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我们学校开展了一次“做诚信人,办诚信事”的主题活动,还为此特地发了一本书。其中最令我记忆深刻的一篇文章是第二章“家庭篇”的第三课——“我让爸爸讲诚信”。
课文中讲的是爸爸开了一家小店,一次,称东西用的秤坏了,爸爸去买了一杆秤。“我”和妈妈发现秤有问题,用正规的秤偷偷地换掉。爸爸知道后,惭愧地低下了头。
其实,这类事情并不难见。就在前不久,我和爸爸一起到商店里,精心选购了一台MP3随身听。我非常开心。回到家,我拿起发票一看,发现售货员一时粗心大意,忘记写日期了。“什么?”爸爸一跃而起,对我说:“太好了!韦思,你快拿一支颜色与这上面一样的笔来。”爸爸接过笔,在上面仔仔细细的写上“31日”,这样,保修期就会长一些。“这?不太好吧!”我说。虽然只有几天的时间,但不论怎么样,骗人终究是不对的,就算你骗得了别人,也骗不了自己呀!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当这句话再次在我耳边响起时,我的脸红了,心里很不是滋味。不过还好,爸爸在看发票时,发现售票员已经在别的地方写上了日期。古人说,“巧诈不如诚拙”,第一次可能有人会上当,第二次就不见得了。要是世界上没有一个人再相信你了,那会怎样?
但愿大家都讲诚信,让诚信之花开满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