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塔方面宝塔村原属盐池三区七乡三村,是盐池县最西部边缘的一个村庄,1942年划归二区二乡所辖。1937年冬,马鸿逵部驻红山堡之骑二旅派了两个连分驻兴武营、宝塔两地。1938年春退到清水营(亦是1936年红军解放之地)。1938年冬又调骑二旅四团(张光武部)五连,由康营副带领,以“借防”名义进驻宝塔。起初,盐池县区乡干部尚能到倒塔工作。1939年马部就在宝塔编制保甲,放杜创业为甲长,并强迫宝塔附近之魏庄子、贺庄子、冯家东庄等地群众受保甲管辖,且不断在周围村庄抓人派款抢掠财物。自此盐池县的干部再也不敢公开到倒塔附近工作了。1939年3月,马鸿逵以设防空监视哨为名,派部队将电话线拉到距盐池县城不足30公里的牛毛井村,在牛毛井设立了“哨站”,实则进行特务活动,经常派密探四处侦察。1940年4月,为了维护县境安全,反击顽固派的破坏,盐池县政府下令驱逐了牛毛井哨站。之后,马部将哨站移至宝塔,仍在盐池境内。
1940年,宁夏马鸿逵部开始构筑对陕甘宁边区的封锁线。在其署签的《十年来宁夏省政述要》中坦承:“我为确保西北抗建根据地之安全,以防赤徒窜扰计,在陕甘边区及南宁一线我军现驻线上,构筑碉堡,实施封锁。”除在各据点加强兵力外,每个大据点还分成几个小据点,每个小据点分布的兵力五六个、十来个不等。步骑配合,并辅有杆子队、民团。各据点间的距离最远的不过十里,近则二三里。日夜不停,穿梭巡查。马鸿逵并严禁民众:如“有违犯命令,竟敢私自偷贩、运往红区资敌者,一经调查确实,处以极刑。各级人员认真执行,不使一粮一米贻于赤部,达到实行封锁任务。”(《十年来宁夏省政述要》)
宝塔南30里即为磁窑堡炭井,驻马部暂编第九师一个营并灵武刘清之民团(称灵武边区游击大队)20余人;再东南70里即石沟驿,驻马部一六八师一个连和保卫团20余人(团总黎维新,当地士绅)。这些据点的后面,都配备有强大的兵力部署:宝塔西面之横城,驻骑二旅旅部(后移河西掌政桥);横山堡驻骑二旅四团;磁窑堡西之沙葱沟驻暂九师一个营;石沟驿西南之韦州、下马关等地,驻骑兵第一旅旅部。总计各据点及其后之兵力,约有骑兵3个团、步兵2个多团。在每个据点上都筑有坚固的工事。1943年以后,除了在各据点加强兵力外,并分布兵力形成一些小的据点,对边区构成一道严密的封锁线。各据点之间的距离,近则二三里最远不过十来里。每个小据点上的兵力五六个、十来个不等,步骑配合,并辅有杆子队(壮丁队)、团队(民团)。穿梭巡查,昼夜不停。
驻扎在边境周围据点的马部军队,除了对边区进行包围封锁外,还经常派出便衣到边境乡村从事抢掠、抓人、抬赌、卖鸦片等活动。他们在盐池边境制造的摩擦事件数不胜数,下列事件可见一斑:
1941年5月4日,宝塔驻军马排长等6人,到盐池县三区七乡捉拿乡长潘长青。乡长逃避,即将副乡长吴让捉去。吴请保行贿,出羊3只、鞋一双,才获释。
1942年11月25日,宝塔驻军到盐池二区二乡三村乱枪群众东西和鸡、羊,并将张立、贺文秀、石生喜等人家毛驴拉去应差多日始放回。
1942年12月10日,宁夏保安处士兵3人到盐池二区五乡三村,将孟老五老婆拉去扣押一个多月,孟老五出了10只绵羊5只山羊1头毛驴,才将人换回来。
