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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中国人孝悌为先

“孝顺”是谈论中国人的必选话题,当然,这个话题也很难对付。与我们描述中国人的其他特性一样,这个概念也不容易用英语翻译理解,并且这一特性所包含的意义也与我们平常所理解的截然不同。汉语中与此类似的解释是“孝顺”,“礼”也是最常用的一个解释。

我们先引用一下卡莱尔先生的一段话(引自《中央王国》):“礼是中国人一切思想的集中体现;我认为,《礼记》是中国可以献给人类的最合适、最完美的专著。中国人通过礼尚往来维系感情;礼还能实现一种职责;礼被用来评判善恶——总之,这个民族是一个由礼控制的民族,任何一个人都是借助于道德、政治和宗教而存在于这个社会,同时还要受到家庭、伦理、宗教和社会等等多重关系的约束。”——引用这段话,只是想为读者提供一个了解中国人的“孝悌”的背景知识说明。而威廉姆斯博士对于这段话的评价最具有说服力,他说:“将‘礼’翻译成‘ceremony’不是很准确,这个意义显然不适合,它太贫乏了,实际上,‘礼’除了指人的外在品行,还包括一种支配礼仪和礼貌的内在原则。”

“四书”和其他古代典籍,特别是《孝经》无一不在证明,中国人非常重视孝顺。那么,中国人自己眼中的孝顺应该是怎样的?孝顺是怎样成为中国人绝无仅有的特性的?需要提醒大家的是,中国人的孝顺是多面的,一般的观察者可能发现不了其中的真实涵义。

1877年,雅蒂斯博士在上海召开的传教士会议上,宣读了一篇论文——“崇拜祖先”。这是博士精心写作的一篇论文,他在文中阐述了自己近30年来在中国的观察与经验。作者在论文的开头就提出,崇拜祖先是孝顺表现中的一种形式,还说:“‘孝’容易被人们误解,应该谨慎对待,防止误入歧途。据我所知,中国人是最不孝顺,最不愿意服从父母的,只要他们意识到了自己的需要,他们就会不顾一切,甚至反对父母。”著名的中国典籍翻译家莱格博士曾在中国生活了33年,他非常坚决地否定了雅蒂斯博士的观点,他说,他在中国的亲身经历与雅蒂斯博士所言的恰恰相反。这只能说明,人与人的眼光总是不一样,看问题的角度也难免存在差异,要在这种矛盾的说法中获取正确、全面的观点,我们就必须学会综合对比,联系考虑。

实践证明,中国的孩子在没有接受教育之前,就已经懂得把服从父母的命令作为一条准则,他们甚至是一种本能的服从。然而,等孩子们长大之后,情形也有所变化了。“树大自然直”是中国的一句俗语,意思是说,中国的孩子在长大之后,自然知道怎样处理身边的事情,或许还有别的含意,但这的确可以算作是他们的孝顺行为的理论依据。当然,这也受到这些方面的影响,包括人们的孝顺观念、受教育的方法和各地认同的孝顺典型。《孝经》中说:“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最普遍的说法是:“孝为万德之首,其诚存于心,而不在行。以行而论,世无孝子。”并且中国人普遍认为,所有的道德缺陷都可以在孝顺这一品性上反映出来。违背礼节、虚情假意、不尽职尽责、对朋友和亲人不够忠诚,还有临阵脱逃等等,都是缺乏孝心的表现。于是,慢慢地,孝顺的涵义大大地超出了行为的范畴,除了包含行为的动机,还包括其他的道德内容。

人们都说,孝顺其实就是一种感恩。《孝经》敕令章对此有过强调说明。孔子说过:“子生三年,然后娩于父母之怀。”意思就是父母死了,做儿女的应该要为父母守孝三年,并且这种守孝成了儿女回报父母养育之恩的一种惯例。“羔羊,兽也,跪哺乳!”就连小羊羔也知道吃奶的时候要跪着。还有,孝顺的人必须善待自己的身体,因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好好对待自己的身体,那就是忘恩负义。父母在世时,孝顺的人应当竭力服侍自己的父母;父母去世后,做儿女的还应该经常祭拜。继承父道是孝顺的一大表现,子曰:“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威廉姆斯博士引用了《礼记》中的这样一段话,可以说明做儿女也可以帮助父母纠正错误:“父母有过,下气怡然。柔声以谏,谏若不入,起敬起孝,说则复谏。不说,与其得罪于乡党州闾,宁孰谏。父母怒,不说,而挞之流血,不敢疾怒,起敬起孝。”大多数西方人,从来不听从父母的教导,这真的令人担忧,而在中国,这样的事情几乎从来没有发生过。

