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兹莫城往南,有一条大陆公路直通艾米帝国的商业之都——蓝枫城。
在这条繁忙的大陆公路上,有一个很出名的小镇,名叫小镇村,也就是采尼的真正的家乡。
这个小镇为什么有这么个奇怪的名字,已经有很多种版本的解释来作为谈资了,至于真正的原因,恐怕没有人知道。
因为从科兹莫城到达蓝枫城正好需要一天的时间,而小镇村又正好位于连通两者的大陆公路的中间。
因此,小镇村就成了往来客商、旅人歇脚的地方,逐渐的繁荣起来。
科兹莫城南门外,正有一支小型商队正在检查车辆,准备出发。
此时,采尼正好悠闲晃荡着出了南门,看到前方有个整装待发的车队,采尼急忙跑了过去。
“喂,小兄弟,你要干什么?”
一个背着一把长剑的中年佣兵见到采尼冲他们跑过去,大声地喊道。
采尼微笑着说道:“你们是要去蓝枫城吧?我要小镇村,你们就顺便捎我一程吧。”
那个佣兵打量了一下采尼,看到采尼穿着帝国军服,应该不会对他们产生威胁,回头跟旁边一个背着一柄大斧头的棕发的男子嘀咕了几句,而后对着采尼大声道:“好说,五十个银币,我们带你去。”
显然,像采尼这样想搭便车的人他们也没少遇到。
采尼摸了摸自己小包袱里钱袋,只有四十五个银币,于是掏出四十个银币说道:“四十个银币吧,我身上带的不多了。
“行。”
那个佣兵倒是干脆地很,直接伸手接过采尼递来的四十个银币,指着一辆平板车说道:“你去后面那辆马车。”
车队中除了装满货物的货车,还有有车厢的马车和没有车厢平板车两种。
有车厢的马车属于比较奢侈的,都是为商队中地位比较高的雇主准备的,佣兵们只能坐那种平板马车,一路上免不了饱受风吹日晒之苦。
“行。”
采尼也很随意的答应了,这对他来说算不了什么。
采尼走到那平板马车旁,马车上正坐着两个聊天的佣兵,见采尼跳上车,很热情的让了让位置。
采尼上了马车,马车上铺着稻草,稻草上面还盖着厚厚的棉布,坐在上面还算挺舒服。
“小兄弟,喝酒吗?”
其中一个看起来年纪大点的佣兵热情地招呼道,喜欢结交朋友是佣兵的天性,因为佣兵都是在刀尖上混日子,别人在关键时刻的一个很小的帮助,都有可能救自己一命。
“啊,多谢了。”
采尼接过佣兵递过来的酒囊,喝了一大口。
“咳咳.......”
采尼只在吃饭时跟着父亲喝过一些麦酒,头一次喝到烈酒,采尼不小心呛到了。
“哈哈.....”两个佣兵大笑道:“小兄弟,我这酒性子烈,不习惯吧?”
这时,一个大嗓门忽然响起了:“大家准备好,上路喽!!!!”
车队出发了,踏上了前往蓝枫城的路程。
车队行进速度并不算快,车队中的那些佣兵护卫们,都小心地时注意着周围的情况。
在这一眼看不到尽头的曲折大道两旁,是茂密的丛林,这一段足有一百多公里长的道路,少有人烟,自然会有不少强盗。
给采尼酒喝的那个中年佣兵热情的和采尼攀谈起来:“小兄弟,看你一身军服,是帝国军人吧?”
“嗯,刚刚完成新兵训练,趁着假期回家看看。”采尼回答。
“我叫亚伯,”中年佣兵说着指着旁边的那个年轻佣兵说道:“这是我的小弟,亚伦。”
“我叫采尼,很高兴认识你们。”
采尼说着又喝了一口亚伯的烈酒,这酒虽然猛的一喝很呛人,但回味一下,就会感到很爽快。
小板车虽然不大,但是三个人坐在上边也不显的拥挤,采尼和同车的两个佣兵聊了一会,就顺着车边躺下了。
天空很蓝,蓝的纯净,没有一丝云彩。
偶尔几只飞鸟掠过,留下几声清脆的鸣叫。
采尼本想小睡一会,可是马上就要到家了,心情兴奋地不得了,哪里睡得着呢?
同车的两个佣兵还在不停地谈论中一些有趣的经历、趣闻,闷了一年了的采尼倒也听得津津有味。
一阵微风吹过,两旁的树林发出“沙沙”的轻响。
“嗯?”采尼忽然感觉到,前方茂密的丛林中,有很多物体在缓慢的移动。
采尼感到有些奇怪,不禁将精神力散开,搜索前方的丛林,居然发现有将近一百多人悄悄潜伏在道路两旁的密林之中。
这么多人在干吗?军事训练?采尼疑惑的想。
“怎么了,小兄弟?是不是酒劲上来啦?我这酒可烈了,一般人是不敢喝的。”佣兵亚伯笑呵呵的说道。
“不,我察觉到前方密林中潜伏着很多人,感到有些奇怪。”采尼说道。
“什么?不是开玩笑吧?你确定?”亚伯一脸惊愕的问。
“当然不会错,我在部队里学过侦察术。”采尼一脸肯定的回答。
“是强盗!”亚伯急忙将身边的小弟亚伦拽了起来,大声喊道:“不好了,有强盗!有强盗!”
