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说明书是药品生产单位对药品主要特性的技术标准的介绍,是医师、药师、护士和患者合理用药的科学依据,是宣传合理用药和普及医药知识的指南,药品生产单位对药品说明书内容的真实性要承担法律责任。药品说明书内容应注重科学性,实事求是;要明确适应证,既要指导用药,又要说明滥用的危害,要求写得具体、详细、明确。
关于说明书记载的项目,世界各国均有本国的规定,但基本上大同小异。我国《新药审批办法》中对药品说明书规定应包括以下内容:药品名称、结构式或分子式、作用与用途、用法与用量、毒副作用、注意事项和禁忌症、包装(规格、含量)、贮藏条件、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或失效期等。
在阅读说明书时应注意以下内容:
(1)要看清药品名称:有时一种药品有多种药名,如正式名、别名、商品名等。有些药物,名称只差一个字,作用却完全不同,要注意区分,不要错用。
(2)要弄清楚适应症,或者是作用与用途。这主要是说明药品适用于哪些疾病。
(3)要知道怎样使用,这是“用法及用量”要说明的问题。如果没有特别说明,一般标明的剂量为成年人的常用剂量。若婴儿或老人使用,应按规定折算。对剧毒药品一般标有剂量。
(4)一定要仔细看注意事项或禁忌证的内容。对这两项内容要认真看、仔细看、看准确。如有肝肾患者慎用、12岁以下儿童禁用、孕妇慎用、禁食生冷辛辣之品等内容,一定要严格遵守,不可自作主张,胡乱用药。
(5)看清药物的副作用或不良反应,并认真对待。有的药物说明有头痛、恶心、呕吐,有肝肾损害等不良反应或副作用,这并不是说每个用药人都会发生这些反应,只是事先告知,让用药人有心理准备。其实,大多数人是不会发生这些不良反应的。
(6)要了解一下药品的含量、剂量及贮存方法,便于正确使用及贮存。
(7)要识别清楚药品的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或失效期,有助于鉴别假劣药品,判断药品是否失效。
(8)弄清楚制造厂家的名称、地址、经销商或分装厂名及药品代码等内容,便于了解此药的真伪,也便于使用中遇到有关问题时及时解决。
(9)在使用药品时,对药品说明书中看不懂、不明白的问题,要请教医药专业人员,不可不懂装懂,自以为是,胡乱用药。
温馨提示:
近年来世界各国对药品说明书的内容要求更为严格,特别是对毒副作用、禁忌证和使用注意事项更为重视。
目前有的说明书不够规范,有的药厂受商业利润的驱使,说明书大肆宣传药品的优点,不谈或少谈其缺点;有的夸大药品的使用范围;有的药品不良反应提示不全,有的说明书标有“安全、无毒、无不良反应”等字样,这些极易引起误解的词在药品说明书中是禁止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