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吃饭的时候,凌云提出希望我搬去和她一起住。从现在公司员工对于我和她的关系都或多或少知道这一点来看,她的这个提议完全可行。但是我没有答应,我告诉她过些天我就参加公司在大学里单独开设的培训课程,我想那个时期我会住在学校里。凌云没有坚持,但是我看得出她对我的拒绝不是很开心。
看到她不开心,我也很心疼,但是我必须这样做,我要挣一笔钱给她,这样住在她家里我会比较自在。
由于接下来的这些天会比较清闲,于是我开始考虑如何挣钱的问题。我目前存款有两万、月工资在三千上下,刨去吃喝用度种种消费开支之后所剩无几。我不能设想单从显华集团内部升迁这条路,因为时间可能会拖上很多年,而且变数也多。我必须思考一个挣钱的方法,积累最初的资本,同时增加商业经验。
我考虑了很多天,但是几乎各行各业都要和公安部门有联系,毛忠平不会放着我在他眼皮子低下歌舞升平的开饭店酒楼,更加不要说桑拿歌厅之类来钱快的生意。我一时有点黔驴技穷的感觉。
就在我苦苦思考的时候,公司已经批准我参加设立在大学里的商务技能培训,时间是两个月,另外我还可以参加其他方面的培训和学习,公司方面为我大开绿灯。我在这个政策下一口气填报了法律、计算机、英语和社科四个大类的学习,当然每个大类我都只学习一部分学以致用的课程,比如法律,我以前做警察只侧重于学习刑事法规,现在就比较侧重学习经济法规。
我将填报好的表格交了上去,很快就得到了批准,九月底我将正式开学了。
重新回到学校是我经过深思熟虑之后做出的决定,目的主要是积累现代商业战争的理论知识,现在得到实现,我非常高兴。我为此在凌云家和她又庆祝了一番,这次我把王超也喊来了。这家伙看到凌云的时候那种猪公样子让我好气又好笑,因为他居然当着凌云的面说“这么漂亮的跟仙女似的姑娘居然能被你追上手,看来哥们你原来有两下子啊。快支点招给我防身。”我连忙摇头说独门绝技概不外售。两人相互打趣了一阵。王超又听说我已经当上了显华的办公室副主任,更是惊讶的合不拢嘴。当然,这家伙在凌云面前没有少提我以前的糗事,凌云固然听的掩着嘴笑个不停,我也觉得很不好意思。
吃过饭之后,乘凌云洗碗的工夫,王超偷偷的说,“你走了以后,邓飞成了我们的头,这小子不是个东西。”我点点头,“没事,我在这边发展的挺好的,如果你那边实在不行,只管把我这儿当水泊梁山好了。”王超点点头,忽然压低声音告诉我,朱亭亭的新任男朋友不是别人,正是毛忠平的大哥,省教育部门里一位高官的公子。我心里翻腾的各种味道,王超一个劲的劝我说朱亭亭哪里比得上凌云等等,我始终沉默不语。
送走王超之后,我坐在沙发上一个劲的抽闷烟,凌云走到我身前,轻轻揽着我的头贴在她的胸前,“我洗了碗,想叫你们回客厅吃点水果,刚好听见……”
我点点头,“她离开我,我不恨她,可是她明明知道是谁把我逼上绝路的。”我压抑着愤怒。
“建国,她只是一个女孩子,一个可能曾经被她父母还有对方家庭合力逼迫的女孩子,我很希望你能够原谅她。建国,我从陆总那里知道了她认识你的经过,我也从王超那儿知道了你以前做警察的为人,我希望你用你宽阔的胸膛去容纳她,不要把怨恨加到她的身上。”凌云这一番话说得很轻柔,但是语气中的那股信任、肯定让我动容。我很用力的点点头,答应了凌云。
这一次对话虽然不长,但是我清楚的感觉到我对凌云的爱恋又增加了几分。
过了几天,开学的日子终于到了。我到了学校把入学手续办好,看看时间还早,又跑到宿舍去张罗。因为是带薪水的人进大学读书,所以宿舍弄得跟宾馆似得,条件相当不错。显华按照我的级别,帮我安排了一个双人房间,和我同住的是南方一个集团公司的副总,听说年轻有为,这次不为上课学知识,只是想多拿一张培训证书。我在宿舍没有看见他,也没有看见任何行李,估计人都还没有到。
