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一和朝歌的演奏已经结束,但兴致被调动起来的众人显得很兴奋,各自玩着感兴趣的乐器,一时间群魔乱舞,鬼影重重,杂带鬼哭神号,宛如一出灾难片。
一条淡淡的人影突兀地出现在千一身侧,没有人看见他是怎么出现的,他就像是凭空出现的一样。他俯身在千一耳边轻轻说了几个字,千一听后微微点了点头,道:“出来混,总是要还的。”抬头看了男人一眼,突然道:“告诉你多少遍了,以后别整个像个蝙蝠侠似的,你以为你佐罗啊?”
那人微微一愣,摸了摸遮了半张脸的面具,唇边荡起一痕笑容,显得小小的下巴愈发的尖翘,他说:“没办法啊,怕你爱上本大爷啊!唉!人长得太英俊,挺没有安全感的。”
千一瞥了他一眼,道:“你再英俊能比朝歌英俊,你就继续自恋吧,懒得搭理你。”
“哎,千一,话不能这么说啊,我和朝歌那是不同类型的好不?本大爷可比朝歌贵多了,朝歌为你那是义务服务,我可是要收钱的。”那人随手从怀里掏出一张纸在千一面前晃了晃,说,“对了,这是这个月的帐单,记得按时缴费啊,利息很贵的。”
千一毫不客气地一脚踹了过去,表情却甚温情,语气也甚柔情:“你可以滚了。”
那人借力飘了出去,叫道:“千一你已经拖欠了我快半年的车马费了,你也有好几个月没给我报销食宿费了,啥时候给啊!拖欠农民工工资天理不容,这可是你说的啊!”话音未落,人已经像逃难一样消失不见了,就和他的到来一样,异常的突兀。
“那人是谁?”朝歌扫了众人一眼,发现众人似乎完全没有察觉这个人的到来和离去,或者说众人已经完全无视了这个人,不由有些疑惑。
“还能是谁?不就是那倒霉催的千秋岁。”千一起身倒了两杯咖啡,递了一杯给朝歌道,“尝下,这个月的新品,加了奶油和红酒。”
“千秋岁?”朝歌接下了咖啡,轻轻抿了一口,道,“那个死要钱的杀手?听说看一下他的脸都要一万两银子?”
“是啊,看他的脸是要一万两银子,可是看我的脸要十万两银子。所以他倒欠了我九万两,直到现在还在为我卖命还债。”千一笑道,“其实他的那张脸确实长得不错,要是卖到柳巷去怎么说也是个头牌,可是他不肯。”
“有我好看吗?”听千一说别的男人的脸好看,朝歌立刻垮下脸,一脸的杀气。
“你看你,你看你,又来了不是?”千一揽过朝歌。
其实很多的时候她都觉得烦,有的时候她并不喜欢朝歌这种小气的个性。她一直都觉得她的另一半应该是个知书达理,性情温和,气质优雅,并且朗朗爱笑的男子。像月梭闲那样的就不错,挺适合她的。可谁知道她摊上了朝歌这么一个脾气暴躁,爱吃飞醋,超没安全感,成天邋里邋遢的神经病。
对此,她从不认为是自己的眼光出了问题,她只觉得自己误上了贼船,被当时的直觉所蒙蔽,也被朝歌的美色所迷。她也曾经和朝歌讨论过这个问题,最后她得出结论:也许上天把她造得太完美,结果导致朝歌只能捡她剩下的垃圾。他们两个人作为一个完整体,她继承了所有的优点,而朝歌则继承了所有的缺点,上天为了弥补朝歌的损失,所以赐给了他一张颠倒众生的脸。
当然,对于这个结论朝歌是嗤之以鼻的。
可是,美貌并不是最重要的,当两个人长久在生活在一起,即便是朝歌那样的美貌也依然让千一产生了视觉疲劳。人总是这样的,当某样东西完完全全地属于自己,而别人无法夺去时,似乎,就不是那么的重要了。不过还好,千一和朝歌还保留着最初的信仰,那就是对自己的另一半绝对的忠诚。这种忠诚不是身体上的忠诚,也不是心理上的忠诚,而是一种超越所处平台意识水平的忠诚,一种融合在血脉里的不离不弃。
爱?现在朝歌早已不会傻到去问千一爱不爱他了。千一从来都没有说过爱他,也没有说过不爱他,反正他理所当然地认为千一是爱他的。除了他,她还能爱谁?
