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晨搁下笔,嘬嘴轻轻吹了口气,桌上厚厚一叠湘妃纸笺立时化白鸽无数,拍拍翅膀各飞东西。自从打定主意要认秦欢做弟弟,这几****一直在忙着写请柬,到今日总算是写完了。
想到秦欢,她不觉嘴边含笑,也不知是为什么,这小孩儿让她打心眼里喜欢,这大概就是俗话所说的“缘分”了。
可是,喜欢归喜欢,秦欢有一宗禀性却让她十分头痛。
长生不老,修仙飞升向来是下界凡人最憧憬的事,古来多少雄才伟略的豪杰英雄都逃不过这一关,即便以帝皇之尊也未能免俗。然而这样的美事她双手捧着送到秦欢面前,他却不晓得珍惜,兴致上来就修炼一会儿,没了性质就撒开手疯玩,懒懒散散不求上进。
以前胡晨懒得管他,正所谓“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她教给秦欢法诀已是仁至义尽,他能修到什么程度全凭自己的造化,好坏都与她不相干。但如今两人关系不同,她暗自思忖要拿出些手段来,再不能任由秦欢荒废时日。
说起来,秦欢虽然在修行上极不认真,却胜在天赋好,首次运行法诀就能摒弃妄念轻松入定,他随意而行又得了“自在”二字,就这么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地修行着,进度上倒也不算慢。胡晨想着想着大觉得意,不愧是她看中的弟弟,竟是个天生的修行胚子,若是她再敦促得紧些,想必更有进境。
再想想,她一双秀眉却紧紧蹙了起来,这混小子粗粗看来跟棉花似的,其实分明是条裹着棉被的泥鳅,下手轻了使不上力,下手重了他丢掉棉被转身就跑,你要拉他尾巴他就敢回头咬人!要怎么才能逼得他专心修行,胡晨一时间还真是没什么好办法。
她一面想,一面出门去寻秦欢,入眼的景象让她不由得微微一愣。
从早上起来开始,她就看见秦欢在沙发上坐着,两三个小时过去,他竟还是那个姿势,僵直着背脊盯着窗外发呆。
胡晨信步走过去,轻轻在他肩上推了一把,笑道:“想什么这么专心呢?”
话音刚落,就看见秦欢“呼”地一声仰起头来,四目相接,胡晨呆了片刻,随即失笑:“你玩什么呢?”
秦欢向来柔顺的头发此时却是乱蓬蓬地左撮右翘,圆溜溜的大眼熬得通红,眼下还有重重的黑眼圈,再往头上看,一条歪歪扭扭的白色布带横扎在额间,上面墨汁淋漓,大大地写着“奋斗”二字。
秦欢仰着头,眼睛骨碌碌地转,抿着唇鼓着腮,却不说话。他本就有些婴儿肥,这一鼓起面颊,活脱脱一只白白胖胖的小肉包,看得胡晨手痒痒,直接扑过去又揉又捏,把小肉包变成了豆沙包。
“再捏我翻脸啦!”秦欢被捏得眼泪都要出来了,“哎呦!你还来?放手,放手!我翻脸啦!我真的翻脸啦!”
胡晨才不会理睬他说什么,捏包子捏得眉开眼笑,秦欢又是怒又是痛,偏偏力气没有胡晨大,怎么都挣扎不开,急中生智,他一低头使劲往胡晨怀里拱去。
柔顺的发丝让胡晨联想到毛绒绒的小狗,不觉笑容更深,一把扯过他搂在怀中,好像摸小狗一样拍着他的头。
秦欢觉得这姿势很别扭,可是相比刚才被捏脸,这点别捏完全可以忽略,于是也懒得阻止,由得她在自己头上扑棱。
胡晨扑棱完头发,开始对秦欢额头上的白布条感兴趣:“这是干嘛用的?”
秦欢恶声恶气地道:“你不认识字吗?‘奋斗’,这代表我要奋斗!”
胡晨不和他计较,笑眯眯地拿面颊蹭蹭他的脸:“那你准备‘奋斗’什么?”突然轻轻“咦”
了一声:“你身上什么味道?”不是香,当然肯定也不是臭,但就是让她觉得好闻,而且越闻越好闻,她索性将整张脸都埋到了秦欢颈项中。
热热的鼻息喷在敏感的颈项,间或有若有若无的温软轻触,秦欢全身都僵了,涨红着脸反手使劲推,可哪里推得开,到最后胡晨嫌他碍事,干脆把他整个人抱到腿上坐着,再趁着他愣神的功夫,将他两只手扭到背后捉住。
秦欢脸上热得简直可以烙煎饼,这个姿势已经不是一句“别捏”可以形容——他双腿大开,好像骑马一样坐在胡晨腿上,两只手被她捉着动不了,而胡晨却埋头在他身上不停地左闻右嗅……
这个场景让秦欢觉得很熟悉,无数有关爱情的小说、影视中都有这样的经典镜头,问题是,他目前扮演的貌似是女角!
