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贵州、广西以及同它们邻近的湖南、湖北、四川居住着二三十个少数民族。他们经济落后,生产方式不同,与中央政府关系疏密不一。元、明以来,这些少数民族实行土司制度,由土司管辖各该民族,他们的承继实行世袭制,即老土司指定他的继承人,然后向中央政府备案,也即取得中央政府的认可,而中央政府不向这里派遣地方官。土司自定成文的和不成文的法令,对属民生杀予夺,中央政府概不过问,在这里实现的是土司的意志,而不是中央的政策。
土司制妨碍国家的统一,破坏地方经济文化的发展,不利于社会安定,是阻碍社会进步的因素,破坏它,是历史发展的要求。雍正时期,由于国内早已安定,中央政府力量也十分强大,因此,他决定瓦解土司的势力,废除这种由来已久的不正常制度。
□改土归流,巩固边疆
1725冬,雍正帝任命鄂尔泰为云南巡抚管理云贵总督事务。
雍正四年(1726)春天,广顺长寨土舍与清朝地方驻军发生矛盾,猖狂焚烧清军营房。鄂尔泰看到事态严重,必须用兵,“穷究到底,杀一百,使不敢再犯。”雍正帝欣赏鄂尔泰的才能,认为他是“才德兼优之督臣”,必能担此重任,同意他进兵,并预先指示他,将来事定,“当以军功赏叙”,表明他对此事的重视。在鄂尔泰进军过程中,何世主张适可而止,总兵官、署理贵州大定协副将事丁士杰,提出三不可剿说,鄂尔泰表示决不姑息,并以三不可不剿答复丁士杰,要把事情进行到底。雍正帝支持鄂尔泰,指责何世是书生之见,要他努力协助鄂尔泰完成此役;数说丁士杰见解谬妄,失于怯懦因循。
鄂尔泰在对长寨用兵中,感到对土司、土舍袭用一般正规战争的阵法,难于取得稳固的胜利和战后进行有效的治理,因为用兵时他们逃跑了,或伪装投降,军队一撤,事故立即出现。他认为筹措一劳永逸之法是当务之急。到九月,鄂尔泰正式提出改土归流的建议。他在奏折中把改土归流一事规划得相当详明周全,它的要点是:
第一,说明实行改土归流政策的必要性。他说:土司相杀相劫,“汉民被其摧残,夷人受其荼毒,此边疆大害,必当解决者。”办法就是尽行改土归流,“将富强横暴者渐次禽拿,迂懦昏庸者渐次改置。”否则,不过是临事治标,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第二,拟议改流的方针和方法。他说:“改流之法,计禽为上策,兵剿为下策;命自投献为上策,勒令投献为下策;”对于投献者,“但收其田赋,稽其户口,仍量予养赡,授以职衔冠带终身,以示鼓励。”改流的策略,既要用兵,又不专恃武力,争取波及面小,尽量减少阻力,以便迅速实现。
第三,认为只有大吏秉公奋力去做,才能实行。他知道变革土司这样的旧制,比较困难,有失败的可能,那样将受到舆论的谴责和行政的制裁,要实行得好,主办人必须殚竭心力,勤奋不懈,“稍有瞻顾,必不敢行;稍有懈怠,必不能行。”要不计个人得失地实心实力去做才可能成功。
雍正帝非常高兴地阅览了鄂尔泰的奏折,在密折的行款上写了许多批语,最后还有总批,表示他对改土归流的态度和心情,他的朱批有:
即此二句,上天鉴之矣。
好。
务有名问罪为好。
具题时(写正式题本)应当将这个意思写入。就是现在说的意思好。朕心中嘉悦,竟至于动了感情!没有什么可以告诫你的了,努力去实行吧!
