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志航在东北航空队的那次腿骨骨折,使他在医院认识了一位娴雅端庄的俄国护士,正是在这位护士的推荐下,一位俄国医生为高志航治疗好了腿伤。
高志航康复之后,和这位俄国护士小姐的爱情也渐渐成熟。这位俄国护士小姐名叫佳利,是俄国十月革命后流亡到东北的俄国贵族的后代,经过一段时间的接触和了解,两人结为夫妻。一年之后,他们有了一个可爱的小女儿,高志航给她起名小利利。
但当高志航来到南京军政部航空署,会见了中央航校副校长毛邦初少将后,才得知中央航空署规定,凡空军军官不能与外籍女子通婚,高志航若想进入航空署,必须同俄籍爱妻离婚。
听到这个规定后,高志航夜里辗转反侧,不能入睡。爱妻佳利的一言一笑都历历在目,女儿的笑容也时时浮现在眼前。住院期间,佳利喂饭喂药、搀扶他练习走路的种种情景,都侵蚀着他痛苦的心,他在房间里不停地徘徊,最后走到桌前,拿起信纸毅然写道:
佳利爱妻:
9月19日一别,竟会成为我们的永别,昔日深情未及回报万一,然国难当头,又何以为家。我身为军人自当以身报国。为了国家的独立,民族的独立,民族的生存,为了把日本侵略者赶出中华,我决心毁家纾难,虽赴汤蹈火,亦在所不惜。儿女情长,一己之私,均置之度外。吾妻贤德,深明大义,窃以为不致怨恨于我,望吾妻自多珍重,并拜托养育女儿利利成人。
大德不遑言谢,深情无缘回报。届此即为路人,其感惶愧。然军纪严明,亦无可奈何也。权衡国家之难,自当舍家而为国矣。
高志航草于宁
自此以后,高志航再也没有见到过他的妻子和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