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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天子御诏

这天,林征出外巡视回来,刚到村头,就碰到一个吃霸王餐的小子,店老板是刘家村的原住村民杜老汉的大儿子,正揪着那小子的衣领,看样子再不给钱就要揍上两拳出气。

林征了解了下情况,才知道那小子到不是有钱不给,而是实在没钱,肚子又实在饿的不行,才不得已吃了顿霸王餐,看他个头矮小,身板瘦弱,恐怕一阵风都能把他吹倒,一脸的胆怯,显然是第一次吃霸王餐。

让大山替那小子付了饭钱,打发走杜老大,林征才问那小子,“刘家村的百姓只要不是好吃懒做,就肯定不会饿肚子,既然你不想种地,那你先说说你会干什么?”

那小子明显有些胆小,望望了林征,有些脸红,吱唔道:“回林爷,小的——小的只会养家禽。”

围观的村民立刻大笑起来,七嘴八舌的把那小子嘲笑了个满脸通红、无地自容。

林征也想笑,却没笑出声来,正好这时一只比鸽子稍微大点的幼鹰飞了过来,欢快地落在了那小子的肩膀上,嘴里还叼着一块血淋淋的不知道是什么肉。

那小子也顾不得被人看笑话,从幼鹰嘴里取过还在流着血的生肉就当街大嚼起来。

林征微微怔了下,接着眼睛就亮了起来,问道:“这鹰是你养的?”

小伙子忙着咀嚼,含糊不清地应道:“回林爷,这是小的半年前收养的一只雏鹰。”把嘴里的肉咽下去之后,又有些得意地道:“这可不是普通的鹰,而是凶残的大漠黑鹰,成年之后能够猎杀凶狼,可以说是空中之中。”

林征连连点头,道:“这鹰好像能通人性,你是怎么跟它交流的,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小伙子有些脸红地道:“小的名叫皮方,略懂一点兽语,所以能和幼鹰交流。”

林征的眼睛更亮了,心中大喜,这下可真是拣到宝了,眼看四周人多,立刻把皮方拉到一边道:“很好,现在我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要你去做,你可愿意?”

皮方黯然道:“小的除了养点家禽,别的什么也不会。”

林征笑不拢口地道:“会养家禽就好,这年头还就缺这种人才,你这只鹰不错,好好给我养大,千万别让它死了,不然我拿你是问。”

皮方愣了下,连忙大喜谢恩,原以为自己即不会种地,又没有一技之长,肯定会被林征赶出刘家村,不想却喜从天降,终于让自己得到了一个施展所长的机会,能给这位远近闻名的林大善人养家禽也是件不错的事情。

林征让大山给了皮方一千两银子,道:“把这只鹰喂好,将来我有用处,另外再给我养一百只信鸽,养的好重重有赏,有没有问题?”

皮方拿着银票,浑身都在兴奋的发抖,他长这么大还连十两银子都没见过,现在手里却拿着一千两的银票,哪能不兴奋,连连道:“没问题,不过信鸽送信的话很容易被射中,我可以给老爷养五只普通的幼鹰,绝对比一百只信鸽的效率还高。”

林征道:“那就照你说的去办,需要人手的话就来招我,还有,记得别把养鹰的事情泄漏出去,绝对不能让人知道,更不能对任何人说起,知道吗?”

皮方点点头道:“老爷放心,小的都记下了。”

林征又叮嘱了一些需要注意的事情,这才领着大山回家去了。

还没走出多远,老远的就看到刘二麻子飞一样的奔了过来,气喘吁吁地道:“林老爷好消息,宣抚使大人派人前来请您去襄阳,好像要给你封个官儿。”看他一脸兴奋的模样,好像是他本人要当官了似的。

“宣抚使楚大人派人来了?”林征愣了下,连忙催促赶车的刘老汉快点往回赶。

还没到家门口,老远的就看到数十名士兵整齐的列队守在他家门口,到了近前,林征觉得这些士兵有些面熟,却想不起在哪里见过,不过站在最前面的一个大胡子士兵他到是记忆犹新,正是初见楚凌仙时起过冲突的那个大胡子。

这时一个士兵道:“林先生,我们将军在院中等候,您一见便知。”

林征忙问道:“你家将军何人?”

那士兵道:“我们将军乃是楚大人麾下骁骑校尉云起,与大人也曾有过一面之缘。”

林征怔了怔,难怪觉的这些士兵很面熟,原来是云起的部下,进了门,就见身着便装的云起站在院中,却不进门,见他来了,才施了一礼,道:“当日许州一别,匆匆半年,先生如今已是富甲一方,造福当地百姓,云某先代天下百姓谢过先生恩德。”

林征心下感慨,当初要不是云起送他十两黄金,估计他早饿死在许州了,哪还有命活到现在,所以他一直都记着这份恩情,如今再次见面,自有一番欣喜,忙回了一礼道:“云将军不必客气,当初要不是将军在盘缠相赠,恐怕我早已经饿死荒野,哪还有命到襄阳,将军大恩,林某一直铭记在心,只是欲报无门,如今正好和将军痛饮三杯。”

云起笑道:“稍后自当和先生再续前言,不过此次云某是奉楚大人之命前来请先生前往襄阳接皇上御诏,为免耽误了时辰,请先生先随云某前往襄阳。”

林征忍不住问道:“林征一介草民,皇上怎么会亲下御诏?”

