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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拨雪寻春,烧灯续昼(2)

出了屋子,往南走,进了间不大的厅间,一进门,刚好是唐括辩往桌上端菜,见他们来,手往衣襟上抹抹,一咧嘴:“今儿厨子不道您回来,我就随便做了俩菜,大伙凑合一顿吧!”

“唐括大哥,你做了什么好东西?”如斯闻到香味儿,径直凑上前。这味道太熟悉了!

他嘿嘿一笑,摸摸脑袋,“就是我们常吃的炖菜,也不知道你吃不吃得惯。”他指指大瓷碗里的菜,“就是野山鸡炖蘑菇、红烧鲫鱼和扣肘子,还有些腌的咸菜,好下饭。野鸡和鱼都是现杀的,保证新鲜!”

如斯猛点头,吃了二十几年东北菜,来这里的头几个月,实在是吃不惯杭州菜那种清淡少油,虽是有利于养生,但是还是不适应,说起吃,还是打进了金国属地才算是对了口味。

她回头问严元功,“小方子和盘儿呢?”严元功环视一圈,“斡骨剌,他们俩呢?”

如斯有点奇怪,他问的是谁?正欲开口,唐括辩急道:“大哥,我是不让他们插手的,可犟不过,估计这会儿还在厨房忙活呢!我这就去叫他们,好一块儿吃饭!”他说得恳切,脸也涨红了,如斯心有不忍,“他们也是好心,不想白吃白喝的。唐括大哥,烦你去叫他们吧,我也饿了!”她冲他轻声道。

唐括辩感激地看如斯一眼,转身出去了。

如斯问出心中疑惑,“怎么你叫唐括大哥‘斡骨剌’?到底是叫什么名字啊?”

他慢悠悠开口,“亏你在我大金住着,我们女真人,当然都有本名,唐括辩,只是他的汉名字而已,我与他自小相熟,自然是叫他的本名的。”

她惊讶,“原来你是女真人啊?我第一次见你,还以为你也是汉人,因为你汉话说得流利,举止也像个文人……”

他哑然失笑,“怎么,在你看来,女真人就该披头散发,茹毛饮血像野人一般?”

如斯不好意思,其实她知道虽不至于他说的那样,但是从小受的教育,好似就是汉人看不起蛮夷,总是觉得他们落后、无知,认为自己民族有着至高无上的荣耀,这算不算也是一种历史的错误?

正想着,盘儿、小方子和唐括辩已经进门来,盘儿过来探如斯的脸,高兴道:“已经不那么热了!小姐,吃了饭,再好好歇一晚,明早就没事了!”如斯点点头,看她也换了身干净衣裳,脸色红润,这才放下心来,拉她入座。

他们五个人围着一张八仙桌,很是惬意;因八仙桌结构简单,用料经济,很多东北的贵族人家,如若不在炕上吃饭,便是一家人围坐在八仙桌旁,冬天里暖暖和和,很是其乐融融。

如斯夹了一口蘑菇,慢慢嚼着,不愧是山里野生的,味道浓郁,这是现代大量人工养殖的所无法比拟的,当下食指大动,吃得不亦乐乎。严元功见她得意这口,频频给她夹菜,他自己却吃得不多,每道菜尝个两口就放下筷子了。

“你不饿?”如斯含糊不清地问他,见桌上就只他兴致缺缺,其余三人都如她一般吃得高兴,小方子和唐括辩颇有相见恨晚之感,言谈之间,唐括辩回身从墙边的柜子里取出一大壶酒,坐在小火炉上,拿热水烫了,两个人你一杯我一杯喝起来。不一会儿,屋里就热腾腾的,菜香、酒香四溢。

“大哥他,晚上睡前要吃些夜宵,他睡得晚……”唐括辩打着酒嗝回答如斯,又和小方子各饮了一杯,惹得盘儿不由得低声劝阻。

“无妨!今日我要和唐括辩大醉一场!”小方子喝酒上脸,此刻一张白净面皮已是红透了,倒显出豪爽劲来。

如斯撇撇嘴,“吃夜宵?这是什么恶习啊?那么晚怎么消化?到时候成了个大胖子,还添一身的病!”她小声嘀咕着。

“你说什么?”严元功凑近,皱眉问她。刚才那边喝酒吆喝声大,他应该没听到才对。“没,没说什么……”如斯低头猛吃,心说接下来还要在一个屋檐下生活,自己半毛钱也没有,虽然说早就打算自食其力了,不过眼下还是先过难关再说。况且,小方子那点小把戏,骗骗许则行还行,她可不信观陌会笨到真的以为我被烧死了,要是那样,枉她叫了他那么多年“师父”!

