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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想念

想念一个人的感觉就是仿佛他掉进时间的缝里,上一次见面的情形越来越模糊,好像是昨天,又好像是好久以前。一个人躺在床上的时候喜欢把他说过的话翻过来掉过去想,当时说话时的表情在眼前一一闪现,当时的空气也好像从一个魔瓶里放了出来,他背后的那堵墙,他身后那棵树,他头顶那个棕红色的屋檐,倒是他本人不如那些景物清晰,他的脸尤其虚去一块,就好像一张脸部照虚了的照片。

记忆是一种非常不可靠的东西。

记忆有时夸张了一些事实,把发生过的事无限放大。有时又忽略了一些细节,把一些曾经发生过的事遗漏过去。记忆和当时所发生的事有很大差距,我们总是把记忆中的事当成最真实的事。

有时夜里突然接到他一个电话,他说他喝的有点多,他说他想你,他在很远的地方给你打电话……这些情节都像梦境一样不真实,他说过的话就像从想象中派生出来的,贴在耳边一句一句地说出来,离你那么近、又那么远,他说了些什么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那些事到底是不是真的。从电话里听到那边酒吧的声音,有人在叫他的名字。那边是不是很热闹?在喝酒?在唱歌?还是在聊别的什么……总之深夜里接到这个电话总是让人起疑,疑心自己把一件想了许多遍的事用意念变成事实——其实那不是真的。

想念使时间变得又细又长,刚刚发生过的事变得莫名的遥远。想念使人坐立不安,时时走神儿,爱守在家里等电话,生怕一出门错过了什么,可我们总在错过,守住电话的时候电话静没无声,只要我们稍一离开,电话铃就响了。

他掉进时间的缝里无处找寻,很长时间也不来个电话,他在旅行吗?他在忙什么?总想知道这一刻他在干什么?想象他的表情,想象他的声音,想象他说过的话,他是怎样一个人呢?我怎么越来越想不起来了。于是就试着努力把他从记忆里挤出去,自己骗自己说其实他并不重要,重要的事还很多,你该去忙这个那个,每个人只要稍一闭眼睛就会想起无数该做的事来,然后你就用工作充实自己,让自己变得无暇去想别的什么。很多工作狂都是这样造成的,工作是填充剂,它能把时间和空间都填得满满的。它能让人麻木,什么都不想,暂时忘记疼痛,忘记思念,忘记委屈,忘记种种不顺心的事。

有天,当你真的听到他的声音,你才想起原来什么都是不能忘记的啊,种种疼痛一起涌上来,让你控制不住自己。但你竭力克制着,不让自己的情绪透过电话线漫延出去,你装做很高兴、很开朗的样子,你说很好很好什么都好一切都好,在你朗声大笑的同时,你听到自己体内的另一半正在偷偷哭泣。

我们都是工作狂

这几年做了不少事,小说一直在写(这是我的老本行),新书一本一本地出。主持了一档反响还不错的电台节目《闻道夜来香》。我作品的影视版权最近也热起来,隔三差五都有影视公司的人打电话,问某部小说的电影版权价位大概在多少。《双身花》和《空婚》的影视剧版权都已经成交了,钱赚了不少。接下来,还有更多的戏要拍。

现在我真正体会到做一个忙人的滋味。从早上一睁眼一直忙到晚上,连眨眼睛的时间都没有。只有出去走走,稍停片刻。

每年秋天都要开车短途出游。去拍郊外清澈湖水和摇摆的芦苇。带着相机,成群结队跟几个朋友一块去。有文坛上的朋友,从事写作或编辑工作的,也做其它行业的,反正都是大忙人,抽个时间去郊外拍点东西,也属不易。

平时并不下厨,但每次出游,我都会用乐扣饭盒带几盒我亲手做的烧麦,小饼,西点,还有酒,还有菜。我在北京作协当签约作家的那几年,外出机会很多,大家相处得都不错。后来去当主持人,离开了作协,工作变得越来越忙,外出的机会就少了。但每年秋天去郊区拍拍芦苇和红叶,是必须的。我们七八个人,开两辆车,一路走走停停,看到哪儿风景好,就停下来拍。没有目标,也不预先设计路线。

半路总会遇见有农家菜的村落,旌旗招展,向我们招手,于是我们就感觉饿了。午饭吃得总是比预想的时间要长,大伙儿谈天说地,有人到角落里去打电话,其余的人对付刚上桌的一大盆鱼,找准机会狠下筷子。狼多肉少,待到打电话那个兄弟回来,只见桌中央躺着一副完整的鱼骨。

兄弟从容不迫,不惊不恼,拿起随身带的相机,对准鱼骨左拍右拍。一时间,闪光灯的白光亮成一片,大伙儿在一旁笑得合不拢嘴。那兄弟说,乐什么乐?哪儿那么可乐啊!

我们问他,鱼都被我们抢光了,你不生气吗?

