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国家应逐步实现由贸易发展导向到国际竞争力导向的战略转变
当今世界经济的自由化和全球化日益显著,国际竞争也日趋激烈,传统意义上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政府补贴、贸易保护、价格控制等手段实施的进口替代和赶超战略面临越来越多的困难。此时,国家的经济政策,特别是产业政策和贸易政策将不得不随着国际市场竞争状况的变化而变化,各国如何在国际竞争中获得更多的有利于本国的动态利益,主要取决于各国在国际竞争中的竞争实力,国际竞争力越来越成为各国政府参与调节国际经济的重要手段。
为了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促进中国机电产品国际竞争力的提升,从宏观角度来说,中国应适时调整外贸出口战略,逐步实现由贸易发展导向战略到国际竞争力导向战略的转变。国际竞争力导向战略的目标是全面提升和优化本国贸易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其核心是根据出口商品的国际竞争力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相应的政策体系。国际竞争力导向战略依托的是国际竞争优势理论,认为国际贸易发生的原因是各国商品国际竞争力的不同,各国国际竞争力的大小直接影响到该国的贸易规模、贸易结构、贸易方向和获得的贸易利益。这一战略主张积极培育本国贸易产业的国际竞争力,调整本国贸易产业的国际竞争力的结构,并努力使本国的竞争优势发展到更高的阶段。
国际竞争力导向战略要求根据对外贸易中产业国际竞争力的不同而实行不同的政策,根据贸易产业国际竞争力的状况决定贸易自由化与投资自由化推进的速度和程度,对国际竞争力较弱的产业实行适度有效的贸易保护,以促进产业结构的动态调整,最终实现本国贸易产业国际竞争力的全面提升。
在中国21世纪对外贸易中实行国际竞争力导向战略,将有利于更好地培育和增强中国机电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从而提高中国机电产品在国际竞争中的竞争地位。
第二节 适应WTO规则,转变政府职能,大力鼓励机电产业发展
面临入世后的短暂过渡期,政府要转变职能,使用法制手段进行管理,提高政府工作的效率和透明度。为使中国的外贸体制更加符合WTO所要求的规范,从政府的角度来说,应努力做到:
一、深入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
总体而言,WTO运行机制是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而中国外贸体制在一定程度上与世贸规则还不尽一致,要履行WTO义务就应尽快建立和完善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观念上也要有新的变化。
一国要建立市场经济机制,前提条件之一是在一国的区域之内建立一个统一的市场,如果市场出现分割,出现不同程度的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进入不同的地区和不同的行业,使用不同的交易规则,则不仅损害市场的效率,而且市场机制通过竞争来配置社会资源的作用也就荡然无存。因此,建立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问题就是要统一市场的交易规则,加快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规范市场行为,建立统一、公开、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对外开放要先对内开放,打破地区和部门的保护主义,逐渐消除行业界限,减少乱收费等违背公平竞争的现象。
随着对内对外开放和外贸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依据中国在加入WTO谈判中所作出的承诺,中国应加快改革现行的外贸经营许可制度,逐步向国际通行的做法靠拢,最终实现由审批制转向登记制。在已经实现大中型机电产品生产企业外贸经营权登记制的同时,要尽快放开各类小型机电产品生产企业的外贸经营权,不拘泥于出口金额的数量限制,只要是依法经营、合法出口,就要实现国有、民营和外资机电产品出口企业的同等国民待遇,创造平等的竞争机制,实现外贸资源的合理、优化配置,促进外贸商品结构的调整和升级换代,提高机电产品出口企业的国际竞争能力。
基于中国机电产品价格水平与国际市场价格相脱节的状况,应尽快将价格改革纳入到市场机制轨道上来,全面放开国内机电产品市场价格,解决价格与价值长期背离的问题。同时,降低生产成本,取消各种不合理的加价,使国产机电产品与进口同类产品处于平等竞争的地位。政府宏观管理部门把内贸外贸统一起来,实行国内外市场统盘规划调节,有助于从根本上解决内外贸脱节,不利于机电产品竞争力提高的问题。
二、加快制定和完善符合WTO要求的法律体系
若使中国在加入WTO后真正建立起市场经济制度,最基本的条件就是在国内建立起统一的、全方位的法律制度,为各商品经营主体之间处理各种经济关系确定依法协调的准绳,同时还为维持人们之间正常的经济关系提供某种信用约束。
