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一点半,正是一天中最热的时候。临州大学中心篮球场上跑来两个高大的少年。
“好久没摸篮球了”,红发的少年说道,“算算差不多五六年了吧”。
“那不就是说我回国后你就没打过球?”,带黑色头巾的俊美少年说道。
“那是啊,谁有时间打这玩意啊”,红发少年笑着说。
不用问了,跑来的两人不是罗立本和易晨还能是谁。
“当初要不是为了陪你,鬼才玩这个呢”,本从易晨手中一把夺过篮球,双手将球放在腰间,身子一沉,右肩向前,以橄榄球带球推进的姿势急速冲向篮架。
“喂,喂,喂”,易晨追在他身后喊,“有你这么打篮球的吗,你都带球走了十来步了”。
“呵呵”,本回头冲他坏笑了两声,大喊道,“Take the Ball,boy(接球,小子)”。行进间猛一个转身,单手用力,将篮球像炮弹一样扔向易晨,橙色的皮球分明还带着十分剧烈的旋转。
“不是吧”,易晨无奈地摇摇头,“野蛮人的大力传球来了”。
众所周知,棒球和橄榄球这两项运动强调的是身体肌肉的力量,而篮球则更看重身体肌肉的协调性。如果这是在棒球或者橄榄球场上,那么他传的是一个很好的球,角度准确力量合适。棒球捕手的手上都会带着皮质的手套,球的冲击力靠手套可以消除大半;而橄榄球由于场地非常的大,传球的距离也相应比较远,经过长距离飞行以后球上的力量自然也就所剩无几了。而篮球却不一样,对篮球而言本的这个传球看似传得又准又快,但倾注在球上过大力量以及强烈的旋转都将给接球的易晨造成很大的困扰。
旋转着的皮球瞬间来到易晨的跟前,右手甫一触到球身,他就意识到光靠单手是绝对接不到皮球的。索性顺着球飞行的路线跨出了右脚,紧接着又跨出左脚,同时将左手也一起放在了皮球上面,“这家伙的力量比五年前大多了”。
“Stop”,易晨嘴里喊道,加快频率,身体一下绕到球的前面,两脚分开站立,腰部用力下压,将全身的力量一起加到了双手上面。
即便这样的阻碍,篮球还是继续飞行了一段,直到离他胸前半米的地方,才堪堪被控制住。
“不错,不错”,本在那边鬼笑着,“不愧是能做我捕手(棒球的一个位置)的人”。
“你也传得太用力了吧”,易晨抖了抖隐隐生痛的双手,骂道,“你这野蛮人,下次接你球,看来非得带上捕手手套才行了”。
“哈哈,废话少说,boy,Wanna do a little one-on-one?(小子单对单斗牛吧)”,本在篮下张开双腿,冲着易晨招招手。
“Really”,易晨轻哼一声,右手在篮球的侧后方拍了一下,双脚发力,便向本把守的篮下冲去,进攻的路线他选择了中路——中路单对单男人的对决方式。
“来得好”,在三分线弧顶的位置,本冲了上来,身子重重地顶住易晨。
“这家伙,完全是橄榄球的招式嘛”,易晨心想,但身体却豪不含糊地借着他一顶之力往后撤了一步。
想躲,哪有那么容易。本倚仗出色反应速度和爆发力,根本没有特别的酝酿,稍微一下便如饿虎般扑向易晨。这分明就是想把易晨扑到在地上。My God,篮球可真不是这样打的。
“我就知道,这家伙”,易晨左脚为轴往后转身轻巧地躲过了他的攻击,本来想往篮下走,可身后的压力告诉他:本已经站住了脚步,正调头迅速向他冲了过来。“10秒6对10秒1,真的有点差距(易晨的百米速度10秒6),他不得不立刻打消了进攻篮下的念头,转身动作做完的同时又朝左侧跨了两步,一,二,转身三步上篮,身体高高跃起…。
在离最高点还有一半距离的时候,忽然觉得自己的双脚被什么东西拽住了似的,来不及低头看,手腕轻轻一拨,球便向篮圈飞去…。
“总算逮到你了”,罗立本倒在地上叫道。刚才发现易晨起跳投篮,眼看来不及防守,他便一个俯身抱住了易晨的双脚,希望能够借此阻止易晨的进攻。只可惜易晨的球是投了出去。
两人也顾不得着地时的疼痛,齐齐抬头望着空中的飞行的皮球。“砰”,球在篮圈的前端重重砸了一下。
“进去!”,易晨心里喊。
“不要进”,罗里本心里说。
球在篮圈上跳了起来,一颠,两颠,在第三颠的时候跌向篮网。
“刷”,传来易晨熟悉的声音,球进了。
易晨悬着的心一下放了下来,低头看着还紧紧抱住自己双脚的罗立本,此时的本满脸沮丧,心道,“这家伙,真是执着地可怕”。其实执着的又何止是本呢,在等待结果出来的一刻,两人分明是同一类型的家伙。
“痛,痛,这水泥地面就是没有草面好”,本揉了揉刚才俯身时被地面擦破的膝盖,大声嚷道。
“还说呢,我可比你痛多了”,易晨揉着屁股抱怨,“你也太野蛮了点吧,我可没有带什么护具,怎么你一上手就是橄榄球动作啊”。
“呵呵”,本从地上站起来,挠挠头,拉起易晨说道,“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我不熟悉规则嘛”。
“鬼话,五岁开始我们少说也在一起打了五六年球,你怎么可能不熟悉规则呢”,易晨质疑道。
“那时候才多小啊,好像还是小学吧。你回国以后我就再没打过篮球了,每天被棒球队和橄榄球队一个大叔和一个老头缠着(他的两个教练),哪里还记得什么篮球规则”,罗立本解释道。
“那也不至于忘得这么干净吧”,易晨无奈地说,“看来教你还得从最基本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