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奶的,再扔最后这一块石头,不管打不打得中,本小爷都不追了。
任天宇决定放弃,咬咬牙将手中最后一块石头用尽全力投了过去,在出手的一瞬间,凭感觉他就知道这块石头不会打中了。
要想击中移动的目标,必须在投掷的时候考虑到提前量的问题,任天宇本来是想把石头投到野鸡逃跑的前方,这样等石头飞到的时候就有可能被野鸡迎头撞上,可是石头却向野鸡的右侧飞去。
就在任天宇不抱任何幻想的时候,奇迹却发生了,野鸡在一丛灌木前突然来了个急转弯,向右侧跑去,正好撞在了他歪打正着的石头上,野鸡象被下了绊子似的,向前翻滚着摔了出去,在地上不住地蹬腿抽搐着。
耶!任天宇大喜过望,高兴地跳了起来,落地后还做了一个胜利的V字手势。就在他正要去收获自己的猎物的时候,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只见一丛灌木中蹿出一只狐狸,飞快地上前叼起那只快要断气的野鸡夺路就跑,任天宇被眼前突如其来的变故惊得目瞪口呆,等他回过神来,那只狐狸已经跑到了对面山丘的坡上。
刚才追野鸡,任天宇的体力已经消耗得七七八八了,就算他处于体力充沛的时候,想追上那只象征狡猾化身的狐狸,都根本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任天宇心有不甘,自己辛苦追了这么久,眼看就要到手的猎物,倒让那个可恶的狐狸捡了一个大便宜。可是就算他心里再不平衡,却又无可奈何,他只好发扬一下阿Q的精神,扯开嗓门吼道:“喂……你这个该死的狐狸,你给本少爷回来,那只野鸡是本少爷打的。”
那只狐狸在山丘上停了下来,放下口中的野鸡,转过头来向任天宇张望着。
任天宇这时才看清楚,虽然隔得远一点,但他出色的视力还是帮了很大的忙,这是一只有了年头的狐狸,身上的毛呈棕灰色,面部和背上的毛色已经变白,尤其是面部的毛近乎全白。
这是一只都快成了精的狐狸,按照老话来说,这可算得上是一只狐大仙了。
“喂!你个死狐狸,臭狐狸,识相的话赶快把野鸡给本少爷送回来,否则让本少爷抓住了,把你弄死了做狐狸围脖。”任天宇知道那个狐狸根本听不懂他的话,他不过是痛快一下嘴,失去一只猎物无所谓,但狐狸的态度好象有一些挑衅的意思,这让他感觉很不爽。
狐狸打量了一下任天宇,然后原地打着转呜咽了几声,并且投来了注视的目光,从举止神态来看,似乎对任天宇表示了感激,他这才发觉自己好象误会了狐狸的意图。
任天宇也感受到了狐狸那种感激之情,其实他刚才说的不过是气话而已,自己好歹也是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也知道保护野生动物,创建和谐家园,不是空喊一句口号,难不成自己还真会和一只狐狸过不去?
想到这里,任天宇便大方地挥着手道:“算了吧,看你在深山老林里也挺寂寞的,我们能在这里相遇也算是缘分,那只野鸡就当是送你的见面礼了,这一带人比较多,你还是到远一点的深山里去吧,以后要小心一点儿,千万别真的被人家抓住做围脖了。”
狐狸似乎象听懂了一般,发出一声长啸,然后叼起野鸡钻入密林而去。
望着狐狸远去的背影,任天宇无奈地摇了摇头叹息:“也不知道你是不是真的听懂我的话?如果真的能听懂那就好了,我还能和你商量一下,哪怕给我留只鸡大腿也行呀,现在可好了,毛都没有给留一片。”
搞了大半天,结果一无所获,任天宇只得空手悻悻而归。
绿树碧影,青草葱郁,一条小溪从林中蜿蜒流转而出,空气中飘荡着一股泥土与青草混合的气息,让人感到心旷神怡,芬芳无比。
跑了半天,任天宇感觉有些热,就走到小溪边,用手掬着水洗了一把脸,顿时感觉神清气爽,溪水入口都略带点甘甜的味道,心中不由一阵叹息,现在的环境污染实在是太严重了,这样的好地方可不多了。
城市里虽然也种了很多树,可那些树叶上经常挂着厚厚的尘土,城里的人们想欣赏到山青水秀的如画景色,都变成一种时尚,一种潮流,一种奢侈,也不知道将来的子孙后代们还能不能享受到这样的蓝天碧水,青草绿树。
