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分析表明,有必要对社会关系网络的特性作一系统分析。社会关系网络所具有的特性是非常复杂的,概括起来可有以下几点:
5.2.1 社会关系网络具有资本性,可以给人带来效用和便利
(科尔曼,1990;RONALD BURT,1992;PAULS。ADLER、SEOK_WOOKWON,2002;ANNES。TSUI,JIING_LIHFARHAND KATHERINER。XIN,2000)。这不仅体现在社会关系网络是人的生存、人际交往的基本形态,通过社会关系网络,人们可以获得所需要的各种资源,而且对社会关系网络进行投资,如人们相互施惠或互赠礼物,通过认、拉、攀、钻、做、联、送,人们就可以期望从这类关系网的编织扩展中获得收益回报。这在华人社会中,几乎成为个人或企业的基本生存方式,只不过更具有人情化的外表。如果作为团体成员,他可以通过这种投资巩固、甚至提高其团体成员的身份和地位,从而可期望获得更多的收益。如果作为非团体成员,他可以与别的个体结成松散的社会关系,进而也可以根据利益的需求,谋求某一团体成员的身份及其收益。
5.2.2 护养性与增值性
社会关系网络作为资本也像实物资本和人力资本一样,需要在使用中获得收益,而要获得这种收益就需要维护保养。但与实物资本不同,它一般不会在相互使用中不断贬值,而只会在人们之间互动互惠中增值。社会关系网络需要“礼尚往来”不断巩固加强,否则就会失去效力。尽管社会关系网络中(非正式的)交易条款的内容是不明确的,互惠也并非是等价的,回报预期也不一定是绝对准确兑现的,但以互惠增进情感,以信任巩固和扩展关系网络边界,以情感、信任的强化来进一步获取收益,可以使社会关系网络资本不断增值。
5.2.3 社会网络资本的转化率相对较低
经济性资本,特别是货币资本是最具流动性的,它随时可转化成其他形式的资本,如物品的、人力的、文化的、社会的资本等等。尽管社会关系网络资本可以通过减少交易费用来提高经济性资本的效率,但社会网络资本朝向经济性质的资本“可转化率”相对较低,因为社会网络资本的流体性不强,比较“黏稠”(ANHEIER,GERHARDS&ROMO,1995;SMART,1993)。社会关系网络中的交易不像纯市场关系中的交易那样,可以即期结清和兑现,这自然影响其资本的转化效率。LIN(1982)在修正和深化GRANOVETTER的“强关系、弱关系”假设时认为,在一个分层体系中,相同阶层的人们在权利、财富、声望等资源方面相似性高,他们之间往往是强关系;而不同阶层的人们的资源相似性低,他们之间往往是弱关系。当人们追求工具性目标时,弱关系就为阶层低的人提供了联结高地位的人的通道,从而获得社会资源。这种状况在私营家族企业创业与发展初期能得到较大的证实。因为众多的私营家族企业通过社会关系网络获得创办企业所需的各种经济资源,从而在缝隙中生长起来。但还应看到以下几种情况:(1)在弱关系中,由于信任度低,或者由于地位低的人向地位高的人进行交换的资源非常有限(量少质低或者互补性差),因而,未必能从地位高的人那里得到高质量的或必需的信息、资源;(2)地位高的人将自己所掌握的资源或信息交换给地位低的人的意愿,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他对未来回报的预期与当期所承受的风险、代价之间的比较。如果预期回报低,而当期的风险、代价大,则弱社会关系并不能有效地转化为经济资源。正是人们之间的社会分层,资源与信息的分配不平衡,所以既有可能促成社会网络资本转化成经济资源,也有可能阻碍这种转化。另外,中国俗话说:人在人情在。这就是说当某人不在位或不在世时,其人情关系网络资本立刻贬值,甚至荡然无存,他很难将这种关系网络资本储藏起来或馈赠给他人或遗传给后代。
5.2.4 社会网络资本具有公共品性质
