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儿童出生后,家长应及时向当地预防接种单位(户口所在地医院)申请办理预防接种手续,让孩子先建立儿童接种卡、接种证。接种卡由医院保管,接种证由家长保管。
(2)预防接种单位(医院防保科)根据已建立卡、证的儿童,按免疫程序给儿童发出接种通知,家长携带孩子连同接种证到指定的地点进行预防接种。家长平时亦要留意接种证上的预约时间安排。由于生病、外出等不能接时带孩子预防接种者,就在下一个月同一日期,带孩子主动补种。
(3)每次接种疫苗后,工作人员在接种证上填写相应记录、签名盖章,以便查找,避免发生错种、漏种和重种。
(4)儿童迁(寄)居外地,要到原接种单位办理迁出手续,并到迁入地预防接种单位办理登记,继续享受预防接种服务。
(5)凡外来、流动的7岁以下的儿童,应到居留地的医院申报,领取《儿童预防接种证》,由居留地的医院为您的孩子进行预防接种。
(6)预防接种证是儿童入托、入学的凭证之一,所以家长须妥善保管。
温馨提示:
如能根据婴儿年龄、季节适时给孩子打防疫针,即可有效地防止多种传染病的发生。在传染病流行时,打防疫针能有效地防止孩子患病,起到保护孩子健康及正常生长发育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