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人类诞生以来,就与火有着奇妙的、不可分割的关系,燃烧需要火源而有些东西竟可以在没有外来火源的情况下“自燃”,实在令人非常不解……1989年11月初,湖南省新邵县发生了一起怪事:该县花桥乡张家村农民何荣华家,三天内连续发生了12起自燃火灾。自燃之物有被褥、柴草等,不论干湿,大都从顶端燃起,且火苗有红有绿,实属罕见。11月5日下午4时30分左右,何家人全都在屋后一块地里挖红薯,突见家中冒出滚滚浓烟,他们立即赶回,踢开房门,发现堆在床上和床边靠背椅上的棉被、衣服、蚊帐等正在燃烧,绿红色火苗窜到2米多高。待扑灭后,自燃物品已化为灰烬,而床和靠背椅却完好无损。
接着,6日上午9时至8日下午4时,又接连发生了11起自燃火,其中9起从燃到灭,均被何荣华家的人亲眼目睹。自燃的物品有猪栏旁的稻草、房门上的布帘、床上的枕头、小孩用的抱裙等。7日上午8时左右,天上还下着毛毛细雨,靠近屋旁露天的一捆灌木柴突然从顶端冒烟,瞬间燃起熊熊大火。8日早晨6时30分,垫在床上的稻草又冒烟起火,扑灭后发现稻草只烧掉了穗颈部分。
事情发生后,邵阳市地震办及新邵县科委、环保局派出科技人员专程到现场考察,却无法查明起火原因。他们猜测,何家发生自燃火的原因有两种可能:其一,可能是磷化钙引起自燃;其二,可能是地壳发生变化前的预兆。但这两种可能都无法找到可靠的证据予以证实。
巧的是,在与张家村相邻的花桥乡石坑村,也发生了一起奇怪的自燃事件。据新邵县科委介绍,当时石坑村一农户家中的东西无缘无故自燃起来,连寄放在别人家的东西也同时自燃,而别人家的与自燃物放在一起的东西却没有燃烧。这一怪事发生后,国家有关部门曾派出专家前往现场考察了近一个月,却没能找到确切的原因。
更为奇特的是,除了物品会发生自燃现象外,人体也会自燃,活生生的人突然间就化为灰烬,这是多么可怕的事情啊。
人体自燃现象最早见于17世纪的医学报告,时至今日,有关的文献更是层出不穷,记载也更为详尽。那么,什么是人体自燃呢?人体自燃就是指一个人的身体未与外界火种接触而自动着火燃烧。
历史上第一个人体自燃事件记载在1673年意大利的一份医学资料上。有个叫帕里西安的人,躺在草垫床上化为灰烬,只剩下头骨和几根指骨,但草垫床除他躺的部位外都保持原样。1744年,英格兰的伊普斯威奇城有一位60岁的帕特夫人,一天早上她的女儿发现她死在地板上,好像一段被烧光的木头,在附近的衣物却完好无缺。
1957年5月18日,在美国费城,一位63岁的寡妇安娜马丁在一间没有火源的房里化为灰烬,只剩下鞋和一少部分躯干。法医说达到这种程度,温度至少要高达华氏1700—2000度。然而炉子是熄灭的,全部物品,包括离死者二英尺的报纸都没有变化。
类似的历史记载有200多起。三百多年来,科学家对这个问题不断探索,从200多个案例中,科学家发现:男女比例大约一致,年龄从4个月到114岁都有。饮酒有度和身体胖瘦都有。有的案例发生在走路、开车、划船、跳舞过程中。因此,“人体自燃”似乎一直存在,为何自燃却一直没有答案。
曾有人认为,“人体自燃”是由于人体
含过量的酒精所致。他们注意到,大多数死者在死前都大量饮酒,因此,他们认为酒精在体内组织堆积,能增加人体的可燃性。有的人还主张酒精在体内分解后,释放出氢气或其他可燃气体。但是19世纪化学家巴龙贾斯特斯
冯
列比格用实验证明此说法不可能,尤其使肉体燃烧并达到焚化程度是难以实现的。在一项实验中,一只老鼠被在酒精中浸泡了一年之后点燃,其皮肤和表层肌肉都被烧毁,但是内部组织和内脏并未受影响。对博物馆中那些在酒精中浸泡的时间更长的动物标本所做的实验,也得到了相同的结果。此外,还有人体脂肪过多、静电和“灯芯效应”等推论,但是到目前为止,科学家们仍然没能找到可以得到广泛认同的解释。
“灯芯效应”
“灯芯效应”也称为“蜡烛效应”,这个概念大约100年前就被提出来了,近来越来越得到众多科学家的支持。根据这个理论,酒醉或昏睡中的人穿的衣服被火点燃,皮肤被烧脱落,皮下脂肪融化、流出,衣服被液化脂肪浸湿后成了“灯芯”,而体内的脂肪就像是“蜡”,源源不断地提供燃烧的燃料,于是尸体就像蜡烛一样慢慢地燃烧,直到所有的脂肪组织都被烧完。这个理论可以解释上面所归纳的“人体自燃”的特征。科学家们用猪裹着毛巾进行了实验,结果证实了这项说法的正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