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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索隐派红学的研究方法及其历史经验教训

——评近半个世纪海内外索隐派红学

近半个世纪,尤其是70年代以来,海内外出版了不少索隐派红学著述,从索隐派观点看来,可说是索隐派红学的复兴;从批评者观点说来,则是索隐派的复辟;而从《红楼梦》研究史的角度来说,则是当年胡适和蔡元培新旧红学争论的继续。举例说来,先后出版的有潘重规的《红楼梦新解》,杜世杰的《红楼梦考释》(是其《红楼梦悲金悼玉实考》、《红楼梦原理》增补本),李知其的《红楼梦谜》,霍国玲、霍纪平、霍力君的《红楼解梦》及王国华的《太极红楼梦》等。

一、 旧论题再度起论争,胡适、陈炳良批评潘夏索隐法

在海外老一辈红学家中,潘重规著有《红楼梦新解》、《红学五十年》、《红学六十年》等书,是索隐派红学家。早在20世纪50年代初,胡适读了他有关《红楼梦》的文章,曾发表《对潘夏先生论〈红楼梦〉的一封信》①,表示“不能赞同潘君的论点”,认为“潘君的论点还是‘索隐’式的看法,他的‘方法’,还是我三十年前称为‘猜笨谜’的方法”。胡适在这封写给哲先的信中还感叹说: “我自愧费了多年考证工夫,原来还是白费了心血,原来还没有打倒这种牵强附会的猜笨谜的‘红学’!”

70年代,潘重规仍然继承蔡元培的观点,认为《红楼梦》是反满复明的。在《〈关于红楼梦的作者和思想问题〉答余英时博士》一文中,说《红楼梦》“作者对贾府的恶意仇视,时时流露于字里行间。作者在书中反复指点真假,以贾府影射伪朝”。陈炳良在《近年的红学述评》中,对潘的观点和方法提出商榷,认为潘的《红楼梦新解》以宝玉代表传国玺,林黛玉代表明,薛宝钗代表清,林薛争取宝玉即是明清争夺政权的说法纯属推测,是不恰当的。陈炳良说:

原谅我作这么一个相同的例子(analogy): 潘先生的大名不也可以牵扯上反清复明的思想吗?潘先生的姓拆开来不是指番人的满洲吗?他的大名不是隐日月两个字,即明朝吗?我的贱名也可以解作: “陈指过去,即怀念胜朝;炳即丙火,即朱明;良是艮上加一点,艮即山,故良字是隐崇祯自缢于煤山。”我相信潘先生是不会同意我的说法的。

陈炳良对潘重规索隐方法的这个批评是很巧妙的。潘对陈这段话实在难以作出有说服力的反驳,特别是对这段话中用索隐方法硬是将潘、陈两人的姓名,都解释成为具有反清复明含意的方法究竟应当持何态度,更是左右为难,肯定也不是,否定也不是。试想,如果肯定陈炳良这段话的方法,则明显与事实不符,因为潘、陈两人的命名确实并无反清复明的用意,如此一来,岂不是也就肯定了自己书中那些反清复明之说并无事实依据?但如果否定陈炳良这段话的方法,则势必也要否定自己书中的方法,因为他自己书中使用的方法跟陈炳良这段话中使用的方法是一样的,都是表面上看似有理实则是牵强附会的索隐派的方法。总之,无论是持肯定态度或持否定态度,都难以使自己运用索隐方法论证《红楼梦》具有反清复明思想的做法得以自圆其说。面对这一两难的情况,潘先生便回避正面回答是否同意陈炳良这段话的说法,而是就《红楼梦》应否运用这种索隐方法的问题发表与陈氏相反的意见。在陈氏看来,既然这种方法纯属主观猜测,自不应以此研究《红楼梦》;而潘氏在《〈近年的红学述评〉商榷》一文中则说,问题是在于应该不应该运用这种方法,“我们研究《红楼梦》,如果应该用这种索隐办法去解决问题,就不当因难而退”。

陈炳良文中还就潘重规认为曹雪芹不是《红楼梦》原作者的说法提出一些问题质疑,如问: “如果曹雪芹不是作者,那么永忠和明义的诗,脂砚斋‘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那句话和许多‘曹雪芹作者’的记录,我们怎样去解释呢?”“如果曹雪芹不是作者,那么别人为什么要‘嫁祸’给他呢?如果作者是避免文字狱,为什么修订者要提到曹雪芹的名字,难道他不知道文字狱可以株连很广的吗?”关于前一个问题,潘重规回答说: “误会曹雪芹乃《红楼梦》的原作者,是由脂砚斋、畸笏一班和曹雪芹同时的红迷引起的。他们沉醉在《红楼梦》文学的魅力中,他们在批语中对隐名的原作者,和执笔增删的曹雪芹,都漫无分别的称他们为作者。批书人对原作者表现极度的崇拜;而对密友曹雪芹则表现得非常亲昵。”至于何以要由曹雪芹来增删,潘说: “或许是雪芹诗笔比这班批书朋友较强,或许《红楼梦》的底本是曹家的藏书,《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可能是曹家传抄出来的。”“《红楼梦》本书,另有隐名的原作者;曹雪芹只是增删补订的执笔人。脂砚斋在评语中一律都称之为作者,这便是曹雪芹变成为《红楼梦》作者的由来。‘永忠、明义的诗’和‘许多曹雪芹是作者的记录’,都是受脂评影响而产生的。”(着重点引者所加)关于后一个问题,潘重规回答说: “脂砚斋批语中说曹雪芹是作者,但脂砚斋并不知道《红楼梦》是反清复明的隐书,所以谈不到‘嫁祸’,因为他们并未感到有‘祸’可‘嫁’。”

