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滩下葬的那天,我远远地站在公墓的那头看,那是高级的私家公墓,没有得到允许是不能进入的。
麦家恨我,虽然人不是我杀的,可是,我酒会送的祝福足够他们把我视为仇敌。
还在下雨,整个天空都压着墓地,我站在别的墓旁远望着黑色的棺木,被放离我的视线。
我相信那是最好的棺木,那层黑应该是钢琴漆来的,光泽耀眼,我隔的远看起来又只有很小的点,脚边都是阴气森森的坟头,一排排整齐的墓碑上有多少人伤心的泪水,而我看着麦滩永远地离开我,棺木如一把战国时期出土的青铜匕首,幽黑却闪着杀气,割得我如凌迟处死,血肉模糊。
我咬牙切齿地恨着,和他一同赴死的女人居然不是我?怎么可能不是我?车祸时,他们被挤成了肉饼,却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再也不分开,就算是轮回投胎也没有我的份。
到死麦滩也没有选择牵我的手,他和她快快乐乐同游异境,而我被抛弃到阳间。
到底谁才是孤魂野鬼,是下葬的他还是活着的我?
我立着看这一场奢华的葬礼,隐在一边,等那群人都退去。
趁着雨丝围着的纱屏,我动了动麻木的腿,我翻过了围墙,没人会把私家公墓的围墙立得太高,也不会在上面竖着尖玻璃片,谁会去偷死人的东西?
我浑身发热,激动得满身冒汗,找到麦滩的新墓,那土还堆的松松,十指插入,干燥的手指间感觉一种腻滑,麦滩的声音又再响起:“沙雕很需要技巧,来,我帮你建一个城堡,这样,我就可以永远地困住你。”
那个沙做的城堡,用手摧毁的时候,带着海水的湿气,也是这种的感觉,我用力地挖着,不顾指甲翻过来,不顾流血,我把自己埋下,如果埋不下自己,至少埋了我的爱。
我从颈中拿下那块小小的海螺,是他帮我捡的,六年前就一直戴在我的脖子上,他为了这个海螺差点儿跌落到岩石下,我永远都不能忘记有个男人为了我的欢心,连死神都不顾,也要伸手得到这个小玩意。
烽火戏诸候又如何?男人爱你的时候,恨不得连他的命都献上,不爱你的时候,恨不得连你的命都拿走。
我要把这个东西埋了,埋在他将来沉睡一万年的洞穴中,年睡让他永远记得他曾经爱过我,我就要在他的坟里插一根针,让他永远都知道自己欠我的。
幸好,那个女人没有过门,还没有资格和他葬在一起,陪着他的只有我的爱情。
身边传来低低的声音。
“人是你杀的吧!”那是我最熟悉的声音,是麦滩的声音。
我没有回头,根本就不愿意去看那张和麦滩完全不同的脸。
麦滩本来就是富二代,富二代极少有独子的,有钱人都生得多,本能告诉他们要多生一点儿孩子好保险地继承家业,这种行为和仓鼠没有什么两样,都是想基因多保存一点儿。
“是不是我杀的,警察早就告诉你了,你问我做什么?”除了在麦滩面前我会失态,在任何人面前我都很冷静。
“我哥不是那种会疯狂到寻死的人,我太理解他了。”
“是吗?”我把海螺埋好,拍了拍自己手,搓着湿泥,转过身,看着麦汛的眼睛,“我陪他睡了六年,彼此进入对方的身体,深入交流,可是,我理解他吗?”
我的脸上带着一种自嘲,麦汛不管什么时候和麦滩在一起,都没有人会多看他一眼,如果说麦滩继承了父母所有相貌上的优点,那麦汛就是为了记录他们父母的缺点而来到世界的。
明明是亲生的兄弟,却长得如此不一样,我见过他很多次,每年放假他都会从美国回来,和家人度过一些日子,但大多数时候,他都是躲在房间里打新款游戏,或者看漫画,不参与任何家庭生意的讨论,也不会有过多的意见。
他就是普普通通的有钱人家子弟,和我们见过的所有经历单纯身处富贵的富二代一样,喜欢穿名牌的T裇,穿好的跑鞋,带着最新款的苹果播放器,拿着手机不停地按着短信,极少和人说话,说起来也是一副神游天外的表情。
有时候晚上唱歌的时候,麦滩会叫上他,他来了之后就坐在一角,唱几首英文歌作罢,有麦滩的时候,我们都很容易忽视这个人,幸好他也知道自己的位置,不吵不闹不做怪,麦滩所以极宠他,在金钱上尽力满足他,反正那钱也本来应该有他一半。
麦滩和麦汛像是完全不搭界两个世界的人,没有一丝相同的地方,但如果你不小心从电话里听到他们的声音,会发现他们居然有一模一样的声音,有几次连打电话到他家的我都不小心听错,你可想造物者的神奇,谁也不会怀疑他们是亲兄弟。
麦汛看着我的眼睛,像是秃鹫盯着一块腐肉。
“就是你杀的,你这个疯女人。”说得一点儿挽回的余地都没有。
我没有一点儿办法,他的执着也是富二代的执着,自以为是,整个宇宙都在听他的安排。
“去找证据吧!把我送去枪毙好了。”我看了一眼麦滩墓碑上的照片,他和我第一次见到的时候一模一样,时光永远不会让他老去,他在我灵魂里像是胎记一样要跟着我轮回转世的,就算他上身到麦汛身上,要把我拉下去当他的祭品,我也没办法,所以,我只能说:“反正我也不在乎。”
麦汛不为所动:“我一定会找到证据的,你等着。”
我已经走出了几步远,头也不回地摇摇手:“好的,我等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