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明子上清大洞道士柳沖用
《陶真君三篇》 云:以水銀為金丹者,妄人言也;朱砂可以駐年者,不知道人也。且水銀非五行正位,朱砂非龍虎配合,若以水銀為還丹之要,可以耕石而植稻耳。死抱朴子以二山之秘,鉛汞之源,曉論丁寧,迷者至死不悟。《混元經》 引五行相剋,更為父母,此蓋明乾坤之道。《金碧經》 云金土相配,《參同》 亦然,引驗至明,指示不昧。且龍虎者,陰陽之軸轄,造化之樞機,雖日坎離,實亦天地。以剛伏柔,從無入有,五行節序,各得其位。在於配匹,舉束合西,一氣既分,三才並列,六爻遞設,四象具陳。然可伏鍊丹砂,斯道玄微,世人罕測。只如《參同》 云:以金為隄防,水入乃優遊。金計有十五,水數亦如之。臨爐定銖兩,五分水有餘。其三遂不入,水二與之俱。此數句是大藥之綱紀,如金水樞柄。人皆不曉是道,但穿尋巧譎,自率胸襟,無師執文,終無得理。誠所哀哉!.且古歌云:始青之下月與日,兩半同昇合為一。舉世不知此義,但伏汞與砂,不然則取朱砂中水銀,多門燠伏,變為煙燼,何由還返?不亦謬哉!.太易云:二女同居,其志不相得。是即位而居也。北方坎是陰,返而歸陽,南方離是陽,伏而為陰。日中之有烏,月中之有蟾。烏者陰精,都歸其陽,故曰生男不生女,明矣!大凡果實因毫末而生,長而秀,終得其實,實之於樹,樹亦不知,是為自然。《太易圖》 云:凡有陰陽,即生人民禽獸草木。若以水銀朱砂產於巴蜀,其不出水銀朱砂處,即不合有人民禽獸草木也。以此方之,不亦愚乎!.水銀朱砂有自然之者,非世人可解,千變萬化,難窮乎理。聖人多借金石以名之,坎居七十二石之長,何由之?歌云:不用雄兮自有黃,是此義也?若用水銀朱砂,見火即飛,何門可住?縱伏火以為堅質,本亦不存,無生長還返之道,那肯致焉?又以霧散若風雨,川流百脈,即乖矣!.經一不.得一萬事畢,又云得一莫執一。杳杳冥冥,其中有精;恍恍惚惚,其中有物。玄之又玄,體道之宗。是各一二,參及五行,戊己之功。歎鉛之美,實難明解。《 參同》 云:有若漢經星,百川流帶海。舉世不可知之。《 元君歌》 日:五內斤兩文藏蘿,赤鹽白雪成雄雌,真還在此人不知。即應不用人問朱砂水銀,乃知萬物因一氣而生,三才因萬物所育。又歌云..一黑所失,猶如瓦礫。此論鼎內之事,非外旨也。余少親儒墨,長學玄風,偶因求瘓之餘,近得長生之道。雖盡彤檐之任,有暫朱綬之榮,輒以護學,將論大藥。窮其精實,究以玄微。曾遇明師,獲傳要妙,固非謬妄,演道賢良。為《 巨勝歌》十首,其問歌詠鉛汞五行之妙,後來學者,用桔迷惑云爾。
其一
九鼎何所自,都因一黑生。銀鉛看得所,龍虎自吞并。銖兩相句制,河車辨性情。循還依節候,還丹應可成。
其二
龜蛇體殊異,鉛汞共宗祖。二女雖同居,良媒分子母。配合由三花,青龍句白虎。四象既可憑,五神當有主。
其三
巍巍尊復高,飄飄何左顧。世人徒鍊丹,不識神仙路。眾石屬坎宮,假名皆不悟。黑白既不知,流年亦虛度。
其四
盡言水土金,三物成大藥。假氣遞相生,相生復相爍。黃芽不是鉛,元向鉛中作。舉束已合西,戊己為囊棄。
其五
二八成兩家,中弦敵二八。乃知天地問,陰陽制樞轄。子因母而生,母因子而殺。長養嬰孩精,溫顏防利滑。月滿每成形,抽添還暫歇。壬子一陽巨勝歌生,循還至亥絕。若知出世期,神符與白雪。
其六
修真鍊形須守一,參差一二爐問失。且將壬子制裹蹄,不然更泥扶桑日。必令有味到無情,方保元和天性質。不要他處覓良媒,夫妻由來相配匹。馬牙從此勝琅訐,弦望晦朔候遲疾。乃知束西定圓方,世人莫饅誇奇術。
其七
水母金父不易識,化他流珠轉輝赭。假氣若到白雪宮,黃芽從玆實難測。隄防堅固半浮沉,詫女悲吟寧暫皂○
其八
古詩歌訣盡分明,只是迷人強穿鑿。至道猶來不甚煩,妄將砂汞相交錯。未知赤血與青腰,終日只向鉛中作。鉛中有物豈易修?失之一氣無斷鍔。
其九
黃芽不是鉛,二物生丹田。若求巨勝法,鉛汞須自然。都非世問有,不問愚與賢。日魂與月華,識者皆神仙。
其十
太元道士本神仙,移名中都學自然。世人鍊藥迷金水,燒盡黃芽不識鉛。西蜀水銀人競採,得火須臾變.作煙。若能得一莫執一,妙法玄之又更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