从上述情况可以知道,内地红学界后来关于《红楼梦》著作权问题,关于脂本后出以及永忠、明义等记述是接受脂评影响而产生等不同看法的论争,可以说直接间接地与20世纪70年代港台的讨论有关。问题早就提出来了,后来的论争只不过是问题的进一步展开,规模和影响更大,论争也更为尖锐、激烈而已。

二、 杜世杰《红楼梦原理》: 曹雪芹谐音“抄写勤”,世上并

无此人潘重规之后,海外索隐派中有杜世杰。他于1971年在台湾出版有《红楼梦悲金悼玉实考》,经修订后于1972年印行《红楼梦原理》,1979年在上述两书基础上增补改写成《红楼梦考释》印行。此书由中国文学出版社1995年在北京出版。《红楼梦考释》卷首《自序》称: “余研究《红楼梦》数十年”,“撰《红楼梦悲金悼玉实考》一书,说明《红楼梦》涵民族大义,以复礼兴汉为宗旨”,《红楼梦考释》一书“搜掘《红楼梦》所隐藏的真事,诠释《红楼梦》的词藻,发扬《红楼梦》的义理,务期读者能彻底了悟《红楼梦》为复性救世之书,为有功名教之书,实乃前贤立言之作,非曹雪芹的忘本自诋”(着重点引者所加)。《再序》又强调“红楼的宗旨是教礼明义,知耻奋斗,的是一部演性理之书”(同上)。

《红楼梦考释》每篇分若干章。第一篇《〈红楼梦〉与曹家》,其中有《〈红楼梦〉对贾府的褒贬》、《〈红楼梦〉不是曹家的写实》等;第二篇《〈红楼梦〉的组织与读法》,其中有《红楼名词》、《真假阴阳的运用真谛》、《看反面》、《智通》、《人物的创造》、《一手二牍的创造法》等;第三篇《贾府与满清宫廷》,其中有三章分别从时间、从空间,从人事《看贾府与清朝》,又有《贾府的机关》、《〈国朝官史〉与贾府的巧合》、《大事考释》等;第四篇《宝玉与满清帝系》,其中有《由名号看宝玉身分》、《从亲属身分看宝玉的身分》、《从生活经历看宝玉身分》;第五篇《后妃角色》,有《太君与太后》、《凤姐》、《蘅芜君》、《湘妃》;第六篇《大汉儿女》,其中有《宝琴》、《史姑娘》、《怡红公子与绛珠草》、《小宛入宫辨疑》;第七篇《〈红楼梦〉的思想》,其中有《〈红楼梦〉的民族大义》、《真伪的兴废》、《倡礼攘夷》、《儒生兴胄禋》、《贬斥降臣》等;第八篇《吴梅村与〈红楼梦〉》,其中有《从名号的涵义求作者》、《从作者的经历找作书人》、《梅村之谜》、《反清遗老》、《从学术观点看作者》、《〈红楼梦〉的素材与梅村遗著》。

《红楼梦考释》的内容甚为庞杂,兹仅举其关于《红楼梦》作者、《红楼梦》思想、“谐韵格谜”猜法的“考释”如下。

关于《红楼梦》的作者。杜世杰认为,依《红楼梦》缘起看,“原始作者是石头、空空道人、情僧及贾雨村等。曹雪芹不过修改增删编目分回而已”(第八篇)。他认为曹雪芹不是《红楼梦》作者,只是“抄写勤”,是一个抄手。为什么呢?他“考释”说:

根据红楼的命名法看,石头记的事叫《石头记》,情僧录的事叫《情僧录》。因为这部书是用假语村言敷衍出来,所以传世者便叫贾雨村。……故曹雪芹一名很像是“抄写勤”的谐韵。曹雪芹批阅十载,增删五次,他不但“抄写勤”而且增补也勤,依此曹芹圃或系“抄勤补”的谐音。如此解释,虽嫌穿凿,但除此也无更好的解释。而曹雪芹又名曹梦阮,颇似“抄梦圆”的谐音。圆字应作圆满解,即完成之意。《红楼梦》实在是他抄写完成的,那他根据《石头记》《情僧录》的命名法,就应该名“抄梦圆”(谐曹梦阮)。(第八篇。着重点引者所加,下同)