以他的脾气,肯定不会让自己在外面瞎闯,真怕哪一天一睁眼,观陌就站在自己眼前,面无表情地说:“闹够了?回家吧!”到时候她就又变成了那个什么徒单撒卯小姐,还是嫁给那个什么胙王的命运!

“你说了!你说吃夜宵是恶习!”严元功有点生气,控诉如斯的谎言,拿好看的大眼睛斜她,黑眼球都快看不见了。如斯正在嚼一块鸡肉,差点噎着,心想你说这是个什么人啊。平时不苟言笑的,和我拿活死人老师父有一拼,这会儿又变成了半个纯情男,狼人变身么?

如斯擦擦嘴,也吃得差不多了,盘儿正在给她小心地剔着一块鱼肉,如斯爱吃,但是懒,她就主动承包了。“我是半个医生,从医者的眼光看,夜宵的确是没有好处。你若不信,大可接着在半夜好吃好喝。”

他沉吟了半晌,像是下了决心,“斡骨剌,给我盛半碗饭!”转头又来瞧她,“以后便听你的,不吃了,可好?”

如斯拿筷子去夹那块没刺的鱼,偏头想想,给他一个笑容,“如此……甚好!”

一旁喝酒的唐括辩闻言,竟是一愣,发呆了半晌,这才脸色复杂地看了如斯一眼,起身给他主子盛饭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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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早咱们这是上哪去啊?”如斯打个哈欠,搓搓手,又跺了一下脚,活动活动,要不实在是太冷了。严元功见她属实冷得厉害,喊住唐括辩,叫他取了副皮手闷子,给她戴上。如斯见那上面滚着一圈黑色绒毛,用手一摸极是柔软细腻,虽辨不出是何种动物身上的,想来也定是价值不菲,就轻笑着问唐括辩,“你们不会是有钱人吧?怎的出手如此大方?给我了可就莫要再要回去了!”

唐括辩一扬嘴角,露出整齐的白牙,“如斯姑娘真是会说笑,你见哪个有钱人这大冷天出来奔命?哪个不是在家里热炕上搂婆娘?我们兄弟俩,做些小买卖,挣个活口钱罢了!”打了个哈哈,把她的问题又原封不动跑回来。

这严元功,不仅自己奸诈,连身边的人也调教得能说会道,说起话来滴水不漏。如斯也朝唐括辩笑了两声,只当他谦虚。

“大哥说,在家怕你闷得慌,前面的镇子上,有我们一爿小店,你若不嫌累,可以帮忙照看下。”

如斯抬头看看严元功,他也正看她,点点头,“去吧,免得在这边胡闹。”

我她满心的感激瞬间灰飞烟灭,再也不去瞧他,拉着盘儿上了马车。

这严元功的确是做生意的行家里手,唐括辩口中的“小店”,实是谦虚了。他们前行了半个钟头,来到了位于上京路和东京路交界的一个镇子——出仙镇。说是镇子,其实是四面八方往来的必经之地,此时又是年底,故而商贩熙熙,车马攘攘。

马车在一家店铺门口缓缓停下,严元功一撩车帘,率先跳下,掸了掸衣服,向里面走去。小方子扶如斯和盘儿下了马车,唐括辩则赶着空车往后院安置去了。

“你是做什么买卖的?”如斯跟在后面,见屋内装饰清幽,不禁开口细问。严元功从身旁的高架上,取过一个红色的小锦盒,打开来放在她面前。

“珍珠?”如斯脱口而出,此刻,一粒小小的但是极其圆润的珍珠正静静地置在黑色的绒布上,她虽不是行家里手,但是女子天性使然,还是对这类东西爱不释手。细细打量,这颗珍珠乃是极品,呈椭圆状,浅粉红色,闪着透明般的光芒,一看就是上等货色。

“这是月初时在黑龙江庆安一带产的,看色泽和质地,均是上品。这个,就是我的生意。”严元功慢慢讲给她听,又从橱柜里拿出不少其他各类等级的珍珠,一一拿给她分辨,店里没外人,如斯也就睁大了眼睛到处观望。盘儿和小方子也是一脸好奇,东看西看,觉得哪里都稀奇。

没想到啊,这在现代,就是珠宝商啊。严元功看着就不是无产阶级劳动者,果然是土财主一个,如斯暗自诽谤。唐括辩开门进来,带进来一阵凉风,他往火盆里加了几块炭,走近她,看她正辨别着南方和北方珍珠的不同,说道:“除了珍珠,咱们这还有不少好东西!”

