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实施的概念
行政实施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为实现已作出或已批准的行政决策所进行的全部行政活动。从时间或过程上讲,行政实施指从行政决策最后作出或最后批准时起,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为实现该行政决策的目标所连续从事的全部行政活动的总和。
行政实施是综合性极强的行政活动,涉及的内容非常复杂,范围极其广泛,要把握其特点和规律,才能够顺利地和有效地实现行政管理的目标。行政实施具有如下特征:
1.目的性
行政实施是行政决策的后续活动,是为实现行政决策的目标而进行的行政活动。因此,行政实施的整个过程和一切活动都是在实现行政决策的目标。行政实施必须严格服从决策目标的需要,所以它是一种目的性很强的行政活动。
2.强制性
行政实施基本上按照命令———服从的模式进行,下级对上级的命令和指令必须服从,对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必须落实完成,否则就是失职。
3.经常性
为了实现行政决策的目标,行政部门要做大量的例行性的平常工作,这些例行性的平常工作构成了行政实施的主要内容,形成了行政实施的鲜明特点。
4.时效性
行政实施通常有较明确的时间界限,这就要求行政实施必须做到迅速、及时,其时间性比较强。高效而及时地完成行政管理任务、实现行政决策的目标是对行政实施的基本要求。
5.灵活性
行政实施是把决策目标具体化的过程,这就要求根据行政实施的具体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灵活而又适当地作出决定。只有这样,才能做好行政实施工作。
6.层次性
行政实施是一项由众多机构和人员参与的系统工程,因此,在行政实施中必须具有较为明确的分工。一般来说,上层行政机关的实施活动主要是指挥,基层行政机关的实施活动主要是具体操作和落实。
7.实务性
行政实施是实践性、服务性很强的活动,其中的工作大都比较具体,具有很强的实务性。
行政实施所涉及的范围相当广泛,其内容十分复杂。行政实施根据其任务的不同,可以分为两大类,即例行性工作和非例行性工作。
例行性工作指行政机关在行政实施过程中所做的大量的经常性的具有可重复特征的工作。如传达上级指示,答复下级请示,检查各种工作情况以及整理各种资料信息等。
非例行性工作指行政机关为执行特定任务或计划而从事的活动。如组织、指挥、管理特定的大型活动;应付偶然性的突发事件;处理特殊情况或问题等。
现代行政管理任务日趋繁重,管理科学化、自动化程度不断提高,例行性和程序性决策日益加强。行政管理的这一发展特征决定了在行政实施活动中,例行性、经常性工作是主要的,而执行特定政策、完成特别任务、处理特殊事件的情况是有限的。
二、行政实施的地位和作用
行政实施在行政学当中是最早成为研究对象而又最经常被人们忽视的领域,这大概起因于决策学派的兴起及其对政治与行政二分法的否定。的确,行政决策在行政管理当中起着重要的作用,然而,行政实施也并非是无足轻重的事情,绝不能把管理仅仅等同于决策。离开了行政实施,决策就是一句空话。
行政实施在行政管理工作中的地位表现在:
1.行政实施是整个行政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在行政管理中,行政实施与行政决策相衔接,其直接的功能是实现行政决策的目标。从我国的政治制度安排来看,我国的行政实施更是直接体现了对国家决策的执行。根据宪法,我国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因此,行政机关的最基本的职能就是组织、落实、执行权力机关制定的法律以及国家的方针政策。
2.行政实施是最基本、最经常的行政管理工作
行政管理是一个连续的活动过程,在全部的行政管理工作中,行政实施所占的分量最大。可以说,除了行政决策活动以及行政监督活动以外,其余活动基本上都是行政实施。由于行政实施工作量大,所以行政实施所需要的人力、财力、物力及其所占据的时空范围,都是其余行政管理活动所不能相比的。
3.行政实施是检验行政决策的过程
行政决策作为一种对未来的预期行为,其决策是否正确、合理,是否能达到预期的效果,都需要根据行政实施的实际情况来检验。
4.行政实施的效果是评价行政管理工作好坏的最主要的依据
行政管理工作做得好不好,固然可以从不同方面进行评价,但是,无论从哪一个方面说,行政实施的效果都应该是评价行政管理工作的最主要的依据。因为,如果行政实施的效果不好,其他方面工作做得再好也是枉然。
行政实施在行政管理工作中的作用表现在:
1.执行行政决策
行政决策一经作出,实现其目标便是行政管理工作的核心任务。行政实施便是为完成行政决策的目标而从事的实际工作。可见,行政决策目标的最终完成,归根结底取决于对决策的具体贯彻实施情况。
2.控制行政管理进程
控制是指行政领导者和工作人员为保证实际工作能和决策目标相一致而采取的管理措施。实施阶段的控制,主要是保证行政管理工作按决策目标和计划有条不紊地进行。
3.沟通信息
在实现行政决策目标的过程中,信息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现代行政管理工作中更是如此。没有信息沟通与情报交流,是不可能高效率地完成行政决策的最终目标的。
4.反馈行政管理效果
通过行政实施活动,可以综合地反映出行政管理工作中各个因素或各个环节的作用的实际发挥情况。如机构设置是否合理,职责权限是否明确,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工作人员的素质能否胜任等,都会从行政实施过程中得到反映。因此,通过行政实施反馈的情况,可以及时纠正行政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改进行政管理工作,从而提高行政效率,更好地实现行政决策的目标。
三、行政实施的原则
1.以实现决策目标为指导的原则
行政实施是实现行政决策目标的过程,因此,行政实施应以决策目标的实现为指导思想,不折不扣地贯彻和落实行政决策的精神和要求。根据这一原则,行政实施的具体工作都应围绕行政决策的目标而展开。行政领导和行政人员都应准确地理解行政决策,按行政决策的要求开展工作。
2.依法实施原则
依法实施是实现行政决策目标的过程,是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在行政实施过程中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法定权限范围内,依法定的程序来进行行政管理活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行政实施活动是行政管理工作规范化、法制化的要求,是提高行政效率的保证,同时也是公民和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行政权非法侵犯的保障。
3.效率原则
效率原则要求行政实施活动用尽可能少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完成既定的工作任务。因此,在行政实施活动中,行政机关一方面应尽量减少人员、财政费用的支出,另一方面又要科学、合理地组织行政实施活动,使行政实施活动达到效率最高。那些行政实施中常见的在组织上人浮于事,在工作上互相推诿的现象是不符合效率原则的要求的。
4.公正原则
行政机关的重要职能之一维护社会的公正。行政机关所从事的一切活动,都直接或间接地与集合、分配公共资源和机会相关。因此,行政实施活动必须遵从公正原则。公正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行政实施活动中应站在公正的立场上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政策,在办事程序上应做到工作制度和程序公开,执法依据与结果公开。公开是公正的前提,只有行政公开,才能有行政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