因为是周末,凌云过来帮我收拾行李。不过可以做的事情不多,两个人很快就把东西放置妥当,坐在椅子上开始休息。
“喂,同学,今天怎么慰劳我这个志愿军?”凌云将一双秀美的小脚架在床边上轻轻的晃着。这小妮子越来越喜欢和我打趣了。
我看着她的脚踝,“啧啧,多可爱的小脚,不如晚上不要走,留下来让我好好慰劳你。”
凌云俏脸浮上一死红晕,“我才不要,臭男人的宿舍我呆不了。”我跳起来做势要抓她,她咯咯直笑的喊饶命。
我们俩闲闹了一会,凌云听见手机响,接听了之后晓得公司找她有事。“好了,我去公司了。你记得衣服不要洗,我每隔两天就来一趟,换下来的衣服我带回去,比你洗得干净。”我赶忙答应她。
我把凌云送到学校门口,临上车时凌云忽然迟疑了一下,然后回头对我笑着嘱咐了一句,“大学里面漂亮女生不少,我也不管你,但是别耽误了学习是正经。”我赶紧向她保证再三说我绝不招惹女生,她嬉笑着看看我,“我不信,”说完钻进车子跑了。
我既好气又好笑的看着她扬尘而去,转身向宿舍走去。路上看见有一个书店,我进去转了一圈,看见有一本《华兹华斯抒情诗选》,觉得不错,就买了下来。走到宿舍楼下,我忽然看见前面不远处有一间样式高古的亭子,旁边还有一小片树林,看上去十分清幽。我想就算回到宿舍也是一个人坐着,倒不如到那边坐坐。于是我走到那间亭子里,靠在一根柱子上闭目养神,书就耽在腿上。
“你好。”一个女孩子的声音忽然在我的耳边响了起来。我赶紧睁开眼,只见身前站着一个大约十八九岁的女生,额头前留着刘海,头发向左手归拢,结成一根黑亮亮的辫子。使人震撼的是她脸部的轮廓,有着一种罕见的雕塑美,一双眼睛清澈澄明,嘴唇也偏薄,可是被她笔挺的鼻子一加衬托,立刻彰显出震撼人心的美态。这女孩子身穿素白的长袖衬衫,下身是一条白色的休闲长裤,。如果现在有人告诉我这就是仙女,估计我也会忙着点头答应。
“你是高年级的学长吧。”女孩子轻声的问我,声音就象黄鹂一样婉转好听。
我这会被这少女惊人的美态震慑住了,对这么一个简单的问题也一时反应不过来。那个女孩子见我没有回答,就直顾着自己说下去,“我是一年级的学生,学社会科学,我刚才在书店看见了这本《华兹华斯抒情诗选》,非常喜欢,但是我没有带钱。等我拿了钱过来,书店的人告诉我你刚把书买走了,我追过来的意思是……”她见我微笑的将书递给她,话说一半就停住了。
“拿去吧,一本好书是有生命的,它需要真正的主人去阅读它们、理解它们。”我觉得我这样把书给她很自然,因为这个女孩子实在是惊人的美丽,让人不能不对她好一点。
“谢谢,谢谢,”那个女孩子娟秀至极的脸蛋上抹上一丝红晕,“这是书钱,请你收下。”说着伸出手来,手里捏着一张大百。
我看着那葱根一样秀美洁白的手指,恨不得能握上一握,不过我终究没敢把手伸出去,而是笑了笑,“你看我身上买了书之后根本就没有其他零钱,你这么一张整钱,我可换不开啊。算了,这书算我送你的。”我站起身,我实在不敢再继续和这个女孩子单独站在这个幽静的地方了,因为我很难保证不动点花花肠子。
“我该走了,”我打了个招呼。
那女孩子咬着自己的嘴唇想了又想,“学长,我叫丁卉卉,我一定给你把钱送来。明天还是这个时候,请你务必到这里来等我。”说完她一扭头向宿舍楼群那边跑去。
我愣愣的站在那里,明天,我明天该来吗?我心里浮上了那个女孩子的身影,还有一点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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