1943年4月28日,宝塔驻军到盐池二区二乡三村向村民强行索要羊毛100多斤、大羊8只羊羔6只、草193捆约4495斤和羊皮24张,拉走毛驴19头,并向群众硬性出卖鸦片。此种情况已发生多次。
1943年9月2日,马部驻宝塔骑兵连,窜入盐池县二区三乡三村骚扰。将正在该村工作的二区党委书记李怀宝、县委宣传部干事韩川岗、战士张万禄等3人武力抓走,押送银川监狱。
磁窑堡方面:1942年3月14日,灵武县民团团总刘清带骑兵9名,到盐池三区四乡鸦儿沟和六乡官滩捉拿区乡干部毛生秀、乔玉,未获而返。
1942年4月,马部暂九师参谋吕某到磁窑堡化妆为医生,刘清派便衣带路到盐池二、三、四区测绘地图,并调查共产党员及区乡干部情形。当年7月16日,刘清派团丁杨科、刘风和便衣匡万有、吴万帮4人,带长枪2支,到盐池二区一乡兴武营抢去天成西商户财物8包,价值20万元。致使该商户从此一蹶不振。
1943年3月2日,刘清带兵16人到盐池二区一乡,吃了2只羊羔并捉去村民4人(三男一女)。遇盐池二区游击队发生战斗,将人救下。当年10月15日,驻磁窑堡暂九师某营派兵11人,到盐池三区五乡朱家窑,捉去在当地做生意的商人4人。
惠安堡方面:盐池县西南部之惠安堡,是国民党盐池县政府所在地。马鸿逵部队骑一旅(旅长马光宗)第一团经常在此驻扎。
马鸿逵部队和县政府,经常派人到边区境内勒索群众,刺探情报,制造摩擦。1940年1月初,以马文良为团长、马文魁为副团长的陕甘宁边区政府回民巡视团一行6人,从延安来到盐池县。在县上开完会之后,立即到一个回民聚居区——盐池县四区五乡回六庄开展工作,了解与解决回民在春耕生产及生活中存在的实际困难。住强家滩强鸿鸣家。2月8日(农历正月十三)早晨,惠安堡县政府警察配合马鸿逵部马光宗骑兵部队,突然越界包围了回六庄。巡视团除了副团长马文魁一人躲藏脱险外,团长马文良与团员马尚福、钟正鸣、郑风云、马占仁等5人均遭逮捕。马文良被解送银川之后,在敌人的酷刑折磨下,大义凛然,坚贞不屈,表现出共产党人视死如归的大无畏精神。敌人畏惧其影响,于1941年4月17日夜间,将马文良与之前落难的中共宁夏工委书记崔景岳、共产党员孟长有一起活埋。其他的人,两人被迫害致死狱中,另两人一直被关押到1948年才获释。马文良等人被捕后,中共陕甘宁边区及三边党组织曾多方进行营救,但终未成功。
1940年冬某日,惠安堡盐池县副县长张汉卿指使老牌土匪马登第、饶瑞昌等11人,到盐池五区五乡陈家山骚扰。包围袭击了到该地买草的3名八路军骑兵战士,抢走步枪2支马3匹。
1941年6月,惠安堡公安局警察5人,将盐池四区五乡孤峰掌小学由边区派来的教员雷兆寿拉走。后经刘占海苦苦求情,才在途中放回。
1942年1月23日,惠安堡税局武装缉私队6人,日落时到盐池三区四乡郭庄子将村民郭天寿捆起来要钱。郭没钱,就将郭拉走,并赶去毛驴8头。后郭家人花法币3700元,才就人和驴赎回。
1942年3月5日,惠安堡税警4人到盐池五区三乡断头沟,抢了脚户(搞运输者)孙学俭骆驼2头、驴2头,侯树林骆驼3头,王保毛驴2头、皮袄1件。
1942年11月20日,赵老五部下马登第带团丁4人到五区五乡陈家山,抢走曲子脚户邓二法币2000元,陈生发法币600元;又抢走西掌村张福兴衣服1包、皮袄2件。
1943年5月21日,海子井顽军5人化妆便衣到四区四乡马家伙场,抢走行路商人法币14700元、骡马4匹驴1头。
六“有理有利有节”的反摩擦斗争