社会关系网络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资本,它不存在于个体的“角色”本人身上,而是存在于个体与个体之间的角色关联上,没有一个个体拥有对社会关系网络的绝对的排他性所有权。一般而言,物质资本是私人物品,财产权保证物质资本的投资者获得资本利润。因此,人们投资于物质资本的积极性始终没有降低。人力资本也大致如此。但社会关系网络资本的本质是社会个体之间的特殊纽带联系,它只能为私人相獉对獉拥有。由众多个体之间特殊纽带联系的社会关系网络,特别是氏族联系、帮会、俱乐部形式的社会关系网络,会使其成员享有网络收益,比如会员优惠、会员权益保护等。这些网络是需要投入资本加以维护、保养的,但由于不是私人绝对拥有的物品,因而就会出现对公共物品投资不足、“搭便车”的行为。由此,就会导致某些社会关系网络资本的功能效用递减,甚至导致社会关系网络的解体。既然社会关系网络资本具有公共品的性质,那么就会有“搭便车”的行为,甚至有损公利私行为。既然如此,谁有积极性负责这种公共品的生产与供应呢?社会关系网络究竟怎样进行生产和再生产?社会关系网络资本在不同民族或国家有哪些不同的内涵?在发生什么样的演变?这些问题尚未见到有分量的研究。
5.2.5 社会关系网络的密度与结构洞特征
各种社会关系网络之间的一个重要差别就是密度不同。所谓网络密度是指网络中个人关联的程度。这种密度的范围包括从非常松散的连接到非常紧密的连接都有。关系网络密度的不同,其功能效用就会有很大的差异。与关系网络密度相关联的一个重要概念是博特(BURT,1992)提出的“结构洞”理论。他认为,无论主体是个人还是组织,其社会网络均表现为两种关系。一是网络中的任何主体与其他每一主体都发生联系,不存在关系间断现象,从整个网络来看就是“无洞结构”。这种形式只有在封闭的小群体中才会存在。二是社会网络中的某个或某些个体与有些个体发生直接联系,但与其他个体不发生直接联系。无直接联系或关系间断的现象,从网络整体来看,好像网络结构中出现了洞穴,因而称作“结构洞”。“结构洞”理论的意义在于:不笼统地谈社会关系,而是对社会关系本身的结构及其功能进行分析。这对理解不同社会关系的功能,理解处于不同社会关系网中的个体、企业竞争优势有重要意义。华人社会因特别注重个体间的互动,是差序格局,所以社会关系网中结构洞显得特别明显,有的人因为处在多种或多层的社会结构洞的节点上,因而拥有更多的资源,由此成为众多的人的关系行为指向目标,更有甚者为不正当的私利攀附巴结于他。资源未能更多地通过市场公正公平的交易规则流动,因此“关系经营”往往成了华人企业的经营秘诀。
5.2.6 社会关系网络资本的难测定性
社会关系网络有多种形态多重属性,有些是有形的,有些是无形的微妙的。因此,要在量上测定社会网络资本是极为困难的。即使由社会关系网络资本带来的收益可以测量,但建立社会网络所付出的努力却是难以测量的。尽管如此,西方学者们对社会关系资本的测定还是作了一些努力,如从社会组织形态、关系网络成员的互动频率(GRANOVETTER,1973)、关系网络成员拥有资源相似性的高与低(LIN,1982)等变量来测定。华人学者边燕杰、丘海雄(2000)用以下三个指标测量企业的社会资本:
(1)企业法人代表是否在上级领导机关任过职。其隐含的假设是:企业法人代表的行政级别越高,其社会资本量可能越大。
(2)企业法人代表是否在跨行业的其他任何企业工作过及出任过管理、经营等领导职务。其隐含假设是:在跨行业的其他任何企业工作过并担任领导,其社会资本量可能更大。
(3)企业法人代表的社会交往和联系是否广泛。其隐含的假设也是可以推理的。
用这三个指标来测量企业的社会资本量是富有启发和现实意义的,李路路、石秀印也做过类似的研究。但用这些方法测量社会资本仍然是初步的,有待进一步完备。
5.2.7 社会关系网络联结纽带的差异性