关于孝,孔子在《论语》的第二章做出了几种不同的解释。不同的情况,孝的内涵也不一样。鲁国一位名叫孟懿的官员问孔子孝是什么,孔子说:“无违。”从表面意思看来,“无违”也就是“不违背”,那位官员也是这样认为的。孔子和大多数中国人一样,喜欢拐弯抹角,他没有把孝的真正涵义解释给孟懿听。直到有一次他的弟子樊迟重新提到这个话题时,孔子才趁机解释了一番:“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无疑,孔子是希望樊迟能把他的意思转达给孟懿,这样一来,孟懿自然就会知道“无违”的真正涵义了。“孝”意味着什么呢?孔子也做出了解释,他强调对父母应该以礼相待,不然,只知道照顾他们的身体,等于是在把父母当作牛、马来对待。

我在上面的那些引用,目的就是说明,中国人的孝顺观关键在于遵从父母的愿望,满足父母的需求。这个观念在中国已经盛行了几千年。孔子曾坦言:“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这说明在孔子所处的时代,人们对孝的履行就不如古代了,而孔子对古代也是非常神往。好多个世纪都过去了,可是孔子的言谈没有过时,它已经深入中国人的骨髓之中。假如孔子还活着,面对今天的状况,我们敢肯定,他会更加坚定地说:“今之孝者,是谓能养。”

现在,我们已经了解中国人是怎样看待孝顺与其他社会职责之间的关系,但是,关于中国人在现实之中是怎样理解孝顺的,我们还不是很清楚。假如你去找几个没有受过教育的中国人,问他们什么是孝顺,他们之中大多数人肯定会说:“要让父母高兴。”假如父母不高兴,那肯定是做儿女的没有服侍好。一言以蔽之,孔子的“无违”就是个很好的解释。

关于孝顺的实例,简直数不胜数,只要你去浏览一下《二十四孝图》,你就能知道在中国广为流传的那些关于孝顺的故事。

其中有这样一个故事,说的是东汉的一位儿童,6岁时跟着父亲一起去朋友家做客。和大多数中国人一样,儿童觉得主人家的橘子非常甘甜可口,就顺手悄悄地藏了几个橘子放在袖筒里。告辞的时候,儿童在鞠躬的一瞬间,橘子掉了下来,当时的气氛特别尴尬,但是儿童镇定自若,他立马跪在主人面前说:“我母亲爱吃橘子,我是为她拿的。”这句话从此后流传千古,一直被中国人奉为美谈。西方人则不那么认为,因为儿童的父亲当时是一位朝廷高官,一个声名显赫的富裕家庭不可能找不到甘甜的橘子,然而,中国人却把这件事看着了孝顺的典型,说那么小的一个孩子就知道为母亲着想,实在难得啊!难道你们就不觉得这个孩子反应灵敏吗?小小年纪找借口的气魄和速度简直令人瞠目结舌。

晋代也有一位孝顺少年,由于家里穷买不起蚊账,他就想到了一个非常好的办法,他每天都早早地上床睡觉,整个晚上纹丝不动,连扇子都不用,目的就是希望家里的蚊子都来咬他,好让父母能睡得安稳。晋代还有一个少年,他有一个凶恶的继母,这个继母特别爱吃鲤鱼,可是冬天一到,鲤鱼就不容易弄到了。但是,这个少年为了抓到鲤鱼,奋不顾身地脱去衣服,躺在冰冻的河面上。冰下的一对鲤鱼看到这种情形,非常感动,就直接钻了个冰窟窿,跳了上来,好让这个少年完成继母的任务。

《孝经》敕令章中曾把“偏袒妻儿”与赌博并列为同一类型的不孝之举。《二十四孝图》也能找到典型的事例。汉朝时,一位穷苦的人,因为没有足够的粮食来养活年迈的老母和年幼的儿子,就对妻子说:“我们实在太穷了,连母亲都养不起,与其让母亲和儿子都挨饿,还不如把儿子埋了,为母亲省些粮食。孩子没了可以再生,但是母亲只有一个啊。”妻子没有反对,他们就在后院挖了一个两尺深的坑,就在坑挖好了的那一刹那,他们发现了一坛金子。坛子上刻着一些字,说是上苍为了表扬这位孝子而赐给他这一坛金子。可是假如没有挖到金子,儿子就会被活埋,但是,按照中国的传统观念,埋掉儿子救母亲其实是正确的做法,偏袒妻儿才是不对的。