我应该激动还是该尖叫?秦欢突然觉得这世界是如此混乱……
再然后,当胡晨试图拨开他的衣服时,秦欢彻底抓狂:“停下!你给我停下啊啊啊啊啊啊!”末尾一个“啊”字高亢入云,绕梁三尺不绝,换来的是胡晨毫不客气地在他屁股上拍了一巴掌:“鬼吼什么?难听死了!”
屁股很痛,不过无论怎么说,胡晨终于停止了剥他衣服的动作,所以秦欢很高兴。
胡晨放开他,慵懒地往后一靠,顺手点起一根烟深深吸了一口,斜挑凤目:“好了,不和你闹了,接着刚才的说,你想‘奋斗’什么?”
“我要学隐形术、五行遁术、五鬼搬运术,还有我想要一个储物用的法器。”
胡晨惊奇地看着他,她才在烦心要怎么才能让秦欢认真修行,没想到这个一向懒散的小鬼居然就主动提了出来。
胡晨很开心:“果然是我的好弟弟,知道要上进了!那几个法术都是些不入流的小道法,上不了台面,你乖乖的用心修炼,姐姐教给你更厉害的。”
秦欢摇头:“不要,我就想学那几个。”
胡晨奇怪了:“为什么?”
秦欢严肃地道:“我要抢银行。”
“咳……咳……”胡晨正抽烟,闻言一口烟顿时呛进了鼻子里,她瞪大眼:“你说你想做什么?”
她倒不是对抢银行有什么抵触情绪,实际上人类的法律在她看来比放屁还不如,但秦欢给她的印象从来是循规蹈矩的乖宝宝,上回要他帮忙送情趣用品他都要犹豫半天,怎么这会儿说起抢银行居然这么理直气壮?
“我要抢银行。”秦欢认真地道:“我想了好几天了,这是最快拿到大笔现金的最好方法。”
“你要钱干嘛?”胡晨感觉自己有些跟不上秦欢的思维,以前也没见他对钱这样感兴趣啊?
秦欢苦着脸道:“没办法,我承诺要包宝宝的伙食,可是它也太能吃了。”
自从四天前宝宝改了食谱,秦欢就此陷入了负债的深渊。小家伙的胃简直就是无底洞,一天三顿外加茶点夜宵,它第一天就吃掉了重达整整五吨的肉。而这仅仅只是开始,从那天之后,它的食量呈几何递增,第二天吃掉了十吨,第三天二十吨,到昨天已经变成了四十吨,要命的是它还非得吃熟食。胡晨的请柬之所以拖到今天才送完,大半原因是因为给它准备食物耽误了时间。
秦欢摸出一张纸递给胡晨:“我算过了,一斤猪肉十来元,到昨天为止,它已经吃掉了一百五十二万。”他抓抓头,很忧虑地叹气:“其实最麻烦的还不是钱的问题,它再这么吃下去,我担心它会把全球的猪都吃光了,到时候会引起全球性的饥荒,很可能还会有经济危机……老天,它最后会不会把地球也吃了?”
胡晨张大了嘴,傻傻地看着他。
“我不是杞人忧天。”感觉到她奇异的目光,秦欢握握拳加重了语气,“这是一个很简单的数学问题,如果数字一直翻倍,虽然基数只是1,但是到了后来会变成一个很恐怖的天文数字。我查了很多资料,地球上的所有肉类加起来只够它吃三个月,当然,我没有把人类算在里面,我绝对不会让它吃人!要想吃人,就先从我身上踏过去!”
秦欢激动地握拳,从神情到语气,都散发着殉道者的悲壮气息。
“哐当”胡晨连人带沙发一起翻到在地:“啊哈哈哈!啊哈哈哈!”
秦欢是坐在她身上的,被她带得也摔了下去,一阵头晕眼花之后,他发现自己的某个部位似乎正处于某个不停开合的所在,阵阵热气喷散在上面,让他有了某种很奇妙的感觉。
不知道是幸运或是不幸,当他倒下的时候,身体因为冲力的关系往前移动了一点,所以,他的关键部位正好对准了胡晨狂笑着的樱桃小嘴。
我应该保持不动还是再往里送一点?秦欢再次陷入艰难的抉择中。
同样的,在他做出决定之前,某个巨大的物体突然从天而降,重重压在了他的背上,于是,他的某个关键部位被重重撞到了胡晨嘴上。
“何方妖物?!”
“啊啊啊啊啊!”
“呀呀!呀呀!”
PS:这章其实应该算周五的,因为有推荐,所以存了点货想试着冲下榜,大家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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