为适应加入WTO后的新形势,中国政府应建立相互协调、配套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机电产品出口对国际市场规则和国家宏观政策的变化特别敏感,并且调整转换的适应能力比其他商品弱。因此,为实现机电产品出口的持续增长,以立法的形式完善国家宏观调控管理就显得至关重要。为此,国家应加快修改、完善外经贸领域的法律。主要有《对外贸易法》、《高新技术产品对外贸易法》、《中小企业对外贸易法》、《电子商务贸易法》等。同时应根据中国入世的承诺,分阶段地进行立法和完善法律的工作,对现行法律体系中不符合WTO规则的地方加以修订,并应加紧制定中国目前尚缺乏的《反倾销法》、《反补贴法》、《政府采购法》、《产业认证法》、《保护国内产业法》等,因为若没有这些与WTO规则直接相关的法律,中国入世过渡期结束后极易受到其他成员方的指控,也不利于中国对其他成员方的上诉。针对一些外国公司可能在中国“入世”后大量涌入中国市场,形成一定的垄断优势而对国内企业造成较大冲击的状况,可在短期内出台《反垄断法》或在现有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完善其中的反垄断条例都是可行的选择。
此外,还应完善《外商投资法》,限制外商投资中的控股比例,避免外商对企业的垄断和控制,对外商投资企业中技术转让应有明确的规定,尽量减少和避免在技术引进中存在的盲目引进和重复引进技术的现象,同时保证在合资企业中我方技术人员进入企业的产品开发部门,使合资企业中的中方能够逐步掌握产品生产中的核心技术,提高技术引进的质量。
三、尽快做到与国际技术标准和环境标准相一致
“入世”后,中国对国内机电企业的保护将由过去的关税、非关税措施,转变为采用以技术壁垒、环保壁垒为主的国际通用做法。为此,政府应加快中国技术法规标准和措施的国际标准化进程,认真研究国际制度,并与其保持一致,在原有立法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相关法规。此外,有关部门如国家商检局、认证机构应当积极执行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并结合中国行业特点和检验、鉴定、认证要求,制定相应的行业标准和技术操作规程,有效地为中国出口跨越技术壁垒创造条件。机电产品生产企业也要积极推进出口机电产品的国际和区域技术标准认证、国际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国际安全技术认证和国际环保认证,积极防范和突破新形势下的技术壁垒和绿色贸易壁垒。这是机电产品出口持续增长和对外贸易方式创新中的重要基础工作,是新世纪中国机电产品进入世界市场的关键环节。
四、运用产业政策手段,促进机电产业的结构升级
政府应对资本和技术密集型的高新技术机电产品的生产给予一定的支持,以抵消入世后贸易自由化对这些产业造成的冲击,促进机电产业的结构升级。为此,应加大政府对机电产品生产企业的金融支持,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完善出口信用保险和担保机制,促进高新技术机电产品的出口。应着重完善高新技术机电产品科技成果转化的风险投资和融资体系建设,在国家科技开发银行政策性金融机构未建立之前,先行建立促进高新技术机电产品出口的专业性风险投资公司。为提高机电产业的技术水平,政府应制定明确的技术引进战略目标,结合经济体制改革,组织、协调各方面的优势力量,扶持企业的产、学、研合作,并鼓励组建技术创新综合服务机构,多渠道吸纳资金,在加强国内机电产业自主研究和开发的同时,有重点、有选择地引进先进技术,特别是加大引进高新技术的力度,以增强中国机电产业的技术开发与创新能力。
第三节 提高国际竞争优势,中国机电企业应达到WTO规则要求
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要实现现代化,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关键要走出一条既有较高速度又有较好效益的经济发展道路,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到集约型转变,使经济的发展转向注重提高质量和效益,注重优化结构,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形成良性循环,实现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一、促进机电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快国有机电企业的资产重组,开拓国际市场
加入WTO后将加速中国各级政府职能的转变,真正做到政企分开,不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一步确立企业在市场经济的主导地位,使企业尽快成为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的主体。同时,加快机电生产企业的经营机制改革,建立产品联盟和行业联盟,大力推进机电企业经济体制改革,加快经营机制转换,强化企业内部管理,使企业成为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在国际市场上有竞争能力的外向型企业。
在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改造国有机电产品出口企业的同时,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本为纽带,进行资产重组,推动和扶持有条件的机电产品外贸和生产企业向国际化、集团化、大型综合商社和大型跨国工贸集团发展,以增强拓展市场的整体势力和能力,壮大规模,实现规模效益。还要加强工贸结合,重构外贸企业和生产企业的关系。