中国还有一种谬论,说只要吃了儿女的肉,父母的痼疾就能够痊愈,并且中国人对此深信不疑。而且这些肉最好是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让父母吃下去,总之,这些肉对于父母的病情一定会有帮助。类似的事情,北京《邸报》上经常有报道。我认识一个年轻人,为了给父母治病,真的从腿上割下了一块肉。并且一说到那块伤疤,他都是满脸的自豪,如同一位久经战场的老兵。当然,这类事情不常见,但是确实存在。

中国人最熟悉的关于孝顺的评判,恐怕就是孟子说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为什么一定要有后?因为需要人继承香火,祭祀祖先,并且这已经成为了中国人生活的最重要的内容。因为这个原因,中国人还必须尽早地结婚生子。在中国,30岁做祖父,一点儿也不奇怪。我的一位中国朋友,在临死前还念念不忘,说自己有两不孝:一是不能亲自为母亲料理后事;二是没有为儿子安排好他的婚姻大事(他的儿子刚满10岁)。然而,在中国人看来,有这种想法非常合乎情理。

中国有一夫多妻的制度,而且只要理由充分,男人可以休妻。休妻的理由通常是没有生下男婴。正是因为对男孩的渴望,才成就了纳妾的制度,也造就了那么多的悲惨故事。假如生了男孩,全家人趾高气扬,欢呼雀跃;假如生的是女孩,则一个个神情沮丧,萎靡不振;很多溺婴事件都是因为人们的歧视,而且南方的重男轻女的思想比北方的更严重。甚至有的时候,这种事就被隐瞒的特别深。并且中国的私生子也特别多,不过,不管是男孩还是女孩,他们都难逃被歧视的厄运,有时甚至会遭遇灭顶之灾。虽然无法考证各地实际溺杀婴儿的数量。但是无论怎样,哪怕那是一个不受欢迎的婴儿,人们也不应该扼杀他生存的权利。

我们说过,中国人守孝的时间是3年,但是,实际上,这已经被缩短为27个月。《论语》里描述了这样一件事,孔子的一个弟子坚决反对守孝3年,说一年就可以了。孔子说,在这3年的守孝时间里,君子最好不要行乐,假如你把它缩短成一年,如果你觉得你能心安理得的行乐,那你行乐好了。最后,孔子郑重其事地评价了他,这样的话,只能说明你“不仁”。

在中国,守孝高于所有社会职责,作为儿子,除了必须为政府服役之外,他的一生的大部分时间里都在守孝。通常人们会在父母的坟前搭上一个棚子,白天干活,晚上就守在坟前睡觉;有的甚至会没日没夜的住在那里;还有的则恪守礼节,痛不欲生,以至于整日消沉,无所事事。我认识的一个中国朋友,很长的时间内,他都在父母的坟前守孝,极尽孝道之后,他还是萎靡不振,全家也因此背上了一个累赘。不过中国人却对他的这一行为大加赞赏,他们从来不计算后果,履行仪式重于泰山,其他的任何事情都是次要的。

中国人为了安葬父母,不惜卖掉田地甚至是卖身,在我们看来,这是一种社会性的错误,但中国人不以为然。中国人的天性就是这样,这也符合他们的礼,因此,这样做是必须的。

胡克神父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关于中国人重视礼仪和孝行的绝好事例。那一年,他刚来的中国,住在中国南方的某地。他雇用了一个教师,教师家在北京,家中有一位老母亲,他们已经4年没有联系了。有一回,神父需要把一封信送到北京去,考虑到这位老师那么多年没有跟家里联系,神父叫教师也写一封信。听说信差要启程了,这位教师立马从隔壁找来一个学生,请他帮自己写一封信,并告诉他时间紧迫,信差很快就要走了。神父大吃一惊,就问孩子,你认识他的母亲吗,孩子告诉神父,他从来没听说过老师还有一位母亲。神父问老师:“你不告诉他,他怎么知道要写什么?”老师得意地说:“他怎么可能会不知道儿子应该怎样给母亲写信呢?他学习作文已经有一年多了,那些文雅的辞令对他来说,完全可以运用自如了。”很快,学生把信写好了,并且把信封粘贴好了,而老师只是签了一个名字而已。这封信完全可以送给这个国家的任何一位母亲,并且她们收到信之后,一定都会喜出望外。

孝道对孩子的不同影响,导致了两种极端,这两种极端的事例随处可见。除了疯子,没有人会去杀死自己的父母,然而,给他的惩罚却与常人一样。但是,中国的平民百姓,生活得极其贫困潦倒,而父母对儿女又过于苛刻,于是,难免会发生这种事。然而,另一个极端的一面却是,儿女们会主动代父接受死刑,这充分地证明了中国人的孝心,即使这位父亲原本是罪有应得。

