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84年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心由农村转向城市以来,国有企业改革问题就一直是改革的重点和焦点,但时至今日,国有企业改革仍然进展迟缓,国有企业的运行体制与市场经济不相适应的状况还有进一步发展的趋势。在我看来,导致这种状况的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但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国有企业改革更多地是侧重于政策调整而没有着眼于制度创新。
一、国有企业的竞争能力正呈现
逐步弱化的趋势
我们的改革,是一场除旧布新的伟大变革。改革的实质,是要破除僵化的、束缚生产力发展的计划经济体制,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市场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体制走向市场经济体制,要求有与之相适应的微观基础,要求国有企业必须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行政附属物转变为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但改革以来,由于种种原因,国有企业的改革却严重滞后,其转轨、转制的过程在总体上还未开始进行,这就造成了国有企业的运行机制与整个经济体制转换的严重不协调,从而使国有企业的竞争能力正呈现逐步弱化的趋势。
国有企业对整个社会的贡献率正在逐步降低。改革以来,国家对国有企业一直采取扶持政策,从1981~1996年,全社会的固定资产投资为116 059.4亿元,其中,国有经济为68 683.4亿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59.18%,分别比集体经济和其他经济类型高43.95和43.76个百分点;到1996年底,全国乡以上独立核算工业企业的资产总额为82 739.69亿元,其中,国有工业为50 631.44亿元,约占全国资产总额的61.12%,分别比集体工业和其他经济类型工业高42.6和40.83个百分点。但在1996年全国工业企业的利润总额中,国有工业企业实现的利润只占29.31%,分别比集体工业企业和其他经济类型工业企业低5.28和6.79个百分点,投资、资产与利润呈倒挂态势。1980年,在工业总产值中,国有企业所占的比重为76.0%,在这以后,这个比重日益下降,1985 年为64.9%,1990 年为54.6%,1995年为32.6%,1996年已下降到28.8%。
国有企业的有效投资率正在逐步降低。从 1981~1996年,国有经济的固定资产投资达68 683.4亿元,但到了1996年底,国有工业企业的全部净资产却只有17 572.03亿元,只相当于16年投资总额的25.58%。如果把改革前30多年国家对国有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和目前国有企业中存在的大量不良资产也考虑进去,那么国有企业的有效投资率就会更低。
国有企业的盈利能力正在逐步降低。1996 年,全国各专业银行的1年期储蓄存款利率为7.47%,但在这年中,国有工业企业的资产利润率和净资产利润率却只有0.82%和2.38%,不但大大低于银行储蓄存款利率,而且也远低于集体工业企业(分别为3.22%和10.87%)、其他经济类型工业企业(分别为3.06%和7.65%)和全国平均水平(分别为1.72%和4.94%)。
在对整个社会的贡献率和盈利能力逐步降低的同时,国有企业的亏损面和亏损额却呈现显著扩大和上升之势。1981年,国有企业的亏损额只有45.96亿元,当年的利润总额与亏损总额相抵,净利润为533.74亿元。到了 1996 年,国有企业的亏损额已达726.69亿元,16 年间增长了14.8倍;当年的利润总额与亏损总额相抵,国有工业企业的净亏损达309.2亿元。若按此亏损额来计算,1996年,国有工业企业的资产利润率与净资产利润率都将成为负数。投资而不形成资产与投资而不产生利润,是目前国有企业效益状况的突出弊端。如果任此状况发展下去,那么国有经济将会出现更为令人堪忧的局面。
二、国有企业的制度缺陷在体制转轨中日渐显露
我国国有企业上述状况的出现,根源于国有企业的制度缺陷。国有企业的资产组合机制是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配套的,国有企业的经营机制是在长期卖方市场的格局中形成,在整个经济体制逐步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市场格局逐步从卖方市场转向买方市场的过程中,国有企业的资产组合方式与企业经营机制的内在缺陷就开始逐渐地显露出来了,主要是:
第一,粗放型的经营方式与集约型经济增长的要求日益不适应。我国国有企业的经营方式,是一种典型的粗放经营。这种粗放经营,主要有三个方面的特点:一是,企业资金的主渠道来源于政府或经政府审批下的银行贷款,因而企业资金的源头与政府有着或明或暗的关系。二是,企业的投资不仅是中央政府进行统一权衡的结果,而且是地方政府利益冲动和自我扩张的结果。出于地方自身利益的需要,各地都力求自成体系,从而导致盲目建设和重复建设。三是,卖方市场的思维惯性在顽强地起着作用。随着我国经济体制逐步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市场的统一性和开放性的特点逐渐显示出来,但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仍然循着原有思维惯性进行投资和经营,因而导致大量的产品积压,使一些企业在投产的同时就濒临破产的边缘。到1996年底,全国工业企业的存货已达13 614.20亿元,仅产成品的库存积压就达5 345.97亿元,其中约有一半的存货和产成品属于国有企业。产品没有销路,既是国有企业盲目投资、重复建设的结果,也是其粗放经营、经营机制不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典型表现。如何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使企业的经营机制真正转向市场经济轨道,已成为国有企业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第二,没有财产制约的企业组织制度与强化财产内在约束的要求日益不适应。国有企业的主要弊病并不仅在于其规模过大、领域过宽,更重要的是,国有企业的财产关系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财产关系与利益关系,是市场经济中两种最基本的经济关系,在这两个方面中,财产关系决定利益关系,利益关系反作用于财产关系。企业要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首先就必须成为财产主体,这就必须确立企业的法人财产权。但我国国有企业的财产关系并未在体制改革中进行相应调整,企业的财产缺乏人格化的代表,财产运行缺乏相应的规则调整,财产关系与利益关系没有建立起内在的和有机的联系,财产规则和利益规则未能合乎规律地产生和发挥作用,是目前国有企业制度存在的突出弊端,也是国有企业不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典型表现。实践已经表明,财产关系是市场经济中最主要、最核心和最基本的经济关系,产权规则是市场经济中的第一规则,没有财产关系的调整,没有产权规则的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就难以摆脱困境从而走向市场经济。
