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十四日,星期五,中午。
第二天,万斯睡到很晚才起床。前一夜我陪他去看了《丑闻》这出舞台剧,简直不知道他究竟打着什么主意,要去看这出我知道他根本就不喜欢的表演。中午,他让司机备好车,然后带我们去了贝拉田旅馆。
“我们要再拜访一次那位迷人的爱丽丝,”他说,“我想带束花去,但我怕亲爱的曼尼克斯会反应过度,并质问她花的来历。”
拉佛司小姐十分沮丧、怨恨地出来接待我们。
“我就知道会这样!”她点着头冷笑,像是知道什么事的样子。“我猜你是来告诉我即使警方没有你的协助,也已经发现我的事了。”她的轻蔑态度几乎让人一眼就能看出,“是你告诉他们的吗?你可真是个绅士啊!不过也是我自己笨,怪不得别人。”
万斯一动不动地听她抱怨完,然后才亲切愉快地向她弯腰致意。
“哎呀,我只是恰巧经过这里,顺便过来向你致意,并且告诉你警方已经提出对欧黛尔小姐熟识朋友的调查报告,你的名字并不在其中。昨天你似乎为这件事有点担心,所以我想要告诉你关于调查报告的事,也许能够让你安心。”
她的警戒状态终于解除。
“你说的是真的?老天!我不知道要是路易发现我那么多嘴,会有怎样的后果。”
“我肯定他不知道,除非你自己告诉他。现在能不能请我进去坐一会儿?”
“当然,真是抱歉。我正在喝咖啡,请进来一起享用。”她按服务铃又点了两杯咖啡。
不到半个小时前,万斯刚喝过两杯咖啡,我很讶异他对这种难喝的旅馆咖啡也会产生兴趣。
“我昨晚才去看了《丑闻》,”他以一种随便闲聊的态度说着,“这出讽刺喜剧首演的时候我错过了——你怎么也拖到那么晚才去看?”
“我一直都很忙,”她说,“我在彩排《两个皇后》这出舞台剧;不过这出剧要延期推出了,因为路易一直订不到他要的剧院。”
“你喜欢讽刺喜剧吗?”万斯问她,“我想,对主角来说,讽刺喜剧的挑战性要比一般音乐喜剧来得高。”
“是的,”拉佛司小姐的口吻非常专业,“讽刺喜剧非常不好拿捏,演员会迷失其中,有天分的演员也得不到真正的发挥空间。它们让人透不过气来,要是你懂我意思的话。”
“可以想象,”万斯勇敢地啜了口咖啡,“不过,《丑闻》里面有几个角色你一定能发挥得淋漓尽致,这些角色好像是特别为你设计的一样。我当时一直幻想是你在演这些角色,而且——你知道吗?这种幻想让我没办法好好欣赏演出那个角色的女孩的表演。”
“你太抬举我了,万斯先生。不过,我真的有副好嗓子,对此我也下了许多功夫,而我的舞蹈则是师承马可夫教授。”
“真的?”(我确定万斯没听过这号人物,但是他的惊叹声仿佛是说,他认为马可夫教授是世界上首屈一指的芭蕾舞大师。)“那你真的应该在《丑闻》里担纲演出。印象中那名女子的歌声毫无感情,舞蹈也非常不纯熟。除此之外,她的个人特质和魅力完全没法和你相比。老实说,这周一晚上你是不是有点想演唱《中国摇篮曲》?”
“哦,我不知道。”拉佛司小姐谨慎地应对着,“他们把灯光打得很低,而且我穿粉红色戏服并不好看。不过那些戏服都很可爱,是不是?”
“穿在你身上的话会更可爱。你偏爱什么颜色?”
“我喜欢淡紫色,”她很认真地说,“虽然我穿蓝绿色也不难看,不过有位艺术家曾经对我说我应该多穿白色。他想要为我画画,但是路易不喜欢他。”
万斯仔细端详着她。
“我觉得你那位艺术家朋友的看法是正确的。而且,知道吗?《丑闻》中圣默立兹那场戏就相当适合你。那位个子不大的黑发美人,一身雪白,唱着《雪之歌》,真是可爱迷人。不过说真的,她应该留着一头金黄色的头发。黑美人属于南方,她让我觉得身处隆冬时节,像缺少了火花和生命力的瑞士度假胜地。恰好,你就能弥补这样的缺憾。”
“是的,我想我喜欢这个角色远胜于唱《中国摇篮曲》的角色。雪白狐狸毛也是我最喜欢的毛皮。但是,即使这样,在讽刺喜剧中,你一扮演戏里的角色,现实人生中你自己的角色就不再存在。等到曲终人散,谁也不会记得你。”她不快乐地叹着气。
万斯放下手中的咖啡杯,用一种带着责备似的异样眼光看着她。过了一会儿他才开口说道:“亲爱的,就这个星期一晚上,曼尼克斯到你这儿来的时间,你为什么要对我说谎?这样的行为有些不符合你高贵的气质。”
“你这是什么意思?”拉佛司小姐高傲地坐直了身,既惊又怒地大叫着。
“你瞧,”万斯解释,“《丑闻》中圣默立兹那场戏直到将近十一点才上场,而且也不再卖票。所以,你不可能在看到这一幕的同时,又在十点半时来接待曼尼克斯——说吧,周一晚上他究竟是什么时候到你这里来的?”
