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反对用人惟亲思想的影响,有些私营公司管理者又走了另一个极端:不重用自己的亲属,以此来标榜自己不是用人惟亲的。其实,这种做法也不妥,自己的亲属如果有才能,一样要重用。从中外企业发展的情况看,很多企业是从家族企业开始做起,一步步发展起来的。它们都是在企业壮大之后,才进行改造,走上现代化管理之路的。广大中小私营公司多处于家族式企业管理的发展阶段,从众多企业发展的经验来看,私营公司在这个时期内可以采用“嫡系之中选将才”的用人方法。因为私营公司老板对自己的嫡系成员信任度比较高,可以增强企业高层的核心凝聚力。三星集团通过委任试用制,巧妙地为企业确定亲人作为接班人,成为人们谈论的佳话。三星集团总裁李秉哲是韩国巨富,被誉为“财界之父”。
为了使他的三星集团后继有人,发扬光大,他在任时就十分注意选拔继承人。李秉哲认为,确定继承人时,要着重考虑他的性格和能力。继承人不只是继承财产,更重要的是继承三星的事业,使之发展下去。按照这样的指导思想,李秉哲很早就开始谋划继承人的选择,并着手对他的三个儿子进行考察。具体方法是选择不同的企业让他们去继承,去经营管理。开始,李秉哲让他的长子李孟熙试着经营几家企业,放手给他职权。虽然做了很大的努力,但最终没有成功。不到半年功夫,他不仅把这几家企业搞得一塌糊涂,还给整个三星集团造成了很大的损失。李孟熙发现自己缺乏经营管理企业的能力,自然放弃了继承权。二儿子李昌熙看到大哥没有成功,分析了自己的实际情况,认为自己也不能担此重任,于是像大哥一样,不再接管这个庞大的企业集团,主动提出他只希望选择有兴趣的公司进行稳健的经营,发挥自己力所能及的作用。
三儿子李健熙曾先后在早稻田大学和华盛顿大学学习管理专业,具有较丰富的理论知识,但实践经验较少。李秉哲决定对他进行重点培养。为了培养他的经营能力,让他参与第一线的经营,轮换锻炼他的实际工作能力。经过很长一段时间的传、帮、带,李秉哲认为李健熙已经初步具备了将来驾驭三星集团的能力,能使员工有向心力和凝聚力,才逐步确立了他的继承人地位。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李健熙继任三星总裁后,充分显示出他的领导才能和经营能力。他不仅继承了父辈的传统,还光大了三星的事业,使该集团的系列企业由李秉哲在任时的32个扩大到后来的42个。三星事业蒸蒸日上,企业遍及国内外,成为国际上知名的企业。其实,“在嫡系之中选将才”的用人思想古今中外早已有之,最为突出的表现在蒋介石身上,我们来看蒋介石的内阁名单:何应钦,黄埔军校总教官,后任国民党陆军总司令、国防部长。陈诚,黄埔军校炮科教官,后任国民党第六战区司令,参谋总长。张治中,黄埔军校军官团团长,后任国民党西北军政长官,湖南省主席。汪精卫,黄埔军校党代表兼政治教官,后任国民党副总裁兼行政院长。顾祝同,黄埔军校战术教官,后任国民党第三战区司令,参谋总长。蒋鼎文,黄埔军校军事教官,后任国民党陕西省主席。刘峙,黄埔军校战术教官,后任国民党徐州战区总司令。李济深,黄埔军校副校长兼训练处主任,后任国民党军事参议院长。汤恩伯,黄埔军校军事教官,后任国民党京、沪、杭警备司令。
邓演达,黄埔军校教育部副主任,后任国民党总政治部主任,军委委员。戴笠,黄埔军校六期,后任国民党军统局局长。胡宗南,黄埔军校一期,后任国民党第一战区司令。郑介民,黄埔军校二期,后任国民党保密局局长,中统局局长。宋子文,蒋介石之妻宋美龄的哥哥,后任国民党财政院院长,四大家族之一。以上这些人都是在中国近现代史上留下名字的人物,他们几乎全部出身于黄埔军校,在国民党嫡系部队中,十之有九的将领也出身黄埔。蒋介石“五虎上将”中,其中四人曾为黄埔教官,“八大金刚”也基本出自黄埔,其身边的“十三太保”也皆被黄埔学员占尽。可以说,国民党当时的军政要员中,黄埔成员占了绝对多数,他们这些人为国民党建立发展、壮大,立下了很大功劳,可以说没有黄埔军校就没有蒋家的王朝的事业。在嫡系之中选将才作为私营公司选人的一种方法,要有一个前提,那就是自己的嫡系中,确实能找到公司需要的人才。如果在自己的嫡系中没有理想合适的人才,千万不要因为他是自己的嫡系成员,虽才能不及别人,但仍用他而不用别人,那就不对了。
§§第二章 用什么样的钩钓什么样的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