那么,《红楼梦》作者究竟是谁?杜世杰认为,那是吴梅村。理由何在?他“考释”说:

甲戌本上说: “至吴玉峰题曰《红楼梦》,东鲁孔梅村则题曰《风月宝鉴》。”此二人似乎也是参与《红楼梦》的作者,再加上贾雨村,按序各取一字,便是“吴梅村”三字。上列诸名词,皆采一手二牍法,即地名兼人名。

据《微论红楼梦》的作者,郁增伟先生的解释: “吴梅村世居昆山,祖议始迁太仓,盖吴是江南地方总称。昔吴地所辖,县称吴郡。玉峰是昆山县马鞍山之山峰名。梅溪是梅村溪流之总称。……以此可说著者,居吴郡,玉峰之麓,梅溪之滨,村舍之语。上列地名,太仓卫志,昆山县志,均有记载可考。”按郁先生之解释,则可发现,原著者似乎故留姓名地址,以启后之读者,而明其苦心,则夙愿偿矣。(第八篇)

书中多处用谐音法、命名法证明《红楼梦》作者不可能是曹雪芹,而应当是吴梅村。江顺怡《读红楼梦杂记》谓《红楼梦》“正如白发宫人涕泣而谈天宝,不知者徒艳其纷华靡丽,有心人视之皆缕缕血痕也”。杜世杰说: “这真是中肯之谈,揭明了《红楼梦》所隐的是兴废史及宫闱事,作者是出入宫廷之人。若作者是曹雪芹,所写的是曹家事,那以‘白发宫人而谈天空’未免过当。但与梅村又相吻合,徐光润在《梅村年谱序》云: ‘……吾乡梅村先生之诗,亦世所谓诗史也,……其集中之作,类皆感慨时事,悲歌掩抑,铜驼石马,故宫禾黍之痛,往往而在。’”他又认为高鹗也相信《红楼梦》是野史,乃自号“红楼外史”。对此,杜又“考释”说: “红者‘朱’也,即朱楼(明宫)外史。他这项命名法同《石头记》、《情僧录》一样,取一手二牍法,把人名与书名并在一起。”

他又说“《石头记》缘起的秘密,却藏在九十五回”,因为九十五回说石头在“青埂峰下倚古松”,于是又推测: “那《石头记》是遗老在洪帮的秘密会所制造的。石头本来是女娲炼来补天用,补天就是救国。那《石头记》的宗旨与古松的‘洪英’一样,是遗老们要制造(训练)出来救国。”他的根据是,洪帮的“秘密会所”叫“古松”,会员叫“洪英”;“洪为‘漢’字去中土,洪英即汉人之精英”云云。

关于《红楼梦》的思想。杜世杰说: “主张《红楼梦》涵民族大义者,并不乏人,如蔡元培氏、王梦阮氏、潘重规氏等。”于是他从各方面尽可能去考释《红楼梦》的民族思想。《红楼梦》一开头即以甄、贾相对,在杜世杰看来,甄代表汉族贾代表异族。“姓贾的不是淫乱无度,就是残酷不仁,再不然就是贪赃枉法,竟找不出一个好人。而姓甄的呢?古道热肠,培养出个贾化,无恶不作,自己反弄得家破人散,江南甄府没有任何罪名,竟被抄家,被抄的原因是太真了,太好了,所以别人不喜欢,才被抄。甄宝玉虽然少年顽劣,可是后来仍变为正人君子。若是曹雪芹写自传,就不应该把姓曹的都写成坏人”。总之,如以《红楼梦》为曹家自传,“怎样也讲不通的”。那么,《红楼梦》的“反清思想”隐藏在哪里呢?就隐藏在《红楼梦》引子“演出这悲金悼玉的《红楼梦》”里。他说:

《红楼梦》的主旨是“悲金悼玉”。所谓“悲”,是痛恨的意思。金是金人、金国,也即是金虏。悼是哀悼。玉是顽石,也即是土石,说明白一点即是“故土”。玉在《红楼》上必须拆字,玉拆为一王或“一”,与土同,黄自元皇甫碑“茅表其勋德”,《形音义综合大字典》,王羲之草书土为。(第七篇)

杜世杰认为《红楼梦》有“贬斥降臣”的思想。他说: “《红楼》作者,心怀亡国之恨,对卖国求荣腆颜事仇的降臣,大加挞伐。为了隐藏真事,乃名洪承畴为假天祥、小红,名吴三桂为呆霸王、滥情人,名金之俊为贾芹(禽),即伪邦的禽兽。都能刻画入微。”(同上)为什么将洪承畴扯到小红呢?杜世杰对小红的涵义作了“考释”:

小红即红娘,出在《西厢记》,是牵线引路之人。皇太极得到洪承畴,对群臣曰: “今得一引路者,吾安得不乐。”(见《啸亭杂录》)事实洪承畴就是金人寇明的向导,故名之小红。(同上)

