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很不喜欢东都的天气,夏天闷热,冬天湿冷。当我在逃亡的时候,我尤其憎恶高楼下终年不见阳光的垃圾堆,冷,潮,脏,臭。因为此时,我正藏身于此。
一个声音从弄堂外传来:“出来吧!我们看到你了。不要逼我们动手!”
那是莘闵分社的经理薛万山,兽人血统的战士。从天黑起,他就带着他们的手下骑着川崎重型摩托一路追捕我。
嘿,看见我,那你怎么不进来抓我。我不做声,窝在垃圾堆里跟他耗。先前的一次交手,他的铁拳对上了我的破坏之手。我毁了他的金刚拳套,他毁了我一根指骨,好吧,或许是两根到三根。
痛死我啦!!!
不过,知道了碎裂之力的威力,他们不敢轻易靠近我,尤其是在这种黑暗的地方。毕竟,我的偷袭足以秒杀任何人。
看到弄堂里没反应,薛万山一挥手,身后一个蓝发男走上前来。气温顿时骤降。霜冻在弄堂里凝结,冻得我牙齿几乎要打架。为什么是几乎呢?因为我把手指塞进嘴里,以免牙齿碰牙齿,发出声响。
我日啊!冰雪系的没一个好东西。不知我在骂这句话的时候,林嘉义有没有打喷嚏。但是,那时候,我自己却一不留神,打出了一个惊世大喷嚏,当即把追兵给引来了。
我赶紧向走廊另一头奔去,隐约听到身后有人大骂:“我靠!冰棍,你的冰墙放这么厚干嘛?”
另一个声音反驳:“不是我干的!”
嘿嘿,霜冻过度,把自己的路给堵了,我边跑边偷笑,但转念一想,觉得不对劲。冰墙?难道说……
果然,弄堂的尽头,一辆黑色奥迪静静地停在那里。我一头钻了进去,连连拍打座椅:“开车开车!”
林嘉义回头看看我,冷笑一声,发动引擎驶上大街。
连续逃亡几小时,我愤懑地连连抱怨:“这是怎么回事啊?我好像成了人民公敌了!”
“你确实有做人民公敌的天赋。你下午这一趟就给自己揽下至少三个罪名:杀人、拒捕、严重损毁公私财物。”
“人不是我杀的!”
“我知道。但银行是你抢的吧?而且你拒捕,还破坏贫困家庭的简陋居室。”
“别拿我寻开心了。就我现在这落魄样,怎么去查王世贵啊?对了,我原本不想接这个活的。那就不会有之后被通缉的事了。我可是按照你的意思才跟那个人合作的。你要为我负责!”
“哦?那个人?谁啊?”
“呃……”我语塞。
“哼哼,连人家的名字都不知道吧?”
我脸一热,但转念一想,怒了:“原来你什么都知道,还把我往火坑里推!”
“说你傻还表演给我看。”林嘉义一个急刹车,停在了街边行道树的阴影中,“既然你这么笨,我就多透露一点消息给你。这个雇你抢银行的人,和王世贵有密切的关系。我们怀疑王世贵就是他的后台老板,他们所做的一切见不得人的勾当,应该都和王世贵有关。当几天通缉犯,对你取得王世贵的信任有好处。”
“明白了。所以你们看到警察到处抓我还嫌不够,还要让公司的人拿我开刀。奥斯卡是不是该颁给你们一个最佳编剧奖?”
“那你最好拿到最佳男演员奖。给你个提示,葛老头的地下工厂是个中立地区,有事没事可以去那里解解闷,顺便让他把你的车修好,让你多个帮手。”
“多好的建议,我还真谢谢您了。”让他修我的车?切!没钱,谁理你啊!想到葛老头手里的天价装备,再想到自己可怜巴巴的薪水,我气不打一处来。
“孔方,我希望你能明白武总的苦心。你将来是要接替王世贵当华东区专员的。我希望你的生存能力能强一些,至少别因为失业就饿死了。在这个世界混,不是发发牢骚或拆人家东西就能成功的。你得学会跟人打交道。”
“哦,我明白了。所以你拗走我一百万。”
“不错,这样既可以避免你将来受王世贵牵连,而且能让你全身心地投入到这场野外生存训练当中去。”
“拿来。”我伸手。
“什么?”
“一百万。”
“你没听懂我的意思?”
“听明白了。你们要我学会跟人打交道。我现在正在跟你交涉……”
我被林嘉义的寒气轰出车外,目送他的黑色奥迪拖着尾烟扬长而去。
***
入夜,大雪纷飞,我想回七星大厦,便打电话给芳芳。她说:“你不能回来,分公司派人在七星大厦蹲点,就等着你回来自投罗网。”
我让她给我送点钱,她也说不行。现在七分社的人都归林嘉义统一指挥,没有他的指令,谁都不能擅自离岗。
“他这个人,你知道的。”
恩,我点头。林嘉义嘛,我当然知道,臭屁,刻薄,冷漠,不过还不算很讨厌,那就顺着他的意思吧。我只能顺着他的意思。眼下,我能信任的人不多,他算一个。
商量了一下,芳芳提议让青青来接应我。她不是公司员工,而且可靠。唯一需要解决的,是如何甩掉跟踪的问题。
一小时后,青青满身血污地出现在我面前,递给我一个纸包。我打开一看,是我帮人打劫银行挣来的一万块现金。
“怎么过来的?”我问。我的意思是,怎样甩掉公司同僚的跟踪的。
“那简单。我化好妆,穿上我的豹纹比基尼,披上毛皮大衣,在街上晃了五分钟,就有人来搭讪。还好还好,那么冷的天,再久一些,我就撑不住了。那人是个老手,在一旁的银江连锁旅店开了间标房,然后呢,我们在里面玩,跟踪的人就在门外等。那个人身材好差,我没兴趣,就给了他一闷棍,然后从窗户里跳出来,顺利逃脱啦!估计跟踪的人现在还在门外傻等呢。”
我擦了擦青青嘴角的血,轻声问:“从几楼跳下来的?”
“十一?还是十二?我没记住……”
我紧紧抱住了她。
我这人有个习惯,鼻子一酸,就想抱人。怕人家走掉的时候,我也想抱人。担心人家着凉的时候,我也抱人。
做出如此亲昵的动作,青青反倒不说要跟我玩了,她也抱住了我,然后开始不停地吸鼻涕,还在发育的小身子一抽一抽的,
有了钱,可以吃饭,可以打的。后来,我们打到了车。青青一直钻在我怀里。我就拿手指当梳子,帮她梳理乱糟糟的头发。巨魔的体质只能恢复身体的创伤,而这一晚,我想我修补了青青心灵的创伤。因为她的忠诚和付出,我决心好好照顾这个小女孩,永远不抛弃她。女孩子敏感的心堪比破法者的洞察力,怎会感受不到那深情拥抱中的诚挚?她无父无母,又失去了哥哥,举目无亲。现在,她有亲人了。
我能感受到她的幸福。因为我怀抱着她,胸前湿了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