摩擦与反摩擦的斗争,是抗日战争时期国共两党斗争的特殊形式。针对国民党顽固派的反共行为,共产党八路军的反摩擦势在必行。陕甘宁边区的反摩擦斗争,自始至终都是在党中央毛泽东主席的直接领导下进行的。早在1938年11月13日召开的陕甘宁边区第二次党代会上,毛泽东就告诫大家:“我们虽然与国民党达成了第二次联合、共同抗日的协议,但是国民党融共、防共、反共的反动方针是不会改变的。这样,我们就要提高警惕。我们讲团结是有条件的,假使人家把你的头割掉了,还讲什么团结呢?所以我们在讲团结的同时,在必要的时候还要斗争。有了斗争就会有团结。这叫有理、有利、有节。”毛泽东还指示在同顽固派斗争时,必须坚持自卫的原则,“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还要坚持胜利的、休战的原则,做到“有理”、“有利”、“有节”,既打击他们的反动政策,使其收敛,又尽量争取他们留在抗日统一战线内。
1939年,中共中央在纪念抗战两周年的《宣言》中明确提出:“坚持抗战到底——反对中途妥协!巩固国内团结——反对内部分裂!力求全国进步——反对向后倒退!”(《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2册142、143页,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版)从此形成了“坚持抗战,反对投降;坚持团结,反对分裂;坚持进步,反对倒退”的三大著名政治口号,并成为与顽固派进行坚决斗争的重要方针。这些方针和斗争策略,贯穿于陕甘宁边区反摩擦斗争的始终,直到全国抗战胜利。
在伊盟方面到盐池县边界制造摩擦发生之后,盐池县政府曾直接与伊克昭盟鄂尔多斯右翼中旗政府交涉未果。陕甘宁边区政府主席林伯渠、八路军后方留守处主任肖劲光,1939年2月27日联名致函宁夏省主席马鸿逵:“唯以该旗素受吾兄领导,拟恳顾念邻谊,劝谕该旗,撤回蒙兵,恢复友好关系。”但蒙兵的越境活动仍然时有发生。7月23日,盐池县长阎志遵再次呈文具报三边分区行署。三边分区行政专员强晓初于9月9日具文呈报陕甘宁边区政府,受到边区政府高度重视并毛泽东主席关注。10月7日,边区政府主席林伯渠、副主席高自力联名致信国民党绥远省各盟旗地方自治指导长官公署副长官朱绶光:“际此抗战严重关头,民族团结关系至巨,故特不揣冒昧,敢烦尊处鼎力劝导制止,不胜感幸。”此信件经过毛泽东主席亲自审阅并修改后发出。
在党中央正确领导下,陕甘宁边区在抗日统一战线中始终坚持“坚持抗战,反对投降;坚持团结,反对分裂;坚持进步,反对倒退”和“发展进步势力,争取中间势力,孤立顽固势力”的基本方针和策略。1939年6月,中共陕甘宁边区党委发布了《关于统战问题给各级党政军的指示信》,指出,摩擦“是抗日民族革命战争的两条基本路线的具体表现。所以在目前必须教育我们的干部,准备长期的与顽固分子作斗争,一致的、多方面的、有进有退的向顽固派进行反摩擦斗争,一直到胜利为止”,“在政治上采取主动的积极进攻的态势,不应限于消极的解释工作”,“在军事上必须格外慎重,在合作抗战期内,一般的应避免武装冲突,如迫不得已时,须有准备地给予打击,且以能胜利为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