在机电企业通过资产重组,形成大型企业集团的过程中,可以借鉴美国、西欧企业集团发展的模式,确立核心企业,并通过投资、兼并、收购、持股、控股等方式,建立子公司、关联公司,形成具有众多子公司的跨国企业。然后通过将零部件生产承包转移出去,建立生产协作企业。这样,按照企业自身优势和发展的要求,以利润最大化为宗旨,组建企业集团,实现规模经济。并通过企业制度创新、体制创新和管理创新,构造资产资本高效运营的新机制,开辟综合化经营道路,从单一经营型、单纯生产型向资产资本结合的复合型经营功能发展,将企业重组和新产品开发、产品结构调整有机结合起来。利用加入WTO的有利时机,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积极开展国际化经营,实现机电产品出口市场的多元化,除日本、欧盟和美国以及东盟等传统的出口市场外,还应积极开拓其他市场,以使企业的国际竞争实力大大增强,更好地开拓国际市场。
二、实现机电企业研发和技术创新,推进机电产业的结构调整
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在此基础上的产品开发能力,是企业国际竞争力的基础。加入WTO后,国内外市场上对高质量、高档次的新产品的需求不断增加。为适应这一市场变化,机电企业要大幅度增加对市场需求的新产品的开发投入,大力发展技术水平高、附加价值高的机电产品。亚洲金融危机给中国外贸出口带来的教训是,靠数量多、价格低赢得出口增长的模式已不再有发展的空间。机电企业只能转向发展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双高产品”的出口,才是中国外贸出口增长的最佳方式。目前,各国对高新技术产品的需求量不断增加,而且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基本上是数量少、批量小,遭到反倾销的可能性相对要少得多。发达国家提出反倾销一般都是对数量提出限制,对产品的价值并未有限制,因此,大力发展“双高产品”的出口,不仅不易招致反倾销调查,还可以提高中国单位产品的创汇能力。“双高”产品的出口代表着世界贸易发展的趋势,中国在继续巩固发展传统支柱产品出口并促进其调整结构、升级换代和提高质量的同时,应努力提高“双高”产品在机电产品出口的比重,大力扶持大型和成套机电设备以及高新技术机电产品出口,培育新的有发展前途的、能快速增长的重点产品,推动机电产业的结构优化调整。
与此同时,机电企业还应加快技术改造的步伐,尽快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和技术设备,依靠具有国际先进技术水平的生产工艺,不断降低机电产品的生产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机电产品的质量,实行进口替代的战略,巩固和开发国内市场,并努力提高国际市场的占有率。
三、实现机电企业出口方式的创新,加强机电企业国际市场营销活动的力度
为使中国机电产品出口在加入世贸组织后,仍能够保持持续增长的态势,应实现机电产品出口方式的转变,实现机电产品加工贸易的技术升级,大幅度提高境外带件、带设备组装生产和加工制造的出口比重,实现企业自主创新生产能力的跨国转移,积极发展机电企业的境外加工贸易和境外投资建厂,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生产加工制造体系、两种资源扩大机电产品出口。
当前,开展国际市场营销已成为企业拓展国际市场的必由之路。为适应这种市场营销国际化发展趋势的客观要求,机电企业应建立以客户为中心的营销网络,加大宣传力度,扩大企业知名度,努力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注意市场信息的收集和市场调研,正确为产品进行市场定位,作出正确的经营决策;积极推进新型的营销方式,在国内工商企业的配合下,大力发展国内外一体化的物流与配送制等新型的营销方式;掌握现代营销手段,重视现代科学营销艺术、经营观念和方式在国际市场营销中的作用。
此外,中国机电产品生产企业应积极主动地按国际惯例、国际通行准则开展营销活动,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实力。为此,机电生产企业应配给行业协会和商会各种社会中介组织着手研究国际惯例、通行准则,尤其是ISO9000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系列标准、ISO14000环境管理系列标准。这些国际标准是企业进占与拓展国际市场(包括国内市场)的“通行证”,是企业开展营销活动的重要依据。当然,在对ISO9000和ISO14000标准的应用中,还需明确两点认识:(1)ISO系列标准并不能代替企业生产经营的产品的技术标准。企业获得ISO9000认证,只能表明其质量管理体系达标,它并不表明该企业产品的技术质量达标。这就要求企业的质量监控要注重其全面性和实效性。(2)获得ISO9000和ISO14000认证也不能视为企业国际营销活动的终点。这是因为,获得ISO9000和ISO14000认证,只不过说明企业获得了对国际市场准入的通行证,至于能否真正顺利占据国际市场,则取决于企业对于国际市场经济环境的了解程度和国际营销规则的熟知和应用程度,而这些正是保障企业获得国际市场竞争胜利的基本准则。
综上所述,中国机电生产企业为了在国际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的产销地位,掌握并灵活运用国际营销规则被视为是企业自觉维护市场运行秩序的有效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