云起道:“先帝玉玺已经送至临安府,先生立下如此大功,皇上龙颜大悦,已经下诏将先生置新城县令,先生快随云某前往襄阳接旨。”

林征不敢怠慢,当下和云起出了门,上了马车直奔襄阳而去,肚中却不免腹诽,京官就是京官,鸟不大,架子到不小。

到了襄阳,直接去了楚府,进了前堂,一个四十岁出头的中年人正在陪着一个面皮白净的老太监扯谈,中年男子卖相很不错,文士打扮,浑身上下透露着一股儒雅的气息,单从外表看,应该是个好官,至少比王知府让人看着顺眼多了。

至于那个老太监则不用说,脸色白的跟白面似的,给人的感觉像是个阴阳人。

林征进门时,两人同时望了过去,引路的云起忙给他介绍道:“这位是荆襄路宣抚使楚大人,这位是王公公。”又给两人介绍了林征。

林征忙上前一步,拱手为礼道:“草民林征,见过楚大人,王公公。”

楚南行眼里闪过一丝异色,微微点了下头,起身下阶,面向老太监在堂上跪下。

林征还不明所以时,老太监用那不阴不阳的嗓门喊道:“林征接旨。”

林征这才恍然大悟,连忙在楚南行身边跪倒,肚中却在暗骂,死太监。

老太监微微撇了眼跪在堂下的两人,这才从袖口取出一道黄色卷轴,展开念道:“奉天承运,皇帝召曰:林征追回先帝玉玺,功在社稷,特赐黄金百两,蜀锦百匹,谷百石,良田百亩,授新城县令,克日上任,钦此。”

“谢皇上,吾皇万岁……”林征连忙叩头谢恩,接了圣旨起身。

老太监笑眯眯的夸了几句年少有为的废话,林征也不傻,连忙把皇帝老儿赏给他的赏赐全部转赠给了老太监,把个老太监乐的脸都笑开了花。

楚南行举头望屋顶,低头思故乡,好像他什么也没看到。把老太监送走之后,他才说了几句客气话,吩咐管家送客。

从楚府出来,林征心情愉快,就连脚步都感觉轻快了不少,有了县令这个官职,就等于他手中拥有了合法的犯法执照,以前一些偷偷摸摸的勾当,总算可以光明正大的去干了。

心情舒畅的走在大街上,林征觉得就连今天的阳光都明媚了不少,正在考虑要不要去拜访一下知府大人时,忽听后面有人喊道:“喂,等一下。”

林征回头一看,原来是楚凌仙的贴身侍婢翠苓,小丫头正鼓着腮邦子,明显是心情不好的样子,笑着问道:“翠苓姑娘找我有事?”

翠苓气鼓鼓地道:“我家小姐要见你。”说罢转身就走。

林征气往上冲,自己好像没有得罪过她吧?不过再想想,实在犯不着和个小丫头片子斤斤计较,只好跟了上去问道:“你家小姐该不会是又要和我谈诗论词吧?”

翠苓没好气地道:“不谈诗论词我家小姐见你干什么?”

林征努力的提醒道:“不一定非要谈诗论词啊,也可以谈些别的嘛!”

“恩?”小丫头明显不太理解,瞪大了眼睛问道:“谈什么?”

林征彻底服了,干脆开门见山地道:“我说翠苓姑娘,你家小姐那么漂亮,就算柳下惠也忍不住要动心,别忘了我可是个正常男人,谈诗论词太枯燥乏味了,要是你家小姐愿意和我谈情说爱,我到是非常乐意每天都来一趟楚府的。”

“什么?”翠苓惊的瞪大了眼睛,那表情像极了乌龟见到王八时的样子,恶狠狠的盯着林征怒道:“混蛋,你们这些臭男人没一个好东西,你……你竟然敢打我家小姐的主意。”

林征撇了撇嘴巴,不以为然地道:“我为什么就不能打家你家小姐的主意,难道你家小姐终身不嫁,准备出家去当尼姑?”

小丫头哪是对手,给林征反将了一军,半天也没接上话,愣了好一阵,才柳眉倒竖地说道:“你……你混蛋,谁说我家小姐要出家去当尼姑了?”

林征不客气地问道:“那为什么我就不能打你家小姐的主意?”

翠苓腮邦子鼓的老高,好半天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只好气乎乎的哼了一声,不再跟他斗嘴皮子,转身就走,在前面引路。

林征心下大快,早就想教训这个伶牙俐齿的小丫头了,现在终于出了口恶气,眼看小丫头气的腮邦子鼓了老高,也不跟她计较,脚步轻快的跟在后面去了楚府内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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