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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春的天,如少女的脸,说变那就变,丝毫没有任何征兆可言。来的时候,万家灯火,天朗月明;可这隔了不到一个时辰,却是大变了个样,寒风鼓起,阴雨绵绵,街市也清冷的很。
易天启才一出都天楼,就感觉一股凉意袭身,让他冷不丁地打了个寒战,紧了紧上衣,手也自然地缩入了袖口。
“阿明,刚才从这出来的那位年青人往哪边去了?”
“啊?”短暂的迷惑之后,阿明就迅速地说道,“易公子,他往西边去了。”
易天启急于找那位青年,便没有再理会阿明这迎门小厮,径直顺着街道,朝西边追去。
而那阿明却也不在意,反倒是一脸地兴奋:易公子他刚才叫我名字了,他居然记得我叫阿明!这便是小人物的乐趣,当然易天启也不会去注意这。
都天楼所在的凯旋大道直通紫禁内城的北门,是永安城中最宽阔,也最繁华的街市。不过它还有个别名——往生路。倒不是说这街有神话传说一般的魔力,而是横通东西的这近十里的长街,却俨然有着数种情境,好似隔了两个世界一般。
在凯旋大道东边,富人商贾、达官显贵、名流士子云集,私家府园一个比一个靓丽、堂皇,俨然一个人间天堂;而在西边,却是另外一番景象,地痞无赖、乞丐小偷、难民苦力盘桓,身上衣着一个比一个破烂、颓废,十足一个世俗地狱。
易天启在这永安城中住了十年,当然对这凯旋大道之西的情景知道得很清楚,如今他顺着街道越是往前走就越是疑惑:能出得起五金押金进入都天楼的人怎么也不该如此落魄才是,怎么会到这穷人聚集的地方呢?
“公子,这地方鱼龙混杂,天又下着湿雨,依小人看,还是早些回去吧!”身后的护卫好心的提醒,不过易天启却丝毫没有当回事,目光依旧放在前方十数米处的青年身上。
此时的青年丝毫没有感觉到有人在注视着自己,自顾地找了家小餐馆坐下。
说是小餐馆那都是恭维,不过是一个不到十平米的店铺,外面搭了席棚扩了空间,才好不容易容下了三五张小桌子,说实在的,这也就跟一个摊子差不了几分。不过纵是如此简陋,青年却也豪不介意,坦然地坐着,显然是早就习惯了。
“店家,给我来碗混沌,要辣的!这大冷的天,要辣着才舒坦!”
这声音还算洪亮,传得老远,让易天行听得直感觉一阵啼笑皆非,实在是没想到,本以为是个斯文读书人的青年竟然还有如此豪放的一面。
这个时候,易天启也不再藏着身子,也径直走了过去。
“这位大哥,这个位置我能不能坐?”
“你要坐便坐,只要你不嫌弃这里脏就是,反正我又没把这地方给买下!”青年一见来人是易天启,哪还有好脸色给他,在都天楼中这位贵公子的盛气凌人他可是深有体会。
易天启听他这挖苦的话语,也不介意,微微笑了笑,坦然就坐在了青年的对面!“店家,也给我来碗混沌,比他的还要辣就好!”
见易天启毫不做作,如此坦然地说坐就坐下,青年那满布寒霜的脸上也难得挂起了一丝笑意——爱富不嫌贫,这样的贵族子弟即便是再坏怕也不会坏到那里去吧!
丝毫不知道自己的这一小动作竟然引得对方的好感,易天启正忙于应付上前来的店家呢!不过若是他知道的话,估计也只能是苦笑吧,毕竟在他而言,这根本算不得什么事,曾经的他可以说是习惯了这种简陋的场面。
看见如此贵气的公子哥来自己的小店,作为店主的小老头奇怪的同时,心下却是心惊肉跳,小心翼翼的应对着。却让易天启很不自在,只感觉自己成了传说中的恶霸一般,他实在没想到,吃一碗混沌也会这般艰难。
好不容易打发了店家,易天启才有空来细细地打量坐在自己对面的青年——
青年长相俊秀,冠髻之下长发飞扬,尤其是那眸子之上的一双剑眉,让他那满身的书卷之气中内含几丝豪气;尽管青年此时身着也不过是麻布青衫,却丝毫掩盖不了他身上散发出来的贵气,这贵气不同于寻常钱财珍品熏托的贵气,而是那种天生的,让不由感觉到自惭形秽的贵气。
易天启在打量的同时,心底不禁感慨:好一个倜傥风liu的英才!