任天宇正准备返回与旅游团汇合,可是没有走出多远,就看见迎面跑过来一个年纪十四五岁的小女孩,而她的神情慌慌张张,一边跑还一边回头张望,好象有什么东西在身后追赶她似的。
那小女孩模样长得清秀甜美,靓丽可爱,日后必定是一个祸国殃民的极品大美人。
她上身穿一件粉红色衲衽对襟小布褂,下身穿一条草绿色的七分裤。她这一身打扮显得很鲜艳,好象是刚刚新做的衣服,脚下打着一双赤足,头上梳着两个羊角辫,向左右顽皮地翘着。
哟!这是谁家的小萝莉跑这里来了?出现在深山老林之中,她的家人不担心吗?任天宇心里感到纳闷。
小女孩发现任天宇先是一怔,脸色显得极为恐慌,甚至准备夺路而逃。
任天宇见小女孩身上的服饰很有点复古的味道,心中猜想,她可能是附近村民家的孩子,神色慌张八成是遇到野兽了,小女孩见到自己都要逃跑,一定是被吓傻了。
不管怎么说,小女孩有麻烦了,他一个大男人自然不能袖手旁观。况且,这个小妹妹长得蛮可爱的嘛,虽然年纪小了一点,不过也挺养眼的。不管男人是否好色,都喜欢看漂亮的美女,这是男人的通病。
“小妹妹,别乱跑,你是不是遇到野兽了?到哥哥这里来,有哥哥在,绝不会让你受一点伤害。”任天宇怕小女孩乱跑迷了路,就迈步追了过去。
小女孩听见任天宇这样说,便停下脚步,回头定睛看着追上来的任天宇,忽然用鼻子轻微在空气中嗅了一下,脸上露出了一丝惊喜,跑过来连连叫道:“哥哥救命,哥哥救命……”
任天宇并没有注意到小女孩的神情变化,上来关切地道:“别怕,有哥哥在,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有坏人要抓我,他们马上就要追上来了,我去那边的树林里躲藏,一会儿他们来了,你可千万不要告诉他们。”小女孩紧张地指了一下那个树林,说完话便转身钻进了树林。
任天宇听了勃然大怒,岂有此理?当然,他不是生小女孩的气,只是没想今天居然在这里遇到人贩子,而且还是光天化日之下做案,这帮人贩子太胆大包天了。
这还有王法吗?以前从媒体报道中了解到一些人贩子的罪行,任天宇就对人贩子深恶痛绝,恨不得哪天亲手捉住一个人贩子狠狠暴打一顿,打他一个生活不能自理。
任天宇从中学时代就开始苦练截拳道,可不是吃素的,普通人三五个都不在话下。但他以前对付的都是流氓地痞和学校内外的混混,而人贩子里可不乏亡命之徒,那个小女孩逃得也太快了,连对方的人数都不详,也许等会儿迎接他的将是一场恶仗。
当然,任天宇此刻完全可以选择置身事外,可是他不会这样做,年轻人就是血气方刚,谁没有过年少气盛?谁没有过热血沸腾?谁没有过激情四射?谁没有过不知天高地厚?这就是年轻时代的个性。
时间不大,从对面的小山丘后面跑过来六个行色匆匆的人,看见任天宇后便朝这边奔了过来。
任天宇从地上捡起两块石头,心中盘算,待会儿开打的时候,如果能发动突袭,一出手就撂倒两个,剩下的四个如果搞不定,那就钻树林逃跑。他将手背到后面,努力让心情平静下来,等待着即将到来的战斗。
这六个人身材都不算太高,最高的充其量只有一米七多一些,其中五个人身穿迷彩服,身后背着很大的背包,一个年纪约在五十多岁的老家伙,身穿一件天蓝色的登山服,样子好象是他们的头。
老家伙走到任天宇的面前,身子略微一欠,问道:“请问这位先生,您是否看到一个十几岁的小女孩,从这里经过?”他说话的态度显得十分礼貌客气。
任天宇打量了下一下那个老家伙,只见他长着五短身材,还有点罗圈腿,头上秃顶的地方因为没有头发,竟泛着油亮的皮光,两边鬓角的有些花白,鼻子上架着一副水晶眼镜。
有道是射人先射马,擒贱先擒王。任天宇本想来个先下手为强,把这个老家伙先放倒了再说,可是偷眼一瞧老家伙身后的那五个手下,个个身强体壮,举手投足间都流露出练家子的模样,而且看样子功夫都不低,尤其是有一个额头上焗着一缕金发的家伙,眼里透出的一阴冷的杀气,让人不寒而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