西方基督教国家的家庭关系纽带非常松弛,所以,在他们看来,中国的孝行非常具有吸引力。对盎格鲁-撒克逊民族来说,尊敬长辈对他们的民族非常有帮助。在西方国家,孩子长大以后,可以随心所欲,想去哪就去哪,愿意做什么就做什么。而这在中国人看来,无异于一头牲口,只有动物才会无拘无束。换个角度思考问题,我们确实有许多地方需要改进,也确实应该小心谨慎,以防止自己的石头砸伤了别人。孝顺的几个致命的缺陷一定得重点强调一下,否则,这些讨论都是空谈。

我们已经讨论了两个孝顺的致命缺陷,还有三个我们将一一为大家阐述。一是,它只对做儿女的提出了一大堆的要求,关于父母的义务却丝毫不在考虑的范围之内。在中国,建议父母负担起相应的义务,简直就是没必要。然而,世界的其他民族,却始终没有忽略父母的义务。信徒保罗在神启的智慧的引导下,以精炼的语言说明了理想家庭的四大支柱:“作为丈夫,你们要爱你们的妻子,不要让她们受苦。”“作为妻子,顺从你们的丈夫,这在主看来是相宜的。”“作为女儿,凡事应该听从父母的,因为主所喜欢你这样做。”“作为父亲,不要惹儿女伤心,否则他们会意志消沉。”这些意义深远的准则远比孔子道德思想中的那些世俗的智慧要高明多了。我们发现,所有的教义都没有考虑女儿的感受,全都围绕着儿子。多少世纪以来,关于男女感受的问题,恐怕也只有中国不认为这是对人性的严重摧残。男孩被家里奉为至宝,女孩则成了家里的累赘,就算不被溺死,也难免会终生受到歧视。

中国人还有这样一种观念,认为妻子是卑贱的。关于丈夫应该怎样对待妻子,妻子应该怎样对待丈夫,孔子没有说过。儒教只是要求男人和妻子都应该依从父母。当妻子与父母发生冲突时,由于妻子是无关紧要的、卑贱的,她就应该妥协、屈服。这就是中国家长制的社会结构所存在的严重弊病。它把人的某些天性压抑住了,同时又将另一些天性训化到了极端,整个社会在这股力量的作用下成了老年人的社会,青年人则被压抑,处于从属地位。人们的思想被这种沉重的压力禁锢了,社会的发展和有益的变革也因此遭到了阻碍。

传宗接代是孝道中一系列弊病的根源。它要求人们必须生养,不管是否能够养活孩子。由此产生的早婚与人口泛滥,使那些贫困的人们倍受折磨。一夫多妻制和纳妾的制度也是因为它而产生的,它是万恶之源。中华民族宗教信仰的集中体现真正就在于崇拜祖先。准确的说来,它使一个民族被迫套上的一个最沉重的枷锁。就像耶茨博士的那篇论文中所说的那样:使人感到愤怒的是,无数的死人支配着成千上万个活着的中国人,或者说“活着的一代受过去无数代人的控制。”而那些保守主义坚信,崇拜祖先是最好的形式与保证。在本世纪的最后15年,如果不在道德上给予保守主义沉重的打击,中国将无法使自己完全适应新的形势;如果中国人继续他们的祖先崇拜,那么,他们前进的步伐将永远不可能迈出切实的一步。

在我看来,完全是因为恐惧和自私才造就了中国人的孝顺,这二者是最能控制人的灵魂的有利因素。人们崇拜鬼神,是因为鬼魂具有制造灾难的力量。“敬鬼神而远之,可谓知矣”,是孔子的一句富有智慧的格言。没有供品,就会惹怒鬼魂,接下来鬼魂就要报复。崇拜它们则比较保险,而且各种崇拜死人观念的核心似乎就在于此。活着的人也可以这样推理,儿子孝顺父亲,也要求自己的儿子尽孝,养孩子的目的就是这样简单。在中国,不管是老子,还是儿子,他们都知道“种树遮荫,养儿防老。”“没有孩子,就没有在坟前烧纸的人。”人人都要偿还父辈的养育债,也可以要求下一代尽量偿还自己。于是就这样,孝行被代代相传。

有一种悲观的说法是,中国人过分夸张的孝顺,既没有把崇拜对象具体化为神,也完全意识不到神的存在。崇拜祖先纯粹是由泛神论、不可知论和无神论构成的,它也是孝顺最完美的,最终的表现形式。它认为死人可以变成神,神其实就是死人的化身。对父母表示爱、感恩和畏惧,才是他们最在乎的,至于天上的父,他们丝毫不感兴趣。要么选择基督教,要么选择崇拜祖先,在中国人看来,二者不可能同时存在,所以,只有适者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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