他全都批准了鄂尔泰的建议,勉励他好好实行,并让写出题本,以便正式批准。据说当鄂尔泰题本在朝臣中宣布时,大家不知道雍正帝与鄂尔泰已通过秘密奏折和朱批商量好了,还以为这是件大事,鄂尔泰这样冒冒失失地陈奏,会不会遭到谴责,为他捏着一把汗,哪知雍正帝却非常高兴,说鄂尔泰是朕的奇臣,是上天把他赐给朕的。有了他改土归流的事情就能妥善办理了。雍正帝笃信“有治人无治法”的政治观念,欣赏鄂尔泰的才德,把这件大事交给他办,就放心了。
□调整行政区划,实施改土归流
为了适应改土归流的需要,云南、贵州、四川边境的行政区划,必须做适当的调整,因为有些土司、土舍地处两省或三省的边界,发生事故,一省处治不了;有些土司、土舍属于某省,而从治理方面来看,那种区划不便于政令推行。鄂尔泰深知这些弊端,不利于改土归流的实行,早在全面提出改土归流建议之前,就提议改变不合理的行政区划。他以东川府为例说:东川属四川,离成都二千八百里,距昆明仅四百里。该府已于康熙中改土归流,然而实际情况与未改差不多。它在四川的邻境是乌蒙土府,该土司攻劫它,知府报告四川不能及时得到救援,只有请求云南救护。东川还与云南的寻甸、禄劝、沾益三土州接壤,东川土人到三土州抢掠人口牲畜,告到官府,因隔省审理,多有徇庇,而且长年不能结案。鄂尔泰又说乌蒙土司,不仅荼毒东川,滇、黔、蜀接壤之地没有不受其害的。因此,他要求把东川划归云南,以便统一事权,有步骤地实行改土归流。他的主张也因甚合雍正帝的意愿,获得批准。雍正帝还命他会同川陕总督岳钟琪料理乌蒙土府事务。随后又将乌蒙、镇雄二土府改归云南建制。变更数省交界处的行政区划,以统一事权,是改土归流的必要条件,也是改土归流方针的内容。
□选择精兵强将,参与改土归流
改土归流,废除数百年的土司制度,是一次较大的社会改革,必然引起敌对势力的反抗,改土归流是斗争的过程,巩固成果也需要继续努力。
镇沅改土归流后,署理知府刘洪度查田编赋,触及原土司上层的利益,而他的家人又借机谋利,原土司刀瀚的族人和土目就以刘洪度“编粮苛刻”、“勒索银钱”为借口,于五年(1727)正月聚众焚烧府衙,杀死刘洪度。鄂尔泰当即发兵往讨。雍正帝认为事件的发生,一则是土司好乱,再则是委官不当,不能妥善治理。他说得相当准确,以后面一点而言,有的清军到新地方肆行抢掠,有的流官不善经理,骤然增加赋税,兴派徭役,自身又贪婪不法,加之新设镇营的队伍大多是从邻近营汛抽调来的,造成原防区力量的空虚,给原土司上层煽动叛乱以口舌和可乘之机。
贵州古州、台拱地方设官后,原土舍势力仍大,十二年(1734),当地传言“出有苗王”,阴谋恢复旧日局面。雍正帝为消弭可能发生的事端,派遣吏部侍郎吕耀曾、大理寺卿德福到贵州,会同当地官员去古州宣谕化导,希望该地安静无事。但是毫无效果。次年(1735)二月,终于发生了叛乱。叛乱者以古州、台拱为中心,攻陷镇远府黄平,焚劫都匀府凯里(今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凯里县),围困都匀府丹江厅(今雷山县),众至数万,贵阳为之戒严。雍正帝任命贵州提督哈元生为扬威将军,湖广提督董芳为副将军,率领滇、黔、楚、粤诸军往讨,并要求他们“痛加剿除,务尽根诛,不遗后患”。又命刑部尚书张照为抚定苗疆大臣,前往贵州。还任用果亲王允礼、皇四子宝亲王弘历,皇五子和亲王弘昼、大学士鄂尔泰、张廷玉、公、户部尚书复庆等人办理苗疆事务。鄂尔泰因事变发生,以对改土归流“布置未妥,筹虑未周”请罪,雍正帝宣布根据有功则赏、无功则辞的原则,削其伯爵,给假养病,实际仍信任他,令他照前参与政务。在贵州,董芳与哈元生不合作,张照支持董芳。张照和董芳认为从前不应当改土归流、建制,现在应该招抚,恢复旧状。因主张不一,将领不和,征伐没有进展。八月雍正帝死,乾隆帝继位,坚持平叛,召回张照,命张广泗为七省经略,统一指挥作战,次年成功。在处理善后时,乾隆帝命将“古州等处新设钱粮,尽行豁免,永不征收。”“嗣后苗众一切自相争讼之事,俱照苗俗完结,不必绳以官法。”根据少数民族地区的特点进行统治。
雍正朝的改土归流和设官建制,只是在西南少数民族的一些地区实行了,未改行流官的地方还不少,土舍地区还很多。即使改土归流的地方,土司残余势力也还存在,他们仍能不同程度地控制属民,一些地方的流官的权威比他们小得多。但是这一次改土归流,打击了土司割据势力,减少了叛乱因素,加强了中央政府对边疆的统治;一定程度地废除土司、土舍凌虐属民制度,有利于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由于政体的统一,使得民族杂居地区减少了战争,社会秩序比较安定,为民族联系的加强,提供了条件。一句话,它对我国多民族国家的统一、经济文化的发展有着积极意义。它的出现,体现了社会历史发展的要求,反映了被压迫的土民和受骚扰的汉民的愿望。主持其事的雍正帝和鄂尔泰,正确地反映了时代的要求,适时地作出了判断,并付诸实行,他们做了有益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