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来看这样一个事例:
河南省中牟县一名7岁的农村男孩,因其父母外出打工,家里只留下他和年迈的爷爷。由于平时基本没人管,男孩得了疥疮,痒痛难耐时,就用脏手抓,结果伤口感染,演变成严重败血症,最终夭折。一个幼小的生命,就这样消失了。
在我国农村,成千上万的留守儿童都和这个孩子一样,父母出外打工后,他们被留在家中,由爷爷奶奶或其他亲戚照看,由于得不到父母的精心呵护、管教,他们产生了令人头疼甚至心悸的安全许多问题。
(1)留守孩子较容易遭到人身侵害
据媒体报道,2002年,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法院少审庭审理的48宗案件中,留守幼女遭性侵害的竟占1/3.
河南南阳市中年男子邓军,从2004年的秋天开始“买处”,涉嫌奸淫幼女17名20次以上,其中包括12名14岁以下的幼女。这些幼女大多为在校初中生。
一宗触目惊心的奸淫幼女案!17名懵懂无知的小女孩!事件背后是父母出外打工、孩子与老人留守农村的现实。打工挣学费让孩子接受学校教育的同时又造成家庭教育缺位,对案发地的家长们来说,这是一个无可奈何的矛盾。长期缺乏家教,对伦理观念所知甚少,正处青春萌动时期的她们因此很难抵抗金钱的诱惑。案犯正是利用这一点,在一年内不断作案,残害农村留守儿童和少女。
(2)面对突发事件,留守儿童几乎没有自救能力
2005年5月31日,湖南省涟源市荷塘镇遭受特大暴雨袭击,暴雨中心1小时降雨量达176.4毫米,造成历史罕见的特大洪灾。洪灾冲毁公路6.5公里,倒塌房屋6945间,淹没农田1.8万亩,直接经济损失达8600万元。死亡22人,有12名是儿童,其中的11个就是留守儿童。
11个鲜活的生命就这样瞬间逝去!这样的惨剧实在是令人触目惊心。由于缺乏有效监管和教育,“留守儿童”对突发性事件几乎没有应变和自救的能力。留守儿童自身在生理上没有足够的自我保护能力,心理上也缺乏防范意识,容易受到侵害,或者“学坏”。另外,由于大多数主要劳动力外出,一些不法分子往往趁机对“留守儿童”家庭实施不法侵害,包括入室盗窃时打伤“留守儿童”,对“留守儿童”进行骗诱、拐卖等。
(3)留守儿童在暑假更容易出现安全问题
暑假,农村的孩子面对一片片湛蓝的湖面或是河水,一般来说都很难拒绝它们的诱惑,他们往往会不假思索地跳下河去,畅游一番。也因此,他们的安全就令人揪心。
2008年7月,重庆市忠县白石镇巴营村两名9岁留守儿童一块到堰塘游泳,不幸双双溺水身亡。据溺水儿童柳云飞的姑姑曾明介绍,侄儿柳云飞9岁,上小学三年级,游泳技术好,夏季天天都要到家附近的堰塘游泳。柳云飞的父母离异,父亲柳建明现在杭州打工,他一直和73岁的奶奶生活在一起。另一名溺水儿童名叫陈杰,也才9岁,不会游泳,是柳云飞的同班同学,两人关系特别好。陈杰的父母都在外地打工,和70多岁的奶奶生活在一起。
村民们把两个溺亡的孩子打捞上来后,分析认为,可能是不会游泳的陈杰出事后,柳云飞去救他,陈杰慌乱时便将柳紧紧抱住,导致两人双双溺水身亡。
上述一系列安全方面的问题,不能不令人感到万分痛心,从而也使得人们更加关注对于留守儿童的安全教育。作为留守儿童的监护人,爷爷奶奶或是外公外婆一定要加强对孩子进行安全方面的教育,应该教会孩子防范坏人,远离危险。祖辈应重点给孩子讲解关于如何防火、防水、防电、防盗等安全知识和自救知识,讲解青少年怎样加强自我保护、防护等方法措施。这些必要的安全知识教育能进一步增强留守儿童的安全意识,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能力。
§§第六章 多多倾听留守儿童的心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