社会关系网络呈现有多种形态,其联结纽带的共性要素主要有:情感、经济利益和规范认同度,以及渗透于这三个要素之中的信任要素。尽管在不同的社会关系网络形态中,情感、经济利益、规范认同度和信任这四种要素都存在,并发挥着各自的作用,但在不同的社会关系网络形态中,每个要素的地位与作用是不同的,如:在较封闭地域内或俱乐部中,情感因素是主要的黏结剂;在较为开放的市场经济体系中,企业之间的社会关系,经济利益可能是最重要的联结纽带;在类似帮会这种社会关系形态中,成文和不成文的帮规是关键的约束条件。不管在哪一种社会关系网络中,规范认同度起着核心的作用。“规范认同度”这个要素在不同民族或国家具有不同的内容与表现形式,值得深入研究。
5.2.8 社会关系网络的负面效应
学者们对社会关系网络的正面效应验证较多,对其负面效应关注较少。如:LIN(1982)、边燕杰和张文宏(2001)等以“强关系、弱关系”为核心概念研究信息获取与职业流动的关系;中国内地很多学者对社会关系网络对企业成长的促进作用做了很多理论与实证的研究。但是,社会关系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它也会产生很多负面效应。黄光国(1983)就对华人社会关系网络中的“人情困境”作了较好的分析。在华人社会中,一方面,与资源支配者有关系的人如果向资源支配者求“情”,要求他将其所掌握的资源作有利于自身的分配,资源支配者往往会付出一定的代价,承受一定的风险;另一方面,请托者如果将来不能恰当地回报资源支配者,则必然要承受社会声誉的损失及由此产生的经济利益损失。正因为如此,华人社会中的重要传统之一就是:尽量规避人情的纠缠。
波茨(PORTS,A,1998)认为社会关系网络资本有四个消极后果:(1)排斥圈外人;(2)对团体成员要求过多;(3)限制个人自由;(4)用规范压制人才。应该说,这四种消极后果是具有普遍意义的。从经济学意义上说,如果社会关系网络的偏狭程度高,也可能会影响资源吸纳和整合的广度和深度,有可能会压抑人力资本的创造性和有效产出,有可能会在关系网络内部形成高交易成本。
郑伯埙(1995B)在分析企业间网络交易历程时指出:一旦交易障碍无法克服,就会产生各种危机,关系质量就会退化,最后导致交易关系的断裂。
就家族企业内部关系网络而言,其负面效应,如:亲属裙带关系导致的低效率、人才的逆向选择、家庭成员在资产所有权继承上的争夺,家族及泛家族成员内部的各小帮派纷争内讧导致企业分解和破产等负面效应,已有不少学者作出了分析(REDDING,1993;杜恂诚,1993;李新春,1998A;福山,1998等)。
以上对社会关系网络特性的分析,有些是东西方社会共有的特征,有些是华人社会特有的。尤其是华人社会的泛家族社会关系网络,它极具弹性、兼容性、个体特征的互动性,是将亲情与功利这一对矛盾包容在内的,并且靠一种艺术性的把握和权变来处理这个在西方人看来难以捉摸的矛盾关系。既然华人的泛家族社会关系是亲情与功利的矛盾结合体,那么在经济活动中,华人是将这种社会关系网络视为一种达到目的的手段还是目的本身?这也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就本文研究的内容而言,(华人)家族企业通过泛家族社会关系网络可以获得所需的资源、信息、人才等,由此,可以将泛家族社会关系网络视为企业存活、成长的必备工具。但实际上,泛家族社会关系网络是中国的个人、企业存活、成长的载体,个体或家族企业本身就存在于泛家族社会网络之中。泛家族社会网络并不是位于个人或企业之外的一种工具由人随意取用,而是个体或企业维持、扩展良好的泛家族社会关系网络本身就是一种目的。“在一个以关系为中心的世界,社会关系被赋予相当的重要性,并且关系自身就是终极目标,而不是实现个体目标的途径。”(XIN,1996)所以,应将社会关系网络看成是目标与手段的统一。“过河拆桥”是中国人人际关系互动中一个非常注意规避的行为。尽管时有这种行为发生,但若被他人或社会识别,则“过河拆桥”的行为者就要付出很大的代价,并且有可能被社会完全隔离。由于在华人社会中,“泛家族社会关系网络”本身既是一种手段,也是一种目的,对企业经济活动有重大影响,值得进行深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