由洪承畴想到小红已经使人觉得牵强附会了,而杜世杰还联想到小红走过蜂腰桥,实际上就是影射洪承畴“变节”。他说:

小红因坠儿贾芸来才走上蜂腰桥,蜂腰在二节之间,投降也叫变节,小红走到蜂腰桥,这又说明洪承畴处在一节与二节之间。(同上。着重点引者所加)

小红走过蜂腰桥去干什么呢?是去拿笔。拿笔干什么呢?是要描花样子。《红楼梦》作者这样安排是什么意思?杜世杰说,这是“影射洪承畴写降表事”。理由何在?理由就在于“花”应读“话”即“话样子”,“说得明白一点,即洪承畴所写的降表”。杜书中随处利用《红楼梦》中的人物故事批判洪承畴等降臣,如说: “洪承畴在不能逃走的情形下投降,投降便遗臭万年,所以贾蔷浇了贾瑞一身屎尿。贾瑞早晨回家,对家中人说: 是失足掉在茅厕里,这便是失足遗臭之意。”这类随意牵合、随意发挥之处书中很多。

就像许多已往的索隐派著述一样,《红楼梦考释》也把《红楼梦》看成是小说作者写的一个“谜”,而研究《红楼梦》也就是千方百计地“考释”这个“谜”。杜世杰强调的是,《红楼梦》里的“谜”都属于“谐韵格谜”,比较难猜,但他提出了“先猜后谐”、“两层破解”的方法,认为掌握了这办法,就能“考释”出《红楼梦》的隐义。小说二十二回写到宝玉制的谜是: “南面而坐,北面而朝,象忧亦忧,象喜亦喜。”他说: “贾政猜镜子,实际是舜帝坐朝之典。”并对宝玉、黛玉、宝钗三人命名隐义猜释如下:

作者既拟宝玉为舜帝,黛玉为湘妃,那对宝钗就应该拟为湘君,但那太明显了,所以作者改用蘅芜君。蘅芜为香名,见《拾遗记》,别无他解。蘅芜君即“香君”,谐韵读“湘君”。这是一个比较难猜的谜,但谐韵格谜,都是要先猜后谐,就是谐后语所用的谐韵也是要经过两层破解。如“反穿皮袄”要先猜“装羊”,然后谐“装佯”。“外甥打灯笼”要猜“照舅”,然后谐“照旧”才通。依此法则应猜“蘅芜君”为“香君”,然后谐“湘君”,也是很自然的猜法,并不是穿凿附会。而《红楼》上采用的全是谐韵格,依此法猜宝玉的谜为“舜帝”,然后谐“顺治”,所隐的史事全显眼前。(第四篇)

根据杜世杰这样的“考释”,他认为就能明白小说作者的命意: “就竹夫人、潇湘馆、潇湘妃三个名词对证,黛玉况湘妃无疑”;“就更香、蘅芜院、蘅芜君三词对看,宝钗必射皇后”;“钗黛既射后妃,那绛洞花主(宝玉)必射帝王,并且应射夷人帝王”。小说作者以舜帝比顺治,“宝玉既况顺帝,则宝钗即是皇后,黛玉就是贵妃”。杜世杰就是以这类猜谜法来论证“宝玉与满清帝系”诸种人际关系,来论证贾府是影射宫廷史事的。

三、 李知其《红楼梦谜》: 研究“梦谜”应当用“详梦”的方法

80年代,香港有自号“不过如是斋”的李知其,也写出了篇幅很大的索隐红学著作,书题叫《红楼梦谜》。此书1984年出版上篇,1985年出版下篇,1988年又出版了续篇。上篇是该书第一章《〈红楼梦〉角色猜谜举例》,有文二十四节;下篇是该书第二章《〈红楼梦〉事物猜谜举例》、第三章《〈红楼梦〉面面观》、第四章《“红学”的议论》,有文二十八节;续篇以程甲本一百二十回为猜谜对象,有文一百二十节。

李知其的《红楼梦谜》,其基本观点、基本方法就是继承和发挥蔡元培等旧红学索隐派的思想和方法,认为《红楼梦》是反清复明之作,说《红楼梦》“是一本前所未见的梦谜小说,到处隐藏了大、中、小的谜语不计其数”(上篇第一节《甄英莲》。着重点引者所加,下同)。认为小说作者就是通过制作这许多“谜”、“梦谜”,来反映政治历史事件,表达反清复明思想的。

《红楼梦谜》的特点之一,是强调小说作者善于“营造谜语”,而李知其又极善于“解谜”。这里举两个例子。第一个例子,李知其说,《红楼梦》里的贾宝玉是影射顺治皇帝,小说第二十二回湘云叫宝玉为“爱哥哥”那段话有诅咒胡人“死亡”之意。他说:

