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胭脂水粉的摊子自然是不能去逛的,银饰、簪子的铺也是只能用余光饱饱眼福。路旁的小吃暂时还没有胃口,半个月被翠花养的娇惯了,府里的新鲜东西都是先送到我的小院,所以现在足足比半月前胖了一圈。
今天算是冬季难得的好天气,阳光从云层里透出来,洒在袍子上,暖暖的。但这是就别人而言,对我来说则是冰火两重天的煎熬。后心的麻麻的冷意像冰水眼一阵阵向外散发寒意,勾得脑勺上的碎发根根可见的矗立。
“伊豆,你是不是身体还没有好转,怎么老是心不在焉的?”贾邦终于耐不住我的忽略,不满地抱怨道。
我并没有乘贾府的马车,两人是步行出来的。在热闹的江南集市上逛了有一会,却始终未曾出手,只凭着一双眼睛漫无目的地乱飘。
没有松开背在身后的手,我象征性地转过头不带任何表情,僵硬地吐出两字,“没有。”
视线转回得迅速,甚至没有及得上落到贾邦的脸,就又瞟向了其他地方。
心里说不出的烦躁,本来好好的出游就给这家伙全搞乱了。也不知道怎的,自从诗会后,我无意间落到他身上的目光每次都能捕捉到他精神炯炯地盯着我,一展无疑地表示着他浓厚的兴趣,这让我一阵恶寒。尤其是修养的这段时间,全府里就属他跑得最勤,尽管我已经从隐晦的暗示升级到明面的婉拒,他还是脑抽地天天往我那里跑,逮着府里好东西就送。要说这多出来的一圈肉还就全落上他的功劳了。
想到这,脑神经控制着脚步加快了速度,想拉开和身后人的距离。双腿在地上磨蹭了几步,但并不见起作用,仍旧停留在说话的点上。干脆停下脚上的动力,不耐烦的神情还没冒上脸,肩膀向着受力的方向转身,眼前突然蒙上一曾暗色。
“明明不热么,奇怪了。”像是自言自语。
后心的寒气立刻就泛滥到了脸上,迅速地转白泛青。我强压下胸口的怒火,毫不留情地打落蒙在眼睛上房的大手,呼吸粗重,道:“你想干什么,你就算要找也应该寻个志同道合之人,我又不好那口。”
“虽然你不承认,可你在这方面做的那么好,怎么可能会没有兴趣?这么多年我遇见的人里面就属你最合我心意。我们两个人都爱好相同,怎么能说不是志同道合呢?”话说的很无辜,但却没有漏掉兴趣的神色,反而越加浓盛。
导火线一般彻底燃爆了火山,脸色由青变红,再由红变白,气息的不稳让声音都听起来都在颤抖,“你什么时候看到我跟你志同道合的,断袖不是你的错,可用在我身上就是你的不对。银玉他们哪里不好,你就不去找他试试?不要再跟着我,否则,我会真的让你断。”
周围一片异样,无数双眼睛都聚拢过来,集中在两个年轻人身上。江南集市热闹的吆喝声也沉寂下去,诡异的安静。
贾邦立刻愣住了,两只大眼睛不知所措地盯着我,好一会,白皙的皮肤上更显得苍白,两片唇瓣哆嗦了半天,终于发出了声音,“你……以为我,好男色?”
这反应过了,心里隐隐有些不妥,疑窦开窍。
脸色腾红的一瞬间,他大吼出声,“你认为我是断袖,所以不待见我。今天我跟你来逛其实你一点都不乐意,所以一直无精打采,让我以为你是生病。对你来说我就是个恶瘤,让你摆脱不得?”
果然猜错了,尴尬铺天盖地,好想找条缝钻进去。
不敢看他,眼睛盯着地面,我支支吾吾道:“那个,我不是这意思。额,我当初……这个,我错了。”
偷偷掀起眼皮看来他一眼,居然别过了脸。
这次祸闯得不大不小,可我不也是最近才失忆么,缺少社会经验。第一次有人老用那种眼神看我,一不小心就当成了另外种意思。
不管了,脸皮是用来挡风的,厚就厚点。众目睽睽之下抬起红得发烫的脸,一改之前的蚊子音,“我错了,不该怀疑你的性喜好,不该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不该因为你接近我就把你往那边想,不该共患难之后还……”
体内的羞红随着像是随着说出的话消散于空气中,我头脑反而愈加冷静了。但估计这只是针对我这种脸皮厚的人来说,在另一面的贾邦显然并不属于这类范畴,脸上一阵阵的红潮,快要像通熟的苹果了。
本来是自己居下风,他完全占了天时地利人和的优势,但随着我的陈言,局势陡然回转,变成了他在下受教,我在上说教。逗乐代替了愧疚,看着他滴水似的脸蛋,我差点就要憋不住笑出声来。
脸色突然顿住,慌忙拉过贾邦右手边的袍子,逮住旁边一个卖装饰品的小摊,随便摸了支簪子放手中,装模做样的看起来,语不答意地和老板搭理起来。握着簪子的手不自觉地用力,尾部粗糙的簪花嵌进掌心,横成点点的青印子。
纤长的身影并没有在身后停留多长时间,很快融入了人流。
僵硬的手指松开快变形的银簪,紧张之后是一口长长的舒气。忽略掉老板肉痛的表情,微笑地询问了价格,抛给他一个银锭。一手抓着簪子,一手拉着贾邦朝与之前的纤长身影相反的方向跑去。
两个人寻了辆马车,躲进去。贾邦并非得理不饶人的人,很快就将之前的不愉快丢掉了脑后,怪异的眼神在我手中抓紧的银簪和脸蛋上徘徊许久,想揪出点我的秘密。我任凭他看个够,脸皮厚的另一个好处就是能够坦然面对别人的注视。
他看不出什么,捉弄似的开玩笑问我是不是看上哪家姑娘了,需不需要他出面给我撮合。就知道读书人都是读的表面的斯文,其实东家长西家短一点都不比其他人少。
簪尾雕着镶着一只展翅蝴蝶,触角上镶着两粒米粒大小的宝石,整只簪没有别的花纹,应该算是朴素简洁了。这簪既是在他眼皮底下买的,自然不能留给自己,否则就该被他嘲笑娘娘腔了。
指尖捏起蝴蝶的两瓣薄翅,拎到眼前,弯起嘴角有些自得,道:“这东西就送给今天进贾府我第一个见到的女子。”
一般进门第一眼能看到的都是府里的丫鬟,和我都不熟,即使这簪子送出手去,也不会有什么大碍。贾府是名门大户,等级观念还是颇重的,自然不会就这件事做文章,最多是被贾邦嘲弄几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