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去之后谁也没有把寿宴当日的事告诉李勤。林汐砚本以为程中源定不会轻易善罢甘休,结果接下来几个月竟然奇迹般的相安无事。反而程子勋天天追问自己为什么不理他,她就找借口躲开。
爹对自己管教甚严,但是跟着王传芳这个品学兼优的挡箭牌爹却从来都很放心。接下来一段日子,林汐砚没扔下醉沐楼的工作迷上了弹琴,每到傍晚就会找个借口开溜让他教自己弹琴。没想到王传芳年纪不大,琴棋诗画,道学医术,马术骑射样样精通。
林汐砚原本对自己的琴艺还有几分自信,自从遇到王传芳,自惭形愧越发苦加练习,十根手指满是伤痕。
这天程子勋遣散了前来迎接的下人,早早在寒风中等候。林汐砚正如往日准备敷衍离开,手中却多了个精致小巧的盒子。
“这是南苗的莲雪百合膏,能去你手上的疤痕。”他将东西塞给她后不敢多说一句话,生怕招她厌恶,平时的骄傲与戾气在她面前竟荡然无存。
莲雪百合膏是南苗最骄傲的特产之一,用其特有的植物提炼而成,因百年难求价值连城。这么贵重的东西,想必又是哪个贪官贿赂的“赃物”。管他呢,不要白不要。
“谢了。”林汐砚拿了药,头也不回地走了。
回去林汐砚把它扔在王传芳桌上叮嘱他每天使用,王传芳并未过问,乖乖收起来。
自此王传芳挑灯夜读,林汐砚就在一旁练琴。林汐砚十分佩服他的忍耐力,听过他弹琴再听自己的简直不敢恭维,而他居然在这种伴奏下已经淡定自若看完了两本书。
无聊了她就趴在桌上,盯着他的脸看:“都这么久了,怎么还是老样子。”王传芳依旧全神贯注看书,没有丝毫不自在。
这小子原本底子就好,除了那条伤疤几乎没什么变化,脸蛋的其他部分在用了她给的莲雪百合膏之后更是白肤胜雪,娇嫩欲滴。想到这里,她竟然忍不住用手指戳了一下。
没想到这一碰,万年冰山的脸竟然红了。看他这个样子林汐砚忍不住眼睛弯成了月牙。
他的脸更红了,粉嫩嫩的像新鲜的水蜜桃。王传芳终于被她看得受不了,放下书:“你饿了吧,我去弄点吃的。”
等了许久也不见他来,林汐砚百般无聊,一低头看见了手上的胎记。心想要是这也涂上莲雪百合膏,是不是也会也消失?但是盯着许久却没有下手,然后就跟生怕它消失了一样又看了许久。
等得一会,林汐砚趴在桌上睡着了。
她梦到盛夏湖边,波光粼粼的湖面。湖边站着一位雪衣少年,手中拿着一朵刚采的牡丹花。他目光悠远沉静,不知站在那等了多久,背影仿佛要跟落日的光辉融合。
“天涯。”
少年闻言回首笑靥如花,微风吹来青丝飞扬,衣抉纷飞。他上前将手中的牡丹戴在她头上,少女不禁伸手抚上头上的花,娇羞的面容胜过牡丹的娇艳。
此刻他的眼里只有她,仿佛看多久都不会厌,露出宠溺的笑:“汐儿最美。”少年伸出两只手指轻轻按上她的唇,又抚上自己的,当做她亲了他。她垂下头,脑子里想的却是两人亲吻的画面,紧张的两只手都不知该往哪里放。
突然留意到她指尖细微的伤痕,少年柳眉微蹙,拉起她的手指含在口中。指尖划过温暖柔软的舌,少女的脸变得像火红的落日。
“你是我的,你若受了伤,”少年指了指自己的心口:“我会痛。”她闻言忍不住甜甜地笑了,他温柔一笑,背后的霞辉都失去了光芒。
一件皮裘披肩突然落在了肩上,林汐砚惊醒。抬头,一张白皙俊秀的脸笑的正灿烂:“睡着了?当心别冻着了。”
王传芳来书院块一年了,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个字高挑了不说,整个人还瘦了一圈,身材变得越发匀称修长。下巴又尖又细,唇红齿白的,细看俊俏公子,乍看却像个姑娘。可惜脸上的疤痕将一张原本精致脸,合成一张破碎的面孔。
王传芳端着一碗粥搅了搅,舀了一勺喂到她面前:“尝尝。”林汐砚往后缩了缩:“烫。”王传芳又放到嘴下吹了吹,林汐砚张口连勺子一起含进嘴里。王传芳拉了拉勺子:“放。”林汐砚把粥喝进去,王传芳又为她舀了一勺吹了吹,林汐砚却望向窗外:“下雪了。”
林汐砚跑出去蹲在台阶上伸手接雪花,一丝丝冰凉的触点就像它们临死前疼痛的挣扎。她只知道自己是在下雪的正月被收养的,她的生日没有人记得,没有人庆祝,十四年来,年年如此。
王传芳跟出去,将大衣披在她身上。
“传芳,你说我娘把我扔下的时候,心里是怎么想的。”
王传芳眉宇中一丝阴霾一闪而过,伤疤显得脸有些可怕。
“你有没有什么想要的东西?”
