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步,一步,又一步,寂灭以极其缓慢的步伐前行着,不急也不躁,悠然闲心地行进,渐渐地,时间流逝去许多后,属于太阳的温度减少了许多后,寂灭终是接近了那一个地方。
在寂灭看来,血是再寻常不过的东西了。嗯,寂灭是瞎子,他看不见。应该说是在寂灭的意识里,血是普通很普通的,没什么太特别的地方,它时时刻刻都流动在血脉里,在也寻常不过了。
也许,刚开始见血的时候会有一些不适应,但是见多了,也就麻木了,习以为常了。且,寂灭是个瞎子,没有视觉,什么东西也看不见,从小到大就没有见到过世界的五彩斑斓,只能够靠耳朵,鼻子,舌头,手脚去了解这一个世界。这样的生活方式,到也练就出来了寂灭敏锐的听觉,非凡的嗅觉,出色的味觉,敏感的触觉,浩瀚的的灵觉。
这一个地方,血腥味儿弥漫开来,随着空气涌动,有的积蕴在一个角落盘旋,有的随着林中吹拂的风儿被带走,;这一个地方,血液横飞地四散开来,染红了绿树,染红了大地;这一个地方,尸体乱七八糟的,或有幸的就有一个全尸,更有的是残肢断臂,肚烂肠断……
寂灭自背上取下杀生,让其划行在地面上而随着他前进着。
只见,杀生所过之处所有的血液尸体皆化作血红色的光雨飞向了杀生,并融入了其间消失不见。
杀生,它将因打斗带来的血与恶抹去了,如果不是草木有缺,根本看不出来这里曾经发生过一场极其惨烈生死打斗。
杀生,嗜血嗜杀,所以谓之为杀生。
行走至一处时,寂灭嘴角微微上扬,命可真够大的,竟然硬生生的拖了这么久而不死,挺有能耐的。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苟延残喘的这一位还是个祸害吧!
轻勾唇角,邪魅一笑,好不英俊潇洒魅惑人儿的心,可惜没有其他的人,只有一个脚下正在苟延残喘的,生命垂危,危在旦夕的重伤员。
寂灭身姿潇洒俊逸扬剑时,一只手死死的抓住了寂灭的脚裸,仿佛用尽了全部的力量,抓得寂灭都有些疼了。在寂灭想要不娱要下杀手前,那个重伤员发出极其虚弱的声音,“救……救救我,我哥是……是兴国……齐云山庄……的……庄主齐天岳,他会……他会重谢你的。”
一张小脸,满是鲜血,模糊了容颜,几道骇人的伤口错乱交叠在其上,皮肉翻卷,面相已经被毁去了。这一张脸,已经无法看出本来的颜色,只能从声音听出来这还是一个十岁出头的小女娃娃。
而她的话刚一说完,就一头栽在了寂灭的脚上昏迷不醒,她已经坚持了太久了,早已体力不支、精神衰弱,能坚持到寂灭的到来,已经算是精神力强悍了。
嗯,当然,这一切寂灭什么也看不见。
再美的绝世美女,再丑陋难看的丑人,对于寂灭来说,他的世界里,红粉骷髅皆是空,一生碌碌为姐行。
对于眼睛瞎盲的人来说,黑暗,算作是一种色彩吗?
嗯,且,天下大乱与己无关的寂灭会接受这种闲事儿吗?
这一次,一向天下大乱也与我无关般悠然心的寂灭听到齐天岳这三个字,愣神了,随即便皱起了眉头,齐天岳这一个名字在他心里却激起了波澜。
齐天岳,还是兴国齐云山庄的,这一个熟悉的名字让寂灭不能够不重视啊!因为,曾经有一个人在他的耳边喋喋不休地念叨过许多遍啊!
因为……
哎……因为,一个拥有名字齐岳山的兴国男人,那是他老姐喜欢的男人啊!