第二十回,史湘云叫宝玉做“爱哥哥”,黛玉笑她: “偏是咬舌子爱说话,连个二哥哥也叫不上来,只是爱哥哥的。回来赶围棋儿,又该你闹么爱三了。”黛玉短短一句话里,出现了“爱”字三次,实在是一个明点: 贾宝玉原是姓爱的。……“回来赶围棋儿”是说回来围攻旗夷的时候,“又该你闹么爱三了”这一句话表面是闹一二三,实际写成只见有一二三而无四,无四谐读胡死,可知史湘云口中的爱哥哥只是书中的言语,她心里却是要咒闹胡人的死亡呢。(上篇第八节《贾宝玉》)

第二个例子,李知其说,小说第八十七回紫鹃说要厨房为黛玉做一碗汤那几句话,其实是“作了一个史事报告”。他说:

《红楼梦》藏谜的手法,每每痴得使人惊叹不已的。像第八十七回紫鹃问黛玉: 叫雪雁告诉厨房,给黛玉作一碗“火肉白菜,加了一点虾米儿,配了点青笋紫菜”好么?这时的紫鹃,其实作了一个史事报告。“火肉”谐音鹅肉,白彩的鹅肉就是天鹅肉了;“虾米儿”读“蛤蟆儿”;“青笋紫菜”是清顺治来。这一碗汤恐怕是说: 弘光帝那个癞蛤蟆,只为好色想吃天鹅肉,看看快把江山配给了顺治帝了。(同上第七节《林黛玉》)

李知其这种猜谜法,真是匪夷所思,其穿凿附会真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其实,与其说这是小说作者在“制谜”、李知其在“解谜”,不如说这些所谓“谜”,“实际上是这位索隐家自己制造出来的。猜谜人自己即是制谜人,这就是问题的实质”②。

《红楼梦谜》的另一个特点,是竭力推出一个重要的概念,即“梦”的概念;公开提出《红楼梦》创作本身就是“做梦”,所以研究《红楼梦》就应当使用“详梦的科学方法”。对该书的这个特点,笔者曾在一篇文章中说过一段话,转录于此:

《红楼梦》创作过程是“做梦”,而曹雪芹呢,“他既非‘作者’,也不是‘抄者’或‘阅者’,只是一个呓说人在泄恨说恨”(页738)。《红楼梦》既是“做梦”的产物,研究它也就必须用“详梦”的方法,而且这才是“科学方法”!这就是《红楼梦谜》著者告诉我们大家应当懂得的方法论!我们不是说科学研究应当实事求是么?按照李氏这种“做梦”说、“详梦”说,哪还有什么实事求是可言呢?红学索隐派的研究方法是以主观随意性为其根本特征的,但当索隐学者无法自圆其说时,索性把文学的创作和评论统统理解为非理性的活动,用一个“梦”字来搪塞。对于这样的理论和方法,真是叫人不知说什么好了!③

李知其在《红楼梦谜》中劝告青年人不要读非索隐派的红学著作,应该读索隐派的红学著作,并且“做索隐读者”(上篇第八节《贾宝玉》),还要求他们“有信心遵循蔡元培、王梦阮、沈瓶庵、潘重规、杜世杰等正确而高明的导航线,继续把谜语猜下去”(同上第二节《薛蟠》)。索隐家的李知其,将已故和在世的新老索隐派及其索隐方法称为“正确而高明的导航线”,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青年们是否会像李知其那样,遵循他那“详梦”的方法“继续把谜语猜下去”,具有科学观念和理性意识的青年是会作出他们正确的回答的。

四、 霍国玲等《红楼解梦》: 林黛玉“竟是谋害雍正皇帝的元凶”

30多年来,海外固然不断地有索隐派红学著作出现,继上述潘重规、杜世杰、李知其之后,内地也出现了霍国玲、霍纪平、霍力君的《红楼解梦》这样的红学索隐派的书。

霍国玲等著的《红楼解梦》,也像许多索隐派著作一样,认为“小说的表面故事是假话,另有真事隐在其中”,“《红楼梦》中隐入了何人何事,是《红楼解梦》一书所要揭示的问题”。那么,此书索出了什么隐事呢?他们说:

康熙帝驾崩后,雍正帝继位,不仅结束了曹家“烈火烹油”的生活和富贵荣宠的地位,而且在雍正六年,作者十四岁时,抄了他的家。从而使这个“百年旺族”走上江河日下、日暮途穷的下坡路。曹雪芹乖蹇的命运并没有到此为止,雍正八年,他十六岁时,宫中选秀女,又把他倾心爱恋的姑娘竺香玉夺入宫中先作御用少尼,后来纳作妃子,进而封为皇后。这一切,给这对年轻的恋人带来了不可言喻的痛苦。为了抗议这种强暴和不公正的命运,他二人合力将雍正帝用丹砂毒死,最后香玉又以身殉情。(《红楼解梦》增订本第一集,《〈红楼解梦〉的研究方向和研究方法》,中国文学出版社1995年版。着重点引者所加,下同)

