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越来越感到了在村的不方便,无论是交通还是交流。没有电话,没有手机,更没有电脑互联网。电视村里才刚刚出现,由于太少,通常有电视的家里每晚都挤满了人。要说农村人是纯朴的,但也有太多自卑堆积的敏感,在电视人家表现出不耐烦之后,通常都会赢得满筐的议论,当然不是当面的,也不是赞美你的。所以许多人家的电视都不得不放到很晚才结束。还好,那时候节目本来就少,台又不多,否则象现在一般都是通宵的节目那有电视的人家可真的没得活了。
记得我们家买电视是在四年之后的。在没有买电视之前,我总是迷惑于别人的近视,那时候对于为什么会近视的概念真的不是很明白,那么近的距离怎么就看不清呢?
后来我们家也买了电视,电视是个好东西啊,不过我的近视可也拜它所赐!我清楚的记得当时我们家买的是一台十四英寸的熊猫牌黑白电视机。电视的魅力的确很大,初买那几天我就差没抱着它睡啦。从早上睁眼到晚上闭眼几乎电视就没离开过我的视线之外!后来父母一看这样不行啊,于是给我们约法三章:晚上八点之后是不能看电视的;白天最多看两个小时,上午一个下午一个;没有做完作业不能看电视。
不过,约法三章只是在表面上体现出它的威严。而实际上,正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记得当时正是深秋,晚上已经非常凉了,至于蚊子虽然偶尔还能碰到一个,不过都绵羊一般的,没有一丝活力了。但我那黑黑的小蚊帐却在我N多自己都感到莫明其妙的借口中保留了下来,要知道电视机就放在我床头的立柜上啊!在那些与电视为伍的日子里,我总是一早就钻到蚊帐里睡觉去——在我,能在黑黑的蚊帐里偷偷的看电视可是最爽不过的事情了。虽然因隔了蚊帐而影响了视觉效果,不过那种小计谋得逞的兴奋提升了我更多的满足感。
当然,在1983年的初夏,我们家的娱乐节目还完全停留在无线有音时代——那是买了多年的却也是当时家里唯一的一部收音机了。我知道,在许多地方收音机是被称之为“戏匣子”的,在我们那里就是如此。
收音机被摔坏过两次,这可都是我的杰作,虽然那时候太小不懂事,但屁股肉也因此增厚过许多。不过那收音机质量确实不错,虽然伤痕累累,却总能坚持,及至最后感觉着竟是修炼成一副打不死摔不烂的痞子样了。
收音机在我重生之后很快成了我最好的伙伴,不过我最喜欢听的可不是刘兰芳的长篇评书杨家将,而是早中晚的整点新闻。
5月6日晚,在我渐渐不安的期待中,我终于收到了那条等待已久的新闻。不过,令人失望的是历史并没有因为我游戏般的介入而改变。王强,恐怕只能作为事后的调查对象了。可不知道对于那突然而来的消息他会作何解释呢?先知?或者别人更相信证据吧。
这几天我常常赖床,这不是说我又变懒了,(虽然事实上一直就没勤奋过。)事实上,我又发现了一个小问题,一个小小的重生“后遗症”——当我平躺在床上,全部的精神都集中到心之一点上的时候,我能感到自己悬浮空中的“眼睛”,或真可以说是灵魂出壳吧。这有些玄,的确有些不可思议,但我确确实实能看电脑屋内屋外的所有东西!哪怕是半米深地下的那几只灰老鼠!或者说感应到应该更合适吧。
这个发现可是又令我美美的在被窝里自满了足足一个上午——这要是跟别人赌骰子,那可是百发百中啊!嘿嘿,要不是只有摆个平躺的POSE才能使这个后遗症发作,估计我早找人小赌一把了。
闲来无事,我跟着宏昌到处晃悠,反正自己是小孩,没人在意的。当然,人贩子除外。
不过现在可不再捡“破烂”了。曾几何时,我们总是逡巡于别人丢弃的垃圾之上,在一块块碎石乱瓦被我们当宝贝似的捡到家里之后,又被大人一堆堆的给扔回来;曾几何时,我悄悄的钻到一个麦秸垛里把自己“埋”到深夜,在所有捉迷藏的伙伴都无功而返准备回家睡觉后,被我家的小狗把酣睡中的我扒了出来;曾几何时,我们雨后偷偷的去枣园里捡枣,却有“枣夹子”(一种全身毒毛的虫子,常生活于树上,成长阶段时绿色的,成熟后是黄色的,它的毛粘到人身上会又痛又痒。)幸运的掉到背心里,还欢快的在背上打个滚儿,之后几天趴着睡觉就成了我们的必修课。
曾几何时——一个五岁的人,却拥有了一颗三十岁的心,是五岁还是三十呢?
小说被录用的消息是在半月之后才收到的。按当时的效率应该算很高了,毕竟我只是个新手。能如此重视确实说明了那些小说的实际价值!从大姐手中看到编辑客气的回信,我还是小小的激动了下,虽然上世也曾经有文章发表,不过,那些只能算是下脚料了,至于现在这两篇可是被作为重点推荐的呢!嘿嘿,就对不住后世的两位了,不过,俗话说的好,旧得不去,新的不来,我现在不用了他们这两篇,难保以后他们不会写出更好得作品来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