“怎么突然问这个?”
“没什么。就当留念吧。”
她突然笑了,“说的你要不在了似的。”他的表情变得有些不自然。
“若是价值连城,可以考虑。”
“我来书院之前家父就收走了我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不过我那还有一把宝剑,你如喜欢的话……”
“呵呵,我说笑的。何必认真。”
见他一脸认真,林汐砚道:“既然如此,有请王公子送我一幅丹青好了。”听书院的师父说他画画水平超凡,技术高超,犹如神来之笔。“等你以后出名了,搞不好能卖大价钱。”
“好。”他拉她起来,“帮我研磨。”
王传芳带着貂皮的手套,一拿出来雪白的手马上就冻红了。林汐砚捧起他的手哈了哈气,他的眼睛眯成好看的弧度:“什么时候对我这么好了?”
“我对陈公子也是这样。”
王传芳闻言微微挑眉:“你说程公子?”
她知道他定是听错了,也懒得解释,白了他一眼:“他不知多喜欢我。”
王传芳愣了许久,执笔蘸了墨在白纸上落下,画笔在他手上就像灌注了灵魂一般,纸上行走若行云流水。
“你在画谁?”
他不屑道:“我也有人喜欢。”
画落成,王传芳大笔一挥落下自己的名字,放下笔潇洒的把长发向身后一甩:“好了。”
林汐砚接过画,只见衣着鲜红的女子在雪中起舞,眉眼俏皮,唇齿明媚,曼妙的舞姿栩栩如生。手腕处的胎记犹如娇艳欲滴的牡丹花。
落款处题着: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林汐砚突然呆住。
历代亡国之女个个都是因为从小姿色出众、娇艳高贵被人赞誉不绝,但最终都成了祸国殃民,人人唾弃的薄命红颜。
牡丹乃亡国之花,但却都曾是这些女子不约而同被夸奖的比喻。
王传芳发现不对劲:“汐儿,你怎么了?”
李勤从前是先皇手下的护国统领大将军兼,当年罢官就是因为昏君****不务国事,也因憎恨红颜祸水自此终生不娶。而每当她惹得众人称赞爹总是沉默不语,那个表情分明就是认定她长大后必是祸水……想到这里,她心里突然冷若冰霜。原来爹其实也是厌恶自己的……
他拉住她的手放在自己脸上:“汐儿,我错了,你若生气就打我好了。” 看他语无伦次的样子,她却突然笑了,比哭还难看:“牡丹虽娇艳动人,却注定被世人唾弃。”
“人中龙凤,花中牡丹。”王传芳望着她,目中含情。“犹如飞蛾扑火,若为心中挚爱,必当在所不惜。”
“怎么说?”
王传芳放下她的手望向别处,神色复杂:“程公子那么心疼你,不是还专程送了你莲雪百合膏么。”
她一怔:“你怎么知道的?”
“那天我忘了东西回去拿,看见你们了。”
这话听着有些讽刺,林汐砚微怒道:“你觉得我是借花献佛,恬不知耻了?”
王传芳无论对谁都是一副老好人的样子,即使心里不喜欢,只要他愿意便能轻易博得其欢心。但没想到万人迷也有被衰神附身的时候,一想到她其实或多或少介意自己这张残缺的脸,就突然变得不会说话。
“这不是我说的……”
林汐砚气的倒吸一口冷气,转身就走。王传芳起身一把拉住她,不料这一下扯到手臂痛处,脸部一阵抽搐。她回头瞪他,他强忍住痛楚,背上渗出冷汗:
“汐儿,我不是那个意思,你别生气。”
“你放手!”
结果他手一放她就走了。他的手僵在空中许久,鲜血才慢慢从手臂处的衣衫渗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