换句话说,《红楼解梦》索出的隐事、真事,是曹雪芹和他的恋人竺香玉合谋毒杀了雍正皇帝。

《红楼解梦》所说的“竺香玉”是谁?该书说就是小说里林黛玉的生活原型,就是“《红楼梦》中隐写了杀死雍正帝的女侠”。霍书在谈《红楼解梦》书名由来时,有这样一段话:

我们姐弟合著的《红楼解梦》一书,原打算取名为《红楼隐侠》。这是由于雍正帝暴亡后,民间广为流传的一种说法是: 雍正帝死于女侠的刀下,这个女侠便是吕四娘。通过我们的钩隐稽实,发现置雍正帝于死地的女侠不是别人,而是《红楼梦》中林黛玉的生活原型竺香玉。这个竺香玉并未直接出现在小说里,而是被隐写在小说中她的无数分身者身上。据此才将我们的书名定为《红楼隐侠》。意思是说《红楼梦》中隐写了杀死雍正帝的女侠。(同上)

这就是说,书名虽然听取某位红学家的意见由《红楼隐侠》改定为《红楼解梦》,可是这部书的一个重要用意是歌颂一个杀死雍正皇帝的女侠,这却是一样的。

问题是在于这个“竺香玉”是何许人?历史书上并没有这样一个人,那么到哪里去找这样一个人呢?霍氏姐弟是从《红楼梦》里“索隐”出来的。原来“竺香玉”这个人是从小说第七十六回妙玉所作的那首诗里找出来的。他们说:

香篆销金鼎,脂冰腻玉盆。箫增嫠妇泣,衾倩侍儿温。空帐悬文凤,闲屏掩彩鸳。

首先,我们发现在“香篆销金鼎,脂冰腻玉盆”两句诗中,隐进了竺香玉的名字。何以见得呢?请看:

1.香、玉两字隐在这两句诗中(直通)

2.篆字中可拆出一个竹字(拆字法)

3.竹隐竺(谐音法)

据此我们说妙玉的诗中隐进了竺香玉的名字。并由此推及,妙玉之诗,正披露了香玉守寡后的生活实况。妙玉诗句中的“嫠妇”即寡妇之意。因此我们说妙玉是竺香玉守寡后的一个分身;“空帐悬文凤,闲屏掩彩鸳”两句诗,透露出香玉守寡后又与天祐私通的史实。(第一集《〈红楼梦〉中隐入了何人何事》,妙玉诗句下着重点原有,余为引者所加)

为什么说“香玉守寡后又与天祐私通”呢?霍书作了如下的解释,同时对“天祐与香玉之事败露后,一个自尽,一个逃亡”的结局作了交代。他们说:

众所周知,凤是传说中的一种雄鸟,与其相对应的同种雌鸟称作凰。鸳是一种水鸟中的雄鸟,与其相对应的同种雌鸟则是鸯。而妙玉守寡后,她的空帐不空,里面又悬进了颇具文彩的凤(才子天祐)。同样,妙玉的闲屏不闲,内中又掩进了美丽斑驳的鸳(美男子天祐)。诗中这种寓意,读者不能忽视。

乾隆九年,天祐三十岁时中了举,并得官职为州同。就在这年,香玉为天祐生下一子,但由于天祐之妻的醋妒及庙中老尼的威逼,致使天祐“惧祸走他乡”,香玉“耻情归地府”,一段姻缘,到此结束。(同上)

霍书认为曹天祐就是曹雪芹,同时又是小说中的贾宝玉,而黛玉、妙玉又同是小说中根本未曾直接出现过的所谓“竺香玉”的化身或分身。霍书说守寡后的香玉跟曹天祐“私通”,还把两人的“私通”说成是“史实”。其实这何尝是“史实”,这只能说是主观编造。

《红楼解梦》中,常将历史上的人物、小说作者、小说中人物乃至研究者“发现”出来的人物捏合在一起,根据自己的需要去营造人物关系、编造故事情节。如小说第三回有两首《西江月》词,霍书根据脂批称此两首词“别有深意”,又作了如下一番考释和发挥:

脂批中指出,写上述两首《西江月》是作者“别有深意”,其深意为何?笔者认为,此词是用来为宝玉画像、作评的,同时还存有作者的自谦自贬之意。其用心则在于: 为自己与香玉合谋害死雍正打掩护。世人谁能料到,像宝玉这样一个“纵然生得好皮囊,腹内原来草莽”的人物,竟会谋害当今皇上?更不会有人料到,像黛玉那样一个娇滴滴,哭啼啼,终日里药比饭吃得还要多的病弱少女,竟是谋害雍正皇帝的元凶。甭说世人不会想到,即使今天我们姐弟将此案揭示出来,仍有部分读者不愿相信,不肯相信,不敢相信。(《〈红楼梦〉的分身法》)

这里,小说作者、香玉、宝玉、黛玉、雍正皇帝在《红楼解梦》著者的导演下演了一出“合谋害死”雍正皇帝的戏,但是导演却不说这是戏,而是已经“揭示出来”的骇人听闻的谋害皇帝案,而黛玉“竟是谋害雍正皇帝的元凶”。这真是从何说起啊!这是在歌颂林黛玉还是在以莫须有的罪名诬陷林黛玉呢?

