部审计评估内控体系的有效性时,需要选择一些重点单位以达到一定的覆盖率而设定的,没有其他的用途。就内控体系建设和内控制度的实施来讲,各类单位是一致的,没有差别。
(四)业务单位分类时定量指标的选择
在确认重要业务单位时,内控部门首先考虑定量指标。确认重要业务单位的定量指标,通常有以下四个:销售收入的5%、税前利润的5%、总资产的5%、所有者权益的5%。内控部门必须至少选取一个资产负债类指标和一个损益类指标,用做定量指标来确认重要业务单位。
定量指标的选取应考虑到股份公司所属业务单位分属油气公司的上、中、下游不同的业务单元,分属不同板块,业务类型、资产规模、盈利水平差别较大等因素。
1.股份公司存在大量的内部交易,各个业务单位的税前利润并不能真正反映其对合并财务报告的影响,因此,选择税前利润指标是没有意义的。
2.股份公司内部业务单位之间存在大量的公司内部往来科目,在编制合并财务报告过程中也存在大量的所有者权益合并抵消项目,所以,所属业务单位的所有者权益指标也不能反映对财务报告的影响,因此,选择所有者权益指标也没有意义。
根据股份公司及所属单位的特点,内控部门选择总资产和销售收入的4%两项定量指标作为确定重要业务单位的定量指标。
(五)重要业务单位的确认程序
1.确认本身重要的业务单位。
将股份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所有地区公司的总资产和销售收入与我们确定的定量指标(合并报表总资产的4%和销售收入的4%)进行比较,选出大于任何一项定量指标的地区公司。
将选出的地区公司的总资产和销售收入分别累计,判断累计之和是否大于合并报表总资产或总收入的60%,将会出现两种结果:
(1)如果总资产和销售收入的累计都大于60%,那么这些地区公司就是本身重要的业务单位。
(2)如果总资产和销售收入任何一项的累计小于60%,那么就需要以低于4%的定量标准,从合并报表范围内剩下的地区公司中从大到小进行选择,直到这些地区公司的总资产和销售收入累计都达到合并报表总资产或销售收入的60%为止,那么这些地区公司也作为本身重要的业务单位,和第一项确认的单位一起作为第一类企业。
2.确认汇总后仍不重要的业务单位。
除了所选出的第一类单位之外,将剩余地区公司的总资产或销售收入,从小到大进行累计,累计总额小于股份公司合并财务报告总资产或销售收入4%(总资产或销售收入任选一项,以先达到为准)的地区公司,即为汇总后仍不重要的业务单位,称之为第四类单位。
3.确认具有特殊风险的业务单位。
内控部门已经在合并财务报告的层面上确定了重要会计科目,所以内控部门可以借助重要会计科目来确认具有特殊风险的单位。
针对已确认的所有重要会计科目,将已经选择出来的第一类单位重要会计科目的余额逐一进行相加累计,与合并财务报告相应重要会计科目余额的50%分别进行比较:
(1)如果所有重要会计科目余额之和都超过了合并财务报告相应重要会计科目余额的50%,那么从定量的指标考虑这些单位就是不具有特殊风险的单位。
(2)如果有某项或某几项重要会计科目余额之和小于合并财务报告相应重要会计科目余额的50%,那么就将剩余地区公司(除了第一类和第四类单位)相应重要会计科目余额从大到小加入,一旦超过50%就停止加入,那么这些额外加入的地区公司就是针对这些重要会计科目有特殊风险的单位,作为第二类单位。
在判断具有特殊风险的业务单位时,除了运用以上定量的指标进行确认外,内控部门还需要对股份公司的各项业务有足够的了解,并从定性的角度通过判断确定是否还有其他具有特殊风险的业务单位。如负责外汇或期货交易的单位,虽然它的会计科目余额相对较小,但是其特殊业务对股份公司的财务报告有着重大影响,因此,它仍然是具有特殊风险的单位,也将确认为第二类单位。
4.确认汇总后重要的单位。
除了已经确认的第一、二、四类单位以外,合并报表范围内剩余的地区公司属于第三类单位。这一类单位中的单个地区公司对股份公司的合并财务报告没有重大影响,但是这一类单位汇总后对股份公司的财务报告有重大影响,所以称之为第三类单位,即汇总后重要的业务单位。
需要说明的是,对于第二类单位,在测试时首先关注的是具有特殊风险的一个或几个重要会计科目所对应的流程及其控制。对于第二类单位的剩余重要会计科目所对应的流程和控制,在测试时视同第三类单位对待。
(六)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1.取得股份公司、地区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内控部门应从财务部取得股份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所有地区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以及股份公司中国会计准则合并后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作为确认重点业务单位的基础资料。
2.整理取得的财务报表。
由于各地区公司上报股份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中没有全部对股份公司内部往来和交易进行抵消,其地区公司报表的总资产和总收入与股份公司中国会计准则合并后的报表中的总资产和总收入的口径不一致。所以,内控部门需要对取得的财务数据进行整理。即在各地区公司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中反映的总资产、总收入中分别扣除所有股份公司内部单位之间的往来和内部销售收入(包括与股份公司总部之间、地区公司之间),从而将各地区公司的总资产、总收入指标转换成与股份公司中国会计准则合并后报表中的总资产、总收入口径一致的数据。转换后所有地区公司对外口径的总资产、总收入之和与股份公司中国会计准则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中的总资产、总收入一致。
经过上述资料整理后,即可进行重要业务单位的确认。
(七)维护和更新
重点业务单位的确认结果将直接影响到每年管理层和外部审计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体系的评估、测试,考虑到股份公司所属单位的规模将会发生一定的变化,因此,内控部门将每年进行一次重要业务单位的确认,以便股份公司管理层和外部审计对内控体系评价时选择重点单位进行内控体系的评估、测试。
2005年3月,内控部门按2004年度财务数据并结合2005年可能发生的资产收购、单位重组兼并、新设单位投入营运(相关单位的总资产、总收入可以根据预算数据)等情况进行分析,初步确认重要的业务单位。在年末财务报告编制后,根据2005年年报数据重新确认当年重要业务单位。以后年度据此办法执行。
四、确定重要业务流程
在总体流程描述的基础上,对应重要会计科目、披露事项和财务报表认定确定重要业务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