这女子气得涨红了脸。
“你非常狡猾,对不对?你应该去当警察的。好,就算我看完戏才回家,那又怎么了?犯法了吗?”
“不怎么样,”万斯口气温和地回答,“只是让我对你说的很早就回家的信任破灭罢了。”他诚挚地屈身向前,“我不是来这里找麻烦的,相反地,我是来保护你不要受到骚扰的。想想看,要是警方循着线索追查,他们很有可能找到你这里。但是倘若我能提供检察官有关星期一晚上特定事件的正确消息,那你就不会有被警方追查的危险了。”
拉佛司小姐的眼神突然变得深沉起来,眉头深锁。
“听着!我没有隐瞒什么,路易也没有。但是只有在路易要我说他十点半人在哪里的情况下,我才会这么做——你知道吗?我认为这就是友谊。路易这么要求一定有他的理由,否则他不会这么做。不过,因为你是这样地聪明,并且责备我不诚实,所以我告诉你,那天午夜过后他才来我这里。但要是别人问起我这件事的话,除了十点半的答案外,我什么也不会多说的。听明白了吗?”
万斯颔首致意。
“我听清楚了,你的诚实让我更加喜欢你了。”
“但是你别想错了,”她急切地说,眼睛里闪烁出热情的光芒,“路易也许是午夜过后才来我这里的,但是要是认为他知道任何有关玛姬死亡的事,那你就大错特错了。他在一年前就和玛姬分手了。哼!他根本不知道她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女人。假如哪个笨蛋警察认为路易和这件命案有关,我一定会出面证明他当时不在场——上帝啊!请帮助我!——那是我这一辈子最不想做的事。”
“我越来越喜欢你了。”万斯说。互道再见时她向万斯伸出手,万斯则把她的手轻举到他的唇边。
就在我们往下城(美国城市中心商务区)方向疾驶而去时,万斯陷入了沉思,一直快到刑事法庭大楼前他才开口说话。
“这位单纯的爱丽丝十分吸引我,”他说,“那位油嘴滑舌的曼尼克斯根本配不上她,就像鲜花插在牛粪上一样。女人很机灵,却也很容易受骗。一个女人能够很神奇地看穿男人心里在想什么;不过,另一方面,她对于她的男人却是百分之百地盲目。眼前活生生的例子就是,这位甜美的爱丽丝对曼尼克斯的盲从。他可能对她说星期一晚上他正在办公室里卖命地工作,而她不会相信;但是,她却很清楚——请注意了,是“清楚”——她的路易千万不能卷进金丝雀的谋杀事件里。总之,但愿她是对的,也希望曼尼克斯不会被捕,至少别在他出钱捧她前被捕。天啊!假如我是警方人员,陷入这样的情节里,我肯定得辞职。不过呢,总之,这位小姐周一晚上没有去剧院!”