“不会吧?”采尼对亚伯的反应有些惊讶。
采尼在家的时候,也听说过有强盗,但也就是几个人、最多十几人的小型团伙,因为这里处于国家内部,又是商业要道,一旦出现稍大一点盗贼团伙立刻就会被科兹莫或者蓝枫城的驻军剿灭,像这样一百多人的大贼窝,是不可能发展成的。
所以,在发现这一百多人后,采尼根本没有往强盗那方面去想。
“如果真是强盗,那可就麻烦了,唉,刚离开军营就碰见强盗,还真倒霉啊。”采尼不禁小声嘀咕道,因为现在车队正好进入那些埋伏的强盗的包围圈中。
“强盗来袭!准备防御!护住车队!”
那个不知道是谁的大嗓门又响了起来。
佣兵们迅速拿出各自的武器,将整个车队护住。
常年刀尖上混日子,使得这些佣兵非常的警觉,刚听到“强盗”这个词,就立刻行动了起来。
而那些商人、还有通行的普通人,全都吓得钻进了马车里,有的没地方躲,甚至钻到马车下面。
一个个全神戒备的佣兵紧张的看看四周的丛林,可惜连个影子都没有见着。
“哪里有强盗?”
佣兵们开始不满了起来。
一个提着一柄大斧子的佣兵,可能是这个佣兵团的团长,走过来一把抓住亚伯的衣襟,瞪着眼睛问道:“你说有强盗,强盗在哪呢?”
“不是我说的,是那个侦察兵说的。”
亚伯连忙指着采尼说道,他听采尼说学过侦察术,就把采尼当成了侦察兵。
“哦?”佣兵团长放开亚伯,看着采尼,问道:“你确定有强盗?”
采尼点了下头:“他们开始行动了。”
突然,一个声音从密林中传来。
“没想到这帮家伙警觉性挺高啊,兄弟们,看了只能强攻了。”一个魁梧的身影从密林中走了出来,光着上身,结识的肌肉一块块的突起,满脸略腮胡子,手拿一把狼头大砍刀,很随意的抗在肩头,显然是贼头。
紧接着,只见一个个穿着绿色衣服的人影从密林中钻了出来,将车队团团围住。
那个佣兵团长脸刷一下就白了,失声喊道:“血狼!”
“嘿,没想到还有人认识我啊?看来大爷我的名气不小嘛。”那个贼头用大手屡屡乱七八糟的胡子,说道:“既然知道我血狼的名头,那么就知道我的规矩吧?看在你认识大爷我的份上,就按规矩办吧。”
血狼,是艾米帝国内很有名的一个盗贼团伙,以狠毒、强悍出名,其所劫掠的商队,要么将全部的钱财、货物、年轻女人留下,连商人身上稍微华丽一点的衣服都不放过,这样其他人或许还能活命,一旦稍有违抗,就将所有人屠杀一空,连婴儿都不放过。
而且他们属于那种抢了就跑、流窜作案的那种,从不在一个地方出现第二次,帝国军队曾经对其进行了不下数十次的围剿,虽然重创了血狼盗贼团,但是始终没能将其完全剿灭。
而血狼能够如此的强悍,主要是因为其头领强悍的实力——接近剑圣实力的顶级剑师!
战士,安能力分为战士,斗士,剑师,剑圣,剑神。
魔法师,按使用魔法的等级分为魔法学徒,中级魔法师,高级魔法师,大魔法师,魔导师,大魔导师。
魔法师的等级划分比较容易,能释放七级魔法就是高级魔法师,能释放禁咒就是魔导师,拥有领域就是大魔导师。
而战士的等级划分比较粗略,也没有严格的规定,因为影响一个战士能力的因素是多方面的,而战士能力的表现也是比较抽象的。
你无法按照魔法师的等级划分那样,让战士用一个什么武技来证明自己的实力。
一般来说,会点武技就可以称得上是战士,掌握了斗气就算是斗士了,剑师,对斗气的掌握已经达到巅峰,而剑圣,已经可以像魔法那样使用斗气了。
脸色发白的亚伯给采尼介绍了下血狼的情况。
采尼听完,问道:“这样万恶的强盗,是不是都有悬赏?”
“那当然,”亚伯回答:“我们接受这次护送任务时还看到了他的悬赏令,十万金币啊!当时我们还说要是碰上了,就把他给砍了,这样我们一辈子就吃喝不愁了,没想到真的碰上了,我真后悔这张乌鸦嘴乱说话。”
十万金币!
要知道,采尼的父亲的那个小杂货店里一年的收入也不过三十几个金币,在当地已经算是很不错了。
要是以前,遇见这么多强盗,采尼肯定会下得不得了。
但是现在,在采尼眼里,那些人不再是强盗,而是成堆成堆的、金光闪闪的金币!
“我发财了!”采尼不禁说道。
“啊?你说什么?”一旁的亚伯奇怪的看着满眼放光的采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