对于《红楼解梦》这样一部书,有人却恣意加以吹捧。有位署名“紫军”者为此书写《序》,竟说《红楼解梦》在红学研究中“实际已形成完整的学说”,说此书是对《红楼梦》研究的“全面突破”,是“新的里程碑”,说此书的“核心”,就在于“推断、论证出《红楼梦》背后所隐的一段历史”,其最重要的事件就是一个叫竺香玉的二十岁的皇后,“在曹雪芹的配合下,用丹砂毒死雍正”(第一集增订本《序》)。但也有学者对此书提出认真严肃的批评,如杨启樵,在发表于《红楼梦学刊》1997年第四辑的《旷世奇闻: 曹雪芹毒杀雍正帝——评霍国玲等著〈红楼解梦〉》一文中,以历史资料为据,指出“雍正未尝封香玉为后”,“雪芹弑帝有悖常情”,“香玉为尼纯属想像”,“雪芹岂是龌龊小人”,“黛玉形象下流不堪”,批评此书的“索隐”“越解越糊涂”。文末说: “霍氏钻研《红楼梦》十余载,应有相当成就;惜主观性太强,先立一说: 雪芹恋人香玉被逼为皇后,曹、竺合谋毒死雍正。其集证据牵强附会,多不可信,钻入牛角尖而不能自拔。倘能虚心接受忠告,摈弃成见,以今日之我攻昨日之我,定有得益。”

如果说《红楼解梦》是在编写一个关于曹雪芹及其恋人谋害雍正皇帝的耸人听闻的故事的话,那么另一部索隐派的书王国华的《太极红楼梦》,则是将《红楼梦》原著各回的顺序完全打乱,按照王国华的《红楼梦》“结构学”,重新裁剪组合,使之成为一种不讲情节、不讲人物思想逻辑,只符合王国华设计的“太极红楼梦”“结构红楼梦”的主观主义的玄想,只是在那里将全部《红楼梦》作“太极”的图解,其研究的思想和方法更缺乏学术性科学性。尤有甚者,此书1995年7月由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正式出版时,竟署名作者是“王国华曹雪芹”。清朝时候的曹雪芹,就这样被拉来充当现在王国华合作著述的伙伴。如此荒唐,我们这里就不加评述了。

五、 索隐派方法论并不科学,其自身存在着无法克服的非科

学性质在《红楼梦》研究史上,索隐派的文章著述不少。历史上曾发生过以胡适为代表的新红学考证派和以蔡元培为代表的旧红学索隐派之间的一场争论,那场争论虽然充分暴露了索隐派研究方法的非科学性质,但是用索隐派的观点和方法研究《红楼梦》,实际上并没有完全绝迹,有时候还显得相当突出、活跃。近几十年来,海内外的索隐派著述,实质上是旧红学索隐派的继续。

如何认识《红楼梦》研究史上的胡、蔡之争呢?如何认识和评价新旧红学的历史地位和学术前途呢?我曾经说:

《从胡适蔡元培的一场争论到索隐派的终归穷途》是对红学史上一场争论的评述。历史上这场争论至今在红学界并没有结束,从某些现象看来,旧红学索隐派在当年经过新红学考证派的批判之后,似乎又有“反攻”之势。而在我看来,以主观随意性为特征的索隐派红学,从科学研究的观点来衡量,其研究的思想和方法就是站不住脚的;新红学考证派的著作,虽非没有缺点,但两相比较,总的说来还是以胡适为代表的新红学考证派比以蔡元培为代表的旧红学索隐派较为切实一些。至于历史上的索隐派,本身并非完全相同。蔡元培的方法不对,但他的《石头记》历史地看还保留着某种思想进步性。如今海外有的新的索隐派著作,别看有的是皇皇巨著,可是比起蔡元培来,不但未见高明,主观主义的随意猜测的毛病更为严重,所以我认为索隐派无论新旧,在《红楼梦》研究中只能是“终归穷途”。④

为什么在红学研究中索隐派著述不绝如缕,有时还显得相当热闹,然而我们却说索隐派红学在学术上终归穷途呢?这并不取决于批评者对它所持的批评态度,而是由索隐派研究方法本身客观存在的并且是无法克服的非科学性质和非科学倾向所决定的。