在易天启打量对方的同时,对方也在巡视着他——
锦衣华服之下,是一道傲气自信的身形;尽管体格和脸形无不显示出主人的稚嫩,可是那一双包含沧桑的眸子所引发出来的风姿却是让人感觉他是一位历经人世浮华的成年人。好一个奇特的少年郎!
时间仿佛静止了一般,似乎两方都在等对方先开口,好在接下来的谈话中占得上风。
终于,易天启打破了僵局,却是笑道:“呵呵,若是一直这样,这热腾腾的混沌恐怕也该凉了,到时候就不好吃了。我说你也奇怪,貌似挺有才华的样子,而且能出得五金进入都天楼的人怎么也不该这样落魄吧!”易天启说完,目光随意地绕着这简陋的小店转了转。
易天启如此表现,青年当哪还不明白他是故意示弱?尽管也知道到自己在少年面前如此执拗是有些过了,但是青年却并没有丝毫相让的想法,因为易天启的这话可算是说到了他的伤心处。直冲冲的一句话就驳斥了过去:“这的混沌很好吃,所以我就来了!倒是你这小孩,满是贵气,怎么样跑到这种烂地方来了?难道是你刚才挣了万金,想来这显摆不成?看来是你家大人没有教好啊,财不外露的道理都不懂!”
这话说得极其恶毒,变相地把易天启给骂了。不过也不得不让人佩服易天启的不凡,硬生生地让人忽略他的年龄来跟他计较。易天启微微一笑,正要说话,却被他身后的一声爆喝给生生打断了——
“你这人怎么不留一丝口德?你那只眼睛看见我家公子挣了万金?不怕告诉你,就在刚才我家公子已经把那万金给全部散掉了!”说话的人正是易天启的护卫。
绕是以青年的泰然若定,在听见那护卫说出此话之后,还是不由得到抽一口凉气!万金就那么生生给散发掉了?若是换成自己,怕也不会这么大方吧?
万金究竟有多少,就这眼前的混沌来对比就可以一目了然了。一碗混沌四文钱,一两白银可以换成一千文,也就是一贯,而一金则可以换十两白银。也就是说,若是用万金来买这混沌的话,都可以买上它个三千万碗了,可以让几乎可以让整个的后华的三四千万民众都喝上一碗,这是如何骇人的一个数字啊?
“你把那万金都给散发掉了?”似乎还有些不相信,青年向易天启求证道。
易天启不可置否,点了点头,算是确认。
青年看见,不由得一声轻叹,旋即大笑:“果然有个性,视钱财如粪土,倒是好生让人佩服。”
易天启却是苦笑了一声。
“我可没你说得这般爽利,只是那赌场得到横财,却不是那么容易拿走的。我要是带着万金的话,恐怕一出门就要遭人暗算了。”
楚梵不是笨人,当即明白易天启的意思。
“唉,是啊,财帛动人心啊——别人都巴不得往自己脸上贴金,你却是这般直爽,是个妙趣人。自现在起,我楚梵算是交你这朋友了!”
易天启闻言先一惊,“你就是楚梵?楚国那个写了一首《江山墓》的癫狂士子的楚梵?”随即,又是不以为然,“貌似我没说要认你做朋友吧?”
楚梵听闻,顿时愕然。确实,虽说对方尾随自己而来的目的显而易见,可是也没明说不是?自己怎么单凭揣测就妄加开口呢?失策啊失策!
看见对方吃瘪的样,易天启大笑:“哈哈!
——君王醉卧美人膝,
悍然一睡是百年,
如此江山与谁手,
最是英雄如我辈!
好一个最是英雄如我辈啊,看来今天我还真是认识了一个真正英雄之辈啊!今天我易天启誓要交你这个朋友,来,来,来!干!”
易天启倒是大气,端起大碗,那混沌汤就要如酒一般豪饮而下。
“呵呵,你倒是够豪气,不怕烫,我舍命陪你了。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