当我们抵达马克汉的办公室时,希兹和马克汉正在商量事情。马克汉面前有一本活页纸,其中有几页已经密密麻麻地填满了表格和注记。雪茄浓浓的烟雾笼罩着他。希兹坐在他正对面,胳膊肘撑在茶几上,双手托腮,看起来充满斗志,但却郁郁寡欢。
“我正跟希兹警官检讨这件案子,”他看了我们一眼解释道,“我们试着把所有明显的线索整理出头绪来,看看有没有任何我们忽略掉的关联性。我已经告诉希兹警官关于林格斯特医师迷恋‘金丝雀’以及威胁她的事,还有交通警察费普斯指认克莱佛的事。但我们知道的越多,很显然,就越难理清案情。”
他顺手拿起一叠文件,并用回形针把它们固定在一起。
“实际上,我们没有任何真正的证据可以起诉任何人。虽然有一些涉及史基、林格斯特医师和克莱佛等人的可疑状况,与曼尼克斯谈过后,也无法完全排除他涉案的可能;但是我们一路调查下来,结果又怎样呢?我们找到的史基指纹,可能是他在星期一下午留下的。我们要林格斯特医师交代星期一晚上的行踪,他却像发了疯一样的生气,接着提出一个薄弱的不在场证明。他承认他对金丝雀充满了父爱的关怀,但事实却是他跟她坠入情网——真是天大的谎话。克莱佛把车子借给他弟弟,却没跟我们说实话,让我一直误以为他星期一午夜人在波顿。至于曼尼克斯,在我们问到他和金丝雀的关系时,他却一再拐弯抹角,不愿意正面回答,真是糗大了。”
“我不认为你的线索没用,”万斯说着,在希兹身旁坐了下来,“只要你把它们适当地整理后,你就会发现它们非常有用。对我来说,瓶颈在于这件谋杀案中某个特定的要件依旧下落不明。找到它们,我敢保证所有的答案就会水落石出——就像拼图一样,找到失落的缺块,填上去就知道是个什么图案了。”
“‘找到它们’说得容易,”马克汉口中喃喃地抱怨,“问题是上哪儿去找。”
希兹把熄掉的雪茄重新点燃了,露出了不耐烦的表情。
“你没法帮史基开脱罪名的,就是他干的这起命案;而且要不是阿比·罗宾的话,我肯定会逼他说出实情。而且,万斯先生,他有进出欧黛尔公寓的钥匙,没错吧。”他迟疑地看了一下马克汉,“我不想让你认为我在挑剔抱怨什么,长官,但是我觉得花工夫去追查欧黛尔的这些男性朋友——比如克莱佛、曼尼克斯,还有那位医生,简直就是在浪费时间。”
“也许你是对的,”马克汉似乎颇同意他的说法,“但是我想知道林格斯特为什么要这么做。”
“也对,那或许有帮助,”希兹退让一步改口道,“要是林格斯特医师迷恋欧黛尔到威胁要开枪杀她的地步,并且在你要他提出不在场证明时突然情绪失控,或许从他那里可以知道什么。那为什么不吓吓他?说实在的,他的记录并不太好。”
“好主意。”万斯同意地说。
马克汉突然抬起头,开始查阅起他的日程表。
“今天下午我没事,所以你把他带到这里来,警官。有必要的话,带一张传票过去——就看他来不来了。用完午餐后尽快去办这件事。”他烦躁地敲着桌面,“要是我有时间,我会想办法一一过滤这些把案情搞得复杂混乱的人渣。就从林格斯特开始吧。我要让这些可疑的间接证据变成强有力的定罪证据,排除其他嫌疑,到时候再看着办吧!”
希兹一脸悲观地挥挥手离开了。
“可怜的家伙!”万斯看着他的背影叹了口气。“所有绝望带来的痛苦跟愤怒都得一肩承担下来。”
“换成是你也一样,”马克汉大声说,“要是你被一堆记者追着跑的话——对了,你昨天不是说今天中午会带来什么好消息的吗?”
“我相信我确实带来一些希望。”万斯坐了下来,眼睛对着窗外看了一会儿,“马克汉,曼尼克斯这家伙像块磁铁一样把我吸了过去。他让我伤透脑筋,让我不得安眠,简直就是我的梦魇,他就像恶魔一样啃噬着我。”
“难不成这样的抱怨就是你带来消息的序幕?”
“要是不知道星期一晚上十一点半到午夜之间,那个毛皮商人路易在哪的话,”万斯停了一会儿后继续说,“我睡不安稳。他去了他不该去的地方。而你,马克汉,必须查出他究竟去了哪。请把曼尼克斯列为你下一个过滤的对象。在一定的压力下,他会屈服,跟你展开谈判的。狠一点,亲爱的老家伙,让他觉得你怀疑他就是凶手。问他有关毛皮大衣模特儿——叫什么名字来着?——芙丽斯比——”他戛然而止,皱了皱眉头,“天哪——哦,天哪!我怀疑……没错,没错!马克汉你一定要问他有关那位模特儿的事。问他上一次看见她是在什么时候;而且你在问他时,一定要看起来好像你什么都知道了,带着故弄玄虚的味道。”
“听好,万斯,”马克汉有些恼火,“你一直对曼尼克斯意有所指地唠叨了三天,你到底嗅到了些什么?”
“直觉——就是直觉,真的,心中一直有这种莫名的感觉。”
“我得怀疑,我是不是真的已经认识你有十五年了。”马克汉眼神锐利地看着万斯,之后耸了耸他的肩膀,“等我忙完了林格斯特的部分,再来考虑曼尼克斯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