索隐派红学家称自己所采取的研究方法是科学的方法。除个别索隐派红学家曾公开提出《红楼梦》研究本来就不必采取什么科学的方法,如上面我们说到的李知其,他认为文学的创作和研究其实都是“梦”,研究《红楼梦》不必遵守什么严格的科学规范、科学原则、科学方法,完全可以并且只有使用测字猜谜的方法,放任个人的主观猜测和想像才能发现《红楼梦》的隐意,他不在乎他人认为自己这种“详梦”方法是否合乎科学。此外各种各样的索隐家都热衷于为自己主观猜测的方法涂上一层科学的色彩,力求把自己索隐的方法说成是科学的方法,企图借此显示其方法的科学性。其实,科学的考证方法跟索隐派的猜谜方法其性质是不同的,我们必须把两者区别开来。

那么科学考证和主观索隐有什么不同,如何加以区别呢?我们可以从下列若干方面加以考察。首先,就提出论题而言,考证家的论题一般地说具有一定的现实性,论题的提出以考证家对研究对象的初步观察和了解为基础,强调论题来自客观对象;索隐家的论题的提出往往是来自某种先入之见、某种既定的主观悬念,在索隐派红学著述里,许多论题即所谓“谜”,其实都是这些猜谜家自己制造出来的。其次,就论证过程而言,考证家的论证强调遵循逻辑、尊重客观实际。在论证过程中,其思维方法的基本特征和走向是从材料到结论;索隐家在这一点上恰好与考证家相反。他们在论证过程中,其思维方法的基本特征和走向是从结论到材料。索隐派的著述中,论证的过程和方法往往是支离破碎、东拉西凑。他们的论证既不讲究科学逻辑,也不尊重客观事实和材料,有时是把事实和材料裁剪、组合得符合自己的主观需要,有时甚至可以制造出“事实”和“材料”,例如根据自己的需要,牵强附会地构想出人物和事件的某种关系或联系。再次,就结论验证而言,考证家在主客观条件比较充分的情况下,其考证的结论是比较切实可靠的,当然,受到主客观条件的限制,考证家未能得出科学的结论,考证过程及其结论会有失误,但考证方法所得的结果无论是对是错,一般地说是可以验证的;而索隐家们对自己所得出的结论,总是评价甚高,往往自诩为曹雪芹的隔世知己,《红楼梦》的真正解人,其实他们的结论往往是主观猜想的产物,并非什么真知灼见,很难说是切实可靠的。同时,索隐派主观猜测所得的结论是否正确,往往是死无对证、无从检验的。最后,就研究价值而言,科学考证的目的和作用是通过认真踏实的研究,去探讨一些实际存在的科学问题,在研究过程中遵循科学规律,依靠已知的科学知识,从已知到未知,帮助人们解决疑难问题,获得新的见识;索隐家们索隐的具体目的和动机虽然有所不同,或由于好奇心的驱使,或为了证实某一政治成见、心理观念,或则借此自炫博学、善于解谜,甚或借此消磨时日,以驱遣文字自娱并以此娱人。看来索隐家们追求的是某种乐趣,是自己和同好者心理上的满足。但也正由于他们的研究具有主观猜测、随意附会的通病,往往就不能自圆其说,也难以从科学上取信于人,有的读者则不但难以从中获得有益的新知,脑子里反倒是被塞进许多想入非非的虚幻故事和无益的思想观念。

总起来说,科学的考证本身要求尊重客观实际和科学规律,考证家某些具体考证可能产生失误,但他们毕竟受到科学研究原则的约束;测字猜谜的索隐,尽管在某些人看来颇有一种乐趣,但是以主观随意性为其根本特征的索隐派的研究方法,使索隐派红学著述存在着非科学的有时是明显的反科学的倾向,这是基本事实。半个多世纪以来海内外红学索隐派的理论和实践,再次暴露红学索隐派方法自身无法克服的严重缺陷。《红楼梦》研究的历史经验启示人们,红学研究工作者,只有认识到索隐方法非科学的性质,吸取索隐派研究的历史教训,才有可能克服《红楼梦》研究中重复出现的非科学倾向,才有可能提高红学研究的科学素质和科学水平。

注解:

① 胡适此文发表于1951年10月,潘重规《红学六十年》附有胡适此信影印件。拙编《红楼梦研究文选》(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8年出版)中,在选编潘重规、陈炳良有关索隐红学互相商榷的文章时,也编入了胡适此信。按,潘重规,字石禅,潘夏是他的笔名。

② 拙文《论“红楼梦毫无价值论”及其他》(关于红学研究中的非科学性问题),在谈到《红楼梦谜》一书时,曾对该书的猜谜提出这样的批评。原载《华东师范大学学报》1986年第3期,收入拙著《论红楼梦及其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出版。

③ 拙文《红学批评应当实事求是》(评《红楼梦谜》对胡适和非索隐派红学的批评),刊于《中华文史论丛》第五十四辑,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6月出版。

④ 参见拙著《论红楼梦及其研究》的《自序》。《从胡适蔡元培的一场争论到索隐派的终归穷途》原载《红楼研究集刊》第四辑,收入《论红楼梦及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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