第三,行政化的管理机制与市场化的发展趋势日益不适应。挤缩行政功能,放大市场功能,让企业在摆脱行政机制的同时走向市场,在弱化行政权力的同时强化市场约束,是我国改革特别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然而,改革已经进行了将近20年了,行政权力对国有企业的控制不但没有减弱,在一些地方和一些企业中,行政干预和行政调节还有强化的趋势。时至今日,行政部门不但仍然控制着国有企业的资金流转渠道,而且还掌握着国有企业的人事任免权。特别是,对股份制这种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组织形式,行政机制通过各种途径对其进行扭曲,有关行政部门通过分配股票发行和上市额度而对企业形成了多方钳制,使企业在行政权力面前都不得不俯首称臣。这种有着极强的自我维系和自我扩张功能的行政体制,对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起着极大的妨碍作用。如果不在弱化行政机制和强化市场机制方面做出切实的努力并且迈出实质性的步伐,那么不但国有企业不能真正摆脱行政控制而走向市场经济,而且我们的整个改革也会受到极大制约,从而大大延缓新旧体制转换的过程。
三、 国有企业之所以陷入如此困难的境地,除了国有企业自身的制度缺陷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国有企业没有跟上我国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的体制创新过程,没有在体制创新的同时进行自身的制度创新。改革以来,我国社会经济的运行机制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但国有企业改革却始终在政策调整上兜圈子,其结果,是国有企业与市场经济越来越不适应。而国有企业改革的滞后,又反过来拖累了整个经济改革,大大阻碍了我国经济体制转向市场经济的改革进程。因此,要从整体上推进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就必须从政策调整转向制度创新,按市场经济要求对国有企业进行全面改革。
第一,必须对国有经济进行战略性改造和重组。这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对国有经济的适用范围进行调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主要功能是维持正常的经济秩序和对社会经济运行进行间接调节,政府不应该直接从事竞争性的微观经济活动。与政府功能的这种调整相适应,国有企业应逐步退出竞争性生产和经营领域,而主要收缩于基础设施和特殊行业、特殊部门的建设。二是,对国有资产的实物形态、证券形态和货币形态进行调整。应该明确,国有资产无论是采取实物形态、证券形态还是货币形态,都是国有资产。在这三种形态中,实物形态的资产最不利于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而证券形态和货币形态的国有资产最有利于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调整,最有利于贯彻国家的产业政策。国有企业进行资产形态调整,首先要调整国有资产在上述三种形态间的分布,然后逐步减少国有资产实物形态的比重,使其保留在基础设施等极少部门。三是,无论哪种形态的国有资产,都既要有明确的产权边界,又要有能够使财产有效增值的经营者,即是说,不但要解决有人拥有产权的问题,而且要解决谁拥有产权和怎样使拥有产权的人最有效地运用产权的问题。只有这样,国有资产的战略性重组才能真正达到目的,企业和整个社会的聚财→用财→生财过程才能顺畅而又有序地进行。
第二,必须建立起合理而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在对国有企业进行战略性改造和重组中,将会有相当一部分企业转变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也会有相当一部分企业转变为法人企业。法人企业的要义,不但在于其具有独立的财产,从而具有独立的意志和利益,而且在于其具有与其财产关系相适应的法人治理结构。在这方面,我国相当一部分已经改造成股份公司的企业中还存在着显著的缺陷,其突出反映就是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机构之间不能建立起内在的和有效的制约关系,相当多的企业中存在着行政部门——国家股的代表的一票否决制,从而使股份公司甚至上市公司中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无机能化”,“内部人控制”现象比比皆是。这种状况如果不加以改变,国有企业转向股份公司就只能是转轨不转制,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微观基础的改革目标也会最终落空。如何在企业转轨中强化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作用,如何提高董事会与经营管理机构这一“委托—代理”关系中的财产关系与利益关系的关联度,使企业的经营业绩与经营者的财产与利益都紧密相联,是国有企业转轨中必须认真研究、妥善解决的重要课题。
第三,必须强化资本市场在体制转轨中的功能和作用。资本的本性在于追逐利润。对于企业和市场竞争来说,它或者是利润,或者是死亡,这既是市场竞争的铁律,也是市场经济能够优胜劣汰、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根源。为此,就必须强化资本市场在资本生成、资本组合、资本竞争和资本增值方面的功能和作用,切实解决好资金怎么来、来了怎么用、用了怎么样的问题,让该活的活好,该死的死掉,从而使市场的自我扩张机制、自我收缩机制、自我协调机制和自我选择机制都全面启动和发挥作用,进而实现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配置。
(本文发表在1997年8月2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
《新华文摘》1997 年第10期全文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