“哦?还有什么好东西?拿给我看看?”这里的珍珠已经够开眼了,全是纯天然的精品,绝对不是那种淡水养殖的便宜货,听得还有好东西,如斯眼睛一亮。

“你慢慢看,我去后面看看账目。”严元功见她兴趣很浓,随她和唐括辩胡吹海扯,转身去了后间账房。

唐括辩神秘一笑,从方才放珍珠的柜子里,拿出一个落了锁的小木箱,从怀里取出一把钥匙,找准一个,“啪”地一声打开箱子,里面是一个红布包裹着的小卷。他在如斯面前缓缓展开,她低头近看,是一株老参!主根上端有细密而深兜的螺旋纹,看上去年头久远;须根粗细均匀、稀疏而长,不易折断,软如皮条状,上面有不少像珍珠一样的小白点。这个,应该是东北有名的野山参吧?

见如斯惊讶的神色,唐括辩一脸得意,“没见过吧?这可是刚入秋时,我上山采的,为了这棵参,我在山上待了小半年!”

都说采参辛苦,果不其然,见如斯似有所悟,唐括辩又开口,“在我们老家,有一个关于山参的传说,说是山里有位老人,一天,他的儿子告诉他,有个穿红肚兜的小胖孩和他一起玩耍,很是奇怪。父亲告诉儿子,那小孩子可能是棵人参,于是让儿子带一棵针,穿上红线,别在小胖孩身上。儿子在山中再遇到小胖孩时,将针别在他的兜兜上,果然是一棵大人参呈现在眼前。所以山里人一旦找到人参,一定要用事先准备好的红线系在人参的茎上,人参就跑不了了。”他大笑几声,孩子气十足,神情非常满足,神采飞扬。

“唔,下一次进山,唐括大哥,不妨叫上我啊!”小方子大概很是羡慕,央求着。“好说!好说!就怕你吃不了这份苦!”唐括辩一拍小方子的肩,朗声笑道。

“都是咱们白山黑水的好儿女,为何你去得,我便去不得?大哥,一定带上小弟!”小方子正色道。

“小姐,这参,一定是很贵了?”盘儿小声咂舌。

“贵是一码事,只怕是有价无市,有钱也买不到啊!”如斯微微颔首,又看了一眼那棵参,心里却想,这兄弟俩来头不小,珍珠和野参都是暴利,在这一带若是没有一定势力,恐怕难以站稳脚跟,但是他们仅以一爿小店闯天下,难道,背后可有什么在撑腰?

不一会儿,如斯就弄清了这里的情况,除了珍珠、野参,这里还捎带着卖一些山货,比如榛子、蘑菇和皮毛等等,视季节而定,而且主顾多是熟客,每一笔都是大买卖,几乎不做零碎生意。店里有一位账房先生,大家都叫他潘叔,五十左右,为人严谨,听说是宋人,不过在这边住了二十多年了。此外,还有两个小伙计,都是十八九岁,为人机灵又勤快,平时便是做些进货跑腿的活计。严元功把小方子安排做潘叔的助手,小方子兴致很浓,人又聪明,不多时就上手了,帐做得清晰明了,连潘叔都称赞,直道自己这副老骨头可以歇歇,回家享福了。

如斯和盘儿无所事事,一般都是在后间挨着火盆,喝茶聊天,吃着这边的特色小点心,街上有一家小吃店,如斯最喜欢如意卷和红豆粥,吃完胃里暖洋洋的,身上都不冷了。唐括辩和严元功不常在店里,说是要去拜访主顾,联系一下年前的生意。大年根底下,正是做买卖的好时机,她不多问,乐得清闲。

“小姐啊,你怎么一点都不上火啊?”盘儿咬着勺子,问她。

如斯正往嘴里送了一大口粥,咽下去,说:“上什么火?”

“这个严元功,是怎么回事?还有他那个兄弟,我看也不是善茬子!咱们就在这住下了?”

原来是替自己担心,如斯也不是没考虑过,只是一直没个好计划,听她这么一问,也没什么头绪,心里有些烦,“我和他有一面之缘,又机缘巧合地救过他的亲人。他……总是不会害我的吧?”说到最后,到底是没什么底气。

“哎,偏偏我们逃得匆忙,没个准备。我们主仆二人,现在当真是吃人嘴短,拿人手短了!但愿在这可别出什么事。”盘儿若有所思,下炕给她添茶去了。

如斯望着她的背影,自从下了一线山,她总觉得她好像怪怪的,可具体哪怪了,她又说不上来,盘儿还是一如既往,尽心尽力地侍候自己。长叹一声,罢了,走一步,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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