事实上朝歌对千一也相当的不满,觉得千一懒散,成天除了吃就是躺,当初为王的时候就像个昏君,日日不上朝,所有朝会都是他这个君上在主持。而她这位王上,则成日呆坐在神殿,握着她那支著名的花簪默默不语。就连他生孩子的时候她都没有理会,直到孩子破卵而出,饿得不行,她才抱过去喂了两个月的奶。
他一直都觉得她是一个薄情的人,他一直都没有安全感。他也试图为她而改变,可事实上他的脾气却因为她而越变越糟。两个人在争吵中度过了无数年的岁月,现在想来其实也没什么,也许所有的夫妻都是这样过的。
反正不管怎么样,天荒地老也好,海枯石烂也罢,这两个人从来都没有萌生过离弃的念头,连想都没想过。
“想什么呢!又在想着要去祸害哪家的王子?!”朝歌在千一的耳边暴吼。
千一一愣,登时反应过来,问:“怎么了?”
“怎么了?!”朝歌狂吼:“现在正在举行新品会!你的属下正在向你介绍最新开发的新产品!”
“哦,开始吧。”千一轻轻揉了揉眉心,转头对朝歌道,“你讲话就不能心平气和些?老这么坏脾气容易老的,火气太大还容易内分泌失调,对身体不好。”
“哼!”朝歌狠狠地瞪了千一一眼,但感觉到千一在关心他,还是忍不住露出了一个不可察觉的笑容。
“主上,最有发展前途的当然是我啦,你看我带来了那么多新品咖啡,而且,我的推广工作做得很不错哦。前段时间在皇城举行了‘咖啡品新会’,现场就拿下了四千多份定单,日成交额高达七万两银子。形势一片大好啊!”起源嘿嘿傻笑。
“不错,非常好,现在可以向不归国全国推广。”千一点了点头,转头道,“看客,你又给我带来了什么惊喜?”
看客将扇子别在腰间,将整理好的服饰都推了出来,道:“这是本季的新款,无论质量做工还是材料都非常的不错,而且很多款式中都加入了时下的流行的蔷薇花纹。”
千一随意翻看了一下,微微想了想,道:“平民服装上繁复的刺绣工艺尽量少用,多装饰丝带和蕾丝,尽量减少制作周期和成本。至于饰品类的则要多用琉璃,少用宝石,尽量做镂空花纹,头饰则以绢花和珍珠为主。现在是战时,黄金已经被某些有远见的人大量囤积,我们能收购到的已经越来越少,所以我们要尽量减少黄金的使用。”
“是。”看客飞快的提笔记下。
“小月呢?”千一含笑看向小月。
见点到小月的名,大家一脸的幸灾乐祸。谁叫小月的业绩一向是最差的呢?
小月狠狠地瞪了众人一眼,无精打采地道:“疾风石依然没有到手。”
疾风石是这个世界上最奇特的一种东西,它让战争存在了更多的不确定因素。疾风石是一种可以大面积使用的加速石头,它可以让一千米范围内的活体瞬间加速,当然,加速并不是无限的,那要看使用者的功力能支持的最大的速度。可以想象,当一个国家的军队突然毫无预兆的兵临城下,那是多么可怕的情景。大陆的混战就因为各国王室掌握着疾风石,想打谁就打谁,才变得如此的不可收拾。
千一一直都想把疾风石弄到手,可是这东西被各国王室牢牢掌握,“冷暖自知”花了数年的时间,却无法从任何一家手中得到这石头。这令千一大为头痛。作为长祭司,虽然有着无上的权利,但千一却不敢明目张胆地搜集疾风石,因为一旦千一的目的曝光,那么必然会引起各国掌权的恐慌,根基未稳的千一面临的必然是毁灭。
手上没有军队的千一,是无法和各国君王一较高下的。而即便她有了军队,没有疾风石,那也是白搭,这也是千一一直扩张财富却从不涉足战争的原因。
无力地摆摆手,千一道:“也罢,这事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饭总是要一口一口的吃,谁也不能一口吃成大胖子。虽然说疾风石大大缩短了战争的速度,但这个大陆太大了,这场战争才刚刚开始,我们还有的是时间。只是,混吃混喝的天书,你又为我带来了什么?”
大家将目光看向了天书,目光中多得是戏谑,天书向来都不务正业,他能带来什么呢?
“主上,话不能这样说啊!虽然我没有做出什么特别惊人的业绩,可为了主上的大业,我的头发也是大把大把的掉啊!”天书捶胸顿足,说得痛心疾首。
众人报之以白眼:“呸!”
“行了,你就装吧,偷奸耍滑就你最在行。废话我不喜欢听,来点实际的。”千一又懒懒地软倒在了地板上。
天书在怀里摸啊摸,贼眉鼠眼地吊足了大家了的胃口,这才掏出了一只盒子。盒子足足一尺见方,众人啧啧称奇,那么大的盒子是咋塞进怀里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