他答,我是玩摄影的,走哪拍哪儿,吃不吃无所谓。

那一路上没有拍到多少芦苇。红叶也因季节未到,还没变成理想中的颜色。大家扫兴而归。一个月以后,传来摄影兄拍的鱼骨照片获奖的消息。我们纷纷打电话给他,对他讲,多亏我们帮你把鱼肉吃掉了吧?再打电话,他就不回了,估计是躲到角落里去数钱去了吧。

我们又都继续回到忙碌的轨道上去,什么时候还能再轻松一回,抢一回鱼吃,就不得而知了。我们都是工作狂,习惯了。

微博是个好东西

微博的好玩之处在于,躲在头像后面的大多数都是真人,真实的面孔。以前玩QQ,个个鬼头鬼脑,网名千奇百怪。你要说出你真实的大名,人家在网络那端就发出冷笑:“呵呵,你是著名女作家某某?那我还是张爱玲呢!”搞得人人都得隐姓埋名,叫什么“冷酷的心”、“兔八哥”之类的名字。在网上潜伏着不少骗子,东聊西聊,找机会下手。

微博却是用真名字玩的一种网络交流工具。也可能有人不用真实职业、姓名,但我加的好友全都是真的。因为平时忙于写长篇和电影剧本的缘故,我每天在网上晃的时间并不多。一般傍晚收一次邮件,半夜写东西写累了,上网更新一次微博。

用了微博才知道,这世界上“夜猫子”真多,不是我一个人在夜里写东西,成百上千的人爱在夜里敲击键盘。一到了晚上大家就互相问候,互相转贴,互相赞美。感觉那个人就在隔壁办公室待着,高声一喊“吃夜宵啦”,他们就会从某个门里钻出来,跟你抢排骨面或热包子吃。

我原来有一个点击率还算高的博客,经常在博客里给读者写回信,或者发表自己的最新照片。我一直抵制着再开个“微博”,觉得自己忙不过来。本来嘛,写东西的人,语言就是“子弹”,我得节约我的子弹。但最终我还是经不住诱惑,开了一个微博。我记得我在微博里说的第一句话是:“幸福就是每天做喜欢的事”。

微博这个东西,一旦玩上了,就停不下来。玩微博不像玩游戏,游戏是虚无缥缈的,微博却基本属于“现实世界”。甚至,过于现实了,以至于让人感到“无处可藏”。“我现在在中央台录节目”、“我在上海虹桥机场”、“我在火锅店吃火锅”,这些如果即时传出,再配上一张图片,那你就无路可逃了,行踪暴露无遗。

在微博里干什么的都有。有人热衷于写“名言”,希望流传开来;有人热衷于给他们家小狗拍照片,那些狗狗都很上相。有人爱贴自己的大头照,女生大都低着头,画个大眼圈,那样显得眼特大、脸特小。脸再小也得把眼睛装下吧?有人爱给别人的微博留言,有人爱说些自以为高深的话。有人爱给刚吃过的一碗面条拍照,有人对着自己的新鞋猛拍。

我拍下了我的手稿,我的新书封面,我的耳环,我的咖啡杯,我美丽无比的流苏台灯,我天下无敌的电脑键盘,我得文学奖获得的奖杯,我冬天的靴子、夏天的裙子,窗台上的小花,鱼缸里的鱼,大大小小,或重要或不重要,它们都是我微博的内容。

在世界的某个角落,开一扇小窗,让别人能够看到你,这就是“微博”。

互粉

近来喜欢上微博,因为它是流动的。以前写博客,几年下来,也积累了不少人气。但博客跟微博比起来,有些费时费力,需要腾出专门大块的时间来管理,要写一篇完整的文章,开头,行文,结尾,都要考虑。

还有底下的留言,不看心里痒痒的,一路看下去又很耗费时间。后来我干脆关了评论栏,轻装上阵,写完就走,像武侠小说中的高手,一剑出走,不管结果,飘然而去。

写长篇小说的人,其实最怕费事的事。最近在读莫言的《丰乳肥臀》,很赞同他的观点,他认为长篇小说就得厚、密、难,长度一定要有,密度也不可缺。难度是指语言上的缭绕,复句,陌生化,阅读时的隔膜感,时空上的错位感。

莫言获诺贝尔文学奖当之无愧,因为他对小说语言有贡献。他自己说他愿做一条孤独的鲸鱼,潜于深海。这样的写作是耗费力气的。再开一个博客肯定更累,所以很多作家会选择不开博客,一门心思潜在自己的小世界里,埋头苦干,不让外界看到他,也不肯自我亮相,不愿打开窗口。

微博有所不同。它很小巧,不会占用作者太多时间。随时更新,也可;一天一更新,也可。精准的话,粗糙的话,文摘,口信,回复,留言,一股脑地统统亮出来,堆作一团。有的人的微博整整齐齐,清一色全是自个儿说的话,他不回应任何人,别人对他说的话也只当看不见。这类人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别人一插嘴,他怕被人乱了阵脚。

有人非常在意粉丝数量。也有人专门发来信息告诉我,某某作家的粉丝数量比你还高,你要多多加油哦。我对粉丝多少,跟谁互粉,这些并不介意。对微博,我更在意的好像是视觉部分,我喜欢漂亮整齐的页面,对图片质量要求很高,多数是自己拍摄的。我喜欢别人一进到我的空间来,立刻就有一种爽心悦目的感觉。见微博就仿佛见到我本人,有春风拂面之感。

玩微博,如果你能玩出一个好心情,就算达到目的了。各人有各人的喜好,别牵强,